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光耀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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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光耀美利坚-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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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确实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血色童话》的中文译名实在……太意译了些。

    反而是电影版,《Let…the…right…one…in》的《生人勿进》稍微有点贴切。

    吸血鬼爱情什么的……

    可不是都像《暮光之城》和《吸血鬼日记》那么脑残啊……

    鄙视着那两部披着魔幻皮的三流玛丽苏言情剧,爱丽丝在电梯里哼起小曲。

第一百零九章、吸血鬼那些事() 
轻轻松松留下一本书后,爱丽丝便轻飘飘地走了,没人会怀疑她的确是为了和女友们逛街而提前离场,毕竟这是位连新书发布会都懒得召开的姑娘,所以编辑部全员丝毫没有感到意外。

    然后,就是相关编辑们捧着复印件,详细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了。

    “我事先和大家说明一下,这部小说应该有惊悚和悬疑的风格,而且并不像侏罗纪公园那样是科幻小说,爱丽丝又挑了个新类别。”

    会议室里,布朗为在座共十位编辑分发着稿件,为首的总编多明戈接到一份后说道:“应该会有?难道爱丽丝没告诉你故事简介吗?直接就把稿子送给你默读?”

    布朗发完稿件,苦笑回座道:“是啊,那丫头还是一如既往的任性,她还让我自己从章节目录里挑出书名来。好在我最后还是挑出来了,就是‘尾声’前的最后一章,let…the…right…one…in。”

    在场众人默读了一下这个名字,但也都没有表示什么,而是直接读起了故事。

    序章很快就被阅读完毕,剧情地点是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附近的一座小镇,而且是个毫无历史可言、外来人口众多,总人口不算多不算少的小镇。至于时节,对于惊悚小说而言,还有什么比白雪茫茫的寒冷冬季更合适呢?

    故事正式开始。

    故事正篇登场的,并不是序章末尾提及的那对神秘父女,而是一个叫奥斯卡的小男孩。他是一个孤独并且经常受人欺负的12岁小男孩,而且,继续阅读的布朗很快发现,这个男孩显然有着惊人的犯罪潜质。

    首先,他酷爱《鸡皮疙瘩》系列惊悚冒险小说。而且,他还酷爱阅读所有和谋杀案相关的报道,并将他们分门别类地剪切下来,拼凑到收集用绘本上,这显然不是正常男孩该有的爱好,肯定有着不同寻常的缘由。

    缘由,当然被揭晓了,奥斯卡的生活环境很不理想。他父母离异,父亲是个毫无疑问的同性恋爱者,而具备抚养权的母亲却又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每日每夜都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祈祷上。阅读到这里,布朗多少可以理解这种情况,对于一些本来就信教信得很深的人来说,如果生活中出现了某些巨大打击,确实容易让他们精神失常般地投身入宗教信仰里,仿佛邪教徒般入魔。

    同时,孤僻的奥斯卡总会受到学校里几个小霸王的欺负。生性懦弱的他没有选择反抗,而是每晚戴着个令人感到可怖的“人皮面具”,用钝刀不断劈砍树杆来泄愤。总的来说,这每一丝描写都在不停提醒着读者,这小男孩绝对会走上条通往黑暗的道路,除非剧情发现反转。

    反转没有出现,但那对父女终于出现了。

    其实作为父亲的哈肯…班特森早就出现了,而且出现频率极高。在整个第一章里,大概每两千字就要用数字隔开一个段落,而哈肯和主角奥斯卡的出现频率,俨然就是几乎一比一的比例。而且,这个哈肯一登场就做了件可怖的事情。

    乘车来到这座冰雪小镇,休息不过片刻后,在小镇边缘地带的茂密树林里,在一片寂静的雪白大地上,他将一个无辜少年的喉咙割裂,并诡异地取出一个大漏斗和足以承装五加仑液体的器皿。

    “我的天啊……”

    寂静的会议室里传来同时的呻吟,没有人迎合他,而每一个也都在用沉默迎合着他。编辑们的阅读速度都差不多,阅读经验也都无比丰富,到此为止,谁还猜不出那个哈肯要做什么?

    两个主角都很变态。

    十二岁的男孩一边吃着软糖,一边翻阅着报纸。在看到一个女杀手被处以电椅死刑时,他在幻想着囚犯临死时的生理变化;当他看到《晚报》上报道,一个男子在自家蒸汽浴室谋害了两个***并将其电锯肢解的尸体藏匿于浴室后方时,男孩淡定地吃下最后一块糖果,并淡定地研究犯人的长相,而且觉得人家长得很普通。

    并得出一个结论:也许二十年后的我就是这样。

    总之,这本书很高能就是了。

    比如,作者用很详细的过程,描写了四十岁的秃顶男人哈肯找**的情节。为了更好地“服务”,那个清秀男孩的牙齿甚至都被皮条客打落了,当布朗读到这个男人在坑脏的厕所接受服务时,浑身的鸡皮疙瘩简直不要钱地冒出。

