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军户媳妇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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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军户媳妇的那些年- 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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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丈夫看人的眼光准,如此她便也不再多说什么,朝着沈兴南夫妻点头致意后,便对着身前的安哥儿道:“好孩子,你莫要怕!”

    “嗯,我不怕。”安哥儿也接受了梁敏华的好意,乖乖的点头应答。

    得了安哥儿的回答,梁敏华这才转身把床上躺着的女儿扶起来,示意安哥儿上去坐好,让两个孩子面对面的盘坐于床上。

    做完这些后,梁敏华从脖间扯出一根红线,在线底端居然挂着一个约莫汤圆大小的白玉小碗。

    于蒙趁着妻子做这些的时候,他回身对着沈兴南夫妻交代:“一会不管看到什么,你们都不可以发出任何动静!”

    “好。”沈兴南回答,李云宝也忙点头保证。

    接着李云宝便看到于蒙与梁敏华同安哥儿与小姑娘一样,夫妻两人在地上面对面的盘腿而坐,梁敏华从袖口取出药膏在自己与丈夫的中指指尖分别抹了一下,又取出一根有些特别的金针分别扎了一下,然后两人的手指便冒出了血珠。

    夫妻俩同时伸出这只手掌心朝下,把血齐齐的滴入了位于两人中央的白玉小碗中。

    一滴,两滴,三滴……

    在滴完七滴血之后李云宝不可置信的用力眨了眨眼睛,她居然从两人指尖看到了一抹金黄色有没有?

    接着这金黄色越来越浓、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双双掉入玉碗,这时李云宝才清楚的看到,这两抹金黄色的东西居然是两只活物,像是自己上一世读书时养过的蚕,但是它们是金黄色的!

    沈兴南看着玉碗中那两抹金黄,他的瞳孔猛地缩了缩,看向于蒙心底有了底。

    姓于,又身怀苗族至宝,年龄也对的上,那眼前的人定是苗王无疑!

    玉碗中的两只金蚕甚至有些可爱,它们相互触碰交缠着,还不停的喝着鲜血,于蒙夫妻却仍未止血,依然任由鲜血滴入碗中,直到碗中的血被金蚕喝光又被放满,放满又被喝光。

    就在李云宝双眼的亲眼见证下,这两只金蚕化茧成蛾,然后在玉碗上飞舞嬉戏,最后两只又像飞累了一般的齐齐飞到碗中,把玉碗占的满满的,它们就覆在那一动不动。

    没过多久它们又起了变化,由刚才的金蛾退化成金蚕,于蒙夫妻伸出了刚才流血的手伸到玉碗边上,两只金蚕都慢吞吞的爬进了他们的伤口,转眼又消失不见了。

    金蚕消失后于蒙夫妻的伤口居然和好如初,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未留下,就仿佛根本没有受过伤一般,不仅如此,最让李云宝惊讶的是,在那小小的玉碗中居然还留下了一个金黄色的小蚕茧。

    于蒙夫妻俩此刻的脸色有些惨白,就像大病初愈一般,但梁敏华没有丝毫松懈,她微笑着对安哥儿道:“我们马上要开始了,好孩子不要怕,一会会就好。”

    安哥儿虽然被刚才的那一幕震惊了,但是还深刻的记着刚才于伯伯说的话,他一声声响也不敢发出,这会听这位婶婶笑着安慰自己,安哥儿也笑着点头再次保证。

    得了安哥儿的保证,梁敏华把玉碗放置到两个孩子中间,同样的取出药膏在安哥儿与小姑娘的中指上抹了抹,然后取金针分别扎了上去。

    紧接着刚才那诡异的一幕再次出现,只不过这一回倒是在小姑娘身上上演,在七滴血后,小姑娘中指伤口处也爬出来了一只金蚕,只是对比刚才看到的小了很多。

    金蚕顺着血滴落入碗中,然后一口咬上了那碗里的蚕茧,紧接着那被咬的蚕茧开始孵化蜕变成了一只胖嘟嘟的小金蚕,接着两只金蚕在碗中沟通了一番,那新孵化的金蚕也咬了一口小姑娘的金蚕,两只把碗中的鲜血喝光后,又重复了前头李云宝看到的那样,分别爬入了安哥儿与小姑娘的指尖。

