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这条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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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这条锦鲤-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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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顾文文,在读研究生,快要答辩了,答辩论文还在秦和宜电脑里存着准备抽时间出来继续修改。顾文文一心想着去影视圈发展,对学业的关心程度还没有秦和宜的多,论文都要秦和宜捉刀。接下来,秦和宜电脑里不会有论文的一点影子,至于顾文文快要谈妥的演出机会,不好意思那是秦和宜搭桥牵线的,现在他不管了!

    这些当然不用和外人说,九歌鼎自然不知。

    这么多年来,秦和宜的冷漠理性被那两人当成了木讷寡言,秦和宜的包容退让被当成了予取予求,宽容随和被当成了软弱可欺。呵呵,想想这几年的过往种种,他真有当圣父的潜质。

    秦和宜没有先回家,而是先去了买戒指的地方,因为他记起来了,□□就放在包里,索性退了了事。这枚戒指是他亲自设计,顾文文喜欢海,他就给她一片独属于她的海洋。正中间的钻石右边是一排三只由大变小的海鸥,左边是三枚依次变小的淡蓝色碎钻,月亮、海鸥、星子,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看过的月夜大海,浪漫唯美。这是女戒,男戒要相对简单,只有着缓缓海浪簇拥着碎钻。

    当初店里面看到设计的时候直呼漂亮、新颖,想要买下秦和宜的设计稿,开出的价格也很漂亮。但是秦和宜想着给顾文文独一无二,就没有同意。

    而现在,不用留着了!

    店长对秦和宜很有印象,特别是他精心设计的戒指。不过此刻看到秦和宜要退,店长有些懵,这么快就不成了,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嘤嘤嘤……

    “这,店里面有规矩,特别定制的戒指是不给退的。”店长有些为难,面对着落寞伤情(?)、前几天还满怀憧憬今天就失去爱情的帅气男人,作为女人没有不会心软的,她都差一点点答应了啊,就差那么一点点,还好职业素质还在。

    “不能通融吗?”秦和宜有些可惜的说道。

    那份可惜又被店长解读为落寞失情男的悲伤,顿时觉得自己有义务为帅哥做点事让他高兴,于是声音柔和的说,“正好有一对新人要钻戒,他们对店里面大众款不是很满意,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又没有他们想要的意境。正好让他们过来看看是否满意。”

    “可以。”戒指内没有什么特别的徽记,女戒内侧写了“幸福”、男戒内侧写着“永远”,仅此而已。就怕那对新人觉得戒指的寓意不好,毕竟它们刚刚见证了一对情侣的分手。

    不过,秦和宜很显然低估了那两人的承受能力,甚至有着“你不成,我们却很幸福”的沾沾自喜,很快就拍板买了下来,留下无言以对的秦和宜,这是被秀了恩爱吧。

    至于设计图,那对新人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想法,更是认为好的设计应该被更多的人喜爱,因此秦和宜把设计稿也给卖了,二十五万,加上卖戒指的钱,他兜里面多了三十万。

    从店里面出来,秦和宜趴在方向盘上,以前自己有还不觉得啥,现在……从店里出来的他被塞了一嘴的狗粮。

    “汪汪。”九歌鼎凑热闹。

    “滚。”

    ……………………

    回到家,秦和宜疲惫地坐到沙发上,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真是累。兜里面的九歌鼎不用他拿自己就乖乖出来了,表现得十分狗腿,别问秦和宜是怎么从一只鼎上面看出来的,他就是知道。

    当秦和宜质问叶松二人时,那两个人被戳中心事的表现,就让他知道“梦境”中的未来是真的。只要他松口答应了叶松处理老宅的要求,之后的事情都会按部就班的发生,因为这两人的性格秦和宜十分了解,是会得寸进尺、抓住不放的人。最后,他也了解自己,在了解了老宅被卖后的真相,他肯定到死都不会释怀。至于是不是死于尿毒症还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疾病,这都无关紧要,下场凄惨那是肯定的。

    只要一想到自己会被二人连累的坐牢,被害得身败名裂,连祠堂都护不住,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就开始起伏。

    秦和宜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问道:“你要我做什么?”

