《[古穿今]娇娇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古穿今]娇娇女- 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是颜承朗年满18周岁之后,就搬离了顾家,在宁市最繁华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开始了他一个人的独立生活。

    颜承朗戴着无框的眼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双手飞快地敲着键盘。继《魔法师爱德华》后,他已经停笔了将近两年,脑子里虽说有不少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把这些想法敲成文字后,不是写了开头没下文,就是写了中间圆不了开头和结尾,就像现在他写着写着就思路有点岔开了,跟预想的剧情开始越走越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瓶颈期”吗?

    叮咚叮咚,屋外的门铃声不停地响开了,颜承朗抓了抓头发,就从门缝里看人,发现是碧丝她拎着大包小包地站在门口。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颜承朗开了门。“你今天没上班?”

    “对啊,我翘班了。”碧丝举着手中的食物,不是说,作家是最邋遢的生物吗,房间堆满垃圾,饭桌上堆满了方便面盒,那谁来告诉她,眼前一尘不染的客厅,长长的圆桌上干净地摆着一束香水百合。

    说好的袜子衣服漫天飞,泡面盒子一大堆,为什么地板干净地可以照耀出她美丽的脸蛋,那她买着一堆的各种的清洗液有什么用啊?

    颜承朗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啤酒递给了正在四处张望的碧丝,“在看什么?”

    碧丝拿过啤酒,拉开冰箱,水果,牛奶,蔬菜,肉类一应具备,“连冰箱都是满的?”

    “颜承朗,”碧丝娇俏地叫了他一声,“不是说你们作家都是邋遢的吗,听说冰箱里只有泡面而已,我买了一堆的清洗液和食物。”

    “碧丝,那谢谢你了。”颜承朗不冷不热地道谢。

    碧丝禁不住又一次地受挫折了,心里顿时感到有那么一点不舒服,眼前这个男人,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笑容中带着疏离,但是看到他一如既往地俊美着迷,心中的那点不舒服慢慢地淡了下来,然后看着男神英俊又有弧度下颌线,痴痴地发起呆来。

    16岁那年,她从苏黎世湖边遇见这个温润的男孩子,一见钟情。自此,她一有空就去苏黎世湖边散步拍照片,却一次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俊美又冷漠的少年。直到6年后的某一天,她随着父母来到中国,在出版商叔叔的家中,见到了传说中的少年作家颜达,一眼就认出当年在苏黎世湖畔拍照的温润少年。

    岁月真是一把美工刀。原本眉目清秀的少年,现在五官菱角分明,微微上扬的眼睛带着湖水般迷人的目光,禁不住叫人沉沦在这种温柔中。下颌线条俊美又有弧度,英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仿佛让人置身于书海中那般浩海无垠。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三见是不是以身相许了?碧丝当时为自已脑子中这个想法,深深地害羞了。

    有人说,爱情来的是那么突然,也许一秒钟,你就爱上了某个人。碧丝觉得她与颜承朗眼神对接的那一秒钟,她心脏跳动地是那么快,突如其来地爱上了这个笼统才见了两次面的男人。

    矛盾的突发点还在于,这个有着两面之缘的男人,居然不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对她冷淡得很。

    颜承朗似乎习惯了碧丝偶尔性的发呆,手抚着头,就踏步进了卧室,把门轻轻地关上了,继续在桌子面前和笔记本电脑奋斗,就算没灵感,他也有强迫症,总觉得在手指头敲在键盘上的感觉很好。

    “承朗,”碧丝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唤了男神一声,扭头看了空荡荡的客厅,承朗怎么不见了?

    真是的,总是犯不爱理人的老毛病。碧丝悄悄地推开了房门,颜承朗端正的坐在一张卡通趴趴狗椅子上,十个手指头不停地叫着键盘,表情严肃。

    碧丝作为他的编辑,一起共处过,每当男神表情严肃的在码字,她就知道他现在灵感全无,只是手指习惯性敲着键盘,强迫症上身。

    很多人都夸他少年天才,其实天才他有时候也需要努力,并不是光靠天赋来肆无忌惮。早已成为大神的承朗,每天都会在桌子上坐半天,在键盘上敲着脑子里的故事。

    碧丝最受不男神神情严肃在码字,这个时候她奶妈性子就会上来,“承朗,你吃过中饭了吗,要不要给你做一面三鲜面,或者给你炒一碗扬州炒饭,还是你想吃什么菜,双椒炒南瓜,山药排骨汤,番茄炒蛋,土豆炖牛肉?”

