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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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毓秀-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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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啊。”

    程金枝点点头,却见高勋正一脸鄙夷地打量着自己:不过小姑娘,你会骑马吗?”

    “小姑娘?你好像也没有比我大多少吧?”程金枝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骑马是吗?我当然会啦。”

    然而话一出口,程金枝就顿觉心虚不已。

    毕竟,她长这么大连马车都不曾坐过几次,马鞍都没碰过,要她骑马,还不是要了她的命?

第二十章 英雄救美() 
秋风习习,天朗气清,郊外层林尽染,落英缤纷,偶有大雁翱翔而过,留下声声长鸣。

    程金枝望着广阔无垠的楚天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也顿时舒畅了许多。

    “金枝,我们来这儿可不是看风景的,你还不快点去选匹好马,骑给我们看看?”

    “这个晋王,一见面就盯我到现在,真是烦人。我明明不会骑马,一会儿准要露馅被他嘲笑,早知道就不来了。”

    程金枝愤愤地立在原地正想着如何应对,高勋已经牵着马走到了跟前,见她一脸怨念的样子,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晋王殿下,您既然已经选好了马,那就赶紧骑啊,我选不选,与你何干啊?”

    “哼,推三阻四,诸多借口,我看是你不会骑吧?”

    高勋刚过及冠之年,心性尚在成熟阶段,加之个性张扬,喜好热闹,身旁又没个可以一同玩乐的的人,如今有个年纪相仿的程金枝与他斗嘴,他自然求之不得。

    “我说…你和那个面瘫…不是,你和燕王殿下真的是亲兄弟吗?”

    关于这个问题,程金枝早在第一次见到高勋之时,就已经心中存疑。毕竟这两个人的性格太过迥异,凑到一块就好比麻雀与孤鹰为友一样,怎么看都显得格格不入。

    “那还有假?”高勋仰头神气道,“我们虽不是一个娘生的,但可都是父皇的儿子。”

    “就算是同父异母,性格差得也太大了,他能受得了你,还真是个奇迹。”

    程金枝看着眉飞色舞的高勋撇了撇嘴,远远就望见高珩骑着一匹红棕色骏马从对面的山脚下奔驰而来。

    风卷衣袂,神采飞扬。

    明眸顾盼,气宇轩然。

    “说实话,这个燕王其实还真的蛮帅的。”

    程金枝呆呆地立在原地望着,直至高珩的马呼了她一脸的气,她这才猛然回过神,满是嫌弃地擦了擦脸。

    “三哥不愧是驰骋沙场屡立战功的人,这骑起马来就是和一般人不一样,果然英武不凡。”

    “原来这个燕王还出过兵打过仗…。”

    程金枝偷偷地瞄了高珩一眼,见他的目光也正停留在自己身上,忙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

    “我…我去选马。”

    “那我也去,看看谁的眼光好。”

    高勋说着便一脸兴奋地追了上去。

    其实程金枝根本不懂马,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在马厩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只能挑了匹长得顺眼的牵了出来。

    高勋已经骑马而上,一看到程金枝便故作惊叹道:“哟,看不出来你眼光还不错嘛,这匹可是黄骠马,疾走如飞,一日千里,就是性子烈了些,你行不行啊。”

    “都怪你,让我现在停在杠上进退两难,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了。”程金枝一面在心里画着圈圈,一面伸手拍了拍身旁的黄骠马,“这匹马看起来还挺温顺的,那个晋王说它性子烈,肯定是故意吓唬我,我才不上他的当呢。”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上马呀。”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和马交流,我们第一次见面,总要彼此熟悉一下。”

    高勋探头张望了一眼不屑道:“是吗?那它可有和你说什么呀?”

    “有,当然有。”程金枝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高声道,“它说金枝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啊,怎么啰嗦得跟个娘们儿似得,连我们马儿都嫌他。”

    “少骗人了,我才不信动物会讲话呢!”

