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神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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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神尊-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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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娘的一群脓包!”为首的壮汉怒哼一声,将手中的酒杯直接甩在了地上,“六子,回来,跟这群没有卵的软蛋有什么好说的。”

    被叫做六子的壮汉显然对哈胡子的话十分信服,不过心中一口闷气实在咽不下去,即便坐回了座位依旧愤愤难平,自顾的嚷嚷着。

    “大哥,咱们兄弟什么时候这么憋屈过!那小子……”

    “住口!”哈胡子的一声暴喝,停止了老六的喋喋不休。

    “大哥……”老六显然对此并不甘心,但是迫于哈胡子的威严又没办法多说,憋闷的将一大块牛肉恨恨的塞进自己的嘴里,看那咬牙切齿的模样,分明是把这笔账全都算在了这块牛肉上面。

    他的心中此刻必然幻想着嘴里的这块牛肉变成了自己万分痛恨的仇人,此刻正在被他撕咬的粉身碎骨,完完整整的吞下了肚子吧。

    “我哈胡子这么多年来确确实实做了不少在外人看来伤天害理的事情,那又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强者为尊,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而当世界,我足够强,我能够主宰弱者的生死,所以,我就是做了那些事情又能怎么样!”哈胡子猛然站了起来,缓缓环视这座酒楼内一圈,朗声道。

    “我哈胡子就是这样,若是你们能赢得了我,自然不会被我欺负,既然你们没有那样的能力,就该老老实实的臣服在我脚下!我哈胡子是混,但我有自己的原则,别管什么手段,明的暗的,正的斜的,只要能达到我的目的,那就都没问题,头脑也是实力的一种。”

    “可是当这些都输给别人的时候,当明的暗的都没有作用的时候,我哈胡子也输得起,我是混蛋,是恶霸,我他妈更是男人!输就是输了,大不了找机会把场子找回来,连失败都接受不了的人不配被称作男人,不配叫爷们,就是一个脓包,软蛋!”

    哈胡子目光灼灼的盯着愤愤难平的老六,一字一顿的道,“你想当脓包,还是相当爷们。”

    “大哥,我明白了……”

    “你们这群脓包!别看我哈胡子现在落魄了,但也不是你们能惹得,落魄的哈胡子还是哈胡子,落魄的哈胡子一样能欺负你们,因为我是哈胡子,因为我是纯爷们哈胡子!”哈胡子手中的就乎被他狠狠摔到了一名在酒馆中饮酒看热闹的人的脸上。

    那个被他砸了一脸碎屑的中年人也长得颇为健硕,甚至武道修为也已经步入到了练肉巅峰境界,可是他根本就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之情。

    这一幕让哈胡子哈哈大笑,“哈哈,一群脓包,老子就是欺负你们了又他娘的能怎么样!哈哈!”

    “小二,把你们这的特色菜给我准备几样,我要在这歇歇脚。”就在哈胡子哈哈大笑着不断叫嚣的时候,一个穿着华服的人影,缓缓行至酒馆门外,在他身后赫然跟着一匹皮毛黝黑的骏马。

    “老大,是那个小子!”原本还在和自己手中的大块牛肉较劲的老六,只是一听到这个声音,就觉得浑身上下的汗毛全都竖立了起来,实在是因为这个声音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哈胡子原本还在哈哈大笑的脸骤然冷了下来,双眉紧紧地拧在了一起,将那道寸许长的刀伤挤在其间,“我承认在你手上栽了,你还要不依不饶么?”

    “哦?是你们啊……”华服人影缓缓抬起自己的头颅,赫然就是一周前刚刚离开开阳郡主城的云昊和他的乌云踏雪。

    原来,一周前,云昊从开阳郡主城出来之后,便骑着乌云踏雪信马由缰的走了一阵,走走停停的转了两三天之后,云昊才终于决定好了接下来究竟要去哪。

    中州,这是一个在云昊的生命里占据太多位置的地方,那里有数之不尽的武道高手,那里有无情无尽的财富宝藏,那里同样是云家真正的祖地。

    中州这个地方记载了云家太多的牵挂和耻辱,也是云昊这一世必定要征服的地方,索性,云昊便看准方向,直接向着中州的方向一路行了过来,只不过由于前几天的信马由缰,方向跟中州方向相反,这才在一周之后才来到这个实际上距离开阳郡主城没多远的小小村镇。

    没想到的是,这一路上,乌云踏雪给他惹了不少的麻烦,倒不是乌云踏雪的过错,而是因为乌云踏雪实在过于神骏,任谁也知道它的不寻常,所以这一路上盯上它的人实在不在少数。

    这个哈胡子就是其中之一。

    哈胡子麾下的这群人,单单炼骨境界的强者便有三人,再加上练骨巅峰修为,随时准备突破炼髓境界的哈胡子,这样的实力就算在一些大的城镇也能够混的顺风顺水,更别提这样的荒郊野岭了。

