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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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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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球很快被切开,除了下刀的时候喷射出一股浓汤和热气之外,余下的工作倒是很顺利的。

    切开肚子,里面盛满了各样丰富的食物,有绿色的蔬菜,紫色的水果,红色的肉片还有各种各样颜色各异的不知道来源的东西。

    格里菲斯深深嗅了一下那香浓的空气,整个人便陶醉起来……叮当猫的口袋,果然是令郎满目的装了不少东西呢。

第二十六章 被揭开的真相() 
由于食物的精致再加上王屯屯等人大概打着吃饱肚子再逃命或者别的什么想法,这一顿晚餐在这个奇怪、封闭的环境里行进的其乐融融,穿着一身黑色晚礼服的梁国站在格里菲斯身后挺着笔直的腰背默然不语,他的右臂横在胸腹之间,伸直的手臂上搭挂着白色的毛巾,看起来像是一个称职又专业的西式管家。

    格里菲斯用叉子插住了肉块,挑在空中,不时的咬上一口。他的言语是那种一如既往的让人哭笑不得风格,但表情动作上却带着一种淡淡的缓慢,他那举手投足之间的舒张力,当算的上是优雅了。

    格里菲斯将叉子连头肉块放入青花小盘中,接着拿起一个高脚杯子虚抬着,梁国从后面为他倒了些红酒,他将杯子放在齐眉的高度晃了一会儿,随即呷了一口,闭起眼睛享受着。

    那酒的味道定然是极好的,格里菲斯畅游在其中,渐渐回想起一些往事来。

    “我来到沙镇啊,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不过就在我醒来的当天啊,我被人敲了脑袋,鲜血淋漓的,你都不知道有多惨……

    科技在进步,世界变化真大呀,想找个认识我小格里的人都难了……哎,物是人非呀,好伤感寂寞啊,想当年还是有个小姑娘愿意陪我看日出的……我跟你说啊,沙镇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差啦,我认识一个叫做吉良的小男孩,有点意思。他还有个叫吉庆的姐姐,长的真不怎么样,比当年陪我看日出的那小姑娘不知道差了多远。三爷,我跟你讲个小秘密啊,那陪我看日出的小姑娘呢,她这么高,哎呀,不是这么高,是这么高……咳咳,沙镇的生活还是很有意思的,后来我便认识了你嘛,哦,那个时候我是叫吉阿满的。不过三爷啊,我可是很欣赏你的呢……”

    格里菲斯一边品着红酒,一边乱七八糟的描述着,王屯屯起初只当这少年疯癫了并未理会,直到那个圆脑袋讲到了吉良,又再一次提到了吉阿满,脑海里面那些有关于吉家的记忆才终于打开了来。他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头,手却还在无意思的在肉汤锅子里面搅动着。

    “吉阿满……”

    他这样想着,终于在在肉汤的锅子里面捞出一些碎肉碎骨,他这个时候其实还在努力回忆着那段吉家的事情,吉家的那些男孩子……

    “吉阿满……”他再次无意识的念叨,某些事情、某些人在脑海深处浮上来,马上就要破开冰面,露出真容。他在想着这样的事,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刚刚盛上来的碎骨上,然后高速转动的大脑愣了一下,徒然间便空白起来。

    “人……人……人骨!!”

    因为汤锅之内的汤料被喝去了大半,只剩下一些底料。王屯屯这一次的‘海底捞月’便一次性把之前沉淀下来的碎骨头、碎关节的捞了上来。

    而那碎骨头之中,最显眼的,便是那一小片人类的前脚掌,带着五个清晰的脚趾头,甚至拇指、中指、尾指都清晰可辨。因为人类独特的生理构造和外观形态,这小片前脚掌一被王屯屯捞上来,便被认了出来。

    “你让我吃人骨!!”

    人骨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这真像隐藏在那男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后面,竟是那样惊悚骇然——这顿貌似丰盛的宴席,吃的竟是人肉!!

    王屯屯想着那些之前所见过的舌头,啃过的骨头,咬过的耳朵,还有那个用肚囊制作的团团的大肉球,整个胃部顿时翻江倒海起来。

    事实上这个世界的一些事只是一个看起来复杂的扣锁,一旦某个环节被打开了,整件事情便顺理成章的清晰起来。

    如今的王屯屯便是这种状态,既然知道了所吃的是人肉,那么顺理成章的便想到这些肉类从何而来?再之后联想到他们失踪却再也没有回来的队友,那张良的反常作风和那明显隆起的肚腩,还有格里菲斯那句看似无关紧要的‘所有人都在这里了’,顿时便像是触电一般,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

    时间在靠前一点的时候,王屯屯有问过格里菲林见没见过其他的人,这男孩子曾这样回答过‘都在这里了’。这话当时听起来像是某种无知或者谎言,但如今想起来,竟是那样的真实阴冷,冷人不寒而栗。

    当然‘都在这里了’,所有人都被做成了菜肴,摆放在桌面上呢!

