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不多是只废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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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不多是只废咩了-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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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得了松快,坐起来,拿了嘴上的桃子,哭丧着脸道:“那你快把我送回去!”

    “送不回去了。”那人道。

    “什么意思?”

    那人笑:“林大小姐,你当今日何时?”

    “不是辛未年六月初六吗?”

    那人摇头:“是六月初九。”

    原来已经过了三天了!

    阿莺哑然:“这么久?”

    那人继续:“今早,灵犀山庄已广发英雄帖,号召天下群雄讨伐魔教妖人,只因林骄系被魔教之人所杀,萧玉衡在殿前歃血为盟,誓报杀妻之仇。”

    阿莺沉默:“没想到萧哥哥对我用情如此之深。”

    那人嗤之以鼻:“你真当灵犀山庄是为了你?”

    “不然还能是什么?”

    阿莺见着他不安慰自己算了,反而添堵,气不打一处来,怒目而视,“都是你!现在好了吧,竟然还要为我攻打魔教!魔教妖人虽然该死,但不能让萧哥哥为我如此,你赶紧送我回去。”

    她站起来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转眸瞧见有个五大三粗的人推门进来,对着她面前的少年拱手:“少当家的,这小娘子这般无礼,不如真叫那萧玉衡所言,让我们杀了得了。”

    阿莺脖子一缩,没回过味来,见得面前的少年对着她微微一笑:“不巧,在下十二清风寨少当家魏锡城,不才寨中是个匪帮,大概就是林姑娘口中的魔教妖人吧。”

    阿莺眼珠子滴溜一转,哑口无言。

    她也是心大,竟然这么跟着罪魁祸首聊了半响闲话,到头来理清了思绪,却还是走不掉。

    接下来的几日,她都被关在客栈的小房间里,有个孔武有力的丫头守着她。这丫头叫七八,据说浑身上下的肉加起来得有七八十公斤,才有了这么个名字。

    阿莺在灵犀山庄被养成了娇小姐,腰肢绵软,弱柳扶风,哪是七八的对手?她只要一有逃跑的念头,七八就给她脸子看。

    阿莺抱着褥子坐在床头,每每夜想,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这小客栈阿莺其实认识,只没在意。房间有个窗户,对着一家胭脂铺子,名曰绣玲珑,卖的是西域产的香料,尤为特别,方圆百里只此一家,生意极好。往日,阿莺与几个师姐出门都会经过此处,那店铺老板娘是个蓝眼睛的西域人,倒是会做生意。

    每日瞧见胭脂铺子的光景,她心里皆在打鼓,料想这一行人带着她还未出襄阳城,又希望萧师兄他们能赶紧发现他们来救自己!

    等了三日,终于给她找到了机会。

    这日下午,七八去了茅厕,魏锡城和当日进门作揖的汉子出门去了。

    那汉子阿莺本不识得,长得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后来听他们交谈,魏锡城叫他曹克坤,据说还是十二清风寨襄阳分舵的舵主,两人出门办事多半也是打家劫舍,阿莺本就看不起,这会子得了机会,哪还不下手?立马将自己的贴身绣帕透过窗户下的缝隙塞了出去。

    她不是个蠢人,现在不适合大喊大叫引来官兵和灵犀山庄的人,身边又有七八这样得力的丫头,她估计还没喊出口,就已经打草惊蛇,万一魏锡城他们挪窝怎么办?

    灵犀山庄产业巨大,屹立襄阳城数百年不倒,其情报信息网遍布整个大宋,她的绣帕有灵犀山庄的独有标记,只要被探子看到,就不信没人来救她。

    萧哥哥说她死了,多半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等她完完整整地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他会怎么开心?

    阿莺想了想,心窝里甜甜地笑,迫不及待要看到萧玉衡失而复得的样子。

    晚上,魏锡城来看她,因着心情好些,她有心思应承几句,没了往日中的夹枪带棒,魏锡城看她倒是顺眼了起来。

    阿莺本就是个美人,年纪还小,即便穿着七八给换的素衣布裙,也是冰肌玉骨,遍体生香,容色不点妆则艳,眉不画而黛。

    她不笑的时候,真如画中女子,端得娴静雅致,生气的时候,横眉冷对,一双眸子点若繁星,亮的出奇。

    可这样的姑娘,身在武林世家,又有那样的家世,偏偏手不释卷,不能练武,也难怪被别人说是个花苞美人。

    魏锡城调笑心思上来:“你这种姿色嫁了萧玉衡也是可惜,不如嫁给我,我刚缺一房小妾。”

    “放你娘的狗臭屁!”阿莺拿着桃子掷他,魏锡城后退三步,把门一关,动作极快,愣是将桃打在门框上。

    前几日阿莺没睡好,这日却睡得特别香,半夜却被滚滚浓烟呛醒了。

    她抬眼看着七八倒在一遍不省人事,外间是跳动的火光,窜的比人还要高,火舌舔着木栓,满室的烟雾叫人看不真切。

    外面似乎有人在喊“走水了”。

    阿莺撑着气力下床,一脚踩空滚到了地上便再也起不来了,烟雾扰的她剧烈咳嗽起来,她呼吸不上来,眼前尽是些幻象,好像回到了六岁那年,阿娘和阿爹一起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

    知道自己快死了,阿莺竟然觉得不甘心,她还没有嫁给萧玉衡,她怎么能这么死了?不,她不甘心!