    颜承朗停下了敲键盘,“碧丝,你是我的编辑,吃饭的事情你不要操心,我已经吃过来了。”

    碧丝的脑子里自动认为男神舍不得她做煮饭婆,美丽的脸蛋巧笑嫣然,带着小女儿的娇气,“我刚刚在你家的厨房看了下,锅碗瓢盆那么干净,你说你吃过来了,我才不信咧。”

    承朗干脆放下了手中敲着的键盘,正想说点什么,门口的铃铛声一阵接一阵的响起,他会心一笑,暂时忘记和碧丝要说点什么,快步走到门口,开了门。

    会在他家急促按铃铛的人,除了顾明达还真挑不出谁来,每次来,她就好玩似的不断按铃铛。

    “大哥哥,”顾明达肉肉的小身躯扑在了颜承朗身上,哇塞,哥哥身上有一股书香味,帅帅的下颌线条,让她忍不住化身为痴汉,差点忍不住就亲上去。

    “小七,我记得今天是星期二,你怎么不在学校上课?”颜承朗内心是很高兴见到可爱的妹妹,脸上却装作严肃的表情,语气委婉地带点询问。

    顾明达眼尖地看到了大哥哥身后的苦着一张脸的碧丝,就冲着她热情地招手,“碧丝姐姐,你也在,你是不是向哥哥来催稿子的?”

    今天来的不凑巧,赶明哥哥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要向哥哥问问她存在内心的问题。

    碧丝尴尬地笑了笑,她才不是来催稿子的,她虽然是编辑,工作职责是催稿,但是催稿能催到作者的家中吗?

    她是来给她家男神做饭的,做饭的。碧丝在心里强调。

    颜承朗宠溺地接过妹妹手中的大包小包,点了点她的小鼻子,“你这小家伙,就会逃避我的问题。”

    顾明达抓着颜承朗的胳膊,撒娇,“大哥哥,我快饿死了,我今天去郊区那边吃了一家新开的炒菜馆,哇塞,那真是太难吃了,美团上评论说还挺好吃的,我真想呵呵了。”

    “所以,”颜承朗耐心地等着妹妹接下来的话。

    有所求的顾明达立刻狗腿起来,开始拍马屁,“我想吃哥哥做的黑胡椒鸡翅,可乐排骨,糖醋里脊,盐酥鸡,汤的话就白菜豆腐汤吧,哦,对了,我忘记了还要吃番茄炒蛋。”

    颜承朗捏了捏她肉鼓鼓的小脸蛋,“好,哥哥给你做,你这个小吃货,为了吃哥哥的菜,还翘课,下次不许翘课,要吃的话,给哥哥打个电话,哥哥会叫司机给你送过来的,”

    顾明达熊抱住哥哥窄腰,小手偷偷地摸了一把,嗯嗯,硬硬的,估计脱下来应该有腹肌吧。她小时候的时候,哥哥貌似是个白斩鸡,软趴趴的,有时候连妹妹都抱不动,后来那天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哥哥的身体是越来越好,连哮喘都不曾发作过。

    碧丝默默把头扭在一边,她才不要看男神的妹妹抱着男神撒娇,妹妹也是雌性动物,在她眼前揩油,她会生气的好不好?

    “我才不要你叫司机给我送过来,你天天躲在这个小房间写写写,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也不知道吃饭,我要是不找你吃饭,你早就饿死在电脑上,快点给我做饭去啦,我快饿死了。”顾明达野蛮地拉着颜承朗的袖口,振振有词地说。

    论口才,家里的人都不是顾小公主的对手,颜承朗温和地一笑,捏着她的鼻子,“好,小七就是哥哥胃的救世主,不过,你少吃肉,上次体检的时候你的血脂有点高。”

    顾明达嘟嘟小嘴,不吭声,转了转滴溜溜的眼睛。

    碧丝看到男神走进了厨房,就马上跟上,“我帮你一起做菜吧。”

    一盏简约现代田园鸟巢吊灯闪着微黄的灯光,照耀在暖色调的瓷砖上,折射出融和的光芒。系着围裙的男神,侧脸英俊,微微扬着帅气的下颌线条,修长白皙的手指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有条不紊地切着白菜。

    而她站在男神的身边,拿着一块滑溜溜的豆腐在水龙头下面清洗着,洗完后,就轻轻地交到了男神的砧板上。

    男神切着方方正正的豆腐,偶尔抬头看她一下,温和的目光下带着腻人的温柔,心都要融化了,仿佛这小小的厨房间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地方。

    她做梦都在渴望这一场景,男神做菜,她就在男神身边洗菜。但是,颜承朗却在她走进厨房的门口时,拿出了冰箱中的水果,麻烦她去客厅切水果。

    脸上写着不开心三个字的碧丝拿着水果刀,泄愤地切水果。

    顾明达隔着书房门,喊着﹕“哥哥,你做排骨的时候可乐多放点。”随后,大闲人一个的她哒哒地跑到碧丝旁边,捞了一块切好的哈密瓜,啃了起来。

    “哥哥说,做饭那是男人的事情。”顾明达吃完一块,又拿了一块苹果吃,斜着圆圆的杏眼偷偷地打量着碧丝。

    身材高挑,胸大腰细,明眸皓齿,是一个美丽的混血儿,听哥哥说,这位好看的姐姐是他的编辑,那是一个严肃又要充满激情的工作,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却要靠才华。

    碧丝扑哧一笑,美丽的脸蛋飞来两朵霞云,“你哥哥真那么说,做饭是男人的事情?”