    ……

    ……

    气氛在王家三公子的一声尖叫之后诡异、紧张、慌乱起来,那刑施部的男人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王屯屯勺子中的脚趾骨,豁然站起来,整个人凑到汤口向里看去。

    然后,他便脸色急速苍白着,‘哇’的一声吐了锅子和桌面到处都是。刑施部的男人张开嘴巴哗啦啦的吐出了肚子里面所有的存货,他的嘴巴很大,吐出的东西又多又急,以至于有些部分都喷溅到了格里菲斯面前的瓷盘里。

    空气中回荡着的小夜曲在这个时候高亢起来,格里菲斯考究的拿起高脚杯,慵懒的半靠着椅背。他半闭着眼睛,另外一只手和脑袋随着音乐晃动着。

    正在这个时候,王屯屯终于想起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一幅幅过往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面回放着,他看了一眼表情沉迷享受的格里菲斯,又看了一眼站在其身后至始至终木然不动如同管家一样的梁国,眼神复杂难陈到了极点。

    “是你,是你吉阿满,要对付我们王家,对是不对!”王屯屯咬牙切齿,后知后觉的他,在发现了人骨之后,终于拼凑齐了最后的拼图,找出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深沉恶意。

    那个自称是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并未理会王屯屯的质问,他举着红酒杯轻晃着,右手食指在空气里跃动的音符里划下优美的弧线。

    良久之后,那小夜曲的声音稍微浅淡了一些,格里菲斯睁开迷离的双眼,表情似感动似真诚又似讥讽:

    “我要对付你们王家?!”他语调表情平淡,但句末却是用了疑问语序的,显然,他并不认同王屯屯的这种说法。他终于将红酒杯放在了桌上,眼神虚抬着仿佛在看无穷的远方。格里菲斯保持着动作持续了一会儿,随即便不由自主的‘呵呵’笑起来。

    他用手支撑着桌面,向着王屯屯的方向前倾着身子。大妖的眼神真诚细腻,隔了很远的距离,他的眼睛在无意识的眨了一下:

    “不是我要对付你们王家,我可是清白的呢。三爷啊,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爱你们王家的……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另有其人,他要比我要凶多了,恩,凶多了。他大概那么高,那么大……嘛……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说到这里,格里菲斯停顿了一下,随即神情肃穆,手指指向远方。

    “……是命运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徒然大起来,竟是在石室里反复回荡,那‘命运啊’、‘命运啊’的声音反复回荡着,连成一片。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是命运啊!”

    格里菲斯噙着笑容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表情诡异,似轻松,似怀缅决然。

    王冕坐在格里菲斯和王屯屯中间,低着头不言语,王屯屯红着眼睛,终于知道了这差点令王家败落的幕后黑手,他几乎本能的怒视格里菲斯,一种叫做仇恨的情绪像是电钻一样在他神经里面搅动着,而对方还在用轻快的语调讲述着那些令王家发生悲剧的根源。

    “啊,你们家死人了啊,呀呀,没有错,是我让梁国去做的啊。话说那天我在河边走啊,看到梁国在想事情,我就跟他说去杀你们全家啊,谁知道他这么不开窍,说干就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梁国办事情真的不行呢,来来回回搞了许多事情,都没把你家人杀干净,到头来还得我动手……

    明明答应那么爽快……”

    他这样自言自语说着话,表情沉湎在回忆里面,时而开心时而忧愁着。格里菲斯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奶油白,他脸部的线条柔和,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格外的柔弱美好。

    但在这个时候,在经过吃人的铺垫和一连串诡异的气氛熏陶下,格里菲斯那在荧光下稚嫩美好的侧脸在王屯屯因为仇恨而发红的眼眶中渐渐拉长扭曲,以至于连同声音都有些拉远模糊了。

    ps:我亲爱的们,最近想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的留言,但不知道是非洲网络问题,还是个人问题,总是回复不了,未能及时与大家沟通,十分抱歉。另外有大家想看小弟旧书的,我觉得还是算了。当年写书的时候年少轻狂,说白了是个中二少年,写的东西并不是太好,怕会令大家失望。这样吧,大家多多支持这本吧

