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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难道你能算计我们,我们就不能算计你吗?既然知道你会来,我当然做好准备,将荒火种子拿回来。不然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将部落里的战士全都遣出去,你以为我真的烧坏脑了吗?”
酋长抬手间一个巨大的火球在他身前凝聚,挥手就将火球给扔了过去。
黎志不敢硬接,以极快的速度完成吟唱后,一个金色的鸟笼套住了火球,将火球牢牢的套在了里面:“你已经老了,再加上你的战士没有一天时间根本回不来,你就那么有自信击杀我吗?”
“我是老了”酋长双手伸开,黎志的脚下突然冒出一条由火组成的龙头,龙头巨口大张将黎志吞在了里面。
“我已经三百岁了,力量也衰退了很多,肌肉都变成了一坨烂肉,可三百岁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酋长怒喝了一声,双手伸前,拳头闭合,身上不可一世的威压直逼过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六章 对错()
火龙头瞬间转化为一段疯狂旋转的火焰龙卷风,飘散的火星一下子将周围的空气变成了火红色。
兽人的力量体系和人类截然不同,普通兽人能够学习怒气,不过怒气更像是他们的本能,基本上兽人成年后都能成功的施展,而且怒气更多的只是一种变身状态,怒气越多越浓,变身后的加持就越强,同样的理智也会被削弱的越是严重。
而大地之子虽然也掌握有怒气,不过它们并不主修怒气,它们主要变强的方式是和天赋种子的磨合、适应,同样借助天赋种子让自己的身体更加的强壮,最过分的是它们的天赋能力是不需要消耗什么特殊能量的,不过体力倒是会加速消耗。可是比起人类天选者需要消耗神力,简直是优先了太多太多。
人类的天选者通过不断吸收神力而变强,等级上去的同时寿命也会增加,兽人通过磨合天赋之种,通过天赋之种改变身体素质,身体素质越好寿命也越长。而反过来活得越久,就代表磨合的程度越高,天赋能力越强。
“真是厉害的天赋能力啊!我很好奇,荒火部落的天赋能力控火,理应是最上等的天赋能力,变化多、威力大,但是荒火直到现在却还是小型部落,里面必定是有什么隐情的吧?”
酋长听到火焰龙卷风中传出来的那阵轻挑的声音,伸出手还想加大威力的时候,龙卷风突然爆了开来,四散的火星点燃了周围的兽皮。
只见黎志漂浮在半空中,一个圆形的透明球体覆盖在他身体四周,球体的表面不断发出类似鞭子挥空的声音,只不过球体的声音频率更加的快,声音更加的锐利。
“次元波动。”黎志微笑着看着酋长,指了指他的身后:“你不妨看看你的族人现在怎么样了?”
帐篷将近被烧光,露出外面的景象,一个个兽人族人正瘫坐在地上,张口吞食着天上掉下的金黄色雨滴,可是越是喝得多,他们身上的水分就丧失得越多,一个个像皮包骨一样。
“怎么回事?这些是什么东西?”酋长愣了愣,伸手去摸那金黄色的雨水。
可战斗中的分神是相当致命的,黎志也不会傻到去解释,他就是打定主意偷袭的。虽然酋长只分心了一会儿,但是也足以让黎志把真空烈刃给汇聚到手中。
一截弯刀形状的真空烈刃在黎志手中疯狂的旋转着,周围的空气都被它吸扯了进去,形成了阵阵恐怖的风压,真空裂刃的中心不断发出如同雷电般的轰炸声,仅看声势就知道不凡,如果挨了这一击,哪怕是蛟龙都要被刮一层皮。
酋长自然能感受到这一击的威力,连忙将熊熊烈火挡于自己的身前,形成一栋相当厚的火墙。不过,这不过是徒劳的,真空烈刃一扫而过,火墙还没碰到就被吹散,任是见惯大场面的酋长都不禁大惊失色,借助火墙被冲散的那股热浪将自己往旁边挪去,虽然只挪动了一点,但脑袋还是成功的躲了过去,不过酋长的右半边身子彻底被炸成血雾。
黎志定了定神,心想真空烈刃一出马,什么牛鬼蛇神都只能饮恨!