    都是魏锡城,要不是他,自己如花美眷,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岂不快活,用得着走到如此地步?

    她心头恨极了,朦胧中又看着有人踹了门进来,一把将她抱起来。那人会轻功,三两下就把她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她跟着衬衣感受他胸膛的温度,听着心跳如鼓。

    她耷拉着眼皮子,再累也要抬头看那人的脸,却是看到一道疤痕,眼神都暗淡了下来。

    难得看到娇柔小女子不哭不闹不上吊,还巴巴地看着自己,魏锡城笑道:“怎么,觉得我帅多了吧?”

    阿莺不说话,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只觉失望之极,救自己的为什么不是萧玉衡?

67。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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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暮色余晖倾洒,透着临走前微热的暖意,晒在她的肩头,像是带着一点点的安慰。

    她就这般坐在瀑布口下,面色有些苍白,眼眶通红,眼泪似是哭干了,双眼无神地望着被激流溅起朵朵水花,哗啦啦的作响,就好像有无数个人在说话,她听不清楚也不想听,放空了自己,呆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也不知是谁,不知什么时候就坐在了她的身边。

    那是个气质清新的俊朗少年,大概十六七岁,用温和清亮的口吻问她:“姐姐,你怎么了,是有什么伤心的事情吗?你为何哭?”

    她为何哭?

    大概是因为宋清和跟她说“摘仙,我一直把你当作是最好的妹妹,我也希望你可以找到自己的意中人”。他眼里的真诚比任何时候都要明显,她倒是宁可他笑得假一些,那样也许她的心就不会这么疼了。

    也可能,她看见宋清和的腰间挂上了苏袅袅亲手做的荷包,那一瞬间的心灰意冷瞬间淹没了她。

    苏袅袅和她,均是倾城一笑的当家花魁,一个善歌一个善舞,而在他宋清和眼中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孟摘仙不是傻子,她知道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可她控制不住自己,像是发了疯一般喜欢着他。

    有些事情当真在人生一世中说不清楚,比如喜欢一个人,见他的第一眼,便会植入心底,不能自拔。

    话本子上说的当真对,不要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因为忘记一个人,可能需要一辈子。

    “这位姐姐,你没事吧?”少年还在问她。

    孟摘仙失神地转过脸,眼神似温和的手掌摸过他的脸颊。少年长得俊俏非凡,唇红齿白,眉间还有一点朱砂痣。

    他着一袭青衣,模样颇为机灵,像是观音娘娘座下的善财童子。他被她这般看着,脸颊透着薄红。

    这就害羞了?

    孟摘仙起了逗弄他的心思,即便哭花了妆容,微微一笑间仍旧媚眼如丝,“你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又不喜欢你,你可怎么办?”

    “那就努力让那个人喜欢上不就好了?窈跳淑女,君子好逑。若我喜欢上一个人,必然倾我所有,为卿一笑。”

    “可若是一个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呢?”

    “女人喜欢一个男人?”少年认真地想了想,“那就更好办了,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吗?”

    孟摘仙笑,“这便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他说过‘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om”

    “那他已经有心上人了?”

    “大概是有了吧。”孟摘仙的脑海中浮现出苏袅袅和宋清和月下读诗的画面,当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心中却觉得有根刺扎在胸口上一般。

    少年攒眉,“姐姐你就不能换个人喜欢吗?”

    “换?”孟摘仙两手托腮,叹了口气,“你说换就换,哪儿那么容易,似他这般的人物是谁都比得了的吗?”

    少年点了点头,起身踱步道,“宋清和虽是清贫出身,可他是当朝状元,人中龙凤,样貌清俊不凡,气度更是卓尔不群,确实一般人难以望其项背。”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孟摘仙怔愣一下。

    “自然知道。”少年又道,“论出身,我出生汾阳王府,隶属皇室旁系,必然比他尊贵一些。论地位,我是汾阳王世子,爵位世袭罔替,后代享用不尽。论长相,我觉得我长得挺好的。再论气质,我也算干净可人,姐姐,你瞧我如何?你不如换成喜欢我好了。”

    瞧着他是个单纯的孩子,才会与他说了这么多,却没想他倒是毛遂自荐了起来,这般的话语与那些风流之辈又有什么区别?