    九歌鼎立刻飘飞上前,此刻的他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钥匙扣”,也不是秦和宜一开始见到的篮球大,而是一只红富士大小。而且外表也没有了灰扑扑、锈迹斑斑等做旧痕迹,变得光洁亮丽,只是材质秦和宜看不出来,似金似木,又像是石头。而且,一只会说话的鼎啊,多么神奇,至于对方脱离地心引力在面前浮动,秦和宜都懒得惊讶了。

    “只要我们签订契约,以后你时时刻刻把我带在身边就好啦,揣在衣兜里、穿根红线挂在脖子上,怎么都可以,我会乖乖的当一个配饰,绝对不给你捣乱。”有手,肯定是指天发誓状。

    “……为什么?”总不能是他花见花开人见人爱吧,一只成精了的鼎哭着闹着要给他当小弟吧。

    对手指。jpg“因为我坏了,一直修不好。我想着人能够温养玉器,说不定也能够温养好我,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的,你要知道在茫茫人海中找一个合眼缘的人有多难。不然那么多大龄青年早相亲结婚了。”为了证实,九歌鼎还翻过来,露出自己的底部,果然见到几条裂缝,其中一条最大的更是有一段直接对穿出一个孔,感觉九歌鼎用力的甩动几下他就可以崩了。

    “我可是远古神器,出自于大能之手,只是在诸神之战中受伤破碎,陷入沉睡。”为了让秦和宜答应,九歌鼎开始给自己加码,“过了几千年才醒过来,好不容易将自己拼好了,这几条裂缝却总是不好。你别看我碎了,但我很有用的,我收集了大量灵气、我知道很多修真法决、我通晓古今事,我收藏了许多宝贝。以后这些我都可以跟你共享。”

    一个碧色丹药突兀地在鼎里头出现,滴溜溜直转悠,“这是洗尘丹,有一定的洗髓伐筋、增强体质、延年益寿的功效,适合凡人服用。我每过一旬给你一颗,一年之后你就可以修炼,到时候我给你找本合适的修炼法决,长生不老不是难事。”

    秦和宜仰靠在沙发上,声音有些飘忽,“一个人,长生不老有何用?”

    九歌鼎急了,一个连长生不老的诱惑都不在意的人,那还在乎啥?他就怕秦和宜不答应自己,“你总会有想见的人吧,修炼了就可以上天入地,每年死那么多人,阴曹地府安排投胎都忙不过来,你要见的人说不定还在。”

    九歌鼎对秦和宜做个一些调查,知道他非常想念自己的父亲,这个诱饵怎么样?

    果然,秦和宜的眼神亮了,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九歌鼎,“好,我答应你。”父亲死的悲凉,他一直很想念父亲,想对父亲说那些伤人的话都非他的本意,想对父亲说自己爱他。树欲静而风不止,人欲养而亲不在,人生悲哀莫过如此。

    “好,成交。”九歌鼎就怕秦和宜反悔,在秦和宜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冲着脸飞过去,直撞进秦和宜识海。

    额心绽开一条口子,鲜血溢出却不滴落,反而被识海内的九歌鼎悉数吸收,只留下一道浅浅的泛白的伤口。

    “放空心神,放松身体,按照我说的做。”

    秦和宜有上了贼船的感觉,但事已至此,再反悔也没有用,只能够按照九歌鼎说的一步步做下去。

    日暮西垂,夜幕沉静,再然后太阳初升。日升月落,周而复始,三个轮回,秦和宜才从空渺的感觉中苏醒过来,他还保持着一开始仰身靠坐在沙发上的姿势。此刻能够自如活动,他缓缓的坐了起来、缓缓的站起、缓慢地活动着四肢,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血液不循环,四肢百骸就跟上锈了一样,发僵发硬,过了好久才恢复了灵活。此刻看着外面刚刚升起的太阳,深吸一口气、慢慢呼出,仿佛要将身体里的浊气一下子排空,他清楚知道外面的时间变化,可是无法从识海飘渺中出来,意识在里面游荡。

    在里面他看到了自己小时候,母亲没有因为艺术追求而抛下他们父子,父亲也没有在郁郁寡欢中自杀身亡,他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在老宅的花园里面尽情地奔跑跳跃。

    他还看到更加遥远的过去,那边有山有水,农田阡陌、房舍错落,田地山川间人们的欢声笑语。然而平静很快就被打破,顷刻间战火起,山水田园被毁、欢声笑语就此消失,鲜血、尸体、大火,只有寥寥几个人逃出生天,那些人有个共同的名字——巫族。

    无数的文字扑面而来、无数的画面交错其中,秦和宜沉着脸,他确信自己从来没有去过这么一个地方、也从来没有学过那些文字,那是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此时却完全能够看懂的文字。

    九歌鼎欢快地从秦和宜的识海中蹦了出来,“啦啦啦,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啦。我们签订的可是平等契约哦,平等知道吧,就是我们是朋友,而不是主人和器灵。”

    此刻,秦和宜在九歌鼎的上方看到了一团模模糊糊的影子,看不清具体模样,却能够分辨是个人形。这是之前没有看到过的。

    “我看到了一团影子,那是你吗?”

    “咦咦咦,你怎么会看见?”*凡胎照理来说看不到他的啊,他是九歌鼎孕育出来的器灵,九歌鼎是他、他就是九歌鼎。“难道是契约的作用,没有听说啊!”而且契约签订要这么长时间吗?九歌鼎不确定,他这也是第一次,新手不熟练啊。

    秦和宜眼睛微阖,可就算是如此,浮在面前不断刷新的文字还是存在,那是存在于大脑的字体。

    “你在我记忆里看到了什么?”