不过,他还没惊喜多久,就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到了。酋长明明半边身子都被削掉,另一半身体如泉水般冒出血柱,但他还是直直的站立在原地,伤口处更是冒出了火焰,将伤口给烧成了灰炭,血口自然是止住了。
黎志眼看情况不妙,自然不会傻傻的看着,超人变身的时候,就是偷袭的最好时机啊!附身状态瞬间开启,长长的尾巴如同长枪一样笔直的往酋长的脑袋和心脏刺去。
酋长双眼瞬间变成红色,一股如潮水般的热浪疯狂涌来,黎志被连连逼退了几步,右脚死死的插在地下才挺了过来。
不一会儿,热浪中走出一个火人,酋长的那半边被毁灭的身体已经替换成了火焰。
“开什么玩笑啊!!!”黎志吞了吞口水,他又不是没杀过兽人,可生命力如此变态的从来都没见过。
“奸诈的人类!!伤我族人,引我分心,这就是你们人类天选者的尊严吗?”
“可笑!你我本就是敌非友,战场上只要能赢,什么手段都是正确的,岂有卑鄙一说?”
跟敌人讲光明正大,开什么玩笑,你说我卑鄙,我说你智障,都是一个道理。
酋长咬咬牙,看着四周越来越虚弱的族人,悲愤的吼道:“难道一定要赶尽杀绝?”
黎志听着兽人的哀鸣并没有感觉到半点内疚,反而觉得是一种释放:“你们当初屠杀菲尔斯的时候,可不是这种态度的。”
酋长愣住了,突然抱头大笑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哈哈哈哈!!!!说到底就是你杀我,我杀你的戏份,你可知道我们为何如此痛恨菲尔斯?你可知道我们为何是小型部落?”
黎志时刻保持着警惕的状态,防止遭到偷袭。
“没错我们的天赋能力是上等的能力,最不济也能成为中等部落,可为何我们如今是下等部落,而且还建在这一个偏僻、没水源的地方。人类,你如此聪明当能想到是怎么回事?”
“十五年前那一战?”黎志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都是那一战或许不是。”
酋长眼神略有落寞:“想当年我们足足吞并了二十个部落,大地之子有三十个。在中型部落里也算是实力强大的,不过几个大型部落却忌惮我们,却又不好对我们下手。于是你们人类来了,就给了他们一个天赐的机会”
“够了!”黎志叫停了他,黎志听到这里就已经能想到是怎么回事,荒火部落被派去抵挡人类战士,结果荒火部落自那一战后元气大伤,另寻他地疗养生息。他们不能报复大型部落,就只好去怨恨作为入侵方的人类战士。
确实,如果站在兽人的角度,无论怎么去对待人类都是正确的,发动战争的是人类,侵略者是人类,兽人才是战争的受害者。所以用这种角度来看待问题,兽人何罪之有?只不过是报仇罢了。和那个世界的z国大部分键盘侠对小rb一个态度,你搞侵略,你残暴不仁,我杀你是应该的,我侵犯你领土,欺负你都是理所当然的。同时,黎志也没有错,兽人击杀了他的同胞,他同样也是报仇罢了。
总结起来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谁都没有错,错的是引发战争的根源,利益罢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七章 拼死一战()
“你和我的立场不同,我们注定是敌人,这点没有什么好讲的,你也不用花费心思去动摇我的意志。”
黎志拿起铁剑指着酋长说道:“这些光雨是圣光沐浴的另一个版本,不过效果是一样的,再过三十分钟你的族人就会因脱水而死,如果你想救他们的话,就在三十分钟内解决战斗吧!无论是输是赢,神术都会解开。”
圣光沐浴是他学到的唯一一门带有攻击性的神术,这门神术是把圣光以潮水的形式来击退对手,圣光带有灼热的效果,假若敌人被击中会如同被热水冲刷过一般。而这一招经过黎志的改造变成了另一种形态,云状。
荒火部落的上空此刻正凝聚着一团金云,这团金云正在滴下丝丝的金雨。荒火部落远离水源,这些日子里他们更是被黎志逼得水越来越少。而黎志的圣光沐浴以超快的速度蒸发了他们的水源,并且由于温度的升高,族人的水分丧失得快,这时极度缺水的族人情不自禁的喝起了天上的金色雨水。
金色雨水自然会让他们体内的水分加快流失,但是也滋润到他们干渴的喉咙,族人明知这样不行,但是却只能去接受,去贪婪的接受这恶魔般的金雨。
“那么你现在只要逃跑的话,我就只能选择自杀,对吗?”酋长苦笑道。
“我给你一个作为战士的尊严,跟我拼死一战吧!”
