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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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赞歌-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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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此人该如何处置。”青龙虽然脱困,但并没有表现的像麒麟一样。这让郑宇大大的松了口气,他摆摆了手说道:“罢了,他也是效忠我的人,虽然不太值得信任,不过在第二层世界中,有个熟悉的世界人倒也不错。对了,我怎么称呼你?”

    青龙点点头,回道:“属下当日在魂大人身边时,魂大人曾赐名为翔,王上叫我龙翔便可。王上,我即脱困,这青龙冢不久就会坍塌,咱们还是尽快出去吧!”郑宇点了点头,龙翔一手扶着郑宇,一手抓住了常天,向着深渊外飞去。

    深渊一直在掉落着石块,龙翔带着两人避开了飞落的石块,把两人带到了山谷外面。一把扔下了常天,然后又把郑宇放到了地上。常天悠悠的转醒了过来,看到了郑宇,忙道:“王上,是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一头龙啊!”一转头,他看到了旁边的龙翔正冷冷的注视着他,又问道:“你是何人?怎么会和我王在一起?”。

    龙翔冷哼一声道:“我就是你看到的那头龙,还是救你上来的人。怎么,难道你有什么意见吗?还是你想回到那个深渊里?”

    常天被吓得够呛,刚才人家只是一吼,就把他给震晕过去了。现在人家都化形了,自己就更不是对手了。众所周知,能在第二层化形的妖兽,至少都要有神级的修为。可在压制之下还能化能化形的,恐怕最少都要有神主的修为了。在一个神主的面前,他只有低头的份。

    郑宇满意的看着这一切,眼前的两个人都还需要考验。相比之下,身为魂大人坐骑的龙翔似乎更值得信任一些。常天虽然对第二层世界很了解,可毕竟之前他还曾想过要杀了郑宇,想必对一个曾对自己有杀意的人,任何人都会提高防备,无法百分百信任吧!

    他转过头去看看常天,对他说:“好了,没事的,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只要你没有坏心,他不会对你怎么样的。”说完,他又对着龙翔道:“你有没有办法找到其他的神兽?”

    龙翔想了想说道:“当初封印的时候,我们每个兽各自有自己选定的地方。具体的方位,却是不太知晓。不过若是在周围一百里之内有他们的气息,我便能感应的到了。”

    常天也在拼命的想着,这龙翔出现之后,他明显感到了郑宇对龙翔的信任度要远大于他。现在郑宇的身份已经确定无疑了,他必须尽量的表现自己,让自己的价值看起来更大点,否则纵然郑宇将来放过他,他的付出也将得不到丝毫回报。

    他想了想说道:“王上,不如我们先去一趟附近的集镇吧!按照五兽的分布来看,麒麟如果算作中央的话,那青龙已经找到。剩下的只有确定大致的方位,应该就能找到了。”

    郑宇和龙翔对视了一眼,都点了点头。此话不假,这就和三角形的勾股定理一样,已知的两点已经确定,找剩下的方位应该不难。难的是他们都对这个世界不太熟悉。不过,有常天这个老江湖在身边,这一点已经不再是问题了。

    离这儿最近的城镇,名叫天都城。三人没用了多久,就来到了天都城中。这城依山而建,山峰最高之处约有三千米,名唤天都峰,天都城也因此而得名。三人找了个旅馆住了下来,常天便自告奋勇的要出去打探消息,留下郑宇和龙翔在旅馆休息。

    常天离开之后,郑宇就美美的睡了一觉。这些天,他的精神一直高度集中,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的休整一下。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变暗了。龙翔察觉到他醒了,忙推门走进了他的房间,向他请安。

    郑宇没有别的王者的那些臭毛病,对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他把龙翔让到椅子上,给他倒了杯茶。还没等他说话,龙翔就开口问道:

    “王上,以我现在的能力,只要化为龙形,带着王上绕遍这第二层的世界,也不需几日。王上为何要带着这么一个人呢?这第二层世界内原本是囚犯的关押之地,是加入大军的历练之所,虽说已过一千八百多年,可人心难测,王上还是不得不防啊!”

    郑宇心说:这让我如何回答你。难道要我告诉你,人间曾有句古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吗?他正想说话,常天就喜滋滋的推门进来了,一进来就说:“王上,您真是洪福齐天啊!这么一会儿功夫,我就打听到了两个好消息,恐怕都与那神兽有关啊!”

    郑宇一听,忙给常天道了杯水,让他细细道来。常天在外跑了半天,也确实些渴了,抓过杯子来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擦嘴角,这才开口说道:

    “在离这儿大约西北方千里之地,有一座凤凰山。据说曾有人看见过风凰起舞,虽然不知真假,可每年都有大量的飞禽往此处而去,却是不争的事实。依属下愚见,这恐怕是朱雀的所处之地,此为其一。

    据此正西方两千里之外,有一白虎涧。近日以来,有人都到过异常的虎啸。据说那声音把方圆百里的树木和山林都夷为了平地。很多人推测,是有神兽或是高人在此练功。属下想来,既然是虎啸,会不会是白虎在此啊?”