    等一切都结束后,于蒙与梁敏华双双松了一口气。

第三百九十五章 赚 了() 
安哥儿在金蚕进入身体后便如同小姑娘一样晕了过去,李云宝不由的担心出声询问梁敏华:“夫人,我孩儿他怎么样?”

    梁敏华淡淡笑了笑,“无事,只是睡着了,夫人莫要担心。”

    闻言李云宝心底稍稍松了口气,真的只是稍稍,她想了想还是忍不住的小声发问:“请恕我冒昧问一句,刚才的那个是蛊吗?对人体有没有什么伤害?”

    “阿宝!那是金蚕蛊!”

    沈兴南听妻子由此一问,生怕苗王于蒙会不悦出手一般,他忙出声对妻子解释,李云宝看了看丈夫的表情随后便放下心来,她信沈兴南。

    于蒙听到沈兴南说出本族圣物后他也有些惊讶,对着沈兴南道:“沈将军好见识,眼力不凡,居然认识本族圣物!”

    “过奖,沈某也是曾经听闻过罢了,今日才得见实物。”

    李云宝回想这刚才玄幻的一幕,她有些呆的小声自语:“金蚕蛊?圣物?”

    梁敏华是喜欢李云宝的,从一见面她就打心底的想跟这位夫人相交,这会听到对方的嘀咕,她便温柔的笑着解释。

    “这正是我苗族的圣物同心金蚕蛊!,历代苗王的嫡系从出生开始便身带金蚕蛊,有了伴侣后,苗王与圣女会赐下金蚕茧,然后由双方的鲜血供养使得它们结合孵化,当结合孵化后的公母金蚕蛊各自回到双方的身体后,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同心金蚕蛊。”

    “这同心金蚕蛊有何作用?”李云宝听明白了同心金蚕蛊的由来诞生,却也不知道它有何功效便不耻下问。

    “身怀同心金蚕蛊的人,除非立时头脑分离或者全身要害同时四分五裂残缺不全,不然哪怕是断手断脚都可延续,更无性命之忧!”

    李云宝听到对方如此肯定的回答,她惊奇的长大了嘴,忍不住的确认:“真的?”

    “自然是真,这同心金蚕蛊会吐出金蚕丝修复伤口患处,哪怕是手脚断了只要断肢还在未被损坏,那么这金蚕丝便可修复。”

    “这么厉害,那岂不是不死不灭、百毒不侵?”

    等等,等等,她需要好好捋一捋,这个脑洞开的比较大,这完全是一个大bug啊!比现代高科技还高科技!可不对啊,照这么说来安哥儿也不至于要奉献出一半的生命啊?

    “哼,我们于氏嫡血自来就没有短命鬼!”

    李云宝不知不觉便把心里的想法脱口而出?惹的于蒙没好气的回了一句,其实他心底也窝火,他只是考验、考验明不明白?

    李云宝听了于蒙的话一时间还没有明白过来,还是沈兴南开自己才明白。

    “我想,先前苗王提出那样的要求只是为了试探、考验小儿吧!”

    沈兴南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说完,换来于蒙满意的眼神,仿佛在说算你识相。

    “可是照这么说,那身怀同心金蚕蛊的人岂不是长生不老啦?而且如果嫡系都有圣物在身,那不是……”李云宝其实想说的是,那不是人人都可以当苗王?

