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罗兰没你这样的魔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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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罗兰没你这样的魔剑使-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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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乞丐似乎也发现了有人在说自己,缓缓抬起头来。

    他浑身衣衫褴褛,看起来还有不少擦伤以及於痕,瘦骨嶙峋,平常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小姐,这里不是德玛西亚,这里的人不用你来守护。”

    显然,那个叫做赵信的人似乎对诺克萨斯并没有好感,他扫视了一圈周围,眼睛中透着厌恶。

    “那种孩子不仅仅这里有,别的小巷,街上,整个诺克萨斯有很多这样的孩子,就算将你父亲的钱花光也救济不过来。”

    说完,赵信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些失控了,连忙捂住了嘴。

    金发少女也没有想到平时和蔼可亲的赵信叔叔今天会这么严厉,有些吓到了。

    如果是平常的女孩,现在说不定已经乖乖的跟着长辈走了。

    但是她虽然眼睛中带着泪花,声音有些呜咽,但还是倔强的待在原地,用手指着那个小乞丐。

    “可……可是,那个人……那个人真的快要死了啊,为什么没人把他送到医院啊。”

    医院?

    周围的人忍不住发出了嗤笑声。

    在诺克萨斯可没有医院。

    一些巫毒术士和蹩脚的乡下医生或许会在某个犄角旮旯开一家小药馆,不过大多是满天要价,而且不一定有用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里有医院,在场的人肯定也没几个愿意帮助这样一个又脏又臭,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小乞丐,因为他看起来并不像付的起酬金的样子。

    似乎感受到了周围人恶意的笑声,金发小姑娘有些不知所措,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处境。

    这时,赵信用眼神狠狠扫了周围的人一眼,如同枪尖般锐利的目光让人不敢与之直视,于是纷纷退开。

    在诺克萨斯,贸然招惹一位有实力的战士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赵信从自己的腰包中拿出两块劣等符文石,在旁边的面包店里买了几块看上去不错的面包,递给金发少女。

    “小姐,把这个给他就快点走吧,否则您哥哥又要生气了。”

    金发走到小乞丐的身前,将手中的面包递给他。

    小乞丐看着眼前的少女,她身上穿的衣服是由精美的棉布做成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鹿皮靴子,看起来是纯手工制作的头饰以及发卡上都镶嵌着不同样式的珠宝。

    这种装扮比小乞丐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要昂贵。

    他小心翼翼的接过女孩手中的面包,生怕自己弄脏了女孩的衣服。

    在接触的一刹那,小乞丐可以清楚感受到少女温暖而柔软的手,那种感觉如同春天的第一缕阳光一般――没有多大见识的乞丐这样形容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望着狼吞虎咽的乞丐,少女蹲下来问到。

    名字?

    自从母亲死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了。

    “莱……莱恩斯。”

    可能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小乞丐的声音有一丝发颤。

    “莱恩斯……你是我在诺克萨斯交的第一个朋友。”

    朋友?

    看着少女带着微笑的脸,莱恩斯在口中反复念叨这个词。

    在诺克萨斯,朋友这个词仅仅代表共同的利益,除此之外,其中不包含任何意义。

    但是在眼前少女口中的朋友……好像带着一层不同的含义。

    “对不起……我现在就要回去了。”

    这时,金发少女对着莱恩斯歉意的吐了吐舌头说到。

    “如果太磨蹭的话是会被哥哥骂的。”

    说完,金发女孩站了起来。

    “我叫拉克丝,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西海岸找我玩。”

    在一旁靠着墙的赵信听到这里不由的摇了摇头。

    自己家的小姐还不知道,她和她眼前的这个男孩或许一生都不会再见面了。

    寒冷的冬夜,莱恩斯目送着少女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只留下一条印花的手帕,看起来是刚刚那个女孩丢的

    面包刚刚出炉,还冒着一丝丝热气,此时吃下去口感最佳,而且正好可以驱赶冬天的寒气,这对小乞丐而言本来应该是一种奢侈品,但不知为什么,他吃起来,却没有刚刚好吃。

    是因为面包已经变凉了?还是因为少了那个散发着光芒的少女?