    郑宇和龙翔对视了一眼,龙翔朝着郑宇点了点头。看来多半是了,他转过头去问常天:“依你之见,不知咱们应该先去那个地方?”

    常天正坐在椅子上,自己倒了茶喝水。听到郑宇问他,忙受宠若惊的站了起来,恭敬地答道:“依属下愚见,不如咱们先去凤凰山吧!路上正好要经过浣纱镇,我们可以采买点东西,这样应付起来就方便多了。”想起青龙冢的寒意,他还是直打哆嗦。

    郑宇点了点头,这也正合他的心意,就对着二人说道:“那好,咱们就休息一晚,明日一早起程,前往浣纱镇。”

第七十二章 劫匪() 
浣纱镇是一个水乡小镇,镇内有一条江水横穿而过。人们常常在水边浣纱,因此被称作了浣纱镇。这浣纱镇有一种盛产的火浣布,据说在火中可得到净化,亮结如初。这布遇火不燃,遇水不沉。他们此次,便是冲着这火浣布而来。

    龙翔再一次发挥了他高空飞行的实力。虽然没有现出本体,可带着他们,一点都不费劲。在离城不远的地方,龙翔落了下来,并且狠狠的瞪了常天一眼。他是龙,是极度重视尊严的种族。郑宇是心族族王,他甘愿被他骑乘。可这个渺小的人类,就算他没变身,也一样不允许对他有任何的轻辱。他在想:是不是找个机会弄死常天。

    常天明显的感觉到了龙翔的敌意。在这个强大的敌人面前,他没有任何的胜算。他下意识的躲到了郑宇的身后,以求得到郑宇的庇护。他现在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当初干脆跑了就算了,还何必想着要离开乾坤密境,弄得现在担惊受怕的,还不讨人喜欢。

    虽然到了浣纱镇,可郑宇的心中却一点底都没有。因为他发现,他甚至连这个世界的能用货币是什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去看了看常天,问道:“你知道在那儿能买到火浣布吗?还有你身上有能换到火浣布的东西吗?”常天的行李太简单了,简单到根本没有。他从未到常天有过什么东西,甚至都没见过类似存物戒的东西。

    常天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王上,火浣布这么名气大的东西,卖的人也一定相当有名。至于换这个的东西,王上,您是心族之王。您要他们的东西是他们的荣幸,他们要是识趣倒也罢了,要是不识趣,属下一定会让他们变的识趣的。”

    郑宇一听,好嘛,敢情你这是要明抢啊!他自幼受到的教育就告诉他,抢人东西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只有坏人才会干这样的事情。虽然已经脱离了那个世界,可这种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丝毫不可动摇。他摇摇头,说道:

    “算了,我们先进城去吧!我还有些物事,要是能换就换了,要是不行我们也不必强求。想必即使没有火浣布,以龙翔的能力,我们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吧!无非是麻烦点罢了。”

    龙翔一听,赞同的点了点头。开什么玩笑,他是龙族,高贵的龙族。让他去抢一匹布?那它的尊严还要不要了?虽然如果郑宇要求的话,他一定会去做的。不过,以他的能力难道还护不住两个人吗?更何况,朱雀是自己人,又不可能真的对郑宇下手。这个人类,简直就是个搅屎棍,看到他就讨厌,还是早点吃了的好。

    三人进入城中后,照例是常天去打探消息,郑宇和龙翔在旅馆里歇息。每当这个时候,龙翔才能感觉到常天的好处,至少有这个人在,他尊贵的龙大人就不必去四处问人了。当然,他也不会问,多半是把人抓来吓唬一顿,或者打到他说为止。

    这次没用了多久,常天就一脸沮丧的回来了。他给郑宇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城里的布都卖光了,而此事和朱雀居然还有些关系。原来凤凰山上有人捡到了一颗蛋,经“专家”确认,居然是龙蛋。紧接着,就来了很多的武者,所有的火浣布都被抢购一空。大家都纷拥着朝着凤凰山而去,目的自然就是凤凰蛋了。

    龙翔哈哈大笑了起来。“凤凰,有朱雀的地方怎么会有凤凰?还凤凰蛋,那玩意儿到底有没有蛋还不一定呢。”在龙翔的笑声中,郑宇和常天都听出了上当的感觉。

    五神兽是为五兽,是唯一的生灵。正如同青龙,龙有很多,但青龙只有一只。这只青龙死亡之后,才会诞生新的神兽青龙。而朱雀也一样,这世上只可能有一只。只有在这只死亡后,才会诞生新的朱雀。而凤凰则是一种灵兽,可以有多种和多只。所以在血统上来讲,朱雀的尊贵程度,要远远大于凤凰。

