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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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欢-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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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人类的世界,这便是人类所生活的环境。孟戈三人立在街头好半天,也不知道今夜该如何是好。

    “戈儿姐,刚刚我们过来的时候,有个人跟我说,可以去找一家飞升客栈。那里实惠又宽敞,还干净。他还说了,那家客栈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不关门。”虞扬突然记起这么一节,遂张口道。

    许是夜太静,孟戈都能听到虞扬说的话在街巷里回旋,最后飘回他们耳里的声音。

    茫然的点了头,孟戈牵着紧紧贴着她的孟矛,开始寻找起所谓的飞升客栈来。

    “虞扬,那些人就没跟你说那家客栈在哪里么?还有,请叫我大哥,或是飞哥哥。”孟戈问道,顺便纠正了虞扬的称呼。

    “哎呀,我又忘了。这两年,我都叫习惯了,一时半会改不过来。”虞扬一拍脑门道,“对了,那人跟我说,进了小镇的主道,就一直往前走,在第三个岔路口的时候拐进右边的巷子,巷子的尽头,就是飞升客栈。”

    “怎么听起来,跟黑店似的。要不,咱就在屋檐下凑合凑合?”孟戈拿不准主意,问两小。

    孟矛点头,他一向听姐姐的。想要不接触人群,自然要选择没有人的地方歇息了。

    虞扬皱皱眉头,看了看清冷幽森的商铺屋檐屋角,便有些不乐意了。

    “戈儿~哥,咱都在山里睡地面两年了,就不能睡睡床么?我想要柔软的枕头,想要温暖厚实的铺盖,还想要能遮风挡雨的房间。”虞扬有些小委屈道。

    孟戈身上也不是没银钱,怎么就不能住个店呢。再说了,住在店里,他们三人都能安稳的睡一宿,不需要轮流守夜。

    孟戈一想也是,都来到这镇上了,怎么还睡屋檐下呢。反正刚刚劫来十几两银子,住个店应该不成问题。

    “那成,那咱都去住店,顺便将这一身皮都好好洗一洗。小矛儿,走,姐姐今晚带着你睡一床,高兴不?”孟戈牵着小孟矛,往传说中的飞升客栈走去。

    虞扬见状乐呆了,一蹦就蹦到孟戈姐弟身前,免费当起了向导。

    等三人寻着客栈的时候,小孟矛已经打了今晚的第二十八个哈欠了。

    “我的娘嘞,怎么这么远哪。那人还说,很好找的。结果,害我们走了大半个晚上,就是这么一个二层小阁楼?”虞扬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低矮小旧的阁楼,很是不满道。

    孟戈其实也是满心的牢骚,奈何有了虞扬在前,她就不需要自己动口了。

    “反正来都来了,咱总得进去瞧一瞧不是。”孟戈说完,便率先走进这家所谓的飞升客栈。

    没错,他们走了半个晚上,才找到了地方。那所谓的第三个岔路口,其实指的是真正的叉路,而不是连接主街道的小巷道。

    至于岔路口右边小巷子的尽头,其实就是说,这一条村道走到低,能看到立在叉路交汇处的这一栋小阁楼。

    客栈里面昏暗无比,整个被打通用来作为堂食地点的一楼,就点了一盏小油灯,放在柜台上。

    正厅里,就只有一个坐在桌边昏昏欲睡的小二,以及一个已经趴在柜台上睡着了的中年男子。

    进了门,孟戈三人很囧的发现,那两人根本就没有要待客的意思。

    “额~请问这里是不是飞升客栈?”孟戈用手扣了扣柜台,很是和气的问道。

    或许是孟戈的声音太过温和,那两人竟一点反应也没有。虞扬见状,便亲自上前拍那个打盹的小二的肩膀。

    “小二哥,来人住店了。”虞扬好声好气道。

    “客?什么客?这里没有客人!”小二只是将脑袋抬离了手掌,眼都没睁道。

    看着仍在打呼噜的中年男子,孟戈看了一眼放在柜台里侧的酒坛子,便取出一只箭,以金属头敲击酒坛子,大声道:“不好啦,走水啦,快起来接待客人啦。”

    每一声啦,孟戈都故意拖得长长的,很有声调节奏。

    这一声喊的效果还算不错。至少瞌睡的两人都醒了。孟戈对于自己制造的效果相当之满意。

    “什么?”中年男子含混的叫了一声,一双朦胧的睡眼瞬间清明了不少,便赶紧四处张望。

    小二却是个不走心的家伙,被孟戈惊得一机灵,站起身就直接往后头跑去,边跑还边喊:“不好啦,走水啦,大家快起来救火呀!”

    孟戈三人且不出声,看着懵逼的二人,暗自乐呵。尤其是虞扬,憋笑憋得有些黑皲皲的面上,都透出一丝红颜色来。

    就是孟矛,好像心情也还不错,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少了几分戒备跟恐惧,多了一丝笑意。

    等中年男子巡视一圈,发现毫无异样之后,便板着脸回到柜台里,沉声斥道:“你们这几个孩子,咋这样调皮咧。说吧,你们是住店呀,还是打尖儿呀?”

