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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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华-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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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园斜对着竖立着一处酒家,清静幽雅,宛城读书人聚会的首选。

    方才静园门口闹剧,酒楼中饮酒吟诗的宛城才子们大多看到了。

    早有德高望重的鸿儒认定陈四郎有状元之才,平时无论诗词文章,还是辩才无人能出陈四郎之右。

    “咱们的陈大才子也有吃瘪的时候,解气,解气啊,为此当喝一大杯。”

    “以前他狂得没边了,谁都看不上,瞧不起,今日他被慕小姐退婚,又有劝学诗流传,看他还敢不敢摆着一张高傲面孔,他就是一个被女子甩了的穷酸。”

    “他连慕小姐都不如,几句话,一首诗就把堂堂才子打发了,他以后就算高中状元又如何?还不得承受被退婚的耻辱?最解气得是他还不能有怨言!”

    几名年轻公子高谈阔论,竭尽所能贬低嘲讽陈四郎。

    陈四郎才名盛,家境不好,对出身富贵的公子哥同窗多有轻视。

    在才学上,他出类拔萃,锋芒毕露,带着寒门学子少见的傲气固执,他和同窗的关系并不好。

    “三郎怎么不说话?陈四郎不好过,你不高兴?”

    说话的公子看向依在窗前的少年,他外罩书生儒衫,腰间缀着一块美玉,雍容高雅,少年相貌如玉赛月,眉梢好似流淌出盈盈月华,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

    在宛城唯有他能同陈四郎在才学和容貌上一较高下。

    少年早在去年已高中秀才,比陈四郎还要小上一岁。

    他左腿绑着厚厚的绷带,身旁放着一只拐杖,唇边噙着暖若春风的微笑,“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再互相伤害呢。”

第6章 暗流() 
少年说话时,双瞳浮现一抹复杂,快得令旁人发觉不了,略显腼腆的笑容显得格外温柔。

    “你同陈四郎那个穷酸怎能一样?三郎完全是被连累的,倒霉正好撞上慕小姐发脾气,一时不慎才被慕小姐踹断腿。”

    说话的人后背挨了旁边人一拳,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自知说错话,自罚一杯。

    “慕小姐字写得漂亮,今日的事情做得更漂亮,以前她的脾气哦,又烈又倔,似一团烈火,灼烧旁人,可也伤了自个。”

    “没错,以前我觉得她就是不想活了。”

    “以前她没有今日的洒脱,换做以往她准保被陈四郎羞辱得不敢出门,或是直接让家丁出面打断陈四郎的胳膊。”

    公子哥你一言,我一语宽慰被柳三郎,同时饶有兴致八卦慕婳惊人变化。

    慕婳宛城第一讨人厌的名声不是一日两日形成的,她来宛城之后,就没做过一件令人刮目相看的事,当然今日的事除外。

    “你们没发觉慕小姐是个美人?原来她的美貌都被脂粉掩盖了,真真是暴殄天物。”

    说话的公子哥十八九岁的年纪,家中刚娶了正妻,却不妨碍他纳妾。

    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自幼受尽父母娇惯,几个出阁的姐姐所嫁之人非富即贵,他二姐夫是当朝次辅的嫡孙,便是宛城县令都对他孟公子客客气气的。

    家中父母早早给他买通国子监的名额,他只等秋闱后入国子监读书了。

    这句话引得同坐的同窗公子们哄然大笑,他们多是早早通了人事,慕婳美得够味儿,美得不同寻常女孩子,自然引得自诩风流的他们垂涎侧目。

    孟公子更是被同窗挑拨得对慕婳势在必得,横竖慕婳已同陈四郎退婚,他孟公子完全可纳慕婳为侧室。

    一直望着静园方向的柳三郎淡淡的说道:“孟兄莫忘记她有一身蛮力,纵然孟兄能把人纳进门,她若不愿,你根本进不了她身。”

    孟公子哑然,同坐人这才记起方才慕婳轻轻一拳就让棍棒断裂。

    何止是蛮力啊,堪比大力士。

    孟公子细胳膊,细腿根本压不住慕婳。

    “她若是愿意呢?”孟公子挑起眉梢,风流飘逸,他的姐姐们都能坐稳夫人的位置,他的容貌自是不差,“我听说她一心想回京城,在宛城只有我有资格带她回京。”

    柳三郎浓密的眼睫挡住双眸,勾起嘴角,“那我就预祝孟兄抱得美人归了。”

    “哈哈,孟公子纳慕小姐之日,我等必然登门道贺。”

    “是极,是极,似慕小姐这等容貌唯有孟公子消受得起。”

    “小弟只求孟兄纳妾之日,喝到慕小姐敬过来的美酒。”

    在大秦妾和妻有着天然之别,妻子出面应酬,客人必是规规矩矩,不敢轻薄正妻。

    妾若是出门应酬,男主人的友人可戏之,甚至男主人可令自己的侍妾侍奉朋友知己,贱妾更可随意送人。

    慕婳绝不会落到贱妾侍妾的地步,一旦做了孟公子的妾室,向孟公子朋友同窗敬酒也合乎情理。

    孟公子斜着眼睛望着起哄的同窗,意味深长的说道:“这要看她是否识抬举。”