    随着少女的离开,小小的乞丐得以在最冷的冬天顽强的幸存了下来,并且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第二章,诺克萨斯() 
第一章

    诺克萨斯的天空,永远比别的地方暗上几分,

    不知道是由于其巫毒法术的污染还是城中的气氛。

    能够感叹这些的都是一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只有他们才能在争权夺势的闲暇之余,抬头看看那铅灰色的乌云,随口叹息两句。

    然后继续回到他们的“游戏”当中

    而生活在地下贫民窟的莱恩斯只能通过在酒吧中喝醉的商人来了解外面的世界。

    诺克萨斯是一个以强权与军队著称的军事城邦,整个城体建立于一座高大的花岗岩山脉中,凭依天险,易守难攻。

    在山顶上,那座看起来犹如长枪尖头一般的高塔,代表着诺克萨斯最高权利的象征。

    大将军。

    无数贵族政客费尽心思,穷极一生也无法触及这座高塔的台阶,但是其依然散发着无尽的魔力,仿佛童话中夺人心魄的魔剑一般,吸引着无数人为之疯狂。

    然而现在,那座高塔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人居住。

    自从伯纳姆·达克威尔将军在卡曼达拉遇刺之后,最有希望成为下一任大将军的杜。卡奥克将军也神秘失踪,现在的诺克萨斯高层目前还没有争斗出一个合适的人选,来继任这一职位。

    当然,这只不过是民间的谣传,至于真相如何,人们不得而知。

    当然,像莱恩斯这样,生活在诺克萨斯地下贫民窟的人,则更不会去关心这类事情。

    莱恩斯的母亲是一个莺歌其实在诺克萨斯中,莺歌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丢人的,就像是酒馆招待,街边小贩一样平常。

    当然,如果真的怀孕的话,其父亲自然不知道是谁?

    在生下莱恩斯后,由于常年的恶劣生活,莱恩斯母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在莱恩斯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而她想要将莱恩斯培养成一个赚钱机器的计划也不得不搁浅了。

    当然,在母亲身上,莱恩斯还是学会了很多有关如何在诺克萨斯生存的本领的。

    例如偷窃,诈骗,察言观色,贩卖情报等等等等……

    “这个小杂种和他母亲一样精明狡猾”

    周围的面包店老板以及地痞流氓都如此评价到。

    在贫民窟中,类似莱恩斯这样的孩子有很多,他们大多都是无父无母的“野种”

    他们穿梭于城中的各大街道之间,行乞,跑腿,偷窃,形成了贫民窟中独特的群体。

    他们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加入一个由贵族政客作为背景的帮派,磨炼自己的手艺,为那些贵族老爷们做一些他们不能亲自动手的事情,争取在他们眼中留个好印象,或者能被记住一个名字,以求自己在兵役中能够受到照顾,甚至出来后可以被这些贵族收为家臣。

    毒药,亡灵巫术,阴谋,刺杀,强权,这些永远是诺克萨斯的主旋律,哪怕在平民区中,最为混乱的贫民窟中也不例外。

    不同于德玛西亚的道德有序,诺克萨斯所遵守的,是极端的军国主义,所有宗教,魔法,科技,经济,都在为军事行动以及军备扩张做准备。

    因此,作为平民区的人如果想要进入政坛,最为快捷,以及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主动应征入伍,以战场上以勇猛的表现赢得功勋,以此成为军官,进入诺克萨斯的“上层圈子”

    当然,如果你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并不想掺和这其中的事情,也不想争权夺势,只想在肮脏的贫民窟中过一辈子,那么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位诺克萨斯的公民都要接受相当程度的军事训练,并且每个男子都要在成年之后服为期六年的兵役,并且在这之后,要作为后备役,做好随时再次被应征的准备。

    但很明显,在这个充满了争斗,以及欲望的城市,没有一个人愿意在阴冷潮湿的贫民窟中度过余生。

    每一位适龄男人都会拼尽全力的应征,希望在战场上以自己的勇猛换取更好的生活,就像是德莱厄斯那样,以平民的身份成为诺克萨斯的将军之一。

    隆冬的诺克萨斯是一年当中最为难熬的季节,每一位土生土长的诺克萨斯人都知道如何准备过冬,而越是贫穷的人,就越是准备的充分。

    莱恩斯在三个月之前就准备过冬了。

    他的家住在酒吧深处小巷的第二个岔路,里面只有他一个人,这是他将上一个孩子打跑后夺得的地盘。

    仅仅只有二十米左右的巷子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这些在别人看起来都是垃圾的物品在莱恩斯看来都是排的上用场的。

