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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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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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有达摩一苇渡江,今有林愁踏波而行,对海猎者来说,焉能不关注?

    马超群贼兮兮的,

    “我听说,林老板是海皇血脉转世,手里还有一柄海皇三叉戟,兴风作浪行云布雨无所不能,老牛逼了!”

    黄大山一个趔趄,两手抓着锃光瓦亮的脑门,

    “三,三叉戟吗可是那明明是个铲头啊!”

    “哦,那就是海皇三叉铲,一样的啦。”

    “”

    那个,你们开心就好,开心就好啊。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上)() 
山爷忍不住想着某林以后就是啥也不干,每天往黑沉海海面上那么一坐,估计这帮老迷信就能在他面前摆上三牲六畜七十二妃,行五体投地大礼叩拜海皇大人,绝对不愁吃喝。

    山爷浪了半辈子,但还真就佩服这种缺心眼儿,所以对俩人报以尊重的微笑。

    “嘿,山爷,您知道,林老板这个本事,是靠什么。。。。。”

    黄大山先是皱了皱眉,打听别人的觉醒能力,可是基地市里的大忌。

    两人一见黄大山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这大山爷爷可从来就不是一讲理的主,要是挨上一顿胖揍,那可真是委屈透顶了。

    两人连忙解释道,

    “山爷,您可别误会,咱兄弟俩的意思呢,是不是林老板有那么一道神奇的药膳,能让人在水面上像平地一般行走,如果有,那对海猎者来说可真是天大的好事啊,林老板必将万家生佛。”

    黄大山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自己忍不住先笑了几声,

    “咳,林老弟这人,估摸着就算有,也不会一股脑拿出来,有与没有,全凭缘分吧。。。。这小子,脾气怪着呢,连馆子开不开,都只看心情,三天两头歇业跑路,营业的日子没有歇业的一半多,不知道他到底在折腾些啥。”

    两人面面相觑,

    “咱可是听说,林老板的菜,几百几千起底儿,几万几十万不多,上千万的都有,林老板这也太。。。”

    最后两人一同感叹,有钱人,就是他娘的任性啊。

    黄大山心疼完了宝贝车,

    “走走走,进去,带你们见见世面。”

    。。。

    任性的林老板今天当然是不会按照套路出牌的,手里有了新的食材,怎能不好好的做几道新菜?

    这是乐趣,也是职业操守。

    尤其是带回来的几只大甲鱼,这种好东西可不多见,所以,任性林老板拒绝点菜,根本就不给众人抗议的机会。

    说它们是鳖或者甲鱼可能会显得不太专业,事实上从它们的体态来看,更像是鼋和普通甲鱼的综合体,颜色青黑,鳖裙大而翘,甲壳也相对硬上几分。

    另外,鼋就是甲鱼中的一属,特点就是体型大,非常的大。

    在大灾变前,普通鼋就能长到一百公斤的体型,神话故事中,更不乏有承载着人神上天入地的大鼋灵兽神兽。

    在林愁咔嚓咔嚓两刀把一只大甲鱼腹部划开十字刀口掏去内脏后,大甲鱼还挣扎了足有一分钟,才在不情不愿的死亡证明上签下自己的大名。

    死去的大甲鱼自然就没了伪装效果,系统提示它只是一阶高级的异兽而已,没有什么意外的惊喜。

    甲鱼的肉质很细嫩,但开膛破肚后腥味很重,已经到了刺鼻的地步。

    众人一起捂鼻子,林抽笑了,

    “腥味越重,就证明它们的伙食越好,这甲鱼的肉质也就越好。”

    对于给甲鱼去腥,林愁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从一堆下水中翻出了它的胆囊,捏破后里里外外涂抹了一遍。

    甲鱼的胆汁并不是苦的,不用担心会使肉质变味,等待一段时间后用丁点儿盐搓一搓洗干净即可。

    但一般人不知道,甲鱼身上腥味最重的部位其实是它内里四肢处附着的那种非常漂亮的晶莹剔透的橙黄色油脂。

    它们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一定要摘得干干净净才能下锅。

    不然这锅汤是好看了,那个味道,可就不敢想像。

    众人对林老板宰杀几只大鳖的手法很欣赏,但却很不相信甲鱼的味道。

    一人信誓旦旦道,

    “这玩意,我吃过,花了老子七八百流通点买的甲鱼炖出来的汤,又腥又骚又浑浊,尝起来就像是池塘里的淤泥。”

    另一个人反唇相讥,

    “您是不是扔了甲鱼把尿泡炖上了?当老子没见识还是怎的,就是在基地市最好的馆子,你想喝个王八汤都得提前一个月预定,那是老鲜美了,知道不?”

    马超群似乎想起了什么痛苦的经历,吞了吞口水,

    “我吃点水煮土豆就行了,我不挑食。”

    山爷是万分相信林愁的,问道,

    “林老弟,你刚才捏破那玩意,是苦胆吧?”