    纵观四周,整个会议室更是一片死寂。

    然后,亮点终于到了。

    奥斯卡和小女孩艾比相遇了。

    一个在冰天雪地里赤着脚的同龄女孩。

    那个哈肯的“女儿”,新搬家到奥斯卡隔壁的邻居,而且终日以木板和纸板将窗户遮掩着。由于种种原因,奥斯卡很快就和女孩成为了好朋友,当艾比得知奥斯卡经常受到学校下把我欺负的时候,她告诉奥斯卡,要学会反击。

    然后,她是个吸血鬼。

    自从他们搬家到这个这个寒冷的瑞典小镇后,当地便开始频频发生命案,死者都被吸干了血,而这都是艾比的“父亲”,哈肯犯下的罪。在整部书剧情不过一个月的前提下,在区区十天左右的时间里,他就害死了不少于三个人,并提取了至少十五加仑的鲜血。庞大的食量,让布朗在惊悚之余也意识到,这绝不是什么容易的差事,也难怪他们会搬到这样一个人迹罕至、满是外来人口的小镇了。

    但后来某天,艾比的“父亲”正在采集人血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立刻选择了自杀,用早已准备好的硫酸将自己毁容,破坏声道,悲惨地以重伤患加嫌疑人的连环身份送入医院。如此,艾比就只剩下自己了。

    所以,这当中就发生了一个插曲。独自猎食的艾比咬伤了一个叫维吉尼亚的女人,却未能致她于死地,甚至引起男友的阻挠而没能喝到血。吸血鬼的存在有暴露的可能,至少维吉尼亚真的变成吸血鬼了,但不远沦落的女郎选择了自尽,当医院的窗帘被拉开后,面对射入的阳光,她在一阵惨叫声中化作灰烬。

    不过归根结底,随着阅读的进行,众编辑还是轻易地发现,这原来是个爱情故事。

    虽说男主角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奥斯卡其实早就知道了艾比是个吸血鬼的事实,也知道她在不断杀戮人类,但他还是深深地爱上了艾比,而艾比也将奥斯卡作为了自己的精神依靠。虽然这份情感明显十分扭曲,而且疑点重重,但一众编辑谁都没有提出疑问的精力,都是不断继续看下去。

    高能情节不停上演。

    至少,这位吸血鬼少女在嗜血时,的确是无比丑陋的。按照前些日子爱丽丝和布朗的闲聊来解释,那就应该是所谓的变身吧。口中发出呼噜的声音,尖牙如野兽般锋锐,面部轮廓更是微微变形野兽化,就连肤质也变得十分粗糙。和过去的许多吸血鬼题材一样,爱丽丝没有刻意美化艾比的存在,但也许是老题材看多了吧,布朗确实觉得,这样的艾比当真是特别的“酷”。

    然后,大结局该到来了。

    绝对反传统的结局。

    发现了吸血鬼存在的、维吉尼亚的男友,警察雷克斯要消灭艾比,而后者每个白天都要熟睡在铺满遮光物的浴缸里,一旦遇见阳光就会受创。这绝对是个巨大的弱点,和毫无疑问的机会。

    不过在这本书里,正义却并没有战胜邪恶。就在雷克斯偷偷潜入浴室,马上要掀开窗户上的遮光板时,奥斯卡却从身后给了他致命一击,并让艾比尽情地吸食掉了对方的鲜血。

    太……特么高能了。

    不过早在这段剧情之前,对于所谓的“Let…the…right…one…in”,布朗也算理解了含义。

    受到“魔法”的限制,就像传统吸血鬼故事一样,如果没有“主人”的同意,吸血鬼一旦贸然进入私人场所,就会浑身冒血地死去。不过,当不了解这点的奥斯卡故意没说出那句“请进”后,艾比却依然走进了屋里。

    然后,就在女孩的全身不断渗出鲜血的可怖场景下,男孩尖叫着赶紧说出那句“请进”,将吸血鬼少女请进了自己的家里,也请进了自己的心房。

    由此,当奥斯卡成为了新的“哈肯”,“保护”且“协助”了艾比一把时,其实布朗是没感到太意外的。

    然后,就是真正的结局部分了。

第一百一十章、不简单的爱丽丝() 
最后的剧情到来前,首先上映了一幕非常解气的故事。

    整本书下来,就奥斯卡的个人生活来说,他总是受到学校几个小霸王的欺负。剧情期间,应艾比的鼓励,奥斯卡成功向小霸王们发起反抗,甚至还成功地把一人弄成重伤。这当然是好事,但同样也为结尾片段提供了伏笔。

    结尾部分,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打混了体育社团教师,把不擅水性的奥斯卡硬按到水底,叫他要么老老实实闭气三分钟,要么被刀子在脸上割上一割,行为手段极其残忍。

    毫无疑问,对于奥斯卡来说,这三分钟俨然就是致死的危机,毕竟他只是个体制懦弱、不擅水性的普通十二岁男孩而已。被恶霸硬按进水里憋气三分钟,这怎么可能?