    高勋没好气地瞪着她,原本还想再说什么,可看见程金枝不断地向自己投来敌意的目光,竟也识相地闭上了嘴。

    马也选了,胡话也编了,身后的高勋还一直阴魂不散,此时的程金枝已经没有其他借口再拖延时间,碍于面子,只能硬着头皮上马。

    然而最可怕的是,她根本连如何上马都不会。

    她将双手搭在马鞍上,脚踩在马镫上,原以为一个使劲就能翻身而上,可任凭她怎么努力,却总是从马背上滑下来,看得一旁的高勋笑得近乎岔气。

    “笑什么笑啊,气死我了,连匹马都欺负我!”

    程金枝黑着脸又一次尝试爬上马背,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正当她爬得腰酸背痛想要放弃时,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托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拉上了马背。

    程金枝侧眼一看,正巧迎上了高珩清冷的眸子。

    “既然不会骑又何必逞强?万一从马上摔下来,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程金枝虽对高珩心存感激,可碍于颜面还是嘴硬道:“我…我只是很久没骑,生疏了。”

    “你就别逗我了,这哪是生疏呀,这分明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耳边又传来高勋幸灾乐祸的笑声,程金枝表面上总装得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可骨子里却是个不轻易服输之人,她用能杀死人的眼神剜了高勋一眼,气得一脚踢在了马身上。

    随着一声洪亮的嘶鸣声乍起,那黄骠马突然受到惊吓仰天长啸,险些把程金枝从马上甩下,还未等高珩等人有所行动,就已经疯狂地踏着马蹄冲了出去。

    “救命啊!喂,你快停下来!”

    风在耳边呼啸,两旁的景物以迅雷之势向后倒退,程金枝伏在马背上死命地抱着马身,整个人却还是如同一叶浮萍般来回晃荡,摇得她昏天黑地,耳晕目眩,心都要从胸口飞出来了。

    好不容易从暗无天日的牢狱中逃出生天,难道今天就要因为一匹马而断送性命?

    这果然是应验了一句“真理”——凡事太逞能者,易挂之。

    “抓紧了,别让自己掉下来!”

    身后传来高珩策马飞驰的声音,他以极速之力紧追而上,在追过一片芦苇地后,终于得以与程金枝的马并驾齐驱。

    “我抓不住了,救我!”

    程金枝无助的瞳孔中倒映出高珩疾快如风的身影,此时此刻,她已经将一切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手脚逐渐失去了控制,半个身子已经落下马背,程金枝再无力气与一匹受惊的疯马周旋,手臂一松,眼见就要从马上跌落……

    万分危急之间,只见高珩飞身弃马,抱着她一起摔进了旁边的草丛中。

    只觉周身忽然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程金枝缓缓睁开双眼,这才发现高珩棱角分明的脸庞近在咫尺,根根分明的睫毛下,那双冷峻的眸子里流淌着一丝担忧之色,让她匆忙将视线投向了别处。

    “你没事吧?”

    “没。。没事。”

    程金枝心有余悸地摇了摇头,还未从之前的惊险之中缓过神来,如今见自己正被高珩围在怀中,心间一颤,脸“噌”地一下就红了。

    高珩见状尴尬地将她放开,坐起身时,下意识地捂住了左侧的手臂,脸上的痛感稍纵即逝,却还是被程金枝捕捉在眼里。

    “你受伤了?”