    这么多年来,哈胡子领着底下的这群兄弟,没少在这个小镇作威作福,甚至一度达到了能止小儿夜啼的程度。他看上的东西,就没有人得不到的,他想得到的东西,就没有人敢跟他抢。

    这一次,哈胡子等人在野外猎杀凶兽的时候,正好见到云昊骑着乌云踏雪远远经过,顿时起了贪心,要求云昊把这匹马让给他。

    本来就是为了历练的云昊当然不肯,何况类似于这样的事情他见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反正这一次出来就是为了历练,索性也不和哈胡子多说,直接动手把哈胡子等人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也就是哈胡子等人之所以如此狼狈的原因,别说哈胡子还没有晋升炼髓境界,就算他真的晋升了炼髓,面对这几天实力又有精进的云昊,自然是被打得落花流水,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事实上,虽然老六认为自己等人受到了羞辱,可是云昊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询问哈胡子的姓名,更别提羞辱他们了。

    “哦?是你们啊,你们还想要我把乌云踏雪交给你们么?”云昊看着眼前一脸狼狈的哈胡子等人,嘴角勾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哈胡子定定的看着眼前浑然不把他当做一回事的云昊,眼角不断抽动着,半晌之后突然转身道,“我们走。”

    “大哥!”老六猛然站起身子,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在看到哈胡子的眼神之后,又把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

    这一行人在酒馆内只不过呆了短短的一刻钟,就再次选择了离开。刚刚还在耀武扬威的哈胡子,此刻就像是一只被人一拳砸在了鼻子上的老狗,全然没有了任何凶性,反而就这样灰溜溜的转身就走。说实话,这样的事情实在超出了云昊的想象。

    在他的脑海中设想了无数种场面,包括哈胡子带着手下一拥而上,或者是一群人放下几句狠话后转身逃走,更有甚者就是可能哈胡子命令手下来纠缠自己,而他自己转身逃走。

    可是云昊完全没想到,这个长相凶狠的哈胡子居然会一言不发,转身带着自己的人马灰溜溜的走了出去。

    “你不打算向我出手么?”云昊的眼睛微微眯起,这是他最近这段时间养成的习惯,每当他作出这样的动作,就是他心中的戒备之心最重的时候。

    “我现在打不过你。”哈胡子站在酒楼门口,头也没回,只是淡淡的说出了这样一句话,随后就不再搭话,径直带着一群人向远走去了。

    云昊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双眼死死的盯着哈胡子远去的方向,心里不知道在思索着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就是这样的家伙才最恐怖啊,孤狼一样的隐忍,毒蛇一样的狡诈,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侮辱,只要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完成目标,就会选择隐忍和退却,等到什么时候自己有了足够报复的能力,迎接他的敌人的,就会是十倍百倍的报复。”

    一个长相俊俏的年轻人不知何时来到了云昊的身后,看着哈胡子离去的方向感慨道。

    云昊一脸震惊的看着这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年轻人。

    他之所以震惊,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年轻人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身后,更因为,这个年轻人他认识,或者说,他上一世认识。

    “莫随风?”

    “哦?你认识我?”听到云昊叫出自己的名字,这个年轻人显得非常惊讶,因为他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样一个明显是富家公子的年轻人。

    “看年龄,你和我相差无几;看修为,你也不在我之下,炼髓初期的境界,在这个年龄段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我可不记得我认识你这样的年轻俊杰,而且还是个富家公子哥。”

第一百一十章 流浪剑客() 
“你确实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流浪剑客莫随风,准确的说我听说过你。”云昊似乎陷入了沉思。

    的确,他真正认识莫随风的日子应该是在三年之后,本来按照上一世的规律,云昊应该是在三年之后才顺利进军炼髓巅峰的,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云昊遇到了莫随风。

    莫随风是一个流浪剑客,就是没有固定的位置,没有固定的事情,他的一生唯一的追求似乎就是不断的提升自己身的实力和剑术。

    而这个莫随风也确实很厉害,前世的云昊依仗着万劫锻兵决才能够如此快的得到提升,那个时候的云昊被誉为世所少有的绝世天才,而能够与他并列齐名的人中,就有这个莫随风。

    虽然不知道这一世的莫随风究竟如何,但是从上一世的经验看来,现在的莫随风应该也正处于剑术和修为的飞速发展期。

    前一世云昊遇到莫随风的时候,莫随风正处于一个修为的瓶颈,不管是剑术还是修为,那个时候的莫随风刚刚度过这个高速发展期,恰好陷入了瓶颈,所以决定四处游历,也就是这个时候遇到了同样在外游历的云昊。

