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变硬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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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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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变异人() 
凌晨3。45,孙大圣决定出击。虽然他一向小心谨慎,但是该拼的时候是绝对不含糊的。

    然而就在准备跨出纸马店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街口望去——

    月下,一人从十字路口大步流星而来。

    孙大圣窥见其侧脸,瘦削而苍白,一身白衣,几疑是那白无常,此人身量极高,看起来有两米出头,但走路却轻盈如猫,凭借着夸张的步幅,只几步就到了桥头。

    今年南国的秋意比往年来得更早,三人用废弃的油桶烧了些火,正围着抽烟聊天,突然见到此人如鬼魅般的出现,齐齐吃了一惊,三人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同时抬起枪来,恫吓道:“什么人?举起手来!”

    那人背起手来,嗤笑道:“嘿,实在是你们的肉臭吃不得,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这话来得嚣张,一人一都抖枪栓,喝道:“你小子蛮狂的,知道这是大坤哥的地盘么?”

    那人似乎不耐烦跟他们聊天,只见他一语不合就开打,也不知道他如何出拳的,只听蓬蓬蓬几下,那三人就脱离了地面,斜着飞了出去,滚落在地之后,再也没有了声息,竟然是被此人瞬间给打晕了。

    孙大圣目力不错,不过也是一阵咂舌,此人本来就身高臂长,出拳之时,那手臂又长了将近半米,悍然就是天马流星拳。近战之时,一寸长一寸强,何况突兀增加了半米有余?

    看着那人扬长而去,孙大圣暗想:“这人难道也跟凤珑玲一样是变异人类么?只不过类型有点不同,看他这样子,手臂可以自由伸展,跟长臂猿似的,难道是返祖现象?”

    此时过桥,倒是最好的机会。

    一念至此,孙大圣推醒了凤珑玲。

    “天亮了么?”凤珑玲睡眼迷离。

    但孙大圣懒得跟她啰嗦了,做了一个“followme”的手势,迈开大步就向桥头走去。凤珑玲虽然全身懒洋洋的,可也不敢被他落下,起来紧追了几步跟了上去。

    到了桥头,凤珑玲看到那三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心中好生奇怪:“小哑巴,这些人是你干掉的?”

    孙大圣懒得跟她多说,将其中两支81式自动步枪拎在手中,并褪下了剩下一支枪的弹匣,然后丢了一支枪给凤珑玲。

    凤珑玲抱着那六七斤重的步枪,心里略有点发慌,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不同了,男人抱着枪,心里肯定觉得安稳些,女人抱着枪,就像抱了雷,反而慌乱,她轻声嘟囔道:“拿枪给我干吗?我又不会用。”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不管会不会用,一枪在手就有威慑力。其实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又有多少人善用枪械呢?他也是军训的时候学会的。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身边的男人强大些,这样更有安全感。

    孙大圣摇了摇头,然后不再多说,带着她加速过了银仙桥。

    现在离黎明越来越近,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到达江景一号,否则大白天地背着步枪招摇过市,那可真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了。

    凤珑玲一路小跑紧追孙大圣,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却也不敢叫苦,只是孙大圣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个不留神撞在了他那厚实的背上,她摸了摸脑袋,正想数落他几句,蓦然发现在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月色下,此人脸色阴鸷,拎着半边脸笑着,显得格外的坏。

    孙大圣没有动枪,此人正是前面那长臂猿,不知为何在此地截住了他们。

    见两人不说话,还很沉得住气,那人打了个哈哈:“你们两个倒会捡战利品,我辛辛苦苦撂倒了那几个人,你们却把枪给顺了。”

    凤珑玲这才明白,他们原来占的是此人的便宜,她知道孙大圣是哑巴,于是挺了挺胸,大声说:“我们没想要,你要你拿去。”

    “哈哈哈,我要那些破烂干什么用?放心,我拦你们不是为了那些破烂,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那人看了看凤珑玲,有点狐疑地问:“你是进化人?”

    凤珑玲反问了一句:“什么是进化人?你也是进化人吗?”

    这一句反问聪明,孙大圣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那人顿了顿,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变异人。”

    “进化人和变异人有什么区别吗?”

