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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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如云-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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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发和裙摆在晚风里被吹往一边,好像风再大那么一点点,她就要被刮走了一样。

    简直像是成语“弱不禁风”的真人版解释。

    姚宇峰:“小时候,我其实一直想不通你为什么喜欢她,个子小小的,还老剪比我们还短的短头发,跟个假小子一样,眼镜又那么厚,一看就是书呆子,虽然做朋友是挺好的,也不摆优等生架子,愿意借作业给我们抄,可是那时候,李秋果喜欢你诶,班花诶,你却说你有喜欢的人了,还拒绝了她,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么?我暗恋了李秋果3年,整整3年!你知不知道?当时差点就一冲动替她揍你了……后来,猜出来你是因为喜欢程迦艺才拒绝她的,我真是100万个想不明白。假小子程迦艺怎么能跟班花李秋果比呢?”

    叶卿云笑:“这些你说过很多遍了,所以呢?听你今天这么说,好像后面应该要有转折了……”

    姚宇峰:“但是……今天觉得你眼光挺好啊,不仅好,还有远见啊,丑小鸭变天鹅了都。”

    叶卿云:“喂!”

    姚宇峰:“不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今天再见到她,就觉得她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吧……那些眼泪看着就让人心疼……小时候应该就是个有故事的人了……只是那个时候我太幼稚了,不明白而已,你和她的关系那么好,肯定知道她的很多事……所以……你喜欢她,挺应该的……你可得加把劲儿,我看好你们!”

Chapter。30() 
姚宇峰的这些话,如果用来描述别的女人,叶卿云的反应多半会是嗤之以鼻的吧,就算表面上维持了淡静自若,内心里总也免不了会觉得,不就是喝醉酒唱歌的时候哭了么?怎么就是有故事的人了呢?就算是有故事,也无非是大同小异恋爱分手的故事吧,能有多少大不了的?情歌本身不就是为了催泪而写的么?

    可是,偏偏姚宇峰这些话描述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他喜欢的程迦艺,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让他觉得她被冠上“小时候就是个有故事的人”也是理所应当,让他忍不住在末尾的祝福后面回应一句:“谢谢。”

    可是真的要说程迦艺是个有故事的人,放在那些真正有故事的人面前,难免牵强。毕竟在发展适中又生活安逸的禾城,能有多少个土生土长的本地姑娘会经历那些足够上新闻被报道或者写进书里的故事呢?

    且不说尚未了解全面的这长大后的部分,就小时候而言,她真的是再普通不过的初中女生了。

    家庭幸福美满,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一个缺席她的童年;外貌被短发和玻璃瓶底一样厚的眼镜打了折扣,虽不出众,但也是中等偏上,不至于因为长得丑而成为班级里被集体欺负围攻的对象;性格可能有点内向可并不影响她交朋友,偶尔还会因为身上小小的闪光点成为小团队里掌握主导话语权的人;成绩中上,离真正的优等生差那么一小截,也因为这一小截,丝毫不会有优等生的架子,平易近人;在老师眼中是标准的乖乖女,所以不会像调皮的孩子那样被拉进办公室里训话。

    简直顺风顺水,普通到用“中庸”来概括。

    也只有像叶卿云、夏欣桐和姚宇峰这样和她关系特别好的,走得特别近的,才会留意到她普通的外壳里面,偶尔流露的属于大人一样的神色。

    好似肩膀上压着除了学业以外的压力,好似忧伤的愁容和沉思的冷漠,想着初中生的年纪里不会也不该思考的问题。

    放在十三年前的还十分幼稚的初中男生眼里,大概最多也只能总结出一个叫作“早熟”的词吧。

    当年的姚宇峰和叶卿云,点着头,一致认定她很早熟。而叶卿云是更接近她早熟的本质的那一个。

    #

    小时候,有那么一段时期,流行写信。当课堂上相互传递的纸条不够用于表达内心里满溢出来的秘密,那么信件就变成了最好的抒发途径。虽然写信是一件很复古的事情,是父母那一辈才会运用的交流方式,但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它就在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变成了风靡的潮流。

    好朋友之间会通过书信的方式,把白天在一起的时候没来得及用语言沟通的内容,在分别后的夜深人静里,写进一张一张漂亮的信纸里。虽然当对方读到的时候,写信时的感情波动早已平复,而当回信抵达时,那些或欣喜或安慰的话也早已过了保鲜期。

    可是少男少女还是对写信乐此不疲。

    叶卿云和程迦艺作为彼此最值得信赖的好朋友,也免不了在书信满天飞的年代里用这种方式互通往来。于是叶卿云知道了许许多多别人无从得知的程迦艺的故事。

    她的故事,并不在于故事本身多有故事,而是在于她实在太敏感太细腻,仿佛每一个细枝末节在她的眼中都被显微镜放大出了细胞液流动的趋势。

    真的是早熟。当叶卿云还在烦恼着没有钱借漫画书看了,下个礼拜的测试可能又要挂科了,夏欣桐生日不知道送什么礼物好的时候,程迦艺的烦恼是妈妈在嫁给爸爸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没有当时爸爸另一个相亲对象好,而被奶奶不待见了,结果生了她这个“女儿”好像地位又低了一等一样,她该要怎么努力才能给妈妈争气,才能堂堂正正和奶奶说,你看爸爸并没有选错人之类……

