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吾罄等了足足三个小时,方谷都没有回来。
吾罄心中有一种预感,方谷一定是出事了,不然不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回来这么晚。
于是他又给方谷打了电话,没人接。
吾罄的眉心一下子就拧了起来,他在脑袋里面喊道:“000,快帮我查一下方谷现在人在哪儿!”
000应道:“好嘞亲!”
不出三秒,方谷的地理位置就传输给吾罄了。
他的眉心拧了起来,“怎么会去那么远的地方?海边?”
下一刻,000就把方谷现状的信息传输给吾罄。
他的脑海里出现方谷被人绑了起来装进麻袋里面,有一个男人正扛着昏迷不醒的方谷往海里扔。
吾罄的心瞬间被揪了起来,他对000说道:“送我过去!”
“亲稍等!”000说道,不出几秒,吾罄就感受到周遭一股强大的吸力。
再睁眼的时候,吾罄已经站在了那块巨大的石礁上,他面前的方林刚把方谷放在石礁上,然后打开了麻袋,冲已经渐渐苏醒的男人骂道:“你没想到吧!你居然还有今天!”
吾罄快步上前,一脚把方林踹翻在地。
他冷冷地盯着方林:“你找死!”
方林面色铁青,不敢相信吾罄竟然出现在这里,他做的那么干净利索,怎么可能会被吾罄发现?而且他的动作已经够快了,如果吾罄察觉到不对劲了,就算是找人也要费上一断时间,怎么可能会这么快!
这、这不科学!
“你!你是人是鬼?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方林愤怒地叫道。
吾罄的眸子微微一眯,他冷声说道:“这就不是该管的事了,走,还是让我把你丢进海里。”
方林的面容瞬间变得扭曲,他的眼神无比阴毒,像是淬了毒的杀人刀。
“我告诉你们!都是因为你们,我的后半生才会过得这么凄惨!方谷,方振林那个老东西,真是到死了都还没有忘记还有过你这个好儿子啊!”方林愤恨地吼道。
吾罄把方谷身上的绳子解开,然后冷眼看着方林:“这都是你自作自受。”
“自作自受?哈哈哈哈!不!都是因为你!方谷,都是因为你!我妻离子散,我的母亲也终于因为没有钱离开我!都是你!啊——!我要杀了你!”
下一刻,方林就像是疯了似得朝吾罄和方谷冲了过去。
第172章 方谷篇25()
方谷连忙喊道:“小心!”
他想保护吾罄,却被吾罄护在身后,“放心,他伤害不了我!”
听着吾罄如此肯定的语气,方谷的心一下就放了下来。
方林的手里拿着一把枪,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儿弄来的,总之来势汹汹。
吾罄抓住方谷的手,一眨眼之间,两个人就直接从方林面前消失。
方林瞬间愣在原地,像是见了鬼似得大叫:“人呢!你们躲哪儿去了!出来!”
可是周围什么遮挡的东西都没有,方林不由的心中升起一股寒意。
“怪物——怪物啊!!!”方林差点被吓死,他疯狂逃离这个地方,想起来曾经有一次停电,他看见了方谷母亲的鬼魂。
难道这一次也是那鬼魂在作祟吗?
想到这里,方林吓得魂儿都要飞了,他匆匆忙忙地跑着,却一不小心踩空了,直接失足掉进山沟里。
方林尖叫一声,一头撞在了凸起的石头上,睁着眼睛死去。
到死为止,他都认为这一切都是那鬼魂捣的鬼,却不知道这原本就是他的命。
因为前半生做的坏事太多,所以这就是报应。
海上的那块石礁上,不多时便出现两个人影。
一阵咸湿的海风吹过,吾罄的衣角下摆微微扬起。
方谷问道:“刚刚……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看不见我们?”