    例如废弃的破木箱拼接在一起可以当做门板,街边被人扔掉的袋子可以当做遮雨的棚子,以及用旧衣服做成的床和用砖头垫高的地板。

    地面上下雪了啊……

    望着城市中心露天的地方……那里是下级军官以及百夫长之类的士兵退伍之后才允许居住的地方,这些人大多都是在战争中表现一般,而且没有什么后台的人。

    诺克萨斯的平民是不允许接近这些地方的,更不论去地上或者城墙之外了,所以诺克萨斯人想要见识外面的世界只能参军。

    莱恩斯见过雪。

    他曾经在最危险的时候冒死去一个瘸了一条腿的百夫长家里偷窃。

    诺克萨斯的法律严明,而且执行力度很大,基本不允许存在徇私的状况。

    但是与其相对的,诺克萨斯的法律存在着明显的阶级性,对待贵族,军官,士兵,以及平民各不相同,就像是蚂蚁社会中的阶级一般,如果军官杀掉一名平民,那么他只会遭受监禁以及降级处分。

    如果一名贵族杀掉一个平民,那么他只用支付一笔罚金而已。

    而且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贵族或者军官的生命,平民有义务为其牺牲。

    而像莱恩斯这样,敢去军官家里行窃的,被抓住的话会被当成典型,在市场中间砍头的。

    当晚,莱恩斯被那里的卫队追了半个晚上,最后他躲在下水道的井盖下,忍受着难闻的恶臭,才勉强躲了过去。

    从下水道的井盖缝里,莱恩斯可以看到,一片片白色的雪花从灰色的天空中落下,雪花的样子在自己眼中逐渐放大,呈现出好看的形状。

    自己难道要在这个无情,肮脏的地方待上一辈子吗?

    老实说,莱恩斯自觉的与其他孩子不同。

    他周边的孩子每天都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偷窃的成果,或者大肆谈论自己当兵后要如何如何。

    但说实话,莱恩斯觉得诺克萨斯是一个很恶心的城市。

    无论是走在街上行人麻木的眼神,还是一提起战争,眼睛中就放光的平民。

    莱恩斯的母亲曾经对自己说过,她是被诺克萨斯从一个叫做德玛西亚的地方掳来的。

    在哪里,所有人都生活在平等的环境中,贵族保护平民,平民拥戴贵族,整个国家在皇室的庇佑之下繁荣发展……

    当时自己母亲的神色并不像是在说谎

    世界上真的有那种地方?

    任何一个诺克萨斯平民区的人或许都不会相信。

    。

第三章,扑克牌与命该如此() 
眼看着周围的行人稀少了起来,莱恩斯知道,现在外面的那个名叫太阳的东西已经落入山脉之下了,龙王索尔和它的四颗星星接管了天空。

    现在……该办些正事了。

    将墙角的一块地砖翻开,里面是几件看起来比较精美的首饰,这时莱恩斯一年所积攒的赃物。

    只要将这些东西在两条街外的酒馆中出手,所换的符文石可以让自己安安稳稳的度过冬天。

    年仅岁的莱恩斯已经懂得了在诺克萨斯销赃的完整手段,不仅仅是首饰,武器,毒药,甚至秘密信息,莱恩斯都可以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出手给任何人。

    仔细看了看小巷中,没有其他人的样子,这种时间有很多生活不下去的地痞会来这种小巷打劫这些可怜孤儿的过冬财物,莱恩斯知道很多孤儿被这些混蛋打劫之后成为了来年春天在小巷中发现的尸体。

    冬天的诺克萨斯比平时更加冷清,如同害了瘟疫的城市一般,空旷的大街上只有几个拾荒者而已,人们都把自己关在家里,数着家里的余粮,默默数着日子。

    同时还会格外提防走投无路之人的抢劫或者盗窃。

    这种环境使得莱恩斯更加安心,因为他就不会担心被人偷袭。

    正当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忽然,自己的背后传来一阵脚步之声。

    非常近,里自己不到一米!

    莱恩斯猛然回头,右手已经抄入怀中,里面是一把小小的水果刀,那是莱恩斯唯一的一把防身武器。

    定睛一看,在街边的路灯边上,倚靠着一位带着宽檐帽,穿着奇怪风衣的男人。

    他用自己的宽檐帽遮住眼睛,嘴角一直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身上的,风衣看起来价值不菲,又十分考究,但令人惋惜的是,在风衣的侧面,有一道被利刃划开的口子。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手中不断的翻弄这一张扑克牌,令人惊奇的是,他手中虽然只有一张牌,但是在其手指间的耍弄之中,却呈现出蓝红黄三种不同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在酒吧中表演的魔术师一般。

    看到自己转身,这个男人转过头,盯着莱恩斯,嘴角依然带着笑意,但是从帽檐下面射出的眼神却如同剑芒一般。

    “呵呵呵……小朋友,你不要紧张,我并没有恶意。”

    那个男人直起身来,摊了摊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

    “我只是一个刚刚从酒馆中回家的赌徒,你可以叫我……崔斯特。”

    说到这里,他把自己的帽子向上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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