    程金枝心中涌起一股内疚,正欲上前想要察看他的伤势,高珩却先一步站了起来。

    “小伤而已,不用在意。”

    他背过身去,不以为然地抬手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身后传来了程金枝满是愧意的声音。

    “那个…我是不是特别麻烦。”

    “嗯,确实很麻烦。”

    高珩下巴微仰,沉吟片刻,嘴角勾起了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不过看在你容易养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第二十一章 赏心乐事() 
自从得高珩英雄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改观,如果说从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言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至少多了几分人情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觉得“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了。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看在你容易养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究竟是在夸她还是在讽她?她至今也还未想明白。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许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禁止下,她只能安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斗嘴打闹之外,其余的时间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攻势之下。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凋零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天天下来,她越发觉得自己身上散发出一股无聊的霉味,从头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池塘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听见了高勋兴致勃勃的叫喊声。

    “金枝,你怎么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你那个哥哥把我关在这儿不许我出去,我快无聊得能把这池子都拿石头填满了。”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

    “他这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身份还太敏感,万一被你们程家人发现泄露了行踪,那事情可就麻烦了。”高勋一本正经地说着,突然故作神秘道,“不过嘛。。。。。。”

    “不过什么?”

    “不过你想离开王府,也不是不可以。”

    “你说真的啊?”

    程金枝闻言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抓住了高勋的手。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片刻,这才转色道:“那个。。。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晚上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可以考虑带你去。”

    “夜市啊,那就是有好吃的咯!去去去,当然去啦。”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觉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凑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这有什么难办的?”高勋不以为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现,也能多个人替我们受罚。”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原来你这么阴险啊。”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即刻站起身朝踏雪围了过去。

    “踏雪……”

    “晋…晋王殿下,程小姐,有…有事吗?”

    踏雪性子本就胆小,此刻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头的邪恶表情,只觉浑身一哆嗦,很快就屈服在两面夹击的阴影之下。

    ……………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街市就被人潮拥挤的热闹氛围所感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那个,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意乔装改扮成了男人,因此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直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眼前这位顾客虽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怎么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还有别的色嘛?”

    “呃。。。这位公子是准备送人的吧?”

    “送人干什么?当然是自己用啊。”

    程金枝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掌柜的笑容登时僵在嘴角,要不是高勋及时出面将她拖走,这位掌柜恐要歇业三天,在家里好好思考一下人生了。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什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小姐,你没看见刚才那个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程金枝回头调戏般拍了拍高珩嫩白的脸蛋,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高勋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着被程金枝拍过的侧脸,脸上隐隐升起一层幸福之感。

    待昼市休业之后,夜市方才启幕。三人一路看着热闹吃着东西,又四处闲逛了一会儿,临近傍晚时分,才走到南门大街。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京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晚上上街还是头一回。因此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说也是件十分新鲜之事。

    “那里有糖葫芦,看看去!”

    “诶,那儿还有卖臭豆腐呢,走走走!”

    “那个圆鼓鼓的东西是什么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程金枝和高勋在人群里来回窜动,一会儿奔到东,一会儿奔到西,委实跟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孩无异。

    而踏雪愁眉苦脸地尾随其后,一直想找插话的机会,却一直被无情地忽视。好不容易等到闹腾的两人在路边站定,便急忙开口道:“晋王殿下,程小姐,这天色已晚,咱们还是早些回去吧。这万一要是被燕王殿下发现奴婢们自作主张。。。。。。”

    “吃吧,刚炸好的臭豆腐,可香了。”

    还未等踏雪说完,程金枝就已将一串臭豆腐塞入了她的口中。

    踏雪闻着臭豆腐缠人的味道,终究耐不住美食的诱惑,可惜一串刚下肚,心中立时泛起了一阵被贿赂收买的罪恶感。

    “程小姐。。。。。”

    程金枝深知踏雪心中所忧,于是便挽过她的肩柔声道:“踏雪,咱们现在可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不会是想弃船潜逃吧?”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望着程金枝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踏雪连连摇头否认,脸上的表情却很憋屈。

    “这样就对了嘛。”程金枝安慰地拍了拍踏雪的肩膀,“你就当作是上了一条大船,放心放心。”

    踏雪嘴上虽应了声,但她心里怎么都觉得,自己此刻上的,明明是条随时会翻的贼船。

    “哎呀,那儿有卖烟火的!

    还未等踏雪鼓足勇气再次开口,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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