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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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仙田-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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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间的门关上后,唐墨直接喊到,“你是李冰吧?”

    “嗯”李冰点了点头,接着说到,“当初我离开不久,就修成了鬼仙境界,这么长时间不见,怎么你的修为反而退步了?”

    “其实我也早就修成金丹了。”唐墨稍微散发出一丝属于金丹境界的气息,接着说到,“这气息可做不得假。”

    “不错,的确是金丹境界。”李冰说到。

    “嗯”唐墨点了点头,“我修成金丹境界后,就改换了容貌,然后一直在京城做生意赚钱,最近也算小有收入。”

    “你可不是小有收入。”李冰笑了,“现在江湖上乃至天下,谁人不知你莫清之名,你的前途才是真的不可限量,不过我们修行中人,何必介入朝廷纷争?”

    “你不是也来了吗?”唐墨说到。

    “是啊”李冰叹了口气,接着说到,“出来吧,允炆。”

    朱允炆从银铃中飘了出来,看到朱允炆鬼童的第一眼,唐墨就认出了他,说实话,唐墨真的没有想到,朱允炆还活着,更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候见到他。

    朱允炆出现后,先是朝着唐墨拜了一下,“莫清姑娘你好,在下大明皇帝朱允炆之鬼童。”

    然后朱允炆飘到半空似乎叹了口气,接着说起自己和唐墨的往事。

    唐墨压住内心的不平静,默默听着,朱允炆开口说的,大部分都是谩骂唐墨,什么骗子,毒妇之类,还有一些很难听的话,唐墨听完,心里不由冷笑,这个朱允炆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明明是已经死了,还这么不老实,想着通过附身她的父亲来威胁她,她是不会让朱允炆的鬼童得手的。

    听完朱允炆的讲述,唐墨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说到,“我实在没有想到,那个唐墨竟然这么卑鄙,这样的人,我见了,也想把她抽筋扒皮,放在油锅里炸上几天几夜,心里的火气才能消解。”

    “李冰姐,允炆小兄弟的仇,我帮他报如何,你把允炆小兄弟交给我,我一定会帮他报仇,说实话,我要不了多久,就能打破金丹至皓,修炼到地仙境界,这天下,我是唯一有机会杀死唐墨的人。”

    “真的?”李冰问到。

    朱允炆对于她来说,虽然是提升实力不错的补品,不过每天听着朱允炆唠叨报仇之事,她也早已烦了,有人能代替她帮忙的话,那也不错。

    “自然是千真万确啊。”唐墨说到。

    唐墨说的当然是假话,不过她自己都相信这是真的,这是骗人的最高境界,连自己都信了,别人还能不信吗?

    考虑一番之后,朱允炆也同意了,本来跟着李冰,他就感觉没有报仇的希望,现在能换一个更厉害的人,那自然是更好不过了。

    李冰把唐墨叫到一旁将控制鬼童的法诀传授给了唐墨,而作为交换,唐墨则是取了一株灵果给李冰。

    李冰欣喜不已,原本以为是赔本事情,多少有些不舍,现在她反倒是占了便宜。

    两人进行交换,藏有朱允炆鬼童身体的银铃,被交给了唐墨,而李冰,则是拿着灵果离去了。

    唐墨等李冰离去,才把朱允炆从银铃中放了出来。

    看着带着希望表情看着自己的朱允炆,唐墨嘴角带着邪恶表情说到,“朱允炆,其实还有一句话,我忘了告诉你了。”

    “什么话?”朱允炆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其实我就是唐墨!”唐墨说到。

    “什么!”朱允炆心中如遭雷击,问到,“你就是唐墨那个贱人?”

    “呵呵”唐墨笑了,催动控制鬼童的法门,开始折磨朱允炆的鬼童之身。火焰从虚无中出现,灼烧朱允炆的身体。

    “好痛,你在干什么?”朱允炆不由叫了出来。

    唐墨却并没有理睬,而是继续控制火焰灼烧朱允炆的魂魄这火不是一般的火,而是冥火,是银铃法器中自带的火焰,专门用来灼烧鬼童。

    朱允炆感觉自己的身体被烧的痛极,再也忍受不住的惨叫了出来。

    “啊”

    他惨叫着,口中仍不忘大骂,“唐墨贱人!无耻!我要杀了你啊!”

