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鼓,我倒是懂一些,就是好多年没碰过了,不知道还行不行。”
许默说的是实话,只是这么多年没再触碰的理由,究竟是因其昂贵,还是四处流浪,走走停停,携带不便,又或是因为那些不愿触碰的记忆,连他自己也没能说服过自己。
许默没将话说的太死,性子的低调、谦和,听在几人耳中却变了一种味道。
也不全怪几人想差,实在是许默面相看起来就小,再加上他那句“多年没碰”,让几人自然想成是他小时候学的才艺。可这样所谓的才艺,长大后又有几个可以搬的上台面!
这时,又有两个年轻的男人围过来,看起来都不过30岁的样子。一个蓄着中长发,右臂纹着一朵蓝玫瑰,另一个戴着鸭舌帽,只有前额露出一点点的碎发,听见许默的话,都是一脸失望。
冯倩也有点失望,不是她对许默要求高,实在是认识以来,他带给她的惊艳太多,令她总是忍不住期待,此刻的她也是无奈,算是病急乱投医了。
“如果不是太难的曲子,我应该还应付的了。”许默也发现了几人的失望,也不解释,他向来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不是冯倩的关系,他连这句话都不会多余说。该说的也已经都说了,所以用就用,不用的话,他也懒得往上凑。
“要不,让他试试吧?”冯倩不甘心,她总觉许默不会让她失望。
作为乐队头狼,这种最终盖棺定论的事,自然要落在乐队头狼的身上,也就是那个年龄最大的烟嗓中年男人身上。
男人想了想,索性目前也没其它好的办法,问许默,“怎么样,试试?”
“试呗!”许默无所谓。
见此,另外两个年轻人也都跟着向舞台走去,谁也没提反对什么的。
都是在底层混迹多年的人,吃过不少苦,更不缺经历,虽说不上有多深的城府,但总归没有谁是傻子,就算真看不上许默,也不会这么没脑子的蹦出来得罪他,何况其中还有个冯倩作为纽带,虽然冯倩一直没给他们介绍,但从她的态度中,也或多或少可以感觉出她的重视,所以就更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当然了,两人也不会因为对方是冯倩带来的就高看一眼,热情的套套近乎什么的。在他们这些人眼里,除了长辈谁来都一样,没啥本事,他们也就只能呵呵了。
“零点,《爱不爱我》。”中年男人报了首歌曲,后又见几人各自站定自己的位置,中年男人才对许默点点头,“兄弟,开始?”
“ok!”许默耸耸肩,又深深吸了口气,多年没碰过架子鼓的紧张,到了真要再次拿起的时候,忽然发现心里是那么激动。
“咚!”
安静过后,一声震撼全场,随着他脚下一声有力的底鼓,不只舞台上的几个人,就连酒吧里零星那几个顾客的心神也都被吸引过来,台上冯倩美目里更是异彩连连。
这些许默根本没去注意,也没那个心思,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乐谱里,接着手一扬,“咚!咚!咚!咚!呲咚嗒咚呲咚嗒!”
一阵强音毫无间断,顺畅无比,彻底打破了酒吧里的宁静,引沸了台上几人的摇滚细胞,紧接着响起冯倩极具穿透的嗓音。
你找个理由让我平衡,
你找个借口让我接受,
我知道你现在的想法,
而你却看不出我的感受,
天好黑,风好冷。
尾音一落,冯倩双手直指许默,到你!
冯倩的歌声,许默还是第一次听,虽和平日里霸气有几分相似,但那种浑厚、穿透、震撼却让人热血沸腾。
许默邪气一笑,他的脚鼓配合着军鼓打击出强烈的节奏感,紧接着,他手中的鼓棒以极快的速度敲击过每一个嗵鼓,又回到原来的节奏上,痛快顺畅,强有力的节奏发泄着、震撼着每一个在场的人。
这时,冯倩似乎是彻底进入演唱会模式,伴奏过后,直接将麦递到许默的嘴边,许默也客气,接着唱了起来,磁性的嗓音传遍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你说是世界,把你我捉弄,
现实的生活,难免出现裂缝,
别说是偶然一次放纵,
而我却陷入了困境,
我好累,我好痛!
第58章 作死()
“你到底爱不爱我,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爱不爱我,撕掉虚伪也许我会好过。”
随着麦克调转,许默深邃的音色徒然消失,又变成冯倩独有的嗓音,浑厚、震撼、让人热血沸腾。
“你爱不爱我,我不知该做什么,
你到底爱不爱我,唤醒自己也就不再难过。”
进入副歌,许默早已忘记其它,全身心投入到演奏里,那一丝生涩也不知何时不翼而飞,换上无尽的自信,手上鼓棒灵动翻飞,眼花缭乱的敲打着每一个鼓面。
张净初站在台下,望着台上那张神采飞扬的面孔,一时间,心里忽然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歌曲还在继续,急促的鼓点也越来越密集,起承转合、高潮尾声,终还是随着鼓棒撞击吊嚓的声响落幕,一曲终了。
余音阵阵,良久才安静下来。
这时,那个长发的吉他手忽然来到许默面前,一脸夸张的叫道,“牛b!”