吾罄冲他眨眨眼睛,淡淡说道:“因为我是妖怪。”
“胡说,你就算是妖怪又怎么样,这么多年来,也没见你害过别人。”方谷扁扁嘴说道。
“那是因为我做坏事的时候绝对不让你看见啊。”吾罄笑眯眯地说道。
方谷无奈叹气,“我不信,你就别瞎说了。”
“我哪有瞎说?真的是这样。”吾罄嘿嘿笑了。
方谷上前捏了捏吾罄的脸:“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兴趣给我开这样的玩笑。你就算是妖怪,是怪物,你也只是我的爱人,我这辈子的挚爱。”
挚爱……
吾罄的心微微一颤,他知道不管他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方谷都会选择无条件的相信他。
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比得过。
他轻轻抱着方谷,低声说道:“刚刚我在赶来的路上,真的好怕你被扔下去。”
“我知道,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方谷温柔地说道。
“以后,没有人会再伤害你了。”吾罄轻声开口道。
因为刚刚他已经看见了方林的惨相,这样的死法未免太便宜他了,但是人已经死了,吾罄也就不说什么了。
这就是他的命,别人始终无法插手。
而方谷,总有一天也会离开他。
到时候,他会不会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选择走一些歪门邪道去复活方谷呢?
这一切,还都是个未知数。
————
吾罄五十岁的时候,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是个弃婴,不知道是那对父母把他丢在了他们小区内,报了案,却依旧没有人来把孩子领回家。
两个人第一次看见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瘦小的可怜,巴掌大的小脸皱巴巴的,很明显是营养不良。
吾罄生了恻隐之心,两个人在这边找了找关系,总算是把这个孩子给领养了。
他们的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赚钱的能力还是有的。
而且方谷的手艺也传给了一个实诚的男孩,这个男孩很有商业头脑,很快就把甜品店办的有声有色,随后成立一个公司,方谷在公司前期投了不少资。
现在公司办起来了,方谷每个月都能得到一笔非常可观的资金。
靠着这些钱,足以应付两个人在养老的同时再抚养一个孩子了。
只是不知道两个人能不能活到这个孩子娶妻生子。
他们把孩子带回家,精心照料,因为没有养孩子的经验,他们还请了育婴保姆。
这才一点一点把孩子给养大,小娃娃刚开始抵抗力弱,所以很容易生病,但是慢慢的,就健康起来。
他们给孩子起名为方晨晨,晨晨就像是晨曦一样,带给两个人希望。
看着他那么开心快乐的长大,两个人的生活也愈发幸福起来。
日子就这样过着,很快,晨晨就到了十二岁。
这一天,吾罄和方谷宴请了很多好朋友来给晨晨庆生,然后就是在那天生日,他们见到了晨晨的好朋友林牧。
林牧是个看起来十分斯文的孩子,长相文雅,带着黑框眼镜,模样倒是俊美。
看得出来晨晨跟他的关系很要好。
然而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林牧是他们未来的媳妇儿……
日子一晃,吾罄已经七十岁了。
他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好在晨晨已经长大了,他也不需要太担心些什么。
倒是方谷,他经常跟吾罄念着以前发生的事情,后来念着念着,两个人就一起靠在摇椅上,晒着温暖的阳光安静入睡。
有时候,吾罄会看着方谷苍老的容颜和满头的白发笑起来。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跟这个人白头偕老。
这是个美好的愿望,然而现在却实现了。
耳边似乎响起了那熟悉的调子,“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吾罄的眼角长满了带着幸福的鱼尾纹,他轻轻哼唱着:“一路上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在摇椅上慢慢聊……”
方谷缓慢地睁开眼睛,那双开始近日开始浑浊的眼睛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老头子,唱什么呢?”
吾罄懒懒应道:“没什么,唱幸福呢。”
方谷慢慢笑了,脸上的皱纹愈发深了。
“我有时候啊,真怕你睡着睡着就把我给忘了。”方谷慢慢说道。
“我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吾罄轻声说道。
“那要是我忘了你呢?”方谷问道。
“那我就打你,把你打得重新记起来我为止。”吾罄淡淡道。
“你才不会呢,你舍不得。”方谷浅浅笑道。
对啊,他太明白他了,怎么可能舍得打他呢?