    那人倒也不瞒:“进化人会使用一些特殊的元素,比如火、寒冰、闪电之类的。而变异人,拥有一些兽类的力量。”他说自己拥有兽类的力量,一点都没有害臊的意思。

    凤珑玲“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自己是进化人的话,那这种进化早已经慢慢发生了,只是以前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难怪前些日子老爸总怪我用美瞳会损坏视力,原来那蓝眸子也是进化的一种表现

    见凤珑玲陷入了沉思,那人说:“我叫谢云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凤珑玲知道,不管这个朋友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比现在翻脸成为敌人要好,于是她点了点头:“我叫凤珑玲。”然后又指着孙大圣说,“他是我的朋友,叫小哑巴。”

    谢云翔听到她介绍孙大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刚才他说的交朋友,根本就没有包括孙大圣在内。他说:“我从你身上能够感觉到进化人的力量波动,如果我们联手,强强合作,那么即使这世界破败下去,我们也能够很好地活下去。”

    凤珑玲听到他在公然招徕自己,一时有点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凤珑玲,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终将属于进化人和变异人,普通人,他们将被淘汰。”说到这,他又有意无意地斜睨了孙大圣一眼。

    孙大圣一直没有说话,但他知道,谢云翔不可能是最近两天才变异的,否则他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在大变发生之前他早已经变异,只是一直蛰伏着而已。

    凤珑玲抬头说:“你真的是高看我了,可是我现在一点都没感觉到自己有什么进化。”

    谢云翔可不信,他嘿嘿一笑:“那是因为你还没发现自己身上的强大潜力你的眼界要开阔一些,不要拘泥于进化人和变异人的区别,你只要知道,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强者就行了。”

    “我只是个女孩子,可不想做什么强者,现在我只想回家找我的父亲,只要能找到我的父亲,比什么都强。”说到这,凤珑玲触动自己的伤心事,竟然流下泪来。

    谢云翔有点意外,但他对凤珑玲并不能感同身受,只是假惺惺地问了一句:“需要我帮忙吗?”

    “就不劳烦你了。”凤珑玲说,“如果以后有需要,我会来请求你的帮助的。“

    凤珑玲将话说到这份上了,谢云翔也不便再勉强,毕竟他现在是来招徕人,不是抢人的,于是他略遗憾地说:“那就先这样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来源峰区政府吧,我想,这段时间我都会住在那里的。”

    说完他转身准备离开,但末了又回头魅惑一笑:“凤珑玲,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不仅还会见面,还会在一起发生许多许多事。这些事,一定非常非常有趣。”

    凤珑玲:“”

第11章 鸠占鹊巢() 
目送谢云翔离开之后,凤珑玲回头尴尬一笑:“这人自信得有点可笑了。”

    孙大圣却没在意,向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向前走去。被谢云翔这么一耽搁,东方已经渐渐发白了。

    凤珑玲在后面跟着,忍不住主动说:“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不答应他吧,毕竟他那么强大,至少比你强大得多,是不是?按照正常的思维,我是应该选择他的吧。”

    这丫头片子还真是直接啊,但孙大圣并不在意这些,作为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青年而言,他的内心已经足够强大,绝对不是语言的飓风能够刮得倒的。

    但凤珑玲继续在后面唠叨:“其实很简单,我没选择跟他合作,是因为不想做别人的喽啰。而且,我信不过他。”

    孙大圣心里暗叹:“其实你也不应该信任我,信任,是多么沉重的东西。”

    “其实我也不那么信任你。但我们同舟共济过,我希望以后,我们能够继续同舟共济说到这,我好饿啊,还有红薯吗?”

    虽然她的话没有错,但是孙大圣很不以为然,这个小丫头片子显然是受了谢云翔的影响,自以为是什么进化人,然后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她刚才那些话,虽然貌似很懂事,但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却隐隐浮现,令人很不舒服。

    孙大圣现在虽然没心思跟她扯这些,但很想给她一个当头棒喝,告诉她,就凭你现在的异能,一“发功”自己就躺下,装逼就是纯粹找死。在小溪边自己救了她一次,下一次可就未必了,因为他不想老追在后面帮她擦屁股的。

    世界的残酷真相这个娇娇女能够理解么?就孙大圣而言,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那绝对是会舍弃她的,因为在他的人生观里,自己的生命,一定是高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

    这个人生观,也是他那奇葩老爸从小灌输给他的,他老爸的说法是:为了活命,如果有必要,老爸你也要舍弃。因为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惜,那更不要指望他去爱别人了。那种将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挂在嘴边的人,不是被忽悠的傻子,就是想忽悠世界的奸贼。