许默放下鼓棒,站起身笑了笑,他有自知之明,后面还好,前面主歌部分实在问题不少,毫不夸张的说,甚至连几人的节奏都没能完全配上。
随着许默起身,那个短发中年男人也走过来,竖着大拇指,“兄弟,玩的不错!”许默确实给他不少惊喜,本来都不抱希望,没成想一口气下来,几人配合的还不错。
舞台上唯一没围凑过来的,就是那个始终带着鸭舌帽的贝斯手,面色依旧清冷,可在场几人却都看的见,适才那场没有观众、没有灯光的演出,就数他玩的疯,也最尽兴。
看着成员对许默的认同,冯倩满眼笑意,问道,“晚上和我们一起演出吧?”她知道,他不会让她失望!
“好。”许默点头,虽然人情这东西不好还,但总要尽力去做。
见许默应下,长发男把吉他往身后一甩,伸出手,“兄弟,认识一下,吉他手左思,喊‘长发’也行,大伙都这么叫我。”
“许默。”许默伸手,轻轻握了下。
“大东。”贝斯举手,点头示意,远远的打个招呼。
几人相继介绍,作为乐队的灵魂人物,中年男人最后开口,“喊我‘大刘’吧。”又说,“兄弟,谢了,演出后请你喝酒。”怎么说许默都算帮忙,虽说是看冯倩面子,但作为乐队头狼,不表示一下,说不过去。
“不用,太客气了。”对酒这东西,许默能喝点,却不大喜欢,所以这样的场合,一般都会婉拒。
许默话刚落,酒吧里就响起一个男声,是个送餐的小哥,看起来和几人很熟,“刘哥,你们要的饭来了!”
“怎么才来啊!”听见订的晚饭到了,长发反应最快,倏地跑去,熟练地接过袋子、掏兜、付钱、寻空桌摆上,像是做惯这样的事情。
“一起对付口?”大刘喊上许默,冯倩也叫张净初,“净初,过来吃点?”
“不了,我们才吃过。”见几人都是一副饿坏的样子,许默和张净初赶忙出言劝几人先去吃饭,两人也另找了张空桌坐下。
听两人吃过,冯倩几人也没再强求。
她们从早上录歌一直忙到现在,连口饭还没吃过,到酒吧后又急着联系鼓手,确实都饿坏了,必须趁着演出前,抓紧垫上一口。
冯倩吃的少,也最快,没多久就来许默这桌,挨着张净初坐下,“喝点什么吗?”
“百威。”
“不喝。”
许默和张净初异声异口,接着张净初就急道,“许默,倩姐请客,你怎么能不给面子呢!”冯倩上次宰她那顿,可是让她肉疼了好久,这次她可是憋着劲要收回点租子,真要让许默开了这样的头,下面,她还怎么好意思再去狠宰冯倩。
许默可不知道这些,只是被张净初盯的发毛,无奈说道,“那,来杯白水吧。”
“来酒吧,你喝白水?”张净初瞪大了眼睛。
“酒吧不让喝白水吗?”许默反问了句。
“。。。。。。”张净初。
见张净初一个人气鼓鼓的望着窗外,再不理他,许默一时莫名其妙,而知情的冯倩却笑的花枝乱颤,挑眉说道,“还是默默向着我!”
默默!
“。。。。。。”许默现在恨死了这个称谓,却拿冯倩毫无没办法,只好说别的,“咳咳,那个我前些天写了一首歌,找时间帮我弄个小样吧?”
许默原准备用这首歌参加县里歌手大赛,不过在来时路上,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就想着给曲子录个小样,连同,明天一起带给唱片公司看看。
“又有新歌!”冯倩难以置信,惊叫出声。
冯倩一直都相信,这个世上是有天才的,也始终认为许默就是这种人。如果只是数量高产,她不会惊奇,毕竟几天写出一首歌并不新鲜,有这本事的也大有人在,可她接受不了的是,这种速度下,对方还能写出如此经典的曲子。
再想想她们乐队的创作,3个月、6个月、甚至1年,可这么多年下来,竟没一首能比的上。
因为冯倩的惊呼声不大,所以只有吃过饭,走到近前的大刘听的清楚,也最为吃惊,“大倩,他?”