    “你之前发生的一切喽。”识海储存着记忆,识海广阔无垠,开发得越多,就越聪明,这和现代科学家说的不谋而合,脑域开发的越多越聪明一样。“你放心啦,我没有窥私癖,没有看你的*啦。就看到你小时候,软软呼呼的一团,真可爱。”比现在可爱多了。

    “是吗?”秦和宜声音幽幽。

    “当然。”沉静在终于找到了修复己身方法的九歌鼎没有注意到秦和宜的不正常。

    文字翻动消失了,图片也不再在脑海里闪现,但秦和宜对自己的血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身上有远古巫族的血脉,只是血脉稀薄,没有外力影响这辈子都不会觉醒。要不是他以*凡胎接受九歌鼎冲击识海,让识海涌动,血脉翻腾,不然不会觉醒。

    巫族的传承流传在血液之中,他一下子接收地太多,还无法消化。但有一点关乎自己的就是,九歌鼎这个傻叉,一点常识都没有,要不是他有巫族血脉,天生识海就比一般人稳固广阔,被他这么横冲直撞的冲击,不是变成傻子就直接死了,后果太严重。

    真是一点都不想理会九歌鼎。

第三章 :血脉() 
《说文解字》对巫字的解释为“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也就是说,巫就是向神祝祷的人。女人能事奉无形奥秘的事物,能够用魅力歌舞使神灵降临现场。

    这是凡人对“巫”普遍的理解。

    巫,上一横顶天,下一横立地,中间一竖直通天地,中统人与人,是真正能够沟通天地的人。巫族,也的确有这样的能力。

    在秦和宜的血脉传承中,的确有巫族庆祝舞蹈的画面。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身穿彩衣、腰佩美玉、手持长剑,踩着复杂诡秘却契合天地自然的步法翩翩起舞,这就是巫族,是自然的精灵,每个人都精致貌美,是上天的宠儿、是天地的守护者。

    而且,巫族如无意外发生,便是与天地同寿,因为巫族乃是盘古开天辟地时那一缕清气所化的神人,并非女娲用泥捏出来的。

    这一段让秦和宜略囧,他看神话故事一直认为是先民根据某一简单事实,因为无法解释就加上自己的幻想,进行艺术加工之后杜撰出来的怪谈,然后经过人们口耳相传变成了现在充满神异的模样。

    却原来真有原形依据,反而是神话曲解了事实。

    巫族不仅仅能够沟通天地自然,而且还拥有温养万物、呼风唤雨、祈福祷祝、医治预言的能力,难怪九歌鼎能够找上他,倒不是九歌鼎知道他有巫族血脉,而是他稀薄的血脉中天生吸引着器灵。

    对,秦和宜的血脉就是那么的稀薄,就算是血脉中的传承之力已经觉醒他也无法真正使用出来,而且也做不到与天地同寿,顶多比普通人寿命长些。要真正做到只有靠修行,先天不足、后天养之。

    这些都先放在一边,三天滴水未进,他快要饿死了。

    秦和宜从冰箱里拿出放了有些蔫的青菜和用保鲜盒装着的剩米饭,青菜蔫了也就是不新鲜而已,还能够吃。至于米饭,打开保鲜盒闻了闻,没有坏,只是冰箱里放久了带上了生冷的气息,变得硬板、少了米香。

    为了能够尽快填饱肚子,秦和宜也不计较那么多了。小青菜切碎放进锅中炒熟,然后加水放入硬成一坨的米饭,用饭勺碾压米饭,将米粒打散打开,大火烧开之后小火慢炖,变成浓稠之后一碗简单的青菜粥就好了。

    冰箱里还有前一段时间买的酱瓜,甜咸的口感完全没有掩盖掉黄瓜的味道,这家店是卖酱菜的老字号了,几十年如一的坚持,让制作出来的酱菜味道始终保持高水准,秦和宜来到b城十年,就一直吃这家酱菜,味道始终如一。

    一条酱瓜撕成几块洗净就是佐粥的最佳选择,当然也可以剥了鲜嫩的毛豆与其一同炒制,酱瓜毛豆,味道也非常不错。

    可外面的食物再美,也不是记忆中让人牵挂的家乡味道。秦和宜的记忆中一直牢牢记挂着每年夏日父亲摘了新嫩的小黄瓜与他们当地特制的敷酱一同腌制,半个来月就可以食用了。

    夏季多蚊虫,甜咸的味道特别吸引苍蝇,别家的酱瓜放得不好就引了苍蝇下了蛋,孵出蠕动的蛆虫,洗干净了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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