    林愁一点头,

    “甲鱼的胆汁非但不会使其肉变苦,反而对去腥有奇效。”

    山爷哦了一声,似懂非懂的点头。

    胆汁?那玩意真的靠谱?

    切断趾爪尖、去掉尾鞘、撕去壳上及周边的黑皮最后再用水洗净擦干,甲鱼才算处理完毕。

    他总共带回来六只甲鱼,宰杀了两只,幸存的四个家伙直接被扔到后山栅栏里和一群珍珠鸡作伴去了。

    从柜子里拎出一只巨大的砂锅,烧滚一锅开水,先将两只甲鱼烫个三分钟,进一步去除血沫后捞出,仔细撕去漏掉的污衣筋膜后,一只一锅,满水炖上。

    顺手从恒温柜中拎出两只常备的老母鸡,一只扔进砂锅中加足清水炖汤。

    而另一只则需要用比较复杂的处理方法,整鸡去骨。

    若论刀工,或许任何饮食文化都无法和咱们的一柄简简单单的大菜刀相提并论,极致的刀工诸如整鸡去骨、整鸭去骨、整鱼去骨抑或是各类雕工何其之多。

    林愁用的是传统的做法,由鸡脖处下刀开口,行刀先至鸡翅根断两筋,一弯一折一扯,两段翅骨已然在手。

    之后由背上皮内走刀,刀至鸡胸,在腿骨与胯骨关节处断掉腿筋,取出脊背和胸骨,最后扭出腿骨,扔在一旁。

    “卧卧卧槽!”

    饶是一群常年舞刀弄枪的狩猎者,也不禁发出一阵惊呼。

    林愁的手法,实在太干脆、太利落了,众人还没等看明白,六块骨骼就已经完整的出现在案板上一字排开。

    林愁洗净去骨整鸡,用小葱结、姜片桂皮和香叶再加些许胡椒塞满鸡腹,再将脖颈扎紧,放入砂锅中。

    待另一只炖汤的鸡烧好后,弃之不用,只以汤转入去骨整鸡的砂锅,上火再炖。

    黄大爷眨巴眨巴眼睛,“林老弟,那只鸡,就不要了?”

    “恩。”

    黄大爷义正言辞,

    “浪费,你这是犯罪知道不,拿来,给我给我,老子做一回好人!”

    众人鄙视之,那鸡才炖了不到两个小时,肉的味道可还在呢,就你丫的眼尖。

第三百四十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下)() 
鸡汤二次沸腾后撇去浮沫,将之与老鳖合为一锅,加火腿片,入枸杞,小火慢炖即可。

    同时起一口大锅,将六爪拎了一只放进去,再把一锅老鳖连汤倒进去,调料很简单,茴香少许,丁香四五粒,桂皮八角少许,陈皮四五片。

    今天林愁做的两道菜,底气可是足的很。

    其一,“霸王别姬”。

    这是徐州地区的一道传统名菜,是老百姓为纪念秦末起义军领袖,灭秦英雄西楚霸王项羽以及那位心系国运、大义凛然的绝代佳人虞姬而创制的菜肴,代代相传并流传至今。

    这道名菜借鸡、鳖的谐音,鸡与姬、鳖与别,来烘托霸王别姬这一典故,含义委婉,意境甚妙。

    而另一道鼋汁狗肉,也就是大名鼎鼎樊氏狗肉,则更为动人。

    话说汉太祖高皇帝刘老爷子还是个混混的那会儿,有事儿没事儿的,就爱去骚扰未来的手下大将、现在的“好朋友”老樊。

    那时候老樊哪有什么盾啊枪的,穷的很,屠狗为生,卖点生鲜冷冻狗肉,可能也卖麻辣五香十三香口味儿的,算是祖传绝活,不过生意一般般,也没饿死。

    刘老太爷找老樊也没别的事儿,吃狗肉侃大山顺便鄙视一下老秦家那二货,吃完吹完就走,也不给钱。

    刘老太爷心里明镜儿似的,朕日后可是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称孤道寡的人。

    你敢管我要钱?

    你就要钱朕也不能给你啊!

    多跌份!

    谅你没啥文化,肯定是不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高深叵测的句子的,不过朕是个大度的明君,待朕下次来吃狗肉时,再原谅你好了。

    老樊实诚人,惹不起总躲得起吧,特意绕了个远路,悄悄搬家跑路了,这回不光远,还隔着一条大河。

    刘老爷子穷似鬼咳咳,恰恰巧囊中羞涩,哪有票子坐船过河去找老樊?

    要么怎么说刘老爷子命格硬呢,古来奇人或多或少都带点传奇色彩。

    正着急着呢,一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鼋捋着胡子抬头来问,

    “陛下,再来一杯”

    “陛下,过河不,原谅色敞篷船,贼舒服!”

