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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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伏魔- 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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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啊,警察同志,你苏红你来之前我就打算走了。”

    “呀哈,你还嘴硬,这是我来了,我没来这都赌到街上去了,你还要哦足了,谁信呐。”说着,这个警察就要强行拉着老人。

    老人不愿意,往后咧着:“你别,你别抓我啊,我也没犯法啊,这不是就要走了吗,再说了,那边好几个人都在要饭呢,你也没抓他们啊。”

    “你这老头还不乐意了,你严重妨碍交通,是违法行为知道不,得罚款,严重的还得拘留。再说了,你说要走,谁信啊。”说着,就又要去抓老人。

    “不是,你不信就问问大家伙儿,他们都看着了,我已经收拾东西要走了。”

    “是啊,人家老人家已经要走了,别难为他了。”围观者,还是有好心人看不下去,愿意为老人撑腰的。

    “人老头也不容易,人都要走了,就别难为人家了。”

    “你说妨碍交通,那也是我们大家伙儿一起的啊,你要抓,那也不能抓他一个人啊,干脆把我们都抓起来算了。”

    “是啊,干脆把我们都抓起来算了。”

    “嘿!你们还······”警察起的吹胡子瞪眼,也不知道该说啥。

    这个时候,老头稍微弯点腰,下意识的就是求人的态度,说道“警察同志啊,是这么回事儿。我呢,刚从农村来,来成找我儿子。但是呢钱包在车上让人给偷了,钱和地址都在里面。我实在是没办法,只能在这里拉二胡,要不然我怎么着也不能干这个事啊。警察同志。”

    “你别跟我扯这些没用的,有什么话跟我到局里去说。”说着,硬抓住老人的衣领子就要拉走。

    夜冥殇看在眼里,心里就是一怒,正准备上前帮忙,确实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冲在了前面。

    “住手!不许抓老人!”一个青年冲了上去,一把将老人拉了回来。正是之前那个一直说老人是骗子的那个青年男孩。

    警察被他推的一个趔趄,警帽都歪了。

    “哎呀,你这小孩还敢袭警了你还。”扶了扶警帽,警察怒道。

    “我没有,我就是看不惯你欺负老人!”男孩怒道。

    “什么叫欺负老人,他当街乞讨,严重妨碍交通秩序,我带他回去,这是例行公务。”

    男孩嗤笑一声“执行公务,说得好听,你不就是点击人家老头那点钱了。”

    “胡说什么!”警察怒道。

    “我没胡说,你别的乞丐你不抓,就抓人家老头,不就是见人家拿着钱了眼红,想要分一杯羹嘛。”男孩也不示弱。

    “就是,人家老头进城找儿子找不着,就够可怜了,就别难为人家了。”周围有声援者。

    “让他走吧,不要难为人了。”

    “就是,你们要是带他走,我们也就不走了,这妨碍交通的就是你。”(。)

第六十四章 特殊专案组长() 
“你,你们这是要集体抗法?!”警察被逼得急了,竟然连这种话都彪了出来。

    “我说哥们儿,你是影视剧看多了吧,还集体抗法,你这话就跟贪官暴吏说的一样好吗。”一个大叔扣着鼻孔,不屑的说道。

    “别闹了,我的好捕头,快回家去吧,这里不需要你。”

    “就是啊,快走吧。”

    众人起哄,警察恼羞成怒,大喊道:“我是警察,我是秉公执法,你们难不成都要抗法?!”

    男孩拉着老头,将他护在身后,毫不示弱道:“抗不抗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法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民众的权益,维持社会的秩序。绝对不是,不是你这样认死理的机器!”

    “你!”

    “你有本事,你就把我们大家伙儿都带走,你再不走,可没你好果子吃。大家都在录着像呢,要是给传到网上,你说你会不会被离职。或者,你只是一个临时工。甚至,完全就是假冒的?”

    警察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咬了咬牙:“行,小子,我记住你了,咱们来日方长。”

    听着这话,众人不由的有些好笑。这就好像是小学的时候再说“放学你给我等着。”一样。

    不过,这男孩倒是感觉到,这个警察,似乎不只是说说而已。

    “小伙子,不错啊,很勇敢嘛。”一个年约三十,身轻体健,双眼炯炯有神的,英气十足。

    “嘿嘿嘿!~”到底是年轻人,被夸奖的话,还是有些脸红的。

    “这是我的名片,要是那两个家伙敢找你的麻烦,就打我电话。”英气青年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