    中年男子眯着眼从柜台下方掏出一本册子,将有些干结的砚台整了整,重新磨了墨。

    孟戈看向放松了不少的孟矛,扬声道:“抱歉了这位掌柜,刚刚你们睡得香,只能这么叫醒你们了。我们既住店又打尖呢。”

    中年男子将眼皮撩起一些,打量了三人一眼问:“三人?”

    “嗳,三人!”孟戈答。

    “住多久?”

    “先住一晚。”

    “住什么房?”

    “你们有什么房?”

    “……”

    “三人,住个双床的房间,要热水,还得上饭菜,住一晚上是二十个铜板,热水跟饭菜二十个铜板,总共四十个铜板。当然,若是你们肯加够五十个铜板,我们可以为你们上一道特色荤菜做搭头。”中年男子边奋笔疾书,边道。

    “嗳,那就这样。”孟戈点头应下。

    “那成,请拿出户籍登记一下。”中年男子终于抬头,将册子递给孟戈道。

    孟戈将户籍册子掏出来登记一番,然后又在登记册子上按下指印,才被一脸幽怨跑回来的小二带上了二楼,住进了靠里侧的一间大客房里面。

    等孟戈三人都洗漱干净,端坐在饭桌前看着久违了的饭菜时,三人都红了眼眶。

第三十章 打听() 
其实桌上并非什么美味珍馐,不过是家常的炒鸡蛋一小盘,白菜炖猪肉一小碗,两小蝶腌咸菜,和半只炖鸡。

    饭,是实实在在的大白米饭,只不过米的质量不怎么好,没有粘性,口感略渣,不用吃就知道是两年以上的陈米。

    但不管怎么样,总算是米饭不是。就是这些菜肉,也是难能可贵呀。

    都两年多了,不对,加上闹灾荒的一年多,加在一起,都快四年没吃上这样的饭菜了,孟戈三人怎能不感慨呢。

    “各位,你们要求的东西都上齐了,还有什么需要请叫我一声,我就在楼下候着。”店小二不解的看了他们一眼,撇撇嘴关上门走了。

    店小二走后,孟戈清了清嗓子,有些哽咽道:“行啦,快吃吧。好几年没吃上了,都给我好好的吃,别噎着。小矛矛,先喝鸡汤。”

    孟戈说着,就动手给三人都各盛了一碗鸡汤。在两个弟弟期待的目光之中,孟戈心怀激荡,喝下了第一口鸡汤。

    鸡,是孟戈他们带来的野鸡。汤,却是这里的厨子用心熬制的。里面,加了一些孟戈他们在山里没办法找到的东西。

    见两个弟弟都瞪溜圆了双眼看着自己,孟戈好笑道:“快喝,很好喝。”

    于是,孟矛跟虞扬这才抓起碗,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果如孟戈所讲,这汤很鲜美,三人几下子就将半盆汤瓜分得干干净净的。

    喝了汤,他们就规规矩矩的吃起饭来。这些饭菜无一不是美味,吃进他们的嘴里鲜香无比。

    因为了解三人的食量,孟戈便让小二给盛了大半盆的米饭放在桌边。

    结果,这一顿三人都吃撑了。那米饭,就算没吃完,三人也打算看着不让拿走。

    虞扬捧着肚子,突然哭道:“要是当年有这么些米饭吃,我们也不会变成孤儿。都怪老天爷,无端端的闹什么灾荒。这皇帝老儿也不是好货,就该下地狱。”

    孟戈听了眉心一跳,立刻上前捂住他的嘴,阻止他再往下说去。

    不管是何时,不论帝王如何的昏聩无能,即便是民间怨声载道,叛乱四起,私下议论指责帝王,同样是灾祸,不为人所接受。

    “不想要命啦?这里是民间,不是山里,记得要谨言慎行。我们下山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活下去!”孟戈低声警告了一番,又迅速冲到门口,四处张望,以确保没人听到刚刚虞扬的妄言。