第三十一章 小公主晕倒了() 
碧丝扑哧一笑,美丽的脸蛋飞来两朵霞云,“你哥哥真那么说,做饭是男人的事情?”

    “是啊,有好几次我妈妈带着我来哥哥的公寓吃饭,哥哥不让我们帮忙,说新时代的男人,既要当得了煮夫,又要赚得了钱,进厨房做饭那是男人的事情。”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顾明达压低了声音说,“碧丝姐姐,告诉你个秘密,是关于哥哥的。”

    “什么秘密?”碧丝自然凑进了软乎乎的小身躯,这孩子有一股浓浓的奶香味。

    顾明达笑得像只白面胖狐狸,“我哥哥他一直没女朋友,妈妈都快把头发愁白了,姐姐,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还有你是编辑,而哥哥是作家,职业上倒是也蛮相配的。”唉,谁让她家哥哥快30岁了,还是老光棍一条,虽说男人三十而立,但是哥哥嘛现在事业有成,是时候娶个老婆了。

    他一直迟迟不结婚,连个对象都不知道处处,害得妈妈总是担心他性取向问题。

    要是在唐朝,弱冠之年早已结婚了,哥哥这个年纪怕是好几个孩子的爹爹了吧。

    碧丝脸蛋红红的,本来想去厨房张望张望的,现在一心听顾明达说话,心有戚戚焉,原来男神也被催对象。今年,她27岁了,24岁年和父母来到中国,接受了3年的中国文化,常常会被热心的人们询问对象问题,一听她的年纪,就会好心的提醒“适当的时候眼光要低一点”,真是奇怪的中国文化,所引起的蝴蝶效应是,让她的爸妈也跟着着急起来,四处托人介绍对象给她。

    问题是她长得美,工作又好,心中又有男神,适合相亲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妈妈说了,今年一定要让妈妈找个老婆定下来,不然就拉着他去相亲。”顾明达小嘴喋喋不休,继续推销哥哥,王月玥虽从小喜欢她哥哥,但是年纪太小了,很多思想跟不上哥哥的思维,哥哥是个写文的热血少年,需要一个懂得他特殊职业的女孩子来扶持。

    碧丝正想说点什么,颜承朗系着围裙,端着香喷喷的可乐排骨出来,顾明达立马狗腿似的冲进厨房,积极地拿碗筷。

    “我帮你。”碧丝心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刻看到颜承朗,内心居然在颤微微地紧张,脸上的热度似乎还没退下来。

    “你是客人,你坐着等菜就好,小七会帮忙端菜的,那孩子现在估计在厨房里偷偷地吃鸡翅。”颜承朗隔着厨房门,脸上线条异常柔和,微微上扬的眼睛熠熠生辉满满地都是温柔。

    不一会儿,长长的黄花梨桌子上摆上了可乐排骨,黑胡椒鸡翅,糖醋里脊,盐酥鸡,番茄炒蛋,白菜豆腐汤,色香味俱全,顾明达条件反射地吞咽了下,赶紧端正地坐在椅子上,等着开饭。

    颜承朗开了一瓶红酒,在白色的高脚杯上倒上红色的液体,替碧丝鲜榨了一杯柳橙汁,而给了妹妹热了一杯牛奶。

    “大哥哥,我不要喝牛奶,我可以喝红酒吗?”顾明达嫌弃地看看了摆在她面前的热牛奶,家里的人都把她当成小孩子,饭桌上他们喝酒,而她却喝奶,她都16岁了,再过三个月就及笄了,成为大人了,干嘛总是让她喝奶?

    “小孩子就应该喝牛奶,喝牛奶会长得高。”颜承朗直接拒绝了顾明达的要求。

    碧丝扑哧一笑,“要不要柳橙汁?”

    顾明达摇摇头,嘟嘟小嘴巴,拿起一杯热牛奶喝了一口,随后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可乐排骨和黑胡椒鸡翅这两碗肉上,黑溜溜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美味的鸡翅,克制住小爪子伸向鸡翅,哥哥还木有说开饭,她就不能吃。

    颜承朗夹了一块黑胡椒鸡翅放到顾明达的碗上,“开吃吧。”

    于是顾明达就一口一口地开始吃鸡翅,慢条斯理,斯斯文文,其实内心很狂热,恨不得一口吃一个鸡翅,但在客人面前,她还是拿出了良好的家教,优雅地进食。

    颜承朗为碧丝盛了一小碗白菜豆腐汤,“喝汤,美容养颜。”碧丝感动地都不敢喝这碗白菜汤,这是她男神亲自给她盛的汤,她可不可以带回去供奉上,天天看一眼男神的白菜汤。

    “碧丝姐姐,哥哥最喜欢吃番茄炒蛋,百吃不厌,普天下的女孩子都会做这一道菜,是不是觉得他很好养活,做他老婆最幸福了,一碗番茄炒蛋就能搞定他。”顾明达咽下美味的鸡翅,开始吹捧自已的哥哥,身负妈妈所托,今年一定要给哥哥相个对象。孟子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吃你的小排骨小鸡翅,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饭。”颜承朗岂会不知道妹妹打的是什么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