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血蛮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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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蛮荒-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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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问了问路,他快速向自己家乡的方向飞去。

    荷里代夫早年就已经外出离家了。开始时,是在荷里大陆游历,每年都能回家一段时间。后来,随着游历的时间越来越长,在深山老林修炼的机会越来越多,基本上很少回家了。胡蒙林估计,回村时一定是“乡音无改鬓毛灰”的异样感觉了。

    荷里代夫家族生活的小山村很偏僻,位于一片大山中间的谷地之中。

    山上全是茂密的山林。随处可见黑漆漆的落地枞和紫阳榆,偶尔有一棵高大的浇叶松,时时可见盛开的藜明花,长长的藤蔓出现在树梢,树根,地面,石台上,到处都是花香,有一种清冷入骨的诱惑。

    村子外面,几个长头发的魔瞳少女正在河边洗头,忽然见到一个陌生的男子飞在天空,越来越近,有些诧异地抬起头。一个手指上涂着藜明花汁的少女忽然喊了声:“哥,是我二哥!”

    胡蒙林一愣,在他记忆中,荷里代夫亲人的资料十分少,毕竟是听别人转述的,难免有侧重点,有遗漏。

    迅速落了下来,胡蒙林轻轻地看着小女孩。其实这已经算是一个大姑娘了,高高的个子,脸色潮红,正在拧着头发,还在和旁边的一个小一些的女孩娇笑着。

    “瞧什么,就是你小时候吵着要嫁的哥哥,怎么脸红了,是我哥,你夫婿呀!”那个小女孩明显有些不适应,但还是狠狠地拧了一下自称为胡蒙林妹妹的家伙。

    “家里怎么样了,父母他们还好吗?其他亲人呢?”胡蒙林需要迅速了解村里的情况。

    “还说呢!你一跑十几年,可把父母想坏了。他们倒没事,就是老了不少。对了,你的那些魔羊、地薯等都由大哥管理呢。还有,我们的小于宁可还等着你呢!”说完,把那个漂亮的小女孩推到了胡蒙林面前。

    “别胡闹!小妹,快说说,其他人怎么样了?”

    “大哥老样子,就是干活。倒是小哥有了出息,你没碰见他吧,在城里经营一个小店。对了,还有大舅,刚刚从荷里城退役。现在在村子里训练小孩!”

    说着,二人推开了看热闹的村人,开始往家里奔去。看到人们如此热情,加上那浓浓的亲情,让胡蒙林一下子仿佛回到了自己小时候出生的那个小山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和父母练武的情形。一时间,他几乎完全代入到了真正的荷里代夫的生活之中。

    晚上,在城中的小弟弟也回来了。谈笑间,胡蒙林知道,他经营得还算不错,就是本钱小,货物单一。

    “荷里代弟,哥正好有一批货物,估计明天就到了吧,你负责接一下,一会儿我给你一些钱,找一个有山洞的地方,建一大排仓库,要结实,不能让别人溜进去。我要有大量货物运来,便宜卖给乡亲们!”

    “哥,这回你不走了?太好了,可以教我们武艺了,我们也要成为武者,去抢回属于我们的蛮荒世界,那里有我们祖先的荣光!”一脸全是憧憬的样子,看得胡蒙林心头一阵乱颤,连个普通农村孩子都要侵略蛮荒,可见魔界对蛮荒之期盼。

    “不,我后天就走,我在桑巴城主府当侍卫队长,已经说好了,把东西送回来,然后看看家里。还有,哥有一批朋友,能从蛮荒或其他世界带回来东西,卖给其他地方,然后再卖我们的东西到其他世界。你这个地方以后就是我们的中转站。”

    “二弟,你不会是做损害我们魔界的事情吧,这会带来灾难的!”一侧的大哥看着父母忧虑的眼神,不得不开口了。

    “不,大哥,我们是光明正大的,我和城主府的于真家族、还有晶日山庄都有联系,直接转给他们!还有,我回去时就和荷里城的晶日山庄联系一下,以后小弟就直接送货给他们!放心吧,我的生意没人敢指手划脚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大张旗鼓,给乡亲们带来实惠是真的!”

    一夜就是喝酒。

    待到众人睡下,胡蒙林开始用精神力联系自己的妻子——彩云南。这是彩云南的种族异能之一——此生不渝。二人从蛮荒世界分手时,约定每天早上日出之时、正午之时、晚上固定时刻由彩云南联系胡蒙林。如果胡蒙林此时抽不开身,便在下一时刻联系。

    五六天以来,彩云南每个时间点上都要联系胡蒙林,胡蒙林因为忙碌或者其他原因,只联系过一次,还是咨询龙凤族潜伏的事情。现在,他要等待彩云南联系,告诉她立即通知青林部落,准备接受货物,然后准备相应的物资运送过来。

    还有,他要把蛮荒有人在走私武器进入魔界的消息告诉部落内。以后,凡是出售或赠送的精金、金石等武器上,都要编制独特记号,记录下来,如果这些带编号的武器出现在魔界或冥界,就可能查出哪里出了问题。

    一夜无话,只有二人在心底短时的情话绵绵。

    夜半,胡蒙林忽然觉得外面有人从空中漂过。他起身轻轻地拨开门栓,跳到屋顶。月色如水,远天一片宁静。难道,是自己的错觉?