    “哦,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帮自己,但男孩觉得自己应该接住。

    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英气青年也离开了。

    随后,众人也都陆陆续续的散开了,有的临走也不忘夸奖他两句。

    “嗨!没想到你关键时候,还挺靠的住的嘛。”同行的女伴走了过来,轻轻跳起,在他的肩膀上锤了一下。

    缩了下肩膀,装作服软的样子,男孩傻傻的笑了笑。

    女孩儿双手叉腰,无奈的瘪了瘪嘴。

    “刚才不是还那么勇敢,那么帅的嘛,怎么一到平时就嘻嘻哈哈的。嗯,跟个屌丝一样。”

    夜冥殇李梦雨对视一眼,相视而笑“我们也走吧。”

    “嗯。”

    在这里,他们一起去看了街头流浪者的表演,一起吃了糖人,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了当地的教堂祷告。

    现在的寺庙风尘气息太重,倒是教堂还比较干净。

    虽然夜冥殇并不喜欢外来教派,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人家的确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已经挡也挡不住了。

    傍晚,二人手牵着手,走在闹市的街道上。一边吃着美味的小吃,一边开心的聊天。

    忽然,一个衣着亮丽,相貌美颜的女孩儿与他们擦肩而过。

    夜冥殇突然停住了脚步,往身后看了一眼。

    “发现了吗?”夜冥殇问道。

    “嗯。”李梦雨点了点头。

    “早就听说现在世道乱,果不其然,如果我没有看错,刚才那个女人恐怕已经吃了人了。”说到这,夜冥殇眯了眯眼“而且,还是新鲜血食。”

    “要出手吗?”李梦雨问道。

    夜冥殇摇了摇头“世道将乱,不是我们能够阻止的了的。”

    “而且,这世道乱不乱,于我们也没有关系。”

    夜冥殇的漠然,让李梦雨心里有些不舒服。她不知道,明明有时候很善良的男人,有时候又会那么冷漠。

    不过,天下乱否,在她心中,也绝没有自己的男人重要。不管夜冥殇是什么决定,她都会默默支持。

    果然,没走多远,前方就有人大声尖叫。

    “呀!死人啦!”

    一声喊叫,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这个时候还是傍晚,又是在闹市,人很多,没一会儿,就把那个巷子给围满了。

    “等我一下。”

    不愿让李梦雨跟别人挤,夜冥殇吩咐一声,便自己钻了进去。

    他不是普通人,不说用力气强行钻进去了。只需要用精神力,对周围人施加点心里暗示,便很轻易的就走到了前排。

    借着微弱的灯光,可以看到,巷子里面不远,有一具干尸躺着。

    干尸狰狞,像是被抽干了血液,死壮极为凄惨。

    “这是谁啊,怎么死的这么惨?”一个大妈问道。

    “谁知道啊,都成这样子了,那还能辨认出来。哎呦,别看了,怪吓人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动的手,怎么能把人弄成这样?难道是用泵把血都给抽干了?”有人脑洞大开的想着。

    “别开玩笑了,你以为写恐怖呢?还用泵抽血?真是想多了你,真要是那样,干嘛要在闹市街作案。我看啊,这不一定是他杀,很有可能是得了什么怪病。”

    “怪病?不会吧,没听说过什么病会让人血液干涸的啊。”

    “你有没过去看,你哪知道他是不是血液干了,也许是得了胃癌,长期不饮食导致的身形枯瘦呢?”

    “可是,得了那么重的病,还会上街?”

    ······

    没过多久,伴随着警笛的声响,一队警察就小碎步赶了过来。

    “让一下让一下,警察办案。”

    警察来了,许多人也都让了开来,但都没有走远,他们也都想看看警察是怎么办案的,反正闲来无事。

    毕竟,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天性。

    开始,自然是和正常办案一样,搜集证据,拍照之类的琐事。

    有些人渐渐看的无聊,就打着哈欠离开了。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很闲的,无聊就无聊,反正也没事,就看着呗。

    不多时,一个身材高大,一身英气的青年走了过来。

    夜冥殇一看,这还认识。

    不就是白天见到的那个青年嘛。

    他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的跟夜冥殇一样的黑色皮衣。

    这个人似乎地位不简单,一走过来就有人给他让道。

    不只是警察,就连普通的群众就自动让开道路,就像是排练好的一样。

    (。)

第六十五章 我分分钟找一百个兄弟弄死你() 
“有什么发现?”青年问道。

    一个警员过来敬了个礼,恭敬道“报告队长,根据现场线索,可以初步确认是他杀,我们在现场,发现了死者的身份证明,是附近餐馆的厨师。。。”

    警员还在报告,青年一声打断“不要说废话。”

    “是!”恭敬的敬了个礼,警员左右看了看,把青年往后拉了几步,附在耳边,小声说道“死者全身血液被吸干,我们怀疑是僵尸干的。”

    “僵尸?”