    于是捂着肚子的刘老爷子又出现在老樊面前。

    光愁着过河了,肚子早饿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狗肉就吃。

    周围人见老爷子吃的大汗淋漓虎躯震震,广告效应顿时爆棚,众人一拥而上。

    老樊的狗肉,就这么卖完了。

    老樊那是贼高兴啊,第二天就把热心的老鼋给砍了庆祝。

    为了毁尸灭迹,把老鼋和狗肉同炖,不料汤味清甜,狗肉红亮,老樊从此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等刘老爷子当了泗水亭长衣锦还乡,一看老樊车子房子票子都有了,心里那个气啊,再想想免费船票也没了,更是怒从心头起,喝令手下大头兵收走老樊所有管制刀具,撂下狠话,再敢用刀朕就敢把你小子罚破产。

    老樊无奈,只得棍棒杀狗手撕狗皮整只炖上,做好后也是手撕出售,开一派之先河。

    再后,刘老爷子已为高祖,平叛英布后途经故里,以狗肉佐美酒大宴乡里,这狗肉,正是舞阳侯老樊的大侄子,深得老樊真传。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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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老爷子大悦,一番往事袭上心头,诗兴大发,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樊氏狗肉不用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两道分别为不同人而生,但源于同一个古老的时代的菜肴。

    带着它们动人的故事,在时隔数千年的大灾变后的一座小饭馆中,再次重逢。

    对于某林的口味,黄大山等人还是比较清楚的。

    这小子嘴巴叼的很,专喜欢清清淡淡的味道,比如那道让司空很绝望的什么马肉面片子,就是最好的明证。

    出奇的,山爷没再吐槽林愁——或许这和坐在窗口静静观看风景的冷涵有关。

    但最大的原因是

    “这汤的味道,太他娘的鲜了。”

    “老子忍不住了,小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

    林愁看了看两口汤锅,

    “马上。”

    樊氏狗肉讲究个凉食,但看众人那如狼似虎的眼神,肯定是等不及了,盛出装大盆,每桌一盆。

    煮好的鼋汁狗肉呈鲜亮的酱红色,一上桌,那浓郁的香气便再无遮挡,如一颗美味的核弹,在小馆中爆发开来。

    黄大山眼疾手快,拼了一张老脸不要抓起一整只狗腿就跑,

    “哈哈,孙子们,大山爷爷爱你们哟。”

    众人虽恨,但显然从盆中取肉比从黄某人手中抢肉的难度系数低了不止几个级别,也就没人理他,黄大爷得以独享一整条狗腿。

    狗腿上的肉纤维较长,撕下时能感觉到肉质纤维在手指间断裂,弹性十足。

    浸满了汤汁的狗肉每一丝纹理都带着晶亮的反光,优雅无比的在指掌间跳着属于自己的舞蹈。

    一条狗肉放入口中,浓香馥郁,嫩滑却不失弹性。

    那种香醇从口中一只绵延到四肢百骸,整个人都有种被母亲般的温暖关怀笼罩的感觉。

    “奇了,明明就没有什么本源之力,为什么整个人都觉得暖洋洋的。”

    “是啊是啊,好舒服啊,就像是在娘们的被窝里一样。”

    “滚!”

    “兄弟们,揍这GR的,恁地侮辱了一道好菜!”

    说归说,却没有人真的动手。

    都在忙着品味口中的美食,哪有空搭理个语文没学好的渣渣?

    林愁给冷涵送上一碗狗肉,

    “尝尝,虽无樊井之水,但也勉强算作正宗,当年乾隆爷都提过字的天下一绝。”

    冷涵点点头,小口吃着狗肉。

    忽然声如蚊呐、眼含期待的问道,

    “另外一道菜,你放了火腿吧??”

    “”

    所以说,无论如何,也绕不过火腿这道天堑了是吧。

    那边黄大爷飞快的干掉了一整条狗腿,气如洪钟的大吼,

    “兀那厮,给老子放开那只王八,让我来!!”

    随后就是一阵乒乓乱响的打斗争执。

    冷涵立刻掀了眉毛,

    “安静!”

    沈峰的眉毛上还挂着未化的冰渣,被冷涵看得浑身一抖。

    费劲千辛万苦挨了不知道多少拳脚才抢到的盘子里躺着大半只老鳖,举在手里讪讪道,

    “那个,冷中将,要不你来?”

    “滚!”

第三百四十一章 惊喜(二合一)() 
但凡是华裔关于美食的传承,汤之一字,大都讲究一个精华在汤里头,对吊过汤的材料,弃之如敝履。

    他的霸王别姬,也是按照汤的方法来做的,并不适合吃肉。

    林愁的原本打算,狗肉为主汤为辅,畅爽的吃上一顿鼋汁狗肉,再喝上一盅霸王别姬的鲜汤,岂不美哉?

    奈何一群豺狼虎豹根本不待狗肉放凉,连肉汤带肉就给了了账。

    最近这不到两天工夫,已经出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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