    他的心头一紧,莫非是有人在跟踪自己?是宇林家族怀疑自己?还是于真荣起了怀疑?

    忽然间,他想了于真荣救走那只青铜龙族,莫非青铜龙是叛徒?或者,于真荣是蛮荒的潜伏者?

    夜色中,胡蒙林伫立在屋顶,想了很多,很多……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蒙蒙亮,荷里代夫回归的消息就传遍了附近的村寨!

    而“荷里代夫”所在的村子,所有魔族都因为“荷里代夫”归来而喝得酩酊大醉。大家一方面是高兴,另一方面是因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喝醉的:

    最让村民们高兴的是,荷里代夫给每家一人一枚金币,这种阔绰手段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淳朴的村民奔走相告:这个“荷里代夫”是这个小村一直以来的骄傲!大家看着他长大,成材,现在终于有了一点出息的样子,淳朴的乡亲们自然为他感觉到高兴!

    后来又传来消息,以后大家进城到荷里家开的货栈里买东西,一律五折。省一半钱,还是永久性的,这一下子全村更沸腾了!沸腾的结果自然是晚上家家喝自酿的薯根酒,然后男女开始上床“干活”,自然很累了!

    看到静寂的小山村和村外奔走的乡亲们,小胡心中又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第七十九章 锋芒在背() 
魔界的日出有些晚,他站在空中一夜无眠,此时更加精彩奕奕。他展开四翼飞上了天空,在空中随意地开始练习起武技!

    心情如同刚刚升起的太阳,那是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激发!手中的枪越来越快,一个个飞扬的白色大花在空中随意绽放,渐渐已经成为漫天飘雪。

    七十二种武技融会贯通,越来越快的速度,让天地之间仿佛一个黑芯白茸的黎明蒲英(魔界物种)在空中飘来飘去。

    当一声嘹亮的鸟叫声从林边传入胡蒙林耳朵里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惊悚。是的,一种恐怖的压力仿佛忽然间浸入了灵魂,连刚刚还在沸腾的精神之海都瞬间凝固了起来,锋芒在背!

    有敌人!胡蒙林回身一扭,手中的“破魔枪”拧腕翻扫,而整个身体却反向一个三百六十五度空转,急速坠向地面。

    一招之内,五个余里克宗的“七十二武技”相融合。“魔影无踪”“燕回转”“灵犀回望”“石陨术”“柔身术”。

    “小子,别动啊,说,你是从什么地方偷学了这么好的武技的?”一个明显老迈的声音从胡蒙林身后传来。到现在为止,胡蒙林已经连贯做了好几个动作,仍然没有看到这个像影子一样尾随在身后的老人。

    “你是谁,要干什么?我们可不认识!”胡蒙林听声音判断应该不是魔族发现了自己的破绽,不过这个老者绝对不是自己可以匹敌的!

    “小子,偷学了我们余里家族的武技,还居然理直气壮,不说也罢,我就带你回“对脚岛”吧!”说着,胡蒙林感觉自己仿佛被绳子捆住了一样,居然身体再次漂了起来。

    胡蒙林可不愿意束手待毙!他长枪尖倒转,在身上轻轻一划,“破元刀法”将身体周围的元气搅乱,然后长枪舞动,全面开始防御起来。

    对面的老者轻咦了了一声,“好,我就看看,你到底偷学到了什么程度?”

    一条长棍忽然出现在他脚下,“地影棍”猛然转折,“燕回转”结合了“灵犀回望”竟然直捣胡蒙林的小腹!

    胡蒙林惊讶间,长枪抖动,二人很快就缠斗在一起。胡蒙林越战越心惊,到目前为止,他竟然一次照面都没和老者打过,只是从声音上判断应该是老者!

    那老者随意至极,每一下都是几种武技的融合。棍法中没有任何元力波动,单凭武技就完全压制了胡蒙林。要知道,胡蒙林的枪法中可是有着黑暗、木系两种元素力量,甚至还有着一点法则的威力,却在老者的“轻描淡写”中完全被化解了!

    “慢,老人家,我可是刚刚回家,就算你要把我带到什么脚岛治罪,也得让我和家里说一声吧,不然他们得多着急啊!对了,老人家你想想,如果你的孩子忽然不告而别,你会什么心情?”胡蒙林早就听出对方是余里家族的人,心情逐渐放松了。

    看看自己明显不是对手,他不得不考虑退路了!