    梁敏华听李云宝这么问她又笑了,这沈夫人是个直性子,这样的人不会是大奸大恶之辈,自家的妹崽崽给她做媳妇她很放心。

    出于想跟女儿未来婆婆打好关系的心态,她接着解释,“呵呵,这同心金蚕蛊也是有寿命的,每一对成功晋升为同心金蚕蛊的金蚕只有百年寿元。”

    天!也就是说自家儿砸还能活一百年?赚了,赚了,赚大发了!

    梁敏华看着李云宝一副占了便宜赚大发了的表情,她在心底默默好笑,同时她也知道刚才对方还未问出口的话,只是她没有说清楚的是,历代的新苗王诞生都是需要老苗王与老圣女献祭的。

    新苗王继任前必须与圣女确定婚事,被选为苗王继承人与新圣女继承人的孩子本身就身怀金蚕蛊,在继任前必须吞噬老苗王与老圣女体内的同心金蚕蛊。

    只有吞噬了献祭才能顺利的继任为苗王,而想吞噬同心金蚕蛊,就必须是老苗王与老圣女认可的继承人,那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献祭!

    “这样岂不是我们占了你们的大便宜?我们……”李云宝乐呵半天后终于想到了什么,不由的脱口而出。

    她的话打断了梁敏华的思绪同时于蒙也在一边开口道:“我给我自己的女婿,谈不上占便宜,不过你们得赶紧把我家女儿风风光光的娶进门,当然圆房可以放在孩子成年以后。”

    “啊?”李云宝听完于蒙的话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跳跃性比较大啊!

    “啊什么啊,难道你们反悔了不愿意?”

    “不是,不是,难道二位不想多留闺女在身边几年吗?我们回京城后可以先定亲,主要是怕二位舍不得啊!要是我的女儿,我可舍不得她早早嫁人!”

    李云宝说出这一番话的确也是真心为对方考虑了,毕竟将心比心的想,她自己有女儿也会舍不得早嫁。

    “你当我愿意?可同心金蚕蛊一旦诞生,那宿主就必须呆在一起,不然你让你儿子跟我回苗顶?”

    于蒙怒了,不说他的妹崽崽早嫁还好,一说他也心疼不舍啊!

    “那我们一道回京吧,禀明圣上后便办婚事。”

    沈兴南不惧于蒙发威,他直接拍板定下事情。开玩笑嘛!你舍不得女儿,难道我就能舍得儿子?

    是以,在我们安哥儿十一岁之年便早早的娶了媳妇,等若干年安哥儿长大后,不知哭死了多少的京中名媛。

    早知道安哥儿日后是那样简在帝心,是那样俊美非凡,是那样文武双全的话,她们也愿意早早上沈家做小媳妇啊!

    不提安哥儿将来如何,沈兴南与于蒙商定了,如今孩子已无事大家便带着人回船上去,不日便一道进京。

    当然在离开前,沈兴南与于蒙这两位爹混到了一处,两个护短爱崽的爹控很快的勾搭成奸,想方设法的折磨了那对拐子夫妻,同时也通过他们的口供,端掉了一个大型的拐卖窝点救出了不少孩童。

    事后这两爹居然大跌众人眼镜的成了哥俩好,李云宝看了都不由咂舌,男人们的友谊啊!

    哈哈哈哈,不过不要说沈兴南他们,就是自己也跟梁敏华成了好友,更不要说于羽曜、于羽星哥儿,自然也跟安哥儿与康哥儿混熟了,如今都能不客气的朝着李云宝要好吃的呢!

