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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就妹妹吧,只要她还可以留在他身边,他什么都不在乎。
“那如果我不愿意呢?”阮清恬双目呆滞地道。
任浩铭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更加用力地抱紧怀中的人。
就算她不愿意,就算她会恨他,他也要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止他。
任浩铭望着床上,熟睡中的阮清恬,神色忧虑。
穿着白衣的医生为阮清恬换了静脉注射的药水,然后并排站在任浩铭身边。他故意放低了声音,对任浩铭说道:“任先生不必担心,她只是一时情绪激动才导致的昏迷,休息一下就好了。”
昨天,阮清恬和任浩铭在书房争执的时候,又喊又叫,还带着撕心裂肺地哭声。她要走,他要留,两人谁也犟不过谁。
最终任浩铭眼睁睁地看着阮清恬倒在了他的面前,而他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将她留了下来。
“那她为什么还没有醒过来?已经十多个小时了。”任浩铭皱着眉,担心地问。
“这个……”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每个病人的情况都有不同,可能是因为这位小姐的身体太过虚弱了,所以……”
任浩铭蹙了下眉,不想再听他废话,便冲他摆摆手:“你出去吧。”
“是。”医生如获大赦般地快步出去了。
任浩铭坐在床边,静静凝望着床上的人儿。她的脸色依然苍白,唇上无半点血色。两条柳叶般的细眉纠结在一起,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任浩铭伸出手,他想帮她抚平眉眼间的愁色,但是僵硬颤抖的手指却怎么都落不下,只是隔着稀薄的空气,描绘着她五官的轮廓。
过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任浩铭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他摆不平的事情,被人敬仰惯了,竟也深信自己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
可是在她的身上,任浩铭再次尝到无助的滋味,他以为自己不会再那样软弱。
十岁那年,当任浩铭带着666回到家里。他的父亲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关心他这些天都去了哪里,而是一把将666从他怀中夺下,用力扔在了地上。
“没用的东西!还嫌你自己不够软弱是吗?养宠物这种事情是你应该做的吗?”
666可怜兮兮地趴在地上,低声呜咽着,乌溜溜的黑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浩铭看,它尝试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
“爸爸,就算你不让我养,也不要伤害他,好不好?”任浩铭哭着抱着任勋堂的小腿,给666求情。
任勋堂不为所动,甚至有几分生气,他指着躺在地上的666道:“不过是个畜生,竟还能让你流泪,看来我非得打死它才行。”
“爸爸!不要!求求你了!”任浩铭哭着,小小的身体紧紧抱住父亲的腿,生怕他会再次伤害666,“我送走它,我现在就送走它还不行吗?666在我最难的时候帮过我,你不要伤害它。”
任父冷哼一声,不屑地道:“在你最难的时候,人都不会帮你,一只畜生,又能帮你什么,我看你是被冲昏了头,才说出这么愚蠢的话来。”
“爸爸,是真的,666很聪明也很忠心。”任浩铭想到自己被小贩打的时候,是666第一个冲过去帮它,虽然它到最后也受了伤,但是任浩铭还是满心感激。
“闭嘴!我任勋堂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你现在就去杀了它!”任勋堂指着666,凶狠地说道。
第三百四十三章、三等人()
任浩铭惊骇地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盯着自己的父亲,他不相信父亲会这样狠心。P;i;n;we;n;b;a;而一旁的666似也感觉到了什么,发出更加悲伤的呜咽声。
任浩铭摇着头,连连拒绝:“不,我不会这么做,我不能这么做。”
任勋堂顺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棒球棒。任浩铭认得,那是任浩杰最喜欢的一根。任勋堂将棒球棒握在手里,指着任浩铭道:“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你自己亲手解决它。第二,我会用这根棒球棒打断它身上的每一根骨头,到时候它会比死痛苦一千一万倍。”
任浩铭小小的身体颤抖着,他情不自禁地望了666一眼,发现666也同样望着它,眼中和他一样蓄满了泪水。它已经不再呜咽地叫了,而是安静地将小脑袋放在地上,很温驯的样子。