    怕什么呀!自己的灵魂之中可有余里克宗的精神力,自己部落之中还有余里柳真、余里柳华,就不信余里克强不顾兄弟之情,不顾后代联姻之意,最多就是把自己遣返回蛮荒而已。

    想到这里,他说话又异常顺利了,“老人家,我还有事情呢,能不能过几天再去?”

    那个老者静静地站了好一会儿,空气仿佛凝滞了一样,胡蒙林现在完全不由自主地漂浮在空中了。

    “好,小伙子,我给你一天时间,明天中午,我来找你,我想你不会愚蠢到逃跑吧!”

    胡蒙林忽然感觉身体一松,他猛回头,满天的晨光,无论是空中,地面还是远方,那个老者已经人踪皆无,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到目前为止,他可一个照面都没和对方碰过!对方长什么样一点也没印象!

    胡蒙林愣愣地想着,难道这个就是余里克强前辈?不,应该不是,听说那个余里克强已经是八翼巅峰魔瞳武者,在蛮荒世界来看,这是十五阶以上的强者了,对于普通兽人来说,已经算是神的范畴了!

    村子里,荷里霜花跑了出来。“哥,你这么早就跑出来练武?真勤奋,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早起晚睡。对了,你一会儿和我们进城吗?”

    “当然要去看看!还有,你手中拿着的是什么东西?”胡蒙林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当然要和言悦色。其实,他还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聪明伶俐,也不多嘴多舌,又亲近又善良,怎么会不喜欢呢?

    “哥,你不是傻了吧,还是练武时间长了什么都忘记了?这是藜明花的种子啊!”胡蒙林乐了,昨天在路上他看到过这些藜明花的种子了,是一颗颗像红豆一样的红粒子!

    可“妹妹”手上这个,竟是一个蓝色的如碗大小的薯类啊?

    看到胡蒙林还是疑惑的样子,小女孩只好把刚刚扔了的藜明花藤找了回来。看到这株藤时,胡蒙林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这是另一个品种。叶子宽大肥厚,藤茎粗壮,而这个种子居然是长在地下。藤根处还有着十几颗小一些的,也有土豆大小。

    “哥,这东西和那种红色的不一样。它的花很小,蓝色的,却结果实很大,一般我们都把它挖来当菜吃!那种红色的小果实,都送给那些穴蛛人和蛛魔人,不然他们身上的味道还不熏死人!”

    胡蒙林听了小姑娘的话,一下子发现了一个商机。难道红豆一样的果实还能当香囊一样用吗?走到另一侧的树下,从一颗正盛开的红色藜明红上找到一颗种子,闻了闻,不香,没什么用啊!

    忽然,他感觉到了不对,自己手上应该有汗水的味道,那种自己熟悉的略带生命气息的味道,可是,手上现在却什么味道没有。如果光靠鼻子去闻,根本不可能发现这里有一只手。

    “哥,看来你真忘记了!这种红豆,一颗就能完全中和一个魔人一天的体味!村东的食人魔刘大叔那个体格,一天也不过一颗而已!不过第二天早上就得换,不然就失效了!还有,这种藜明红的花瓣可以做这个!”说着,小姑娘伸出了手,那指甲上红艳艳的颜色,让胡蒙林一下明白了,这花居然是油性的涂料。

    一身是宝啊!想不到啊,在这个小山村里,发现了一样没人注意的宝物。

    “小妹,我如果要收这种花的果实、花朵还有这种小红豆,能收到多少,贵不贵?”胡蒙林问道。

    “收购,哥,还用收吗?你只要站在村子里喊一声,全村上下一起上山,半天时间就能弄几百袋子!”小姑娘看来还是很淳朴,一下子没弄明白胡蒙林的意思。

    “不,我是说收上来后,我要把它们卖出去!我们从乡亲们手里收上来,然后卖给南方的食人魔,还有冥界那些冥人冥怪,一定会发大财!”胡蒙林给小姑娘画着充饥的饼。

    “哥,食人魔哪我知道,以前也有人收过,一个晶币一袋子,不过后来就不来了,听说那红豆子对于食人魔效果不太好,一天得一小把才行,食人魔懒,根本不愿意拿着反复换,所以就不行了!哥,我们能挣钱吗?”

    胡蒙林忽然明白了,不是没人发现这种东西价值,实在是因为观念太落后了。不愿意一会儿换一下,难道不能把几十颗或上百颗缝成香囊吗?一个月换一次,这样不就能吸引那些食人魔族吗?

    想到这儿,胡蒙林开始部署自己的小妹,雇佣周围村子的乡亲们大量收购各种果实、花朵!反正这里也不是蛮荒,这种藜明花即使绝迹了,胡蒙林也不会心疼的!相反他还正希望如此,这样就成了独家买卖。

    “哥,我们这附近的山上,这种东西老多了,你能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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