    只是可惜,那个时候的云昊刚刚获得万劫锻兵决不久,心高气傲的他当时只想带着云族闯出一翻名头来,而莫随风似乎也没有和云昊这个当时近乎魔怔的天才产生些交集的意思,所以云昊在上一世并没能和莫随风有太多的交流。

    不过那个时候云昊就听说,这个莫随风性格随意,为人豪爽,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结交对脾气的江湖高手,如果不是上一世云昊过于疯魔,恐怕也已经和莫随风成为了莫逆之交。

    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小镇遇到莫随风,看来,云昊上一世留下的遗憾,可以在这一世得到弥补了。

    “啊,你居然知道我,没错,我就是莫随风,你是什么人?”

    “我?云族云昊。”云昊的介绍很简短,跟莫随风这样性格的人在一起会很舒服,可以完全不必在意各种繁文缛节,也没有必要说太多,简简单单让他听得懂就可以,当然了,莫随风倒也不介意别人罗嗦,他有几个朋友确实很罗嗦,莫随风也乐得听着他们整天在耳边絮絮叨叨。

    “云昊,没听过,不过现在听过了。”莫随风不在意的用小手指掏了掏耳朵,“我们现在就算认识了,既然你说你听说过我,那么不介意请我喝一杯酒吧?”

    一边说着,一边无奈的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莫随风轻佻的从哈胡子刚刚坐的桌子上拿起一壶还没有喝干的老酒,自顾自的往自己嘴里到了满满的一口。

    “你一定不会介意的,看你的穿着,也不差这点钱财。”

    “哈哈,好,我就请你喝酒。”云昊哈哈一笑,从怀中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拍在了桌子上,“小二,上好的杏花老酒给我来上几坛,钱不是问题,今天我们两个要一醉方休。”

    当听到上好的杏花老酒这几个字的时候,莫随风的眼睛就已经放出了贼光;等到云昊说到一醉方休,莫随风的眼睛就已经可以媲美大功率探照灯了,那灼灼的目光让云昊实实在在的吓了一跳。

    “好啊,我就喜欢你这样爽快的人,走走走,我们进去喝酒,喝酒!”莫随风说着,也不管云昊作何反应,直接拉着云昊的衣袖,坐到了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先一口把手上酒壶中的酒喝了个精光。

    云昊无语的看着一秒转身变成酒鬼的莫随风,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

    “随风,虽然你号称流浪剑客,但是凭你的武功,不至于混到如今这般田地吧,连喝酒都要找人请客。”

    云昊这话问的莫随风一阵尴尬,脸上一阵青,一阵红,过了好半晌才讷讷的开口道,“我本来是不缺钱财的,平日修炼剑法刺死的那些野兽就足够让我衣食无忧,只是今天进入这小镇的时候,一时不查,着了别人的妙手空空之术,这才落得如今的模样……惭愧,惭愧……”

    云昊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堂堂炼髓境的大高手,居然被一个小乡镇的小贼给偷的一干二净,实在是整个武林的耻辱。

    “算了算了,不说这个,反正你这样的富家公子更不可能差那几点酒钱。”

    摇了摇头,不再考虑这些事情,云昊倒是有些好奇为什么莫随风会在这里。

    酒过三巡,莫随风这才开口。

    “我这段日子四处游走,本来想找个地方好好历练自己,可是在这山中转了几圈,实在没发现什么太好的历练之所,便想着往中州方向走走看看。”莫随风一手拎着一个硕大的酒坛,另一只手亲昵的抚摸着身后背负的一柄松纹古剑。

    “看你身后背的兵器,你是玩刀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搭把手?”

    笑着摇了摇头,云昊说道,“我背后这把刀是我在一个遗迹之中所得,只用来杀人,不用来比试。不过我倒是正要去中州,这一路上你我二人不妨通行,也好有个照应。”

    “哦?那感情好!”莫随风眼前一亮,原本有了些醉态的他一下就精神了起来,“这样的话,我这一路上的酒肉钱不就有了着落了!云昊,昊哥,左近我们顺路,不如我就跟着您混吧,咱们这一路上有什么小打小闹都交给我,我保证给您解决的完完美美的,不会出任何纰漏。”

    这话一出,云昊只觉得自己额头一道黑线径直滑了下来,上一世没听说过这个莫随风的性格这么欢脱啊,那个时候的莫随风貌似不管到什么时候都冷冰冰的,怎么这一世的性格这么让人无语,简直就是白痴加无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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