眼泪哗哗地流下,模糊了任浩铭的视线。就在任浩铭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响起一声枪响,666的身上瞬间被鲜血覆盖。
任浩铭回头,看到自己年仅六岁的弟弟颤颤巍巍地端着一把袖珍手枪,安静地站在那儿。
“你干什么?”任浩铭大喊着将任浩杰推倒在地上。
任浩杰立刻哭了,他抹了一把眼泪,委屈地道:“我只是想帮哥哥……”
“谁要你帮了!”任浩铭朝任浩杰吼了一句,便朝666跑去。
他哭着跪在666面前,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它。而666尚有一丝气息,艰难地用它鲜血淋漓的头去噌任浩铭的手,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任浩铭的手,然后就头一歪,慢慢闭上了眼睛。
任浩铭把已经僵硬的666紧紧地抱在怀里,悲痛至极,反倒没了眼泪。他听到任勋堂冰冷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懦弱的人是没有资格发号司令的。只有你站得比别人高,拥有更强大的能力,你才能做你想做的人。身为你的父亲,我要你成为这样的人,所以就必须断了你的感性的一面,只有弱者才需要同情和眼泪,真正的强者是不会被世俗的感情所牵绊的。”
不知道为什么任浩铭突然想起曼宁说过的一句话。
“在这个世界上,一等人追求自己要的东西,二等人追求能得到的东西,三等人才去接受不想要的东西。”
就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曼宁的这句话。现在他就是曼宁口中的三等人,被迫接受了666的死亡,他不想要成为这第三等人,他要做一等人,特等人,人上人,甚至站得要比自己的父亲还要高。
因为只有他做到了这一点,他才能真正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
任浩杰抹着眼泪,怯生生地走到任浩铭面前,小手揪着他身上的衣服,可怜兮兮地道:“哥哥,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任浩铭扫了任浩杰一眼,那冰冷决绝的目光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而任浩杰那时候年纪太小,还无法解读这目光的深刻含义,他一心想要求得哥哥的原谅,却不知道,就在那一刻,任浩铭心里的某些东西也随着666的死一起被埋葬了。
现在,在阮清恬的身上,他再一次有了那种六神无主的感觉,就如当年父亲逼他杀死666的时候一样,甚至更强烈。
因为他已经失去过一次,绝不容许自已再去品尝这种痛苦。而当这样的渴望像是某种繁殖能力超强的病菌一般在他的身体里迅速滋生,就足以让他做出某些疯狂的事情来。
阮清恬恢复意识的第一感觉就是头痛欲裂,昏昏沉沉的,感觉有块铁压在脑袋上似的。她抬起书,揉着发胀的太阳穴,慢慢睁开眼睛,却发现手腕上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图案。
她仔细看了看,是一朵向日葵,和那天的一模一样。
阮清恬生病的时候,任浩铭一直在家里照顾她,寸步不离。她睡着的时候,他就坐在阳台上的沙发上看书,她醒着的时候,他依然坐在阳台上看书……
阮清恬一个人无聊,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找话说。
“你平常都干什么呀?”
“工作。”
阮清恬额上滴下三滴汗,但是她锲而不舍地问:“除了工作呢,你总不会一天24个小时都在工作吧,总有休息的时候吧。”
任浩铭翻书的手顿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道:“睡觉。”
阮清恬心中叫苦不迭。这个人怎么这样啊,这和在QQ上聊天发呵呵有什么区别,根本没有办法愉快地聊天啊。
“呃……好的吧。”阮清恬默默叹了口气,低下头。她败了!
任浩铭缓慢地把手上的书合起来,放到旁边的一个造型别致的玻璃茶几上,然后才转过头来问她:“你到底想问什么?”
“我就是想问你有没有什么兴趣爱好?”谁知道他老人家却回答得那么欠扁。
代沟啊代沟!阮清恬仰天长叹。
“你呢?”任浩铭不答反问。
“跳舞啊。”阮清恬理所当然地回到,“每次跳舞的时候,我就特别开心 ,好像什么样的烦恼都忘记了。那你呢?你有没有什么能让你特别开心的事情啊?”
任浩铭想了想,说:“曾经有,现在没有了。”
阮清恬仔细回味着他这句话,不是很明白:“是什么啊?”
“画画。”
噗~
阮清恬刚喝进去的一口水差点喷出来,被任浩铭狠狠瞪了一眼,又默默地咽了回去。
阮清恬用力将口中的水咽下去,然后才说:“你千万别误会啊,我没别的意思,就觉得这个爱好和你本人有些不搭,仅此而已。”
“为什么?”任浩铭黑着脸问。他看起来那么没有艺术家的气质么?
“不知道啊。”阮清恬歪着头,想了想一下,“反正就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一个堂堂大公司的总裁,竟然喜欢画画,真是想想就觉得很搞笑呢。”
“不许笑!”任浩铭厉声道。
阮清恬立即止住嘴边的笑意,装模作样了一会儿,又用余光偷偷打量任浩铭的脸色,见稍有缓和,便得寸进尺地问:“不如,你给我露一手?”
