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毛病,甚至当年都被医生诊断为自闭症小孩。所以她真不是装,她是真不知道孙大圣为什么会这么受大家的尊敬和崇拜。
他在这里指手划脚的,蒋鸿飞这个刀队的大佬,不仅不生气,反而连连点头称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比起刚才嫌弃自己的样子,完全是判若两人,凤珑玲越看越憋气,走到孙大圣面前说:“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们这么服你?”
听到她说这句话,众人哄然,看来这个小姑奶奶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现在孙大圣的事迹,就算是小孩子都耳熟能详了,她跟大圣一个屋待着,竟然都不知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孙大圣没有回答她,只是吩咐道:“你好好练。回家我送你一个称心的武器。对了,不许闹事啊,你要违反纪律,老蒋开除你,我也没辙。”
“你才会被开除,你全家都被开除!”
凤珑玲憋了一肚子的气,冲着孙大圣的背影骂道。
第60章 紧锣密鼓()
孙大圣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了胖子带着的枪队,只不过这个枪队,胖子只是名义上的队长,真正管事的是那个叫乐欣的,此人确实是个射击天才,能够以步枪裸眼射100米靶,看来他虽然是普通人,但仅仅就视力而言,他也算是超人,拥有鹰眼的超能力。
乐欣完全名不副实,根本就不爱笑,人非常木讷,除了那双锐利的眸子,此人看起来就跟一木头似的。
孙大圣窃以为,这是真正的杀手气质,面对猎物要有耐心,射杀猎物要有定力。这两样东西,在乐欣的身上都能找到。他的气质,有点像自己。
胖子现在并没有在队里,他按照孙大圣交待的,在离南郊第一道防御线做了一些重要的布置,按照孙大圣的意思,这些布置将能左右战局。
除此之外,还安置了前线哨岗,哨岗在一幢22层的大楼楼顶上,楼顶装了一口大钟,那钟极大,里面能站一人,一旦发现敌情,立刻撞响大钟,这样城里的武装力量就能提前进入警戒状态了。
孙大圣之所以将挖战壕布置防线这些事情交给胖子做,是因为他这一队人人数比较多。
奚蒙蒙也在这个队伍了,也算是个能拿主意的头领,如果说乐欣是枪队的军事长官,奚蒙蒙就是枪队的政委,而胖子,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联络官而已。
孙大圣问奚蒙蒙:“练得怎么样?”
“新手太多,不过我们这300人也是百里挑一的,只要是在50米内,射中敌首问题不大。当然,这指的是固定靶,如果是活动靶,就会有点难度。”
孙大圣笑:“我问的是你。”
“我?50米内,取敌首级不成问题。”
还是那个回答,说明奚蒙蒙也达到了平均水平。
其实有奚蒙蒙在枪队坐镇,孙大圣还是很放心的。她本来就行事老辣,管理能力强,再加上她有脑波攻击,遇到刺头可以很快搞定。他不指望奚蒙蒙杀敌,攘外的是有男人,她要做的事是安内。
他吩咐了奚蒙蒙一件事:“如果凿齿来袭,我冲进去的话,别管我,直接射击。”
奚蒙蒙略迟疑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这事看起来小,真到了战场,却是影响很大的。
对于奚蒙蒙而言,她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如果他们守不住,那奚壮壮,必然会死于凿齿的利齿之下!
孙大圣又找了乐欣,主要是向他请教一些射击的有关技巧,比如地心引力对弹道的影响、提前量的设置、子弹侵彻力、停止力等等。
乐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虽然还是那么沉稳,但是眼底深处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毕竟他知道眼前这人以普通人的身份成就了非凡的事,再加上同学胖子的洗脑,他对孙大圣也是有点偶像情结的。
最后孙大圣找到了老李,让他替自己选一支威力大一些的手枪,再配五十发子弹。
老李说:“如果要对付凿齿的话,一般手枪都没用啊,不过我可以帮你改一只,用步枪的枪管改。”
“好吧,随便你,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拿?”
“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的时候,他也仅需一个念头,那莲蓬头就会瞬间消失,平滑如初,水就关住了。
看来金属元素的控制之力,不仅仅是打打杀杀,用于生活当中,也是蛮合适的。
第二天上午,他还没出门,老李就让人送来了制作好的手枪。
老李也算是个人才,虽然是自制的转轮手枪,但是模样并不差,就是装配的木柄看起来有点low。那枪管长度有340mm,使用5。8mm的步枪子弹,按照老李自己测试,说是有效射程高达120米。
孙大圣将那木柄舍弃了,换了个银色的金属柄,枪管等外表金属部件也统统镀银,看起来顿时高大上。
接下来就要改装子弹了,这才是重点,前面那打磨左轮手枪都不是他的专业。
第61章 万事俱备()
在跟乐欣聊过之后,孙大圣知道,子弹的杀伤力跟侵彻力和停止力有关,其中侵彻力指的是贯穿力或者穿透力,是指弹头钻入或者穿透物体的能力。其大小主要取决于弹头质量、弹头截面密度以及命中物体时的速度。
停止力是指弹头命中目标后,令目标失去活动能力的效力,其指标主要有达能效应、瞬时空腔和永久空腔,说白了,就是子弹射入之后,对**产生撕裂伤的大小。
停止力不是孙大圣需要追求的,目前而言,要对付现在的目标,侵彻力是关键,因为这些目标,它们几乎都有金属护甲,如果不能穿透,停止力再大,也是隔靴搔痒。
因此,他就要使用银蝠膜翼金属进行精炼加工,然后改变子弹弹头截面的密度,以达到增加穿透力的目的。至于子弹的速度,这个跟枪支有关,就不是他所能改变的了。