想起自己创作时的艰难,冯倩幽怨的望了眼许默,才给大刘解释,“咱们的词曲作者又写新歌啦。”
“你是说,他就是那个许默。。。。。。”不怪大刘难以置信,实在是许默太年轻,甚至自我介绍时,都理所当然认为此许非彼默。
“摇滚?”虽然幽怨,可冯倩依然期待他的新歌。
“不是,是一首民谣。”许默说。
“走,听听去。”虽然不是最喜欢的摇滚,可她依旧忍不住好奇,拽着许默就走。
“在这?”许默问,他对版权虽说不上多维护,却也有那么一点意识。
这时,大刘已经回过神,建议道,“走,去找毛子,他那里有间录音棚。”他明白许默的担心,也急着想要一睹为快,要知道刚收到这首歌时,激动的让他足足好几个晚上没能睡好。
“哎,哎,你们干嘛去?”长发正往嘴里塞着饭,见几人忽然要出酒吧,饭还没咽下就急忙喊道。
“录新歌!”冯倩喊了嘴,跟着也出了门。
“东子,她说录新歌?”不是刚录完吗!长发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毫不在意,又转回身,望向那个叫东子的男人,说道,“东子。。。。。。噗!”
这下,长发没忍住,嘴里余下的饭渣又都喷了出来,又弄了对方一脸。
“东子,我,那个。。。。。。”
见对方面色彻底由青转黑,长发打了一个激灵,二话不说,扔下手里的盒饭就跑,身后紧随着一个咬牙切齿的吼声,“左思,你作死!”
第59章 新歌()
随着夜色降临,人群涌入,后海这片遗老遗少们唏嘘不已的没落后花园,立时热闹起来。
水光潋滟的湖面,清冷悠扬的古筝琴音,匠心独具的中西酒吧,都在这一刻,这一隅斑斓里悄然绽放光彩,京城的夜生活就此拉开帷幕。
作为京城夜生活的代名词,后海酒吧无疑是出名的,可对才过而立之年的曾权来说,这里却又是陌生的。
他还是第一次走进夜色里的后海,不为别的,只因酒量极差,一杯就倒,所以对酒吧这样的地方自然也就谢绝不敏了。
今天来这里也是偶然,只是开车途经,一时起意才下来转转,沿着海岸,漫无目的走过‘过客’、‘胡同写意’、‘白枫左岸’、‘天荷坊’这些诗情写意的酒吧,然后就被‘甲丁坊”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
伫立门前,望着不时有伤心、失恋、失意的人穿梭流连,曾权不禁自嘲一笑。
伤心,失恋,失意?
曾权不愿承认,所以姑且只算失恋吧。
曾权来京,摸爬滚打已近10个年头,好不容易混出点人样,开了一家唱片公司,又交了个年轻貌美的女友,计划着年底结婚,却不想生意每况愈下,如今连女友也提出了和平分手。
和不和平的,其实对曾权来说已经无所谓,因为结果注定没什么不同,早早公诸亲友的婚期,怕是也要再一一通知取消。
丢面还算小,最让曾权无法接受,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居然连个该恨的人都找不到。
恨他女友?
曾权做不到!先不说两人相处多年,用情不浅,即便对方真是为星途改签知名传媒公司,弃他而去,他又凭什么去怨,何况对方还在临走前将她多年的积蓄悄悄留给了他。
也不知在街边站了多久,曾权也向那些失意的人一样,缓缓推开了那扇木门。
“吱!”
随着门页转动,迷离的灯光透过门隙飘散而出,先是一点点,渐渐越来越多的呈现曾权面前,炫彩的灯光,强烈的鼓点,劲爆的音乐,声音大的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
曾权微微皱了下眉,犹豫要不要离开,最后还是推门走了进去,在吧台寻了处偏角落的空位坐下。
“先生,喝点什么?”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随着音乐轻轻摆动着身子,大声问。
“橙汁吧。”曾权坐在高凳上,轻轻转了转身子,找到一个舒服的角度,正好看的见舞台。
来酒吧喝橙汁,这样的情况调酒师像是司空见惯了,一点没觉得奇怪,打了个指响,说道,“ok,稍等。”
曾权不再理会,目光又转回酒吧中央,舞池里充斥着放纵的尖叫声,男男女女疯狂扭动着腰肢和臀部,混着烟草和酒水味,嘻哈、轻佻、熏醉的发泄着无奈和多余的情绪。
曾权坐在那里,一个人安静的喝着橙汁,与酒吧的嘈杂显得格格不入,就在最后一丝耐性也将耗尽的时候,酒吧终于安静下来,迪曲结束,进入歌手表演的时间。
“一首,希望大家喜欢。”舞台上,冯倩的话和打扮一样干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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