第三百四十四章、总裁还是画家?()
任浩铭厉眸扫来,阮清恬立即吓得整个人都缩了回去,就像一只小乌龟。P;i;n;we;n;b;a;
“没有工具。”任浩铭没好气道。
“怎么会呢?”阮清恬奇怪地问。
任浩铭沉默不语。当年任勋堂让他在画画和当任家继承人之间二选一的时候,就已经把家里所有和绘画有关的东西都清理了。
“看吧,果然是随便说说的。”阮清恬像是终于抓到他的把柄似的开始碎碎念起来,“没关系啊,没有兴趣爱好的人生虽然晦暗了些,但是也不是活不下去啊,况且像你这样的没有情趣,又习惯了面无表情的人,在这样灰色的人生里应该会活得很好吧。”
任浩铭一言不发,沉默着,如同一团黑云,缓慢地移动到阮清恬的床前。
好在阮清恬聪明,懂得见好就收,慌忙拿起水杯,故作虚弱地喝了一口,可怜兮兮地道:“我是病人,脑子不清楚,我说了什么,自己也不清楚的,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说完还故意咳嗽了两声,以博取同情。任浩铭依然一言不发,但是阮清恬刚放下水杯,他就一把抓起她的手腕,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才下结论似地道:“你的手腕很漂亮,皮肤也不错,很平整,也很白皙。”
阮清恬嘴角抽搐了一下。白皙,她可以理解。可是平整……这是能用在人皮肤上的形容词吗?
不过他那锐利的目光一直盯着她是要怎样,该不会是想趁她生病的时候,在她舛弱的病体上,施展某种兽欲吧!
这也太惨无人道了!
“你,你想干嘛?”阮清恬下意识紧了紧自己的领口。她在这儿没有衣服,这两天一直是穿着任浩铭的睡衣,他的衣服宽宽大大,罩在瘦弱单薄的阮清恬身上更是宽松得不像话。
任浩铭嘴角微勾,仿佛像是洞悉到她的思想似的,挑眉道:“你想什么呢?我只是觉得它挺适合当画布的。”
“画布?”阮清恬惊奇地问。这总裁的思想果然是够奇葩,绝非凡人可比拟啊。
“你不是想知道我会不会画画吗?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
“啊?其实不用的……”阮清恬突然扭捏起来,她就是一时好奇,对他的画技着实不是很感兴趣。
如果他老人家兴致来了,再画个清明上图什么的。那她在他作画的时候,是该睡过去呢还是睡过去呢。不过她敢肯定,如果她真的敢睡过去的吗,这么人性的男人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嗯,她敢肯定。如此一来,她岂不是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事情只有傻子才会做的好吧!
不过现在,看任浩铭兴致勃勃的样子,似乎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她只有十分清醒,且分外不情愿地去做这个傻子!
不过好在任浩铭还没有丧心病狂到那种地步。他吩咐阿秋买回来一大堆她听不懂,也看不懂的颜料之后,就认真地在她手腕上作起画来。
中途甚至还贴心地跟她说,如果要是困的话,就先睡好了,因为任浩铭看到她偷偷打了一个哈欠。阮清恬受宠若惊,几乎以为任浩铭人格分裂了,不然就是自己人格分裂。
但是,看着他闪闪发光的眼睛里满满的诚意,好吧,她就相信他是今天早上忘记吃药好了。
不过他这样说了,阮清恬倒不好意思睡了,只好强打着精神,看着他一笔一划地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菊花?”阮清恬仔细审视着自己手腕上的图案,然后下结论道。
任浩铭拿着画笔的手抖了一下,嘴角微微抽搐:“那是向日葵……”
“啊。”阮清恬恍然大悟,“我以为你们画画的,都会画梵高那种颓废美的向日葵呢。”
“你要是喜欢那种,我也可以画。”
“不用了,这个就挺好的。”阮清恬微笑着摇摇头,仔细看着手腕上的图案,还真是越看越喜欢呢。
任浩铭见她爱不释手的表情,心里也觉得分外满足。他开玩笑地道:“其实可以把这个图案纹在你身上,下次你再丢了,我就可以走到大街上,问有没有人看到一个手上纹向日葵的女孩经过这里啊?一定能很快找到。”
阮清恬端详着手上的图案:“这么小,谁会注意啊,听起来更是认尸吧。”
任浩铭狠狠地瞪了一眼阮清恬,冷声道:“那你就纹到你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