    柳三郎轻轻搭放在椅子上的手指微不可见的曲起,紧接着孟公子的胳膊便亲热的搭在他肩头,浓烈的酒气喷在他白瓷般的脸颊上,“三郎。”

    打了个酒嗝,孟公子用眼神示意旁人放低声音,别影响他同柳三郎说话。

    在坐的公子哥纷纷放低声音。

    “在我所有朋友同窗中,我最是看中柳三郎你,也知你志向远大,同我们不一样。”

    孟公子微醉的眸子闪过一抹精光,“你帮我谋成此事,我极力促成你拜入我二姐夫的师门,嘿嘿,到底慕小姐是永安侯府的人,我虽然不怕刚刚恢复爵位的永安侯,但也不想太得罪他们。在朝廷上,文臣同勋贵泾渭分明,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大秦开国已有百年,历经三朝,开国勋贵早已不复当年之勇。

    当今重视民生文臣,勋贵多是挂着虚职,并不掌权,文臣对勋贵多有看不起,往往一个督查御史都能让勋贵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大秦开国太祖曾言,世袭贵胄于国同戚,这道铁律刻在铁柱上,树立在乾清宫门前。

    明末民不聊生,义军四起,外族入侵,太祖在一众兄弟手下辅佐下才平定同自己争天下的对手,进而把鞑子女真等外族重新赶回关外。

    太祖感念他们的功劳,按照军功封爵,确保他们后世子孙依然能享受富贵。

    大秦朝存在多久,世袭勋贵就能享受多久的太平富贵。

    永安侯刚刚复爵,并攀上了大秦第一勋贵英国公,又因当年一桩错案毁劵夺爵发配边关十余年,当今和文臣大多不会过于苛责永安侯。

    次辅嫡孙的师门异常显赫,倘若能拜程澄为师,完全可以私下管当今皇上叫一声师叔。

    程澄的父亲曾是帝师,颇受皇上敬重,皇上同程澄一起读书识字,打小的交情,只是程澄一心扑在做学问上,无心仕途,但凡程澄的学生,皇上多会另眼相看。

    周围的公子们一听有机会拜程澄为师,眼睛都亮了,师从程大儒,不说能否被皇上另眼相看,即便师门诸多师兄弟也是一份不小的助力。

    “怎样?三郎帮我一把如何?”孟公子察觉出柳三郎的犹豫,压低声音道:“我再给透个消息,今年程门入学考试的主持者就有我二姐夫!我虽无法保证你必入程门,但有我为你引荐,你的机会远远大于旁人。”

    “孟兄就这般稀罕……她?”

    柳三郎清澈眸子看过来,平静却好似能望进孟公子心上,看破一切的秘密。

    孟公子尴尬收回手臂,柳三郎果然精明,他隐隐有股气势,同他二姐夫身上的气势相仿,真够奇怪的。

    二姐夫可是次辅嫡孙,柳三郎不过是宛城长大的,从没离开宛城一步,让人生畏的气势因何而来?

    “能拜入程门固然可喜,倘若不成,亦不觉遗憾。”柳三郎缓缓起身,撑着拐杖,“倘若放在昨日,我许是就答应了,今日见了她赠给陈四郎的诗词,我只能辜负孟兄好意,同窗们才学在我之上大有人在,孟兄不愁无人相助。”

    他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蹒跚,却有一股莫名的洒脱。

    咚咚咚拐杖碰触地面的声音,好似能敲醒执迷不悟的人。

第7章 傻鸟() 
守在酒楼外的小童见自家公子身影,赶忙上前把公子辅上马车。

    酒楼中,隐隐传来杯盏落地的声音,以及有人高声说:“柳三郎不识抬举,竟敢拒绝孟公子的面子?!”

    “不需孟兄动手,我这就收拾了柳三郎。”

    “柳家在宛城屁都不是,谁给他的胆子违逆孟公子?”

    “我听说柳三郎在家并不得宠,反倒是他两个哥哥很是识时务,才干也不比他差。”

    “活该他被慕小姐踹断腿。”

    柳三郎乘坐的马车不曾走远,眉清目秀书童把公子的伤腿放在柔软的脚蹬上,入耳的话语不禁让他有点着急,“您得罪了孟公子?”

    “从静园门口缓缓路过,以便我能看清慕小姐的字。”

    柳三郎慵懒舒适靠软垫,顺手撩起帘子,马车一走一过,缓慢行驶让他把慕婳的字尽收眼底,再看不到雪白墙壁上的字体后,他才放下帘子,手指轻轻比划模仿慕婳的书法,“果真写得一手好字,陈四郎不如,我亦不如。”

    “公子太瞧得起慕小姐了,她的字是不错,比您还差一点。”书童跟了公子五六年,亲眼见到公子练习辛苦,慕小姐未必吃得了那份苦。

    “论书法我自是不弱于她,然而持笔的腕力上她胜我一筹。”

    “……您可是手腕上绑着石头练字……”

    “天赋不如她。”

    柳三郎慢慢合上眼眸,时常挂在唇边的笑意渐渐敛去,“京城有不利于程门的消息立刻通知我。”

    “公子不愿拜入程门?那您为何同孟公子相交?”