    “没错,应该是一只走尸。”

    没有说话,英武青年推开他们往巷子里走去。

    尸体的衣服很宽松,很不合身,大了好几号。

    口袋里掉出来一张工作证,里面的衣服穿的和他一样,不过要胖的多,差不多有三百斤的样子。

    “我们刚看到的时候,也怀疑不是一个人,直到看到这个脖子上的牙印。”一个警员走过来,拉开死者的衣领。

    果然,两个比小指略细的小孔显露,上面还带着一点还未干涸的血液。

    英武青年将死者的头扒过去看了下,并轻轻沾了些脖子上的血液,放到鼻子边嗅了嗅。

    “不是僵尸。”这是青年得出的结论。

    “不是僵尸?可是种种证据都表明,这应该就是一具走尸所作啊。”

    “所以说,我让你多看些书,你就是不听。”青年恨铁不成钢道。

    随即,不厌其烦的给他讲解:“僵尸和吸血鬼一样,都是喜食人血,不过他们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伤口。”说着,指了下死者脖子上的伤口。

    “僵尸和吸血鬼一样,都是上下共四颗利齿,但僵尸喜欢四齿合用,所以伤口是是上下四个,撕裂状的。而吸血鬼则是习惯用上齿吸血,所以伤口就是这种两个口的,因为最后会活动几下,所以伤口较粗壮。”

    警员听得敬佩不已,拍起手来“不愧是队长,果然是学霸,记得这么清楚。”

    英武青年站起身来,赏了他一个爆栗:“臭小子,这可都是基础内容,培训课都教过的,你个沙比!”

    “哎呀队长,你能不能别总给爆栗,感觉像教训小孩子一样啊。”警员苦笑着捂着头。

    队长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一把将他的脑袋夹到腋下“你不就是我带大的吗,臭小子!”

    “队长!这里很多人诶。”

    果然,周围人都是一副活久见的样子看着他,没想到竟然还有警察,或者说还有人的性格这么跳脱。

    “咳咳。”干咳一声,队长又恢复了平常高冷的模样。

    “拍照什么的就不必了,把尸体带回会,处理后叫家属领取,咱们去看看录像,这巷子走人少,也许能有线索。”

    不远处,夜冥殇饶有趣味的看着他们,他们刚才的话虽然小声,别人听不到。但是他的听力超过普通人五倍以上,听得就跟在耳边说的一样。

    离开前,队长察觉到有一个犀利的目光向他看来,不由得回头看了看。

    “错觉吗?”皱了皱眉头,随后摇了摇头,离开了。

    余下的事,就交给那些小警员了,都是些清理现场的琐事罢了。

    他们做事倒是不一样,人家警察都是保护现场,方便查案。他们倒好,直接就不要那些线索了,用一些奇奇怪怪的消毒水给洗的净净的。

    这要不是一身警服,人家还以为他们消除证据呢。

    夜冥殇走了回来,拍了拍李梦雨的小手说道“走吧。”

    遇到这种事,也没有什么转下去的心思了,两人散着步就回到了酒店。

    一番云雨过后,便也洗漱休息了。

    午夜时分,一道黑影从窗前快速划过。

    夜冥殇瞬间就睁开了眼睛,看了眼旁边熟睡的李梦雨,他又闭上了眼睛。

    唰!

    这一次,又是一道黑影从门前溜过。

    夜冥殇没有再睡下,而是轻轻地坐了起来,鞋子都没穿,轻轻的走到了门前。

    咔。

    轻轻地打开门,夜冥殇左右看了两眼。

    唰!黑影又从不远的楼梯间飞过。

    他刚跑过去,就又从楼梯拐角的窗户外飞过。

    “它是要带我去哪里吗?”夜冥殇皱眉。

    也是艺高人胆大,夜冥殇也不怕它是有什么诡计,直接推开窗户,就从那里跳了出去。

    之后,那个黑影也都是一闪而过,刚好能够为他指引方向。

    一边跟着,夜冥殇一边疑惑。

    按说以他的速度和感知力,应该没什么人能够躲得过去才对。

    可这个黑影,竟然就是刚好让他感知到,给他感觉随时可以甩开他的感觉。

    “隐匿手段倒是高明,我倒要看看,你这葫芦里是卖着什么药。”眯了眯眼,夜冥殇丝毫不惧,追赶上去。

    这段路走的可不近,约莫十几里的距离,直到一处人工湖旁停下。

    “引我到这里来,是为何呢,难不成,只是为了让我欣赏一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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