    少女的忧伤和早熟,大概是对少年致命的吸引吧。像是内心的渴望一样,小孩子总想着快快长大,而成年人开始追求永葆青春。

    当他还小的时候,会嫌弃比自己还小的,会无视和自己一样小的,会仰望和亲近比自己大一些的,如果是同性,那么视为目标或榜样,如果是异性,那么生出爱慕和憧憬。

    每一个少年多多少少的一点恋母情结,让他们在努力成长的过程里,一边想挥出翅膀保护可爱的弱小的妹妹角色,一边又不自禁地喜欢起内心比自己早一步往成熟迈进的女孩。

    而当这些少年长大以后,翅膀丰满了,又见多了世俗和现实,会嫌弃比自己大的,会反感同龄的市侩,反而会回过头来,看着那些小的,企图去珍惜那些单纯的美好。

    #

    那么,叶卿云是在读着那些信件,在深夜的台灯下,咬着笔杆写回信的过程里,察觉自己喜欢上程迦艺的么?时隔那么多年,早就记不清了。

    当时的那个少年是否真的懂得“喜欢”的含义也未可知。

    只是在笔画组合成文字,文字排列成句子,句子堆叠出故事和情感,经由那些印有卡通图案的信纸,越过他的视网膜,抵达他的大脑之后,让这些故事的主人在他心目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广越来越大。

    广到当李秋果约他在学校后门见面,怯生生地说出:“我喜欢你,可以和我交往吗?”的时候,他涨红了一张稚嫩的脸,一边欣喜若狂,一边无措地抓着后脑,内心里“同意”和“拒绝”的两大阵营大战三百回合后,才终于抱歉地说出:“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大到当长大以后,对“喜欢”和“爱”的概念由模糊变成清晰以后,每一次谈及喜欢谈及爱,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有一阵叫作“程迦艺”的暖风,吹拂过浅草,吹拂过溪流,带出波光粼粼的涟漪和悉悉索索的心痒。

    能够让叶卿云喜欢的,必须是“程迦艺”这样的姑娘。

    能够让叶卿云喜欢的,必须是程迦艺。

Chapter。31() 
叶卿云两室一厅的屋子里,显然已经没有姚宇峰的地盘了,所以他把他们载到楼下,就识趣地打道回府了。

    后来的那段路上,程迦艺坐了副驾的位置,为了避免内心的尴尬,故意开了车窗迎风装睡。却没想到,被风吹得酒劲上了头,真的又迷迷瞪瞪睡了过去。

    叶卿云不想叫醒她,于是将她从座位里打横抱了起来。第一反应是好轻,背和腿腘两条手臂的接触面,就算没有普通的公主抱时,女生环上颈项悬挂的力道,也能轻松支撑的偏轻体重。

    叶卿云将她往自己的方向小心翼翼地掂了一下,于是形成了她的侧面贴近自己腰腹的第三个接触面。酒精作用下,高于体温的三个接触面,分解成线,打散成点,密密麻麻无数个点,形成一个个正极,往他的负极传输危险的电流。

    他抱着她进了电梯,手臂要抬高一些才能按到14楼,所以她免不了还是在他尽量减小幅度的动作里因为波动而低低地呻吟了一声。

    金属反光的电梯门慢慢合拢紧闭,映出两个人略微变形的身影。咯噔一下之后,数字随着电梯平缓的上升,由1匀速往上递增。密闭的空间很快被酒气和程迦艺身上淡淡的奶香气混合着填充,叶卿云低头看着她酡红的脸颊,受重力影响,长发纷纷垂下,露出了完整没有遮挡的脸蛋,像个娇艳欲滴的红苹果。

    如果不是因为打结的眉头,她的脸几乎就要像个喜庆的比喻了。13年前的某个冬天,特定的24号,和早餐牛奶一起递过来的那个绑着蝴蝶结的苹果,被叮嘱一句“留着晚上吃啊!”

