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意思是指将牛的两眼蒙住,用刀具从牛两眼之间刺入,或以大锤直接敲碎天灵。
牛天灵为筛骨和蝶骨的结合部缝隙,最坚固也最为脆弱,说它是“罩门”一点不为过。
至于为何很有仙气儿的称之为碎灵,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
混沌初分时,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人百无依赖,在十一种生物的帮助之下才建立了家园。
梵天有主,玉皇称帝,论功行赏之时,人以十一种动物为年轮界限,永记其功。
记功,那就得分功劳大小,众动物争执不下。
然,帝以牛多出多劳四字,便订下了谁是老大的调子。
但就在天神送旨,牛抬口叼榜之时,生出了意外——接旨的并不是老牛,而是一只灰不溜秋的老鼠。
十一种动物之中,原本是没有鼠的,这贼精的小东西胆大包天,既然敢偷大耳朵的香油,就敢明抢玉帝敕封。
它趁牛不备,立在牛头上,因为它知道,牛个大体宽,又无五指,只能以口接榜,到时候它站立在牛首之上,怎么说也能比牛早够到榜单。
而牛一来老实,二来皮厚,也定然感觉不出个一二三来。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老鼠居然接到了牛的榜单,成了十二生肖中的第一。
人间六畜,以牛最阴。
而牛本通灵,自知大限已到时,甚至会如人一般流下眼泪。
由于天灵被鼠站过,人们认为牛浑身上下这个部位更是阴中之阴,极为不祥。
因此,杀牛时击碎天灵放出天灵血,才称之为碎灵。
。。。
林愁蒙住牛眼,用手轻轻抚摸牛头,使之感觉如同吃草时受到安抚一般,放松下来。
刀与牛头中线互相垂直,直指骨缝,一刀刺入横向斩过,破坏牛的脑组织,迅速的结束掉牛的生命。
由于这个部分缺少肌肉组织和痛觉细胞,加之林愁的手法干脆利落,相信这只牦牛根本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走的非常安详。
一分钟后,林愁解下牦牛的蒙眼布扔掉,只见牦牛圆睁着大眼,已经失去了神采,天灵处流出一道黑红的血液。
古人认为,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有两种,一是杀人,二就是杀牛。
林愁静默的站了会,开始分解耗牛。
这样杀牛并不需要放血,因此肉质更为鲜嫩水润。
牦牛本身即比普通的牛肉味更重,但却多了几分韧性,因此更适用于这种方式。
那位老人是个实诚人,牛胃里几乎没有什么食物,并且出肉极多,去骨去内脏后,最起码可以出三千斤纯肉。
林愁动作干脆利落,两头牛两只黄羊,总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处理完毕。
牛一头完全分割送入恒温柜,一头并不肢解,对半劈开后放进地下冷库吊起。
山爷兴致勃勃道,
“嘿,林老弟,今儿杀牛,是不是又有好菜了?”
“。。。”
这玩意老贵了知道不,一天到晚想着挖本帅的墙角。
想了想,林愁脑子里蹦出来一个极好的主意,
“有,当然有好菜,下酒菜,就是得多等上一会。”
山爷没有意识到丝毫不对,
“好菜不怕晚,哈哈哈,等,咱们等得起!”
林愁耸耸肩,手里提溜着八条牛蹄,开了灶火往上一撂。
通红的火焰很快把牛蹄表面的毛发烤焦,并使牛皮收缩,锁住肉味。
取下牛蹄放在一旁,这些牛蹄需要用绳子吊在灶火之上不停歇的熏烤十几昼夜,直至完全干透才可使用。
林愁讨了个巧,这种苦力活,还是交给卧槽系统来做比较好。
对这种厨具方面的要求,系统向来别无二话,一个正正方方的铁箱子立刻出现在中岛台上。
“使用热风箱一分钟,即可抵外界一天之风干熏烤。”
林愁撇撇嘴,这是有多不厚道,明显就是抄袭了九膳宫老薛的发明嘛,连名字都懒得改上一下的。
它应该庆幸末世里没有专利权这个东西,不然发生委能让卧槽系统把骨头渣子都赔出来。
十五分钟热风箱熏烤后取出牛蹄,牛蹄已经完全失水体积缩小了近三分之一,肉皮紧紧的干结在骨骼之上。
淘米水浸湿牛蹄,用刀将表面黑灰刮掉,露出烟熏黄的皮质,看上去居然有种琥珀般的质感。
林愁不禁感叹,系统出品果然是不会夹杂丁点水分的,就是他自己精心照看着,也很难做出这样效果的成品。
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
山爷脸一红,
“那什么刺老芽,林子不也种上了吗,据说还挺好吃的呢,雪蛤什么的,老子早晚也是会找到的。”
没人理他。
温重酒夹起一片炒牛蹄放入口中,暴躁的、仿佛火焰一般的炽烈辣意又舌尖直上脑门,辣的让人不吐不快,辣的让人头皮发麻。
牛皮和牛筋结合的薄片韧性十足,嚼起来清脆弹牙,适应了辣意后,只觉的满口都是沁人心脾的骨肉香,浓墨重彩让人流连忘返。
“咔嚓,咔嚓。”
众人显然都发现了这道菜的妙处,与清新鲜亮的羊肉相比,这道炒牛蹄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分类。
一个如小家碧玉,风拂杨柳温婉动人巧笑嫣兮;
一个如江湖儿女,信马由缰快意恩仇娇蛮泼辣。
但无疑。。。
炒牛蹄最是下酒!
温重酒抓起酒坛猛灌一口,酒液沾湿衣襟,酒气四溢,脸色赤红如血,大呼一声,
“呼。。。痛快!”
白穹首、沈峰、温重酒再加上老人,满桌上的人觥筹交错热火朝天,唯独山爷被排除在外。
别人那里炎炎酷夏,只有山爷周遭犹如六月飞雪。
山爷狂吞口水,
“卧槽,你们这帮人都是虐待狂,老子也想喝酒啊啊啊。。。。”
“emmmm,”小吴同志沉吟半晌,
“山爷,我这还有瓶格瓦斯,含酒精饮料大麦酿制,又甜又爽口,要不你也来点?”
黄大山脸色铁青破口大骂,
“那他娘的马尿一样的玩意,你也敢说是酒?”
众人则是齐声怒斥,
“吴恪,你敢!”
小吴同志吓得一缩脖子,两面不落好,
“得,算我多嘴。。。”
盆栽被辣的樱桃小口真的变成了樱桃红,看着夜鸾的眼神满是同情,
“喂,那个胸大的女人,你真的不过来一起吃的嘛?”
夜鸾摇头微笑,
“我刚刚已经吃过东西了,而且,我不吃荤。”
盆栽撇撇嘴,
“真是可怜啊。。。不过你连肉都不吃,是怎么长成~~那个形状的,这根本就违背了物理学定律的嘛。”
燕子噗嗤一笑,
“丫头,你好像忘了有一种水果叫做。。。木瓜。”
盆栽愤然道,
“木瓜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本姑奶奶让了好几点利大老远的弄回来什么粉红木瓜,根本就一丁点用也没有。”
山爷猥琐的笑了笑,
“贫乳萝莉大胸御姐,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你已经被这方天地的大意志附加了永固属性,任你再挣扎都是无用的。”
盆栽连眼珠子都气绿了,
“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瞎掰!”
山爷冷笑,
“老子可是文化人儿,你懂什么叫文化人么,我能瞎说?开什么玩笑!我说这话是因为我有确凿证据的!”
“。。。”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差点笑岔气,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证据?”
“愚蠢!”山爷冷哼一声,“听好了!”
“古有诗云: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投我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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