    孟摘仙虽然委身青楼之中,可十年来她一直都是清倌儿,身子清清白白,虽然抛头露面,骨子里面却又一股子烈女劲儿。

    如此,她脸色气得一红,瞪少年一眼,走之前只冷冷道,“小小年纪不学好,莫要学那登徒子行径!”

    本来好好地在伤心,被一个毛孩子搅合了气氛,回到砕月楼,她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到底心中的郁结还是冲淡了不少。

    可仔细一想,说别人毛孩子,自己又是有多大呢?

    孟摘仙四岁进了倾城一笑,在楼中学艺十二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吟诗作对更是不在话下,算起来今年也不过十六岁罢了。

    那少年说自己是汾阳王世子,孟摘仙倒是不相信的。

    汾阳王是当今皇帝的亲舅舅,权掌天下,唯独只有一个病怏怏的儿子。

    那世子据说是从小得了重病被挪到很远的地方治病去了,十几年没了消息如今怎会又突然冒出来?大约是他闹着玩的吧,这般淘气,以后还怎么得了?

    孟摘仙还未再细想,前头的龟公喊着她去楼下献舞。

    今日排的是采莲曲。无伴舞,只有她主舞,跳得是老套的段子,可是背景不同,氛围就不一样了。

    这是青楼新戏的老规矩,新瓶装旧酒。

    她穿着白色的轻纱,稍加上妆,掩盖住哭红的双眸,胭脂一层一层扑上,像是给自己带上一个厚厚的面具。

    临上台前,她对着黄铜雕花镜微微一笑,眉角媚色似丝绸一般柔和而动,令人心尖一颤。

    有两种极致在孟摘仙的身上,她有些妖娆妩媚的容颜,可骨子里却是个清高的性子。

    在很多红楼姑娘的眼里,她这般的人着实讨不得好,很多女人都不喜欢她,这就好比狐狸精披了羊皮在勾搭男人。

    在她们心里,说句不好听的,孟摘仙是个即当又立牌坊的人。

    而当事人却不在意这些,感觉状态良好,她迈着轻快的步伐踩着软实的地毯上台。

    微微挥动绸带,露出衬着银白莲藕纹肚兜的锁骨,孟摘仙姣好的身姿在淡漠的灯光下若隐若现,如同的月中嫦娥,撩一下荷叶,掬一捧湖水,惟妙惟肖。

    莲子溢香,花蕊绽放,舞台上的她灵动地让人捉摸不透,好像指尖的精灵让人抓都抓不住,却又觉得她是真的跳什么像什么。

    教她跳舞的湘琴夫人曾夸过她,说她是个练舞的好苗子。

    随后,欢场沉浮多年的湘琴夫人又意味深长道,“舞姿曼妙又如何?女人终究要为自己留一条活路。”

    “摘仙,你在那样的地方,总归要给自己早做打算。”

    孟摘仙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提线的皮影,十五年的时间似乎都是活在别人的安排之下的。

    马上就要到整整十六岁的生辰了。

    时间当成毫不留情,停也不停的就迎了过来。

    倾城一笑的姑娘,满了十八岁无论是否清倌儿都是要接客的。

    她心里门儿清,十八岁之前,她不是没有为自己打算过,瞧瞧张员外,再望望杜老板。

    她是个小女孩,不知道怎么择偶,只知道挑着其中好的,在一起舒服就行,这山望着那山高,不知疲倦。

    那年,她刚过十四,孟摘仙这个名字才刚刚传遍京师,砕月楼应景七夕佳节办了诗会。文人雅客均来见,一群姐妹围在屏风后面瞧着这厢的才子俊杰,心里想着风花雪月。

    “你们听我说,今日来好些了不得的人物!”

    “嘻嘻嘻,妹妹且说说如何了不得?”

    “我听说,京城上数得来名号的大官儿和雅士都来了,作诗最有名的叫什么来着?”着红杉的女孩子挠头,想不起来了。

    有人提醒她:“是曹敛,曹家的大公子!”

    “哦,对对!他来了!”

    “嘁,曹敛就是个呆头鹅,有什么好玩的,”有人不屑道,“风流人物古往今来,都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要我说,科举将至,今年的大才值得期待呢!前头福永侯家的小少爷萧阅,还有乡试头榜颇有文采的那个宋清和,你可知?那也是个清贵的人儿。”

    听到此处,孟摘仙有些乏了,她打了个哈欠,唤着侍女扶着她回屋。

    “小姐去哪儿?”

    “先去华清池沐浴。”

    孟摘仙从三楼往下走,她穿着厚重的粉色叠裙,粉黛稍作,头上带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金步摇,施施然便是一副桃花仙子下凡尘。

    她缓步而行,迎面对上一群随景辩诗的男子,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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