    作为血统尊贵的朱雀,绝对不可能在自己的地盘上,让一对凤凰下蛋。凤凰只是鸟中之王,并非神兽,根本无法对抗朱雀的意志。因此凤凰蛋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郑宇听的大呼惊奇,连忙让龙翔为他解惑。在他的影象当中,凤凰的尊贵程度一点都不次于朱雀,何况还能浴火重生。而且似乎凤凰好像更厉害一些才对啊!

    龙翔笑着解答到:朱雀生于南方,曾统御南部十万兽族,被世人尊为南方神兽。她五行属火。可控世间一切火源,乃是这天地间诞生的灵物,普天之下只有一只。非死不会有别的朱雀诞生。而凤凰则是一种后世修炼而来的异兽,有五行之分。以火凤最为强大,在火中可以吸取火的本源力量。世人以讹传讹,才有了凤凰浴火重生之说。

    实际上,朱雀的战斗力要远远高于凤凰,就像青龙的战力要远远高于其他龙一样。五神兽既是兽,又非兽。他们是天地间的宠儿,为了延续妖族的存在而诞生,永远都不会真正的死亡,当上一任消失时,天地间的原始灵气又会汇集成新的五神兽,继续它们的使命。

    郑宇听得啧啧称奇,想不到神兽还有这样的说法。不过,他马上想到了这么多人就要赶往凤凰山,那岂不是对他们此次的行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吗?三人商议之后,决定马上出发,前往凤凰山,解封朱雀。

    出了浣纱镇,走了一段路之后。龙翔正准备带着二人飞行,就听到两声闷雷般的响声,接着一队人马从旁边的树丛里杀了出来。“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听着这电视剧里经典的劫道台词,郑宇禁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笑,笑什么笑,严肃点儿,这儿打劫呢!”领着的劫匪看见郑宇大笑,很不高兴的说道。

    听了这话,郑宇笑的更大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止住了笑声,诚恳的对劫匪说:“强盗大哥,我觉得后面你应该加上两句:敢说半个不,管杀不管埋。这样更有气垫点。”

    “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敢说半个不,管杀不管埋。嗯,不错,确实挺有气垫的。谢谢你啊,大兄弟。”强盗头领对他加的这两句很满意。“唉,不对,我是抢劫的啊,你们是肉票,我和这么客气干嘛,快快,麻利点,赶紧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不然我可真就管杀不管埋了。”

    龙翔正要动手,就被郑宇拦住了。眼前的这个劫匪,很明显不是专业的。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他并非最大恶极,至少应当给他一次机会。郑宇故意苦着脸对劫匪说:“劫匪大哥,我们的东西都换火浣布了,火浣布让前面那个劫匪给抢了。”

    “什么?前面还有一个劫匪?妈的,这不是和我抢生意吗?不行,我得去会会他。”他转念又一想,不对啊,差点上了这小子的当,当既指着郑宇道:“你小子,真是太狡猾了,差点让我上当。告诉你吧,你骗不了我的。嘿嘿,本大爷风里来雨里去多少年了,会着了你的道?”

    郑宇一听,好嘛,这家伙反应过来了。就听那劫匪又继续说道:“告诉你吧!老子去买火浣布的时候,找遍了整个浣纱镇,也就已经只剩下三件了。你怎么还可能卖到火浣布。一听你小子就是骗人的,赶快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吧!”

    平心而论,这劫匪的控制力实在不弱。刚才那么荒谬的气氛,整个队伍都鸦雀无声。只是这次,他的手下实在忍不住了。轻轻的捅了捅他,说道:“大哥,我们这是在抢劫啊,你怎么把咱们的底都给漏了。万一被人抢了,咱们怎么去凤凰山呢?”

    这句话一出,把常天和龙翔都逗东乐了。这倒是提醒了郑宇,他看了看那劫匪,沉声说道:“打劫,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火浣布。敢说半个不,管杀不管埋。”说到后面的时候,语调已经变重,声音也变慢了。乍一听,还真有那么一股子杀气腾腾的劲。

    那劫匪的小弟又再后面说话了。“大哥,你看,他说的比你好哎!要不咱们拉他入伙吧!要是再来人,就让他说,咱们在后面给他镇场子。”

    那劫匪听了,居然点了点头,对着郑宇煞有其事的问到:“怎么样,小兄弟,我弟弟刚才说的话,你考虑一下。到时候抢到了东西,我分你三,噢不,一成。”

    遇到这么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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