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灶君立刻就上门取经来了。并留下五百功德,求织女一定要让那位神秘的上仙帮他也想个主意。
临走前还美其名曰衣食不分家,让织女姐姐务必伸出援手,并留下半条秘制烤河龙王肉。
嘿,烤河龙王呢!周信忍不住遐想着,灶君也真是下了血本,就是不知道这龙肉是什么味。
河龙王地位卑微,天下大小河流不计其数,河龙王也就是天庭设在凡间的最基层干部。
如今天人两隔,那不计其数的河龙王还要了做什么用?基本只能做食材了!
除了四海龙王这种高级别的水部领导以及部下外,其他一些生活在下面几重天的低等水府的虾兵蟹将龟丞相,这些年也被天庭神仙到处搜刮着吃了不少。
这边正想着龙肉呢,织女那边就给自己发来了红包。
周信点开后,乖乖,一条烤的焦黄酥嫩,看起来就十分诱人的“蜥蜴腿”打着转飘了出来,到了他的物品栏中。
“放心吧!你只管去告诉灶君,这事交给我。你到了他那边之后心中默念我的名字,试着联系我。”
周信吩咐完,就来到物品栏。
“这是一条出自灶君之手的烤河龙王后腿,外酥里嫩,营养丰富,实乃大补之物。是否花费两百功德获取?”
周信看着这点消耗,摇了摇头。
“我说这位河龙王啊!你的命可真够贱的。想当年再怎么说也是保佑一方水域的一把手,如今没了差事,就沦落到只能给人做食材的份,而且只需要两百功德就能吃到。真是可悲可叹啊!”
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周信手上却一点也不犹豫。他点了一下确定,一条硕大的龙腿就落到了他的床上,足足跟他的身高差不多长。
香气弥漫开来,让周信差点没忍住流口水。
而那几位睡得正迷糊的舍友也有发出梦呓的,依稀还能听到他们吸啦口水的声音,似乎梦到好吃的了。
周信拿出水果刀,把这龙肉切了一大块,剩下的那些就用手机相机拍了一下,便自动存回到“我的物品”中了。
这是他逐渐开发出来的手机功能,毕竟没有说明书,全靠摸索。
周信将这一块龙肉精心地切成肉丁,装到了一个塑料袋中。
他搓了搓手,尝试着捏了一小块,填到嘴里。
龙肉入口,让周信感觉如沐春风。浑身上下因为喝酒造成的疲累跟头晕感,瞬间消失无踪。
嚼了几口,鲜嫩多汁,松软适当,绝非是任何一种人间美味能媲美的口感。
龙肉下肚,周信只觉得一股暖流顺着血液循环流遍全身,充斥着自己每一个细胞,让全身毛孔都舒张开来,有种身轻如燕的错觉。
周信呼出一口浊气,感觉自己像是大病初愈一样,浑身上下无比舒泰,精力更是十分旺盛。
周信耐心等了一会,却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也是,如果一块龙肉就能让自己白日飞升的话,实在太离谱了,也不可能那么廉价。
这龙肉应该就是一种口味独特的补药,功效神奇,却还是在人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反正应该比那些冬虫夏草,灵芝,虎肉之类的东西高级多了,不知道跟几百年的老参比起来如何,虽然以上补品周信都没吃过。
这龙肉虽然没想象中那么离谱,但周信暂时还没有给其他人品尝的打算。决定慢慢观察几天再说。
这样想着,他就把那些龙肉丁收进自己的橱子里锁好。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周信吃了龙肉,睡意全消,便决定给灶君想想主意。
人间的美食经历了千百年的发展,远非大唐时代可比。
即便是天上的神仙又如何?就跟美酒一样,虽然天上的食材比人间高级,但加工技术却差远了。
所以周信立刻就有了突破口,想要满足那些神仙的口味,让灶君做出震惊天庭的新花样,还得从“技术”方面入手。
那看来还是要等织女见到灶君后再说。有些事得先跟灶君问清楚,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不过王母刚办完宴会,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举办,所以周信也不着急。只等织女消息。
至于李文君那边,周信暂时也没操心。正好赶上要放假了,她的两条柴犬应该会很快就转移的。
李文君家就是京都本地的,想做什么事都方便。但至于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她却不肯说。
不过既然有一个教授大爷,那么她爹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周信还从那件裙子风波中知道她妈是出身江南那片,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
当晚李文君还把那两条狗的照片拍下来,给周信发了微信。看样子它们恢复的不错。李文君跟它们相处得也好。
周信也随便跟她聊了几句。他现在手机上有两个微信软件,一个微信专门跟神仙忽悠,一个专门跟人类交流。
第二天一早,织女那边有动静了。
“上仙在吗?”