    书童脸庞邹成包子状,伺候公子多年,依然弄不懂公子想些什么,宛城谁不知孟公子有个在程门颇有地位的姐夫?

    同孟公子相交的人大多是奔着他姐夫去的。

    书童以为自家公子也有此意,可公子好似更加重视朝廷上的消息,朝廷发给县衙的邸报但凡有程门的动静,公子总会特别留心。

    柳三郎轻哼一声,随后宛若老僧入定一般再不理俗世。

    静园的景色幽美,尤其是后院能引地下温泉水,沐汤极是方便。

    “小姐,小姐,您等一等,等一等。”

    皓齿明媚,俏丽活泼的小丫鬟提着盛满花瓣的篮子紧追自家小姐。

    明明小姐走得不快,她怎么就赶不上呢。

    小丫鬟在慕婳身后,发觉小姐走路时腰背笔挺,袍袖带起劲风,格外有气势。

    她的心跳得更快了,比见陈四郎时还要快上一分,“沐浴需要花瓣,您不是说过勋贵人家小姐多是撒花沐浴。”

    “我说过?”慕婳突然挺住脚步,回头看向鼻尖微微冒汗,脸颊酡红犹如红苹果的小丫鬟,意外的赏心悦目,“是我不是,走得太快了,你先擦擦汗。”

    小丫鬟明亮的眸子闪烁,突然被小姐关心,手脚都仿佛不是自己的,顺拐起来,小姐好温柔,好漂亮啊。

    慕婳找遍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帕子,笑道:“以后我会记得带时手帕,记得你是女孩子。”

    “没事,没事,小姐不必顾及我,我跟得上。”小丫鬟脸庞更红,糯糯说道:“我给小姐准备帕子。”

    方才她想提醒小姐什么来着?

    怎么在小姐温柔的注视下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小姐灿烂温暖,贴心的笑容。

    慕婳捻起一片花瓣,轻轻放在鼻下嗅了嗅,唇边荡出愉悦,眼角眉梢流淌出点点暖意,仿佛冰雪初融,大地回春。

    小丫鬟双腿软了,痴迷望着小姐。

    追过来的管家挺住脚步,手扶着垂花月亮门,咽下解释的话语,不忍惊动慕婳。

    慕婳轻嗅花香,身边人亦在观美人。

    将花瓣重新放回篮子里,慕婳捏了捏小丫鬟的鼻尖,“花瓣挺香的,以后我沐浴都不用放花瓣,也不需香料。”

    “为什么?”小丫鬟茫然的问道,以前小姐不是这么说的,小姐一举一动总是按照京城勋贵人家贵女标准。

    慕婳唇边多了一抹俏皮,“万一花瓣的香气招来的不是蝴蝶,而是蜜蜂呢?”

    她潇洒的转身,“我可不想被蜜蜂盯得满身包。”

    “怎么可能会招来蜜蜂?”小丫鬟一脸费解,完全不明白小姐的意思,“花瓣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慕婳楞了一瞬,眼中的黯然转瞬即逝,灵魂被困十年后仍然能还阳重生在战死之时,她已经足够幸运,不该再怪罪投胎时喝过的孟婆汤突然失效。

    现代的记忆更多是不幸的,零散的碎片,两世都偿还父母生养之恩,为国征战而死,还是慕婳的女土豪身份适合她。

    “有时间我同你详细说说有一只傻鸟被蜜蜂辙得满头包的故事。”

    “那个故事很有趣?”

    “……怎么说呢,喜欢的人很多。”慕婳手臂拖着下颚,“轰动一时,连在军中……都看过一些。”

    小丫鬟喃喃道:“小姐骗人,大秦军中才不会看一只傻鸟呢。”

    “军中并不是指大秦军中,是一支足以纵横天下,戍卫国家尊严的铁军。”

    她曾是那支铁军的一份子,虽死无憾!

    对那份遥远模糊的记忆也只剩下一点点曾经挚爱过的军绿色了。

    慕婳笑得前仰后合,“小丫头真是可爱。”

    “我才不是小丫鬟。”女孩子跺脚,“小姐给我起名冬梅,说是勋贵人家丫鬟都以高洁的梅为名。”

    又是勋贵人家?!

    她不明白原本的慕婳到底有多盼望成为勋贵人家的小姐。

    脑中闪过几个片段,慕婳辛苦模仿高门大户小姐走路,即便被她们嘲笑耍弄,仍然虚心求教,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傻孩子。

    小慕婳做得那些努力,只会沦为笑柄。

    “你原本叫什么,以后就叫什么,父母给你的名字,比梅花更宝贵。”慕婳掐断对原主的回忆,“心思龌龊的人即便整日泡在梅花中,都染不上梅的傲骨和高洁。”

    “爹娘叫我……胖丫。”小丫鬟双手捂脸,“一点都不好听,是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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