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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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 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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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离山上近啊,不要多话了,早些休息,明早还要上山。”何意笙这样说着,赶走了小厮,自己一个人站在窗边,眺望着山上方向。

    灵魂恒定,作为小世界的人,他的灵魂并不会比中世界的人灵魂强度更高,哪怕反复的穿越能够增强这个强度,但通过试炼场进入中世界的方法显然是走了一个小小的捷径,他现在的灵魂强度可能比周围的人普遍要弱一些,但是,魂力和精神力并非同一种力量,他的精神力,经过修炼,自信是要比周围人都强一些的,那么,他用精神力布置下的幻阵能不能起作用呢?

    他已经很久没有思考过精神力和魂力的关系问题了,此时想来也是有些不确定,所以,还是近距离观察,方便判断的好。

    闭上眼睛,精神力跃然而上,直入山庄之中,看到了那触动幻阵的几个人分别被困,这是他白日里就安排好的,先用精神力把符阵刻画在棋子中心,然后找好方位,挖一个浅坑扔一枚棋子,只要后来者触动棋子,就会陷入幻阵之中。

    现在看来,五个人都在其中,很好。

    精神力退回来的时候扫了一下,在他周围还有不少的人会为此警觉,这一趟出来还真是卧虎藏龙,这些下人之中竟是有不少高手呐。

    次日清晨,何意笙一早就要上山,小厮劝阻不得,便跟着上来了,山上林木多,露水重,一路走上来,衣摆都湿了。

    再次把小厮留在门外,何意笙独自走入,先去了第一个坑洞旁,看到那个黑衣蒙面的人,他的心神仍旧沉浸在幻阵之中,并未醒悟,何意笙看了一眼,扔了一枚棋子过去,黑白棋子相撞,轰然炸碎的同时,黑衣人也倒地不起,若是揭开他的面巾,大约能够发现他嘴角的血丝,已经死了。

    然后,是第二个… …

    不知道这些人跟当日那些黑衣人是否是同伙,何意笙懒得追究那么多,对他来说,报仇这件事只是基于一种同理性,并非他真的觉得自己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他不愿意去追究何父的兄长大姐到底是被人害死的还是自然死亡,前者的话难免要牵扯出一些年深日久的麻烦事,说不定还跟此次有关,后者的话,浪费许多时间查找不明公案,显然也并不符合何意笙的打算。

    他是不准备一辈子就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

    第三个… …

    袖中暗袋里还有三枚棋子,每一枚的作用都是一样的,跟之前放下的棋子相撞,不同的两种符阵触碰产生爆炸一样的效果,身弦幻阵之中的人就会心神俱损,如果有人检查,会发现他们的身上并没有外伤或者内伤,不知道从何追究他们的死因,精神力受损引发的识海之死不知道能不能称作脑死亡。

    闲庭漫步一般,何意笙步态悠闲地往第四处行去,精神力笼罩全身,还有余力扫描周围,直到第四处炸裂声起,突然感觉到了一个人的存在,他迅速回头,看到了一个黑衣蒙面的人,并没有被困住的人。

    警觉地退后几步,那人却没有马上进攻,而是惊奇地问:“这就是《神耀经》的功法?”

    “不,这不是什么功法。”何意笙立刻反驳,他的精神力同时往第五处扫去,果然,那里已经没有人在了。

    能够脱离幻境,只能说明这个人的精神力已经在一定高度了,他的精神力刺过去,对方的眸中更亮了几分,“是你做的?”

    虽然是问句,但他显然已经不需要回答,伸手就过来抓他,大约是经过两番变故,哪怕明知道何意笙很弱,但他也没留手,呼啸而来的风刮在脸上,眼睛几乎都要睁不开,何意笙往后躲避,他的精神力哪怕能够料敌先机,但他的身体反应却跟不上,这大概就是灵魂弱的缘故了。

    这一下到底没有躲过去,直接被对方抓在手中,封了穴道,连小动作都搞不成了,何意笙心中叹气,他自以为计划周密,没想到还是有些疏漏。

    “我不知道你们要找的《神耀经》在哪里,这般做不过是为了除些后患罢了,免得总有人监视我不得自由,四叔若是念在血脉亲情上,便放了我吧,我会隐姓埋名,不再做何家人。”

    “你早知道我?”黑衣人摘下面巾,果然是何四老爷的面容,少了那丝笑意,他其实也是颇有威严的。

    何意笙无奈,说:“我知道的不过是四叔身怀武功,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不过我猜四叔大约是朝廷中人,擅武司一向统摄江湖,四叔做的大约也是类似的事情吧,只不知道四叔扮演的是螳螂还是黄雀了。”

    剧情中那位“故旧”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未曾出现,反倒是这位“四叔”,在剧情中只不过是倒霉的被毒死的炮灰,到了这里却成了幕后反派的样子,这般大幅度的变动自然有问题。

    何意笙最开始怀疑可能剧情中的“故旧”就是这位四叔假扮,江湖上也是有□□缩骨功的,完全可以扮成另外一个人,从两方面骗取信任,但是这样的话,剧情中“四叔”被毒死就有些问题了。

    武功高手内力高到一定程度,即便是见血封喉的毒,他们也可以用内力逼出或者控制到某个小范围内,不至于直接死亡。

    那么,可能性就只有一个了,面前的这位四叔可能是假扮的,只不过,他又确实跟何家人有血缘关系。

    所以,大伯,还是,三叔?

    作者有话要说:  烧脑的存稿。。。 。。。

第456章() 
此为防盗章  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 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他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尤其是化学; 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 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 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 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 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 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 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作者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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