周信明天就要离校,所以此时正跟那几位舍友开黑打游戏呢。看到织女发了消息,等这一局结束,周信就只好闪人了。
他回复了织女,系统又提示消息。
“织女星向您推荐了好友灶君,是否同意添加对方为好友?”
周信点击了确定,看着那灶君的头像,微微愣神。
他本以为传说中的灶王爷应该是一个又黑又瘦的长胡子小老头,却没想到那看起来竟然是个中年胖子,不下三百斤的样子,一身华服,富态的不像话。
“小仙灶君,见过微信大帝!”
第三十章 启发()
周信跟灶君来来回回简单沟通了一下,好感度就增加到了8点,看来这胖子是铁了心要好好结交一下这位微信大帝。
周信让灶君稍安勿躁,只管静静等待他的消息。
灶君哪敢说半个不字,一副感动涕零的样子,身为灶王爷爷,差点没管周信叫爷爷了。
既然已经添加了灶君,周信也就放松了。直到跟几位舍友打游戏到中午,他才决定出门买吃的。
实话实说,他现在精力旺盛,甚至一点都不觉得饿,估计是那一块龙肉的关系。
但周信也不能表现太反常了,所以答应出去给他们买饭吃。
来到校外,小吃摊已经没有上次那么热闹了。
毕竟很多其他学院的有考试结束的早的,或者早早买好车票的,随便跟辅导员打个招呼就提前走了。大学的管理很宽松。
周信简直是信了邪,他在小吃摊竟然又遇到了李文君。她独自一人,估计那大饼脸已经提前离校了。
“出来买狗粮?”周信也不客气,坐到了李文君对面,看了看她桌上的几个腊汁肉夹馍。
李文君白了周信一眼,“说的什么话?这是我自己吃的。狗嘴不能惯着,不然越来越刁,以后就管不住了。”
周信假装很惊讶,“你这么高档次的大美女,竟然也吃摊上的肉夹馍?岂不太掉身价了?”
“好吃,你管的着?”李文君小嘴蠕动着,吃东西的样子都是那么文雅,很迷人。
“那倒是,这很接地气。”
周信笑着说道,但随后盯着李文君的肉夹馍,表情立刻呆愣住了,他不禁双眼放光,一拍手。
李文君看着周信这兴奋的样子,也被逗乐了。
“干嘛?想吃就直说,不就是几个肉夹馍吗?瞧你这样就跟看到了龙肝凤髓似的。你开口跟我说,我就请你,怎么样?”
周信搓了搓手,笑着摇摇头。
“龙肝凤髓,那算什么东西?岂不知接地气的才是王道啊!好了,你慢慢吃,我先失陪了!”
周信不经意间受到了李文君的启发,立刻就兴奋地骑着自行车往回赶。解决灶君的苦恼一事,他感觉已经有重大突破了。
李文君看着周信这古怪的举动,感觉莫名其妙。“这家伙。”
周信回到宿舍,把吃的往桌上一放,随后自己上床,开始研究他的“天庭宴席”计划。
“即便是几万块钱的饭菜,也要用到两块一包的盐。人间的东西,又怎么敢保证配不上天上的神仙呢”
“天上的神仙老爷们,已经吃惯了龙肝凤髓、灵果神蔬这些高档食材。对他们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新鲜感,只要能给他们提供一种前所未有的味蕾体验,则功德无量矣!”
周信想了想,最终决定,就用腊汁肉夹馍了!
“灶君!”周信给灶君发了消息。
灶君住在天庭的第二十八重,在民间神里已经算是相当高的了。
毕竟这些民间神在正统道教体系里基本没什么地位。
很快就得到了回应,“不知上仙驾临,有失远迎,罪过罪过。”
“当今天庭主流菜品都有什么?”
灶君听闻,便给周信详细介绍了一下如今天庭宴席最常用的菜。
那些菜品,听着狂拽炫酷,很能唬人。但听灶君仔细一讲解,周信就只有呵呵的份了。
无非是人间大唐时期以前的品式,借了天庭农作物跟灵兽的奇妙功效,辅以灶君炉火纯青的烹饪技术,显得比民间的高档一些。
但说穿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毕竟都是烤煮蒸这三样烹法,炒菜都少见。调味料也没有现在那么丰富。甚至连土豆西红柿辣椒这些蔬菜都还没有。
你们神仙再神,也得讲基本法不是?几百年后的东西,任他三十五重天上的元始天尊都算不出来吧?