    可即便他已经几乎失去挣扎能力,就因为三分钟还没到,残忍的同学却依然没有放弃的迹象。

    所以,恶报就来了。

    突然出现的艾比施展出她作为吸血鬼的力量,干脆地用肢解的方式将那几个学生杀害。在这一片慌乱中,水中的奥斯卡唯一知道的,就是外面不断响起的惨叫声,和被抛入水中的人头残肢。

    进而,当男孩爬出水面,仰起头时,那一段的原文描写,几乎让所有人都狠狠舒了口气。

    之后便是尾声部分,奥斯卡踏上的离乡的旅程,带着剩余的钱和物品,还有为了避免阳光而藏在木箱子里面的艾比,远走高飞,留下一个颇具浪漫色彩的结局。

    “呼……”

    当一众编辑以近乎相同的速度读完后,也几乎是同一瞬间,每个人都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这篇故事,实在不简单。”

    主编多明戈深深感慨道:“虽然主角是同龄人,但这样的故事绝不是一个正常的七年级女孩能写出来的。约翰,虽然这问题很蠢,但我真的很想问一下,爱丽丝真不是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匿名顶替吗?”

    布朗摇头苦笑:“还说说一下对这篇故事的理解吧。各位,我不认为它可以被划分在儿童文学领域,这个没问题吧?”

    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点头,虽然故事主题是两个十二岁孩子间青涩的恋情,但除此之外的情节,实在不是这年龄段的男女孩能轻易接受的。无论是那个有恋童癖倾向的哈肯招募**的情节,还是其中的谋杀,甚至更多的一些众人还没一眼分析出的细节,说是R级完全不过分。

    “和吸血鬼恋爱,这的确是一个新奇的创意,而且主角居然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和过去的同类作品相差非常大。”

    编辑布莱尼说道:“以前的故事,一般都是邪恶的吸血鬼抓住了善良的女主角,然后展开一段英雄救美击杀恶魔的故事,《德库拉》就是个典型。但这本书……真的,真的是太居有颠覆性了!”

    “所以它的市场不用怀疑,这种新鲜的吸血鬼爱情小说,肯定会受到很多人欢迎的。”

    另一个编辑开口道:“融合了惊悚、推理、悬疑、恐怖成分,主线的爱情戏又写得非常纯真,和一般十二三岁男女孩的青涩初恋完全没区别。而且这本书里,显然还有很深的社会现实影射,老实说,我现在还对其中好几处情节感到震撼呢。”

    布朗也赞同点头道:“是啊,比如说那个变成吸血鬼的维罗妮卡,明明可以选择靠吸血活下去,却在纠结彷徨了好久后,自愿选择让阳光杀死自己。啧啧,爱丽丝啊……真不知道这小丫头的脑瓜究竟是什么做的。”

    到底是和作者联系最紧密的编辑,布朗三句话不离爱丽丝。多明戈拍拍稿件道:“既然爱丽丝把稿件扔给你就走了,看来是对作品信心十足啊,不过我也确实被这部小说迷住了。各位,新锐作家爱丽丝…王的第二部小说运营策划会,明天下午一点召开,没问题吧?”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哈哈,约翰,你可真是太幸运了,赶紧把家里收拾一下,开个派对吧!”

    “上本《侏罗纪公园》现在还在《纽约时报》畅销榜末尾呆着呢,小半年来,光是国内销量就超过八十万册了,然后现在又来一部!天啊,我真是太期待了。”

    “不过这本书真的不好分类啊,要是没那些情节,完全可以直接放在儿童区的。但现在不那么分的话,主角年龄……”

    “对了!”

    一片热闹的讨论声中,布莱尼忽然一拍巴掌:“说道销量……你们说,最近热播的《鬼影实录》的导演……会不会也是她?”

    此话一出,整个会议室瞬间一片安静。

    “《鬼影实录》……”

    布朗表情怪异,作为同样在这小半年里热映的电影,他当然有看过,同事们也早就拿那个重名的导演和爱丽丝对比过,不过当然被爱丽丝本人一阵嘻嘻哈哈糊弄过去了,众人忙工作还来不及呢,当然不会再在这种事上多想什么。

    但现在,布莱尼的一句话,却再次让众人关心起这个问题。

    “是啊,不管是侏罗纪公园,还是鬼影实录,还是这部……《let…the…right…one…in》,都有惊悚悬疑的成分,而且也都有幻想元素。一个恐龙,一个恶灵,一个吸血鬼,导演和作者的名字都一样,而且好像也都没在公众前露面过……”

    恍然间,多明戈就像突然发现,自己青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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