    唐墨听着朱允炆的惨叫和谩骂,却只觉得有趣,从来都是她把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执着的反抗她。

    折磨了半个时辰,朱允炆的魂魄已经只剩下虚影,他看起来虚弱之极,连开口的力量都没有了。

    唐墨便把朱允炆收回银铃之中,让他自己慢慢恢复。

    这般自然恢复下去,大概要一周时间便可完全恢复了。

    唐墨本尊在房间里呆着,思考着未来的事情。

    李冰离开之后,去到另外一家客栈开始使用灵果修炼。

    灵果被她吞入腹中,释放出纯粹的灵气,灵气快速被她体内的鬼气同化,庞大的鬼气让她的修为猛涨,没有多久,她就从鬼仙前期晋升到了中期。

    突如其来的晋升,让李冰感觉到欣喜不已。

    李冰感觉到十分的欣喜,这一次晋升,就算她吃掉十个鬼童都不一定可以,可是和莫清交换之后,直接晋升,这一次交换,真的是太值了。

    皇宫之中,唐墨同样也在考虑着以后的事情。

    现在文武科举已经结束,大量的人才可以利用,也许可以加大发展的力度了。

    现在的大明帝国,已经改变了不少,但是还远远不够,唐墨想要更多的改变,但是她并不想重复那个前世的时代,她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想象力,建立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大明帝国,掌控一个全新的世界。

第一百一十七章 边关之战() 
匈奴一直是大明的威胁,因为地处边关,所以威胁着大明的疆域,匈奴人有南下侵略的习惯,还好大明研制出了自动步枪和后膛炮迫击炮,这三样武器威力巨大,用来对付匈奴人之后,匈奴人数年来从不敢侵犯大明边境。

    但唐墨的计划却不是仅仅抵御住匈奴人的袭击,她要征服整个匈奴,抢走匈奴人的土地和人口。

    以前匈奴人从大明抢走的东西,唐墨要他们十倍奉还!

    这十倍奉还,当然不是一句空话,如果他们不主动归还,那么唐墨就派兵去夺,去抢,一直抢到他们付出十倍代价为止,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如果顺便把匈奴人亡国灭族了,也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唐墨已经下定决心,让匈奴人十倍偿还债务,她十分憎恨匈奴人,即将发布自己的第一个命令。

    十日之后,唐墨在朝会上正式宣布对匈奴人的战争,这场朝会十分的重要,在朝会上,唐墨宣布,正式对匈奴人宣战,将发动举国之力,对匈奴人作战,将把匈奴人以往对明朝的欺负,彻底转换出来,这是一场正义之战,是一场报复之战。

    这场战争的结局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但唐墨知道,自己不可能也不允许输掉这场几乎必赢的战争。

    匈奴人并不知道大明的情况,在他们看来,大明虽然因为有了那种神奇的武器而把他们打败,但是本质上,大明仍旧是不堪一击的,只要匈奴人鼓起勇气,那么最终他们将会战胜匈奴人,这件事不可能有第二个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匈奴人打败大明人。

    唐墨准备发动战争,因此要选出战争的统帅者,这位统帅者当然只能是她自己,也就是她的本尊。

    唐墨挑选着战争的将领,最终选定了三人作为这次战争的将领,战争的首位将领是莫清,也就是唐墨本尊,而两位副将,则分别是柳絮和王天。

    这样的配置堪称豪华,在此之下,还有宋红月,慕容雪,琦月等人。

    这一次前往边关,不再派遣军队,而是直接有边关的守军进行战斗。

    在京城进行完誓师大会之后,唐墨带领柳絮,王天,宋红月,慕容雪,琦月一起离开了京城,前往边关黑风城。

    大约半个月之后,一路骑马疾驰的他们,终于是来到了黑风城下,高大的黑风城看起来非常的威猛,这样的黑风城在边关屹立了不知道多久,如今即将迎来一批新的客人。

    唐墨等人来到黑风城下,守城的将领并未出现在城头,他毕竟是黑风城的守将,平时没有什么事情也不会去黑风城城墙上面。

    此刻在黑风城的城墙上面,站着的只是一位普通的校尉。

    校尉看到城墙下来人,神情立刻紧张起来,之前他就听说京城那边将会空降一批将领过来,其中有科举的文武状元女将魔星莫清,还有男文举的状元柳絮,个个都不是一般人,这一次边关战争,与其说是和匈奴人的决战,其实也有一些给这些人镀金的意味在里面。

    校尉在城墙上招了招手,然后大声的喊到,“下面的人,可是来自京城的?”

