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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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 第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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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意思是指将牛的两眼蒙住,用刀具从牛两眼之间刺入,或以大锤直接敲碎天灵。

    牛天灵为筛骨和蝶骨的结合部缝隙,最坚固也最为脆弱,说它是“罩门”一点不为过。

    至于为何很有仙气儿的称之为碎灵,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

    混沌初分时,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人百无依赖,在十一种生物的帮助之下才建立了家园。

    梵天有主,玉皇称帝,论功行赏之时,人以十一种动物为年轮界限,永记其功。

    记功,那就得分功劳大小,众动物争执不下。

    然,帝以牛多出多劳四字,便订下了谁是老大的调子。

    但就在天神送旨,牛抬口叼榜之时,生出了意外——接旨的并不是老牛,而是一只灰不溜秋的老鼠。

    十一种动物之中,原本是没有鼠的,这贼精的小东西胆大包天,既然敢偷大耳朵的香油,就敢明抢玉帝敕封。

    它趁牛不备,立在牛头上,因为它知道,牛个大体宽,又无五指,只能以口接榜,到时候它站立在牛首之上,怎么说也能比牛早够到榜单。

    而牛一来老实,二来皮厚,也定然感觉不出个一二三来。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老鼠居然接到了牛的榜单,成了十二生肖中的第一。

    人间六畜,以牛最阴。

    而牛本通灵,自知大限已到时,甚至会如人一般流下眼泪。

    由于天灵被鼠站过,人们认为牛浑身上下这个部位更是阴中之阴,极为不祥。

    因此,杀牛时击碎天灵放出天灵血,才称之为碎灵。

    。。。

    林愁蒙住牛眼,用手轻轻抚摸牛头,使之感觉如同吃草时受到安抚一般,放松下来。

    刀与牛头中线互相垂直,直指骨缝,一刀刺入横向斩过,破坏牛的脑组织,迅速的结束掉牛的生命。

    由于这个部分缺少肌肉组织和痛觉细胞,加之林愁的手法干脆利落,相信这只牦牛根本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走的非常安详。

    一分钟后,林愁解下牦牛的蒙眼布扔掉,只见牦牛圆睁着大眼,已经失去了神采,天灵处流出一道黑红的血液。

    古人认为,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有两种,一是杀人,二就是杀牛。

    林愁静默的站了会,开始分解耗牛。

    这样杀牛并不需要放血,因此肉质更为鲜嫩水润。

    牦牛本身即比普通的牛肉味更重,但却多了几分韧性,因此更适用于这种方式。

    那位老人是个实诚人,牛胃里几乎没有什么食物,并且出肉极多,去骨去内脏后,最起码可以出三千斤纯肉。

    林愁动作干脆利落,两头牛两只黄羊,总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处理完毕。

    牛一头完全分割送入恒温柜,一头并不肢解,对半劈开后放进地下冷库吊起。

    山爷兴致勃勃道,

    “嘿,林老弟,今儿杀牛,是不是又有好菜了?”

    “。。。”

    这玩意老贵了知道不,一天到晚想着挖本帅的墙角。

    想了想,林愁脑子里蹦出来一个极好的主意,

    “有,当然有好菜,下酒菜,就是得多等上一会。”

    山爷没有意识到丝毫不对,

    “好菜不怕晚,哈哈哈,等,咱们等得起!”

    林愁耸耸肩,手里提溜着八条牛蹄,开了灶火往上一撂。

    通红的火焰很快把牛蹄表面的毛发烤焦,并使牛皮收缩,锁住肉味。

    取下牛蹄放在一旁,这些牛蹄需要用绳子吊在灶火之上不停歇的熏烤十几昼夜,直至完全干透才可使用。

    林愁讨了个巧,这种苦力活,还是交给卧槽系统来做比较好。

    对这种厨具方面的要求,系统向来别无二话,一个正正方方的铁箱子立刻出现在中岛台上。

    “使用热风箱一分钟,即可抵外界一天之风干熏烤。”