    那是圣诞节最初在学生中被重视起来,他收到的第一个代表“平安”的苹果。让他在后来很多个没有她的年头里,也养成了24号那天一定要吃一个绑了蝴蝶结的苹果的习惯,无论这个蝴蝶结赋予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苹果多么荒诞的价格。

    还曾经在掏钱付款的时候被大学里交的一个十分节俭的女友阻拦过,虽然最后对方还是笑着捧着那个绑了蝴蝶结的苹果,一脸幸福的样子。

    叶卿云忍不住欠身凑近她,近到灼热的呼吸交融在鼻尖,她呼出的二氧化碳混合进他贪婪索取的氧气,从她体内释放的颗粒,引诱着他在她微启的唇间落下轻柔一吻。

    潮湿、滚烫、带着啤酒独特的小麦味道。

    他小心翼翼伸出舌尖,舔着她柔软的嘴唇,越过她不设防的牙齿,异常温柔地如同哄骗一般撬开她的嘴,往更深处探索着撩拨她的回应。

    感觉到被入侵,程迦艺抬手推了一下,力道却小得不像挣扎,舌尖也逐渐从原来的躲闪呼应成柔弱的纠缠。

    正当吻得忘情,电梯在“叮”的一声提示音里咯噔停下,投影了他们身影的电梯门向两边缓缓打开。

    程迦艺明显被惊吓到了,本能地后仰着撤离,跟叶卿云拉开距离,却因为动作太迅猛,后脑“咚”一声撞在门框的尖角上,疼得她一声痛呼,赶紧抬手去揉。

    大概是撞清醒了,揉的同时还不忘埋怨:“你怎么敏变这么低啊,看着我撞过去也不知道帮我挡一下……痛死我了……”

    待到睁开眼睛看清楚抱着自己的人是叶卿云,立马傻眼了,抬起另一只手擦了擦嘴,不可置信地支吾着问:“刚才……你……亲……我了?”

    叶卿云故意暧昧地舔了舔唇角,笑着把她放了下来,然后一脸无辜地说:“没有啊……你做梦呢吧?”

    程迦艺狐疑:“做梦?”

    “是啊……不过如果你想亲我的话,我牺牲一下也无所谓……”叶卿云笑说着,把她的身体掰过去180度,朝电梯门外推,推出两步还不忘覆住她的后脑帮她揉撞疼的部位。

    程迦艺懵懵懂懂地进了门,回味着嘴上的感觉,明明那么真实,怎么可能是做梦呢?但是……如果不是做梦的话,那么……简直不敢想下去。

    所以……就当是在做梦吧。本来自我调节和自欺欺人就是她的强项,何况是喝醉酒以后呢?

    #

    喝酒究竟是好是坏呢?

    酒后会乱性而喝酒又可以壮胆。

    不过,其实,酒后乱性和借酒壮胆的原理并没有本质的差别,无非是酒精加快了血液循环,麻痹了神经系统,降低了思维效率,让人没有办法准确判断出做一件事可能引发的后果。

    当大脑处于极度兴奋中时,常常会被冲动控制,忘记了字典里还有一个叫作“理智”的词汇。

    就像冲动常常被贬义得和“魔鬼”划等号一样,这些冲动,往往像恶作剧的小精灵,蹦跶到你的内心深处,把那些埋藏着又忍不住期待着的蠢蠢欲动拖拽着拉扯着推上心尖。

    同样喝多了酒的彭浩宇,坐在刘萌的副驾位子,侧身支着头,眼神一瞬不眨地含情脉脉地望着刘萌。

    害这个始作俑者,被盯得羞红了脸,都没有办法专心致志开车了,忍不住嗔怪道:“一直看着我干什么啊?”

    彭浩宇:“你好看呀!”

    刘萌:“……”表面上端着,内心里却甜得像是含了一大口蜂蜜,化也化不开的浓稠。

    彭浩宇并不是一个善于讲甜言蜜语的人,平时约会的时候也是刻板木讷的时间较多,虽然在追她的时候,每天往她的邮箱里发她的画像,看起来浪漫而情深。

    可是两个人相处中,总还是需要言语的调味才能让感情更进一步。

    刘萌期待这一刻好久好久了,哪怕嘴笨的彭浩宇只说了四个字,远没有那些情话王子说出来的辞藻华丽,但他配合了肢体语言所表达出来的这句夸奖,却是再走心不过的真诚。

    刘萌转头朝他微微一笑,没想到他动作迅速地栖身凑近,就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吻,吻得虽清浅,却吻得她措手不及,慌乱地猛踩刹车。

    车子急停在马路中央,在尾随的喇叭声里,在越过他们时特别揿下车窗谩骂出的一句没好气的“神经病”里,刘萌目瞪口呆地望着彭浩宇,望着他再次栖近落下一个由清浅转为深重的吻。

Chapter。32() 
另一边,程迦艺的酒醒了大半了,因为路上睡过,所以到了家反而清醒,懒懒地滚在沙发里跟叶卿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叶卿云煮了个鸡蛋剥了壳过来,在她头顶旁边坐下,拍了拍自己的腿说:“过来。”

    程迦艺撑起上半身露一点迷茫的表情,在他再一次示意的动作里,迟疑着还是把脑袋枕上了他的大腿,面向他侧躺着。

    视线里是他金属的皮带搭扣和卡其色的长裤面料,根据多年卖女装的经验,应该是质地柔韧结实的斜纹棉布,舒适的春季面料,因为坐姿的关系,在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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