    对于凤珑玲红薯的要求,孙大圣也没有理会。饿几顿是饿不死的,眼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面对孙大圣的冷暴力,凤珑玲很无奈,可又发作不得,毕竟对方是哑巴,哑巴不理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略有些欣慰的是,他们端着枪一路走进江景一号,虽然有点扎眼,好在没有出任何事。这个黎明,路上没有跑步的人,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匆匆的上班族,一切显得那么怪异

    但孙大圣很清楚,在那些窗户后面,许多双目光正牢牢地盯着他们,甚至充满了敌意。如果不是他们各自背着一支步枪,就冲他鼓鼓囊囊的背包,就会引起许多人的觊觎。被封城之后,粮食暂时成为了不可再生的资源。

    既然没办法低调,那就干脆放得更开一些,孙大圣一反先前的谨慎,单手将步枪举起来,昂首挺胸地往前走着,然后目光挑衅地射向那些窗户后面的眼睛,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姿态。

    果然,许多躲在窗户玻璃后面的目光,跟他有毒的目光一经接触,就受惊地缩了回去。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下,即使你不强大,也要扮得强大一些,确实可省却许多麻烦。

    进了江景一号小区之后,凤珑玲走在了前面。令孙大圣略有些奇怪的是,凤珑玲家的房子不是独立别墅,也不是很好的楼层,而是座落14楼的一个普通套间。后来认真想了想,也可以理解,这套房子陈宏利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藏东西的,不显山露水才好。

    现在电力已经完全中断,他们要上14楼,只能一层层爬上去。

    孙大圣发现,许多楼层是不住人的,房门已经被砸烂,里面一片狼藉,偶尔还能够从一些房间里飘出腐肉的恶臭,不知道这些恶臭的源头是人肉还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肉,令人感觉既恐怖又恶心。

    1404,这是凤珑玲家的门牌号,无论楼层还是门牌号,以4结尾都是犯了国人的忌讳,但陈宏利就是要利用这一点,将非常重要的东西藏于此。

    房门是紧闭的,那防盗门上虽然有几道砍砸的痕迹,但这扇门显然是经过了特别加固,并没有被损坏。

    门是密码锁的,只是那面板已经被人砸烂,凤珑玲看在眼里,一脸的无奈,怎么进去呢?她摊开了双手。

    孙大圣示意她让开,然后自己从袋里拿出了一支飞刀。

    凤玲珑以为他要撬门,结果发现他用飞刀锯门,那她就有些想不明白了,这小小的飞刀又不是锯子,能锯开这门么?

    “小哑巴,你开什么玩笑啊,你拿把小刀就想锯开这门?你当门板是豆腐做的,你没见到门上的斧头砍砸痕迹吗?”

    孙大圣不理她,但接下来的一幕令凤珑玲目瞪口呆了,因为不过十几秒钟,孙大圣的小刀就顺利地在门板上锯开了一个口子,而且是直接贯穿了门板!

    其实孙大圣能够这么快锯开,凭的不仅是小刀的锋利,还有改变门板金属的质地,使得它变软,如果不是怕惊了凤珑玲,他甚至都可以直接让这金属门板自己张开嘴来!

    “小哑巴,你怎么做到的?你这把小刀,难道是什么传奇利器?”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但是刹那间,他感觉到一丝异样,正要有所反应,那门却突然打开,然后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袋!

    屋里竟然有人,这可真是个意外,天大的意外!看来先前所见是一种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出门未被破开的假象。这屋内的人,真是有够狡猾的!

    站在孙大圣面前的是一名女子,瘦高个,应该在180cm以上,比孙大圣都还要略高几公分。她双手紧握手枪,枪口在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之间摇摆,只听她大声冲凤珑玲叱道:“放下枪!你马上放下枪!不要逼我!”

    孙大圣在锯门,枪放在一边,现在持枪的只有凤珑玲,而她根本就不会开枪,局面有些不妙啊。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凤珑玲不仅没有放下枪来,反而一扬枪口做出要持枪对峙的动作!

    要糟!随着孙大圣下意识的念头,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他的耳轮飞过,然后直听一声惨叫,凤珑玲小腿中枪,人扑倒在地!

    那女子声音更大了:“不要逼我!放下枪!!否则下一颗子弹,就会打爆你的头!”

    孙大圣本来可以在短时间内废掉女子的手枪,可惜事情发生得太快,而凤珑玲又太着急,没给他留下操作的时间,更烦人的是,这凤珑玲也是个倔脾气,都已经到这份上了,竟然挣扎着还想举枪。

    情急之下,孙大圣扑过去,将她手中的枪抢下来,使劲丢给那女子,然后抓住凤珑玲的双手,用沉静地目光看着她,希望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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