    林愁撇撇嘴,这是有多不厚道,明显就是抄袭了九膳宫老薛的发明嘛,连名字都懒得改上一下的。

    它应该庆幸末世里没有专利权这个东西,不然发生委能让卧槽系统把骨头渣子都赔出来。

    十五分钟热风箱熏烤后取出牛蹄,牛蹄已经完全失水体积缩小了近三分之一,肉皮紧紧的干结在骨骼之上。

    淘米水浸湿牛蹄,用刀将表面黑灰刮掉,露出烟熏黄的皮质,看上去居然有种琥珀般的质感。

    林愁不禁感叹,系统出品果然是不会夹杂丁点水分的,就是他自己精心照看着,也很难做出这样效果的成品。

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 
山爷脸一红,

    “那什么刺老芽,林子不也种上了吗,据说还挺好吃的呢,雪蛤什么的,老子早晚也是会找到的。”

    没人理他。

    温重酒夹起一片炒牛蹄放入口中,暴躁的、仿佛火焰一般的炽烈辣意又舌尖直上脑门,辣的让人不吐不快,辣的让人头皮发麻。

    牛皮和牛筋结合的薄片韧性十足,嚼起来清脆弹牙,适应了辣意后,只觉的满口都是沁人心脾的骨肉香,浓墨重彩让人流连忘返。

    “咔嚓,咔嚓。”

    众人显然都发现了这道菜的妙处,与清新鲜亮的羊肉相比,这道炒牛蹄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分类。

    一个如小家碧玉,风拂杨柳温婉动人巧笑嫣兮;

    一个如江湖儿女,信马由缰快意恩仇娇蛮泼辣。

    但无疑。。。

    炒牛蹄最是下酒!

    温重酒抓起酒坛猛灌一口,酒液沾湿衣襟,酒气四溢,脸色赤红如血,大呼一声,

    “呼。。。痛快!”

    白穹首、沈峰、温重酒再加上老人,满桌上的人觥筹交错热火朝天,唯独山爷被排除在外。

    别人那里炎炎酷夏,只有山爷周遭犹如六月飞雪。

    山爷狂吞口水,

    “卧槽,你们这帮人都是虐待狂,老子也想喝酒啊啊啊。。。。”

    “emmmm,”小吴同志沉吟半晌,

    “山爷,我这还有瓶格瓦斯,含酒精饮料大麦酿制,又甜又爽口,要不你也来点?”

    黄大山脸色铁青破口大骂,

    “那他娘的马尿一样的玩意,你也敢说是酒?”

    众人则是齐声怒斥,

    “吴恪,你敢!”

    小吴同志吓得一缩脖子,两面不落好,

    “得,算我多嘴。。。”

    盆栽被辣的樱桃小口真的变成了樱桃红,看着夜鸾的眼神满是同情,

    “喂,那个胸大的女人,你真的不过来一起吃的嘛?”

    夜鸾摇头微笑,

    “我刚刚已经吃过东西了,而且,我不吃荤。”

    盆栽撇撇嘴,

    “真是可怜啊。。。不过你连肉都不吃,是怎么长成~~那个形状的,这根本就违背了物理学定律的嘛。”

    燕子噗嗤一笑,

    “丫头,你好像忘了有一种水果叫做。。。木瓜。”

    盆栽愤然道,

    “木瓜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本姑奶奶让了好几点利大老远的弄回来什么粉红木瓜,根本就一丁点用也没有。”

    山爷猥琐的笑了笑,

    “贫乳萝莉大胸御姐,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你已经被这方天地的大意志附加了永固属性,任你再挣扎都是无用的。”

    盆栽连眼珠子都气绿了,

    “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瞎掰!”

    山爷冷笑,

    “老子可是文化人儿,你懂什么叫文化人么,我能瞎说?开什么玩笑!我说这话是因为我有确凿证据的!”

    “。。。”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差点笑岔气,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证据?”

    “愚蠢!”山爷冷哼一声,“听好了!”

    “古有诗云: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投我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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