经过测试,未改变弹头材质的子弹,只能射穿3mm的钢板,对巨蝠的膜翼金属不能造成任何有效痕迹。而加了精炼金属改造过的弹头,可以穿透8mm的钢板,比同口径的步枪还要厉害一倍,同时,最为关键的是,可以在巨蝠膜翼上留下大约0。2mm的弹痕,也就是说,经过改造后的弹头,可以直接杀伤巨蝠这种恐怖生物。
虽然孙大圣以前没有当过兵,对热武器了解很少,但是通过这次测试之后,他知道,有了热武器的帮助,事情会事半功倍,这就是科学的意义。他思忖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应该搞一支反器材的大口径狙击枪,然后将弹头进行深加工,那样的话,应该直接可以秒杀银蝠这一类的**oss。
接下来的时间,孙大圣花费了大约三天的时间,专门用来练习枪法。
其实,对于惯于使用飞刀的他而言,枪法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他那沉静的气质、清湛而锐利的眼眸,都是一个射手所必须的潜质。而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内金刚修炼让他的专注异于常人,对于射手来说,这真的有点不公平,因为如果射手也有进化等级,那他的进化等级已经超越了太阳系生物范畴。
当他集中精神专注于物体运动轨迹的时候,几乎可以精准预判1秒后物体的轨迹,当然如果物体的运动方向不受应激力量的改变,他预判轨迹的时间还会更长。但那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真正起作用的是0。5秒轨迹预判,因为这已经足够射杀目标。
怎么说呢?目前孙大圣手里这把左轮手枪的子弹枪口初速大约是400m/s,而一般手枪的有效射杀距离在50米内,也就是说,扣动扳机后,大约0。125秒,子弹就可以射中目标,所以更多的轨迹预判,并无多大的用处。
当他进入专注状态,还有一种奇怪的效应,就是在他的眼中,快速运动的物体变得慢了,他曾经将硬币抛于空中,在20米左右的距离百发百中。这个并非是他的眼睛刷新频率变快,而是他的大脑处理信息的速度变快,因此运动中的物体,在他的大脑反应中,就变得更加清晰,而不是一个模糊的轨迹了。
孙大圣还真是没想到,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射手。如果不是灾难发生,他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射击几次。军训的时候虽然有实弹射击,但是一来要领掌握得不够好,二来射击的次数有限,三来自己当时精神专注力修炼得不够,所以并没有发现自己有多大的天赋。
第四天下午,他从老李那里再要来了50发子弹,稍加改造,全部粘在自己的皮带上,再加上他外面罩了一条厚实的牛仔裤,看起来倒是有几分西部牛仔的痞气。
那个兵工厂临时搭建在一家集体的机械工厂里,很多工人在夜以继日的工作,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生产足够多的弹药。
孙大圣的耳力很灵,在他拿到弹药离开工厂的时候,听到有工人在议论自己:
“看到没,那个人就是孙大圣。”
“就是他啊,看起来好像没有不一样啊。”
“反正就是他说凿齿要来的,弄得我们一个个疯疯癫癫的加班加点,差点没累咳血。”
“会不会是乱说的,这年头,还能信谁呢。我就不信他可以去巨蛛的地盘,去了还能回来,还能带回凿齿的消息。”
孙大圣苦笑,但他并不在意,因为最近这种言论是越来越多了。坊间传得纷纷扬扬,新世界内部也有这种质疑的声音,他相信,如果这种情况再持续一两个月,他的额头上就要被人贴上“沽名钓誉”或者“哗众取宠”的标签了。
众口悠悠,爱咋的就咋的吧。孙大圣永远是那个孙大圣,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人,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是语言飓风刮不倒的人。
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是自己害怕的东西,却又像是盼着它们来似的。等到它们真的来了,恐怕现在的日子都是天堂了。
这天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雨,空中灰蒙蒙的,黑夜提前降临。
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孙大圣一直非常相信自己直觉,而这个傍晚的这场小雨,让他突然生出一丝不安,然后他知道:该来的,终于要来了。
他的这种直觉貌似是没有什么依据的,但他依稀间,跟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哪怕一丝异样的涟漪,都会在他的心境中留下影像,恐怕,这就是直觉的本质吧。
他走到了那最前沿的哨所——那幢22层的大楼楼顶,大楼墙面还挂着江源市首席5a级写字楼的招牌。
这楼原本很漂亮,只是现在那蓝色的玻璃墙破烂了许多,看起来就像是被机枪扫射过一般。
孙大圣悄然来到哨兵身旁,这个哨所非常重要,一岗有两人,相互监督,免得误事。
两名哨兵突然见到孙大圣,顿时被骇了一跳,等看清楚来人之后,面部表情顿时放松了下来,换上了夸张的笑容:“大圣哥,是你啊,我们还以为是敌人摸上来了呢。”
孙大圣点了点头:“嗯,你们辛苦了。回去告诉冬生,这个哨所由我接替,不用换岗了。你们,听我的钟声吧。”
那哨兵琢磨了一下孙大圣的话,其中一人既紧张又莫名兴奋地问了一句:“大圣哥,凿齿要来了吗?”
“不知道,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它们来的。”
哨兵哦了一声,两人迟迟不走,很想跟孙大圣再多聊几句。不管凿齿会不会来,不管大家如何看待这个神秘的人,但他毕竟是源峰受议论最多的人物,他们有机会亲近,自然不肯放过,想要攀谈几句。
“还有事吗?”
孙大圣看着银盆岭方向的那一片迷雾,突然问了一句。
“大圣哥,这里留你一个人在,总归不太好吧,不如我们两个留下来陪你,万一凿齿来了,也好有个照应。”
“不必了。你们走吧。”
“大圣哥,那你的补给呢,这些总要有人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