第三百九十六章 迎 接() 
如今除了重伤未愈的小媳妇于羽可还卧床休养,如今那四个臭小子天天在船上疯玩,连小气都头疼的受不了他们了,天天在李云宝跟前闹着要进空间躲熊孩子。

    随着日子一日一日的过去,眼见着越来越接近京城,于羽可也就是安哥儿的小媳妇的身体也慢慢的痊愈了。

    京城中誉亲王府后院。

    昨日夜里丈夫就颠颠的跑来跟自己交代,说是今日带着自己与儿子出门玩,肖潇听得丈夫如此待自己,自然是欢喜异常。

    她肖潇身为镇远侯府的嫡长女,自小就在金玉堆里长大,不仅祖父母喜欢,父母待她也是娇宠长大。

    两年前,自己被一旨圣旨赐婚给了誉亲王世子何晟元,虽然嫌弃这誉亲王世子是个纨绔子弟、京中恶少,但架不住他是誉亲王独子啊,更是将来的誉亲王。

    誉亲王如今也没有正妃,她一嫁入王府便掌了中馈,如此自己跟了他何晟元倒也不亏。

    说起来自己也是个有福气的,进门便怀孕了,如今儿子何明杰都快两岁,小家伙可是得宠的很,没看到公公誉亲王日日都恨不得抱在怀里?

    一大早的何晟元便领着妻子儿子用完早膳,急哄哄的拉着媳妇抱上胖儿子就出了门,当然,何晟元也没有忘了他早就让人准备好的两块极品暖玉。

    说起这暖玉,这还是他前头收到了义兄飞鸽传书说是不日便要回京后,他特意下功夫去寻来的,为的就是给两个侄儿做见面礼。

    根据最新收到的飞鸽传书算算日子,今日他的好义兄便能到了。是以他便准备带着媳妇、胖儿子一起去迎接。

    马车哒哒哒的行驶一路来到了下塘关渡口,何晟元知晓沈兴南是一路乘船进京,那自己直接到这下塘关来等人肯定错不了。

    肖潇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来到下塘关,今日她本来以为自己丈夫是要带着她去郊外游玩踏青的,可不成想被带到了这渡头来,肖潇便不解了。

    难道今日有什么重要人物到京?可是什么样的重要人物才能让贵为誉亲王世子与世子夫人亲自迎接呢?

    带着疑惑,肖潇侧头询问斜躺在马车软塌上,正有一搭没一搭逗弄着儿子的丈夫,“夫君,今日到渡头来可是要迎接贵客?”

    “夫人真聪明,这样你都猜中了!不错,今日我那义兄跟嫂嫂回京,我便带你来见见。”

    何晟元回的风淡云轻理所当然,可听在肖潇的耳中却无疑是千万匹***呼啸而过。

    “呵呵……”

    这人是脑子不好呢?还是脑子不好呢?还是脑子不好呢?

    义兄?嫂嫂?莫不是丈夫嘴中总是提起的沈兴南跟李云宝?

    肖潇撇撇嘴,三品的武夫跟一个说的好听是御封的一品夫人的女人,是他哪门子的兄嫂?

    能让他称为兄长嫂嫂的也就只有皇家的那几位吧?哪里冒出来的便宜亲戚也值当他这般?值当她这个现如今堂堂的誉亲王世子夫人,将来超品的誉亲王妃亲自来迎?也不看自己配不配!

    肖潇这下子心里是真不快活了,一大早就起来捯饬,本以为是丈夫对自己跟自己献殷勤,要带着自己游玩散心来着,不成想被拉到这来喝西北风,她肖潇能高兴就有鬼了!

    看着身旁还在专注逗儿子的丈夫肖潇更是不屑,不过她面上不显,强压下内心烦躁的火气,侧过头不再看向何晟元,稍稍的掀开了车窗帘子往外看,努力的压下内心的怨气。

    恰恰好的看到了一辆华丽的马车匆匆的朝着这边而来,由远及近,肖潇看清了马车的徽记,那不正是六皇子府的车架?来着何人?到渡头来作甚?

    也难怪肖潇疑惑,平日里何晟元虽然口中老说起沈兴南与李云宝,但也只是说他们是自己的义兄义嫂,并未仔细具体的说别的事情,誉亲王世子夫人肖潇便不可能知道,那六皇子府得宠的侧妃侯杏儿跟李云宝的渊源。

    此刻六皇子府的华丽马车中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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