    虞扬先是不忿,心中怒气难销,悲伤让他不顾一切。然而,等孟戈将话说明白后,虞扬便知道自己闯祸了。

    就算是三岁稚童,在懂事之后,家里长辈都会教导他们不要妄议国事,不要提及或是讨论天家的任何事宜。

    在百姓心中,皇帝就是天,天之骄子,自是不能被普通小民冒犯的。

    孟矛茫然的瞪着双眼看着突然变得惊恐无比的兄姐,有些不知所措。

    他必经太过年幼,所以对于父母的往日教导懵懵懂懂,根本不明白刚刚虞扬的话将会带来的后果。

    “行了,没事了,都去睡觉吧。虞扬,记住了,今后这样的话再也不要说,太危险,我们惹不起。”孟戈看着黑暗寂静的楼道走廊,终是放心了些。

    但他们都不知道,在他们的隔壁,住着四个人。那四人,在孟戈高喊走水时就警醒戒备着。

    待听了虞扬对皇帝的诅咒后,四人都露出了了然的神情。之后,孟戈的警告,更是让他们好奇不已。

    “公子,他们会不会是山匪?”一个青年问背着手站在床边的少年。

    少年面上神色莫名,背着的双手在身后紧紧的揪在了一起。

    “再观察,别打草惊蛇。”少年同样回以耳语。

    若此时孟戈推开隔壁房间的门,肯定会很惊讶。实在是太惊悚了,她打劫的几人,如今就住在他们旁边。

    这一夜,出奇的平静。折腾了大半夜才睡下的孟戈三人,直睡到了日上三竿。

    当然,孟戈是不大可能直接睡死过去的。怎么说,人类社会,也比野兽的世界危险。

    因此,她总是很浅眠,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直到天大亮才放心的睡了过去。

    也就是孟戈放心睡过去的时候,隔壁的四人退房走了。

    “掌柜的,昨晚新住进来的客人是什么人呀,怎么听起来都是孩子?”结算的时候,一个青年状似不轻易问道。

    “可不就是孩子嘛。他们中,最大的虚岁十五,最小的才六岁。听说是亲人亡故,出山讨生活的。山里面生活艰辛哪。”掌柜的也不作隐瞒。

    因为孟戈他们的确是这么跟他说的。只不过,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是南边罢了。

    问了情况,少年身旁的青年以眼色问询他,要不要继续。

    少年权衡一二,还是选择先行离去。“走吧,我爹还等着我们回去交差呢。”少年沉声道。

    是的,他们都怀疑上了孟戈几人。少年对孟戈的声音尤为敏感,总觉得不会错。

    不过,他们还是没在飞升客栈里下手,毕竟这家客栈不简单。他们决定等孟戈几人出了客栈,确定真是他们后再动手。

    然,他们这一走,就是擦肩一年。

    等孟戈他们神清气爽的出现在飞升客栈的大厅之时,少年几人早就随寻他们而来的人走了。

    “掌柜的,这镇上可有收皮毛的商铺呀?我这里,有许多的皮毛呢。不过,都是没有熟过的。”孟戈在等店小二上面的时候,问守在柜台后的掌柜道。

    这家客栈也真奇怪,怎么白天黑夜,都是同一个小二,同一个掌柜呢。

    不管孟戈怎么个不解法,人家两人照样打着瞌睡在他们跟前晃悠。

    “这老夫就不清楚了。老夫一年四季都守着客栈,外边是个啥样的,老夫还真不知。”中年掌柜规规矩矩的站在柜台后,带着血丝的双眼被阳光照得微眯。

    店小二从后头端出一个大托盘,托盘上面是三大碗面,和两小蝶酱菜。

    “客官,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就问我。我常跟隔壁进镇收夜香的王老胡打听,啥事儿我都懂。”店小二白嫩的面上,因激动而微微的透出粉红来。

    “当真?那我问你,如今大宋是谁当家来着?”孟戈并不抱希望,就只是顺口一问。

第三十一章 投石问路() 
一提大宋的当家人,小二就卡壳了。他支支吾吾半天,又转头望了掌柜一眼,才耷拉着脑袋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孟戈看着有些言不由衷的小二,并不去瞧掌柜,而是继续往下问:“那镇上有收皮毛药草的地方么?”

    这个问题,似乎是小二在行的,因此他又昂扬着脑袋,滔滔不绝的介绍着镇上的各商铺,以及商铺所接收的货物品种等等。

    “按理说,这里的商贩,收的毛皮必须都是熟好的。要是没熟过,那价格就低。”店小二惋惜的看着孟戈背下楼的那一大捆皮毛道。

    “我们也想熟了皮子,那不是没东西熟嘛。我们连吃的盐巴都没有呢。”孟戈半真半假的说着。

    话说,孟朗用于熟皮毛的芒硝等物,其实还是有不少的。只不过孟戈不知道他们何时能下山,便没有全用在熟皮子上。

    当时,她的想法是,要是还得在山里待上一两年,就专门猎了好皮子熟上。

    “行吧,就是可惜了这么多的好皮子啦。恐怕,得让人压得不值什么价了。不过,你们有药草,倒是能卖给我们,我们收药草的。”店小二再次惋惜一声。

    提到药草,掌柜也立直了上身,双目炯炯的从柜台后扫向虞扬放在脚边的大背筐。

    孟矛经过昨晚跟刚刚的适应,已经不怎么惧怕陌生人的打量了。因此,他便回视了掌柜一眼,紧张的伸手拽了拽孟戈的衣角。

    孟戈正在呼啦啦的吃面,被孟矛一拽,便含着一口面看他。

    孟矛伸出小手指,指了指掌柜的方向,并不说话。但他那有些闪躲的眼神,正在告诉孟矛他有点儿害怕。

    孟戈忙两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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