第二十七章 我家梁国还小() 
此刻的王屯屯心里面是有着怒火的,就仿佛一个被骗了很惨的人,在真像大白之后的发泄一样。

    然而他听着对方看似可笑的自白,终究不由自主的开始想对方所做的事情,想着他的杀人动机,想着双方本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想着对方带着那种纯真的脸面将人杀死将人做成饭菜,想着对方说的话……

    然后那怒火便冷却僵掉,轰塌成碎片了。他想起在那洞口偶然间感受到的那种荒凉绝望的心境,那原本单纯的仇恨有些复杂起来,他稍许无所适从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另外一种情绪在身体内悄然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王屯屯用力抿着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父亲王冕一眼。早熟早慧的三爷终于遇到了一些他觉得迷茫和棘手的事情——这个叫做格里菲斯的家伙到底想做什么!他其实习惯了独立,但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养成了在大决断面前‘倾听’那个在自己心中威严如同山岳钢铁一般的男人的意见。

    但这一次,连山岳也沉默了。王冕只是低着头不言语,仿佛神游物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反应一般,事实上,他从进入石室之内,便很少抬起头来过了。

    但若是仔细看来,便不难发现他那微微抖动着的花白胡须和下颚,显然这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中年人,他的心情并非如同表面一样平静。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从遥远的回忆中醒过来,将注意力转移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没有理会王家父子,他双眼密布着不愤和怒火,此刻正讲到某种激烈的事情:

    格里菲斯站起身子,一只手拍了桌子,另外一只手指着来自刑施部的那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控诉着:

    “你!没错就是你!

    ……我家梁国杀人关你什么事情,杀的是你老母吗,又或者是染指你妻子了吗,你跑了那么远过来追杀他,我就不开心了。

    心正才能行的直,你这么不讲理,真是欺人太甚了。你说我家梁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吗,他那么乖,年龄又那么小……”

    “什么刑施部开施部的,什么职权所在嘛,吉良那破店被人霸占了你们都没讲过职权。不过话又说回来,吉良那家破店面真心破啊,四面漏风啊,冬天的时候肯定冷……

    哎呦,对了。你刚才往锅里吐东西,还差点吐我身上,真恶心,你妈妈没有跟你说过……咳咳,总之,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是不会原谅的。恩,我说梁国啊,这样的人,你杀了他……”

    格里菲斯一口一个我家梁国怎样怎样,义正言辞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指头仍旧摆放在空中指着刑施部男人的方向,这间隙里,他的脑袋已经转过去,正要讲一些让梁国‘结果’对方的话。

    然而,格里菲斯毕竟‘年轻’,他太‘缺乏’经验了,或者说,这个脑袋圆圆的男孩子,他有些低估了一个人在压力之下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决然和疯狂。

    那刑施部的男人本来便不是怎样枭雄的人,客观的说,只是职业为警司的普通人而已。

    而对于沙镇刑施部的警司们来说,他们的一生或许会有跟坏人打交道的时候,但这坏人,撑死便是临街满身横肉的阿三哥仗着横肉满身侵犯邻居乡里的一些小便宜而已,但即使这样的人,在代表着政府力量的刑施部面前都是乖乖的,不敢反抗的。

    对于这警司来说,刑施部的职责反应到生活中,更多的是拿着警棍在街道巷口晃荡,有的时候,则是会驱赶一些不按照规矩乱摆摊的乡民。

    至于警司下班之后的事情,便是相妻教子,闲暇的时候,便会牵着家中那条名叫harry的金毛在黄昏下遛弯,然后跟擦肩而过的美丽又不检点的女邻居打打招呼。

    但这样的普通人如何见过生死,在沙镇这样的小地方怎会有真正残忍的事情,又怎么会滋生真正有勇气的人。

    不过,今天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先生确实数度经历了生死,他看见同事被某个怪物抓走,经历了朋友失踪,莫名其妙的进了地下基地,被困死在石室里面,他甚至吃了人肉做成的饭菜……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了凶手——那个圆圆脑袋的恶棍,而那凶手竟然扬言要杀了他。

    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可是不想被人端上餐桌的,他见过对方的手段,所以格外敏感。他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叫做‘狗急跳墙’,这男人想着这一路的事情,然后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不跳墙的理由了。

    于是,这位被变故折磨的早已神经质的警司不顾一切的从王屯屯腰间抽出那把象牙手枪,射向格里菲斯。他知道王屯屯身上有枪,虽然对方总是在尽力掩饰。

    “额……,这就崩溃了……”

    男孩子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枪声响起来。由于紧张的缘故,那子弹歪向旁边。格里菲斯用银白色的食指顺了顺瓷盆上的精致餐刀,然后一道银线穿透了警司的颅骨,将他的身体都带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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