周信简单算了一下,光做一个腊汁肉夹馍,天庭上至少缺一半以上的材料。
就算能用高品质龙肉代替猪肉,但煮肉的调料差太多了,口味达不到要求。
何况白吉馍天上怎么做?有那么纯的白面吗?而且谁知道酵母是啥玩意?靠自然环境发的面总会难免不纯,带了股酸味。
想到此处,周信更加坚定了,将腊汁肉夹馍推广到天庭,有搞头!
“灶君,我给你推荐一样食物,是一种将主食与菜品完美结合的珍馐。你或许可以一试。这味珍馐叫做”
周信略加思索,“长安腊汁肉夹馍!”
那边的灶君听到这个名字,先是一愣。“长安我知道啊,可没听说过城里有做这东西的,连大唐皇帝应该都没吃过吧!”
“我微信大帝的菜品,区区凡间皇帝哪有资格品尝?”
听到这话,灶君立刻连连称是。
“上仙,不知这长安腊汁肉夹馍是怎么个做法?需要哪些材料呢?”
“不必着急,等下次王母宴会,我自会教你。”
周信没打算这么早就教给灶君肉夹馍的做法,王母有宴会的话,提前几天他就能知道消息了。毕竟织女那边也会有动态。
关了跟灶君的聊天界面,周信开始收拾,准备回家的事物。
归心似箭,就是这种感觉了。
一天时间转瞬即逝,很快就到了学校正式放假的这一天。
周信轻装简行,只带了手机跟充电器,和几件换洗的衣服。
另外还有织女按要求给他做的送给家人的几件衣服,都装在一个稍大的书包里,连行李箱都免了。
宿舍老六昨天就给周信打电话了,一定要送送他们几人。
老六开的是一辆途观。说是富二代,也没开什么豪车,并非有几个钱就爱显摆的类型。
这车的空间还算够大,正好后备箱也能帮忙装行李,冒着超载被查的风险,他们五人都挤到了车里。
即便平时不跟这富二代生活在一起,但毕竟也是同学三年了,几人感情还是相当不错的,一路上谈笑风生。
说起这段时间李文君跟周信的事情,老六兴奋得不得了,拍着胸脯说让周信只管火力全开,他来做后勤保障。
周信只是笑笑,不说话。
到了火车站之后,老六就开着空车走了。
周信五人随便聊着天,陆陆续续地登上了通往各自家乡的列车。
反正用不了一个多月还得见面,又不是毕业,这次分别也没多么伤春悲秋。一个个都笑呵呵的。
周信的家在齐鲁省,是一个内陆的小城市。标准的靠山吃山的穷乡僻壤。
坐火车走了一夜。
第二天,天蒙蒙亮周信就到了省会,然后坐直达的长途大巴,回到了家乡所在的小城市。
第三十一章 那狗,那人,那村()
这一路上,周信就吃了一块肉丁。那感觉,就一个字,撑得慌。
周信下了大巴后,伸了个懒腰,深深地吸了一口家乡的空气。
半年时间没回来,这故乡的味道又重了一些啊!
不得不说,这小城市虽然发展快,但过于依赖第二产业。空气污染指数不知不觉又提高了。
不然一个个化工企业老板赚的盆满钵满,老爸老妈也非要让自己学化学,因为就业容易啊!
按他们二老的规划,然后周信再在厂里找个女朋友,在这小城市里买个房也不贵,结婚生子,一辈子不就这么安稳地过下去了吗?
可是计划不如变化啊!周信看着自己手机里的那个金色微信标志,估计这一辈子想过的随便一点都不可能了。
周信提着大包搭乘市内短途客车来到镇里,又转小巴到了家乡所在的小村子,陈家村。
周信也不知道全国有多少个陈家村,反正从小就知道这是个烂大街的村名。
要说这陈家村怎么就有他们这么一个老周家,就没人知道了。解放前的事情,老一辈都说不清。
周信一下车,就看到大马路边那开了十几年的晨阳小卖部,以及门口的一只老狗。
那是一只黑狗,黑毛里已经有许多泛了灰白之色。说洋气一点是中华田园犬,老家这边叫四眼儿,常见的土狗之一。
那土狗懒懒地抬了抬眼皮,瞅了一下周信,摇摇尾巴,呜了一声就算打过招呼。
这老狗从周信上小学的时候就在了,那时候它还是小狗,活泼得很,个头也小。
晨阳小卖部老板有个女儿,就叫陈阳,跟周信同龄,长的水灵,小时候经常牵着小四眼儿玩。
那会儿周信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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