    “不错”柳絮出列,大声的回应到。

    听到回应,上面的校尉点了点头,然后说到,“你们稍等,我马上派人打开城门。”

    不久,校尉将城门打开了,把唐墨等人接了进去。

    校尉的脸上一脸崇拜的表情,说到,“诸位都是京城来的,一定都是有大本事的人,我们边城虽然是个小地方,可却是能够有大作为的地方,诸位来了以后,那就是龙出浅海,天高任鸟飞啦。”

    “多谢夸奖”柳絮不动声色的说到,“王校尉你也不错,虽然边城是个小地方,但是却能出你这样的人才,也算是人杰地灵了。”

    校尉和唐墨一行一起进入了黑风城中,黑风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边城,这里有着广袤的边城风貌,广阔的边城十分辽阔,又有着不同一般的历史。

    唐墨和校尉一行前往城主府的方向,城主府是黑风城中最广阔的建筑,唐墨一行来到黑风城城主府,然后走进了城主府院中。

    在城主府里面,唐墨见到了黑风城的守城将领王守城。

    王守城见到唐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笑着说到,“莫状元到了。”

    唐墨也是笑了笑,说到,“王守将客气了”。

    两人相互笑了笑,表现的好像如同多年不见的挚友一般,但只有真正了解两人关系的人才明白,他们也不过是刚刚见面而已。

    两人边说边笑,很快走到了城主府的中庭里面,他们在中庭坐下,唐墨坐在首位上,接着说到,“诸位,都请坐吧,这一次过来,主要是想和诸位一起解决匈奴人这个大麻烦。”

    在坐的将领们,听着唐墨的话语,渐渐的信心越来越足,他们对于剿灭匈奴人的任务,有了充分的认识。

    匈奴人是草原上的一大害虫,他们所过之处,虫草不生,劫掠四方,见人就抢,所以剿灭匈奴人,是上天赋予的使命。

    唐墨和在坐的将领商量完诸事,然后就前往黑风城北城墙视察。

    黑风城北城墙位于黑风城北部,下面就是草原,而草原,就是匈奴人的领土,在草原上,匈奴人一直以为自己就是所谓的主人,一直在草原上称王称霸,但他们其实只是草原上的毒瘤而已。

    匈奴人是草原上的毒瘤,他们毒害了草原,是草原上一颗鲜明的老鼠屎,是必须要被灭绝的存在。

    唐墨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也认识到了匈奴人的危害。

    如今匈奴人就是草原一大害,害了草原,更是大明的眼中钉,肉中刺,匈奴人是必须去除的害虫。

    唐墨多次总结了匈奴人的危害,认为匈奴人必须要被赶尽杀绝,否则就是对不起天,对不起地。

    在城北视察之中,匈奴人并没有出现,因为匈奴人就是恶心的耗子,被打怕了之后,就躲藏进草原之中不敢露面,如同耗子一样。

    唐墨并不害怕匈奴人,从心底深处,她就不曾害怕过匈奴人,匈奴人在她的眼中,就是渣子和破烂的东西,是可以被任意踩死的东西。

    唐墨并不害怕匈奴人,不过匈奴人也不是一文不值,至少他们懂得劫掠和抢夺,懂得奴役和强迫。

    这样的匈奴人在唐墨的眼中,不是什么威胁,而是需要被清除的渣滓。

    唐墨认为匈奴人,不过是一群渣滓罢了。

    而现在,是时候用实力说话了。

    唐墨开始接管黑风城的防务,整个黑风城,一共有两万多名装备自动步枪的士兵。

    这些士兵都是普通的边军,而非禁卫军,几年前换防的禁卫军早就离开了,如今驻守这里的只不过是普通的禁卫军。

    这些边军同样也经过了训练,换装了新式的火器包括自动步枪和迫机炮以及后膛炮,但是他们的新式火器不止这两样,还有别的火器,比如机枪,就是去年才研究出来的新东西,火力十分强大,比起自动步枪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自动步枪一次最多装几十枚子弹,而机枪则是可以不间断的射击。

    唐墨没有让天界的武器流入军队或者凡间,她不希望凡人有弑神的力量,神就是神,凡人是没有弑神的资格的,让凡人拥有弑神的力量,那是对神明的亵渎。

    唐墨非常讨厌亵渎神明的人,讨厌那些去亵渎神的尊严的人类。

    无论如何,神永远是神,凡人又凭什么去弑神呢?难道因为他们没有神的能力所以心存怨恨,然后就要去杀死神明,这不过是激进的思想罢了,根本不可能也不可能被允许成为现实,神就是神,永远位于凡人之上,肆意杀戮凡人,凡人的一切,则在神的眼中无足轻重,不值一提。

    神明就是神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渎神者都将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永坠地狱。

    这就是唐墨对于神的认识。

    在唐墨心中,神永远就是神。

    而她,就是神。

    装备了机枪的部队,对于匈奴人,同样也是神。

    唐墨开始集合部队,数量两万人的部队,慢慢的集结了起来,来到了黑风城北墙之外的草原之上。

    “出发!”唐墨朝气蓬勃,大声的喊着,挥舞着手里的长剑这是她第一次作为军队的统帅,带领一支部队,即将踏上真正的征途。

    部队出发了,唐墨骑着马走在队伍中间,前后都有传令兵不停的将唐墨和她的参谋团的命令传递出去,唐墨的参谋团都是文科举选举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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