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风风雨雨,那份珍贵的感情在岁月的洗礼中变得更加纯粹,不是亲情,是永远的爱情。
吾罄抚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忽然想起那些年方谷任性地带着他去国外,说是要旅游,没想到竟然一声不吭的求了婚,然后跟他在那个国家结了婚。
能够花这番心思给吾罄一个惊喜,真的是很让吾罄感动了。
他不知道方谷为了这个惊喜准备了多久,应该很久很久。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吾罄终于有可以好好回忆的美好时光了。
他慢慢闭上眼睛,爱你,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像现在这样,即使经历了岁月,也依旧能像从前一样。
以前吾罄不懂爱,是这个人让他明白爱这种东西是什么。
方谷去世的时候,吾罄已经很苍老了。
他看着方谷因为病痛在床上倍受折磨,心像是被刀子割了似得。
舍不得方谷离开他,只感觉这一生太过短暂,所以无论如何都想时时刻刻跟他待在一起,但有些事情总是要发生的,有些人也终究要离开。
半个月后,方谷躺在病床上瘦的不成人形,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临走之前他还在握着吾罄的手,就在那天夜里,方谷很有精神的跟吾罄说了很多很多话,可是吾罄听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
在温柔的月色中,方谷的目光更加温柔,他轻声地说道:“亲爱的,我走了以后你千万不要伤心,我爱你。”
他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个晚上了,所以他一直忍着病痛多看吾罄几眼。
哪怕仅仅只是多看一眼。
翌日清晨,方谷安详地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吾罄的心空了一大块,他看着晨晨把方谷厚葬,然后跪在他的坟前哭泣。
不知怎么的,吾罄的眼前一下子就模糊了。
又过了两年,吾罄这幅身体终于也无法熬下去了。
他死的时候是自然老死,去世之前吾罄就多次跟晨晨说过一定要把他们两个人葬在一起。
就算不能一起死,也要一同躺在冰冷的地下。
这一生,能遇见你真的好幸运。
第173章 方谷篇番外()
方谷篇番外
我是个弃儿,据说是我那两个爸爸用尽办法找尽人脉,才把我从警察叔叔手里给领回来的。
在我还没记事的时候,他们俩就又是当妈又是当爸地照顾我。
也不知道他们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体格这么弱的我给收养了,也不害怕我没撑过去夭折了。
不过拖他们精心照料的福,我没夭折,反而越长越健康。
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好奇过为什么我没有妈妈,只有两个爸爸。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原来他们两个人是相爱的。
我并没有排斥这种关系,因为我知道不管他们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都是我的爸爸,将我从生死边缘救回来的爸爸。
都说血浓于水,但是这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的爸爸,却是比亲生爸爸都要重要。
我知道爸爸们的感情很深,那是我曾经所理解不了的。
因为当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情,他们那种爱情令我艳羡。
印象里最深的一次是陈爸爸在厨房里准备烧开水,但方爸爸一边慌慌张张地让他不要动厨房里的东西,一边目光宠溺地说道:“这些小事我来就行了,你又不会。”
吾罄无奈地说道:“生病的人是你,又不是我,再说了,只是烧壶水罢了。”
方谷伸出食指轻轻点了点吾罄的鼻尖,淡笑着说道:“你这么笨手笨脚的,我怕烫着你。”
站在饮水机前接水的我被强行喂了一大口狗粮,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足矣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好。
踏入青春期之后,我对感情这方面的事情十分迷茫,我身边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去跟人谈恋爱的。
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来兴趣了。
也有一些在一起时间长的人,但是他们都是在长久的接触中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从而产生矛盾,甚至互相厌恶,到最后纠缠不休,彻底走到感情的尽头。
说他们没有喜欢过对方吗?其实也不尽然,但是他们最后无不一是分开的结果。
因为长相的缘故,在学校的时候也有过不少女孩子给我写过情书,但是我看着她们那一双双带着倾慕眼神的漂亮眼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只是淡淡对她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喜欢你”,我确实是不喜欢她们,如果我要是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等她先来表白呢?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在今后会遇见一个一举一动都牵挂着我的心脏的人。
我只是日复一日的被家中的两个爸爸喂狗粮,看他们像是刚在一起的小情侣,又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似得在一起生活。
说实话,真的很羡慕,也很扎心。
我总是想,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到底在哪儿呢?
他怎么走的那么慢,我都等急了,他还是不肯出现。
后来,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们俩之间的故事只能用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来描述,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只记得从林牧跟一个又漂亮又是学霸的学姐开始越走越近开始。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林牧跟他一样,总是拒绝女孩子们的情书。
现在,忽然冒出来了一个比他更优秀的女孩,不知道怎么了,我心里的嫉妒就开始疯狂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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