黎志举剑大喊道。
“战士的尊严?”酋长点点头,两团巨大的火球正在他的双手中盘旋着形成,他用力将火球向前一推,火球化为两道火柱直冲黎志而去。
黎志尾巴往地下一拍,身体窜到了空中,酋长的右手的火柱跟着黎志的方向扫去。黎志咫尺天涯一步来到酋长的身后,铁剑和尾巴一同击出。可酋长仿佛早有预料,全身冒出了熊熊烈火,就如同火焰组成的铠甲披在身上。
尾巴被火烧得退了下来,可铁剑却深深的刺了进去。酋长忍着痛大喊一声,一条巨大的火蛇从他的背部冲了出来想以此逼退黎志。
可黎志难得近身了,便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次元波动展了开来,巨大的圆球从体内冒出,身周的一切都被撕扯成碎片,他的铁剑很不幸报废了,不过同时也击中了酋长。
酋长眼看自己的后背全是空气切割的痕迹,很快里面的血肉甚至骨头都会受到牵连,他咬咬牙,将所有的火焰聚集到一点上和黎志的次元冲撞到了一起。
次元波动被击穿,一条细细的火柱实打实的击中了黎志,他的胃部被击穿,吃痛之下,黎志施展了咫尺天涯,逃离到了几米远处。
“咳咳!!”黎志捂住伤口连吐了好几口血,真不是开玩笑的,酋长不是一般的强,如果他的身体还保持在年轻的时候的话,恐怕自己的攻击连他的毛发都伤害不了。
“这次我算是回报你,我们两清了。接下来我不会再放水了。”酋长说道。
黎志摆摆手道:“好的。”
黎志的咫尺天涯强是很强,但是却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他在施展咫尺天涯的时候,他的所有神术,所有状态都会解除。也就说他不能一手拿着真空烈刃,然后一下子来到敌人身旁,给他来个超必杀。也不能处于附身状态,瞬移到人家后面,尾巴直直刺去。
在咫尺天涯后,他将处于一个空窗期,附身状态必须重新附身,所有的神术也必须重新用,虽然这段时间相当的短暂,但是以酋长这种程度的对手,他可以在黎志还没来得及附身之前,将他给击杀。这也是为什么酋长会说他们两清的原因。
黎志缓了缓又迅速和酋长交缠了起来,黎志的咫尺天涯被洞悉后,这招反而成为了他的弱点,酋长在身周形成了一厚厚的火墙,黎志靠近的话瞬间就会被燃烧成黑灰。而附身状态下的黎志强忍着疼痛也能突破火墙,所以变到后来,战斗就变成了黎志忍着被烧的疼痛,疯狂的用尾巴攻击。
附身状态下那层白色薄膜可不是一层无生命的能量层,可以说覆盖在黎志上面的是白狐的身体,而白狐和黎志的痛楚相连,因此他的尾巴攻击到火层的时候,他也会切实的感觉到那股被火烧的感觉。
他们从刚刚到现在不过交手了五分钟,可这五分钟却比一小时还要长,黎志的每一丝念想都要放在战斗中,时时刻刻留意着地下、天空是否会突然冒起火焰,还必须在酋长的变态防御下找寻破绽,寻找攻击的契机。
黎志的全身都是被火焰烧伤的伤口,哪怕是有白色薄膜在外面抵挡,依然挡不住火焰的攻击,仅能勉强的挡住那周围骇人的高温。再加上血液的过度流失,黎志的面容早已变得如死人般发白。再加上身体多个被烧穿的口子,让人不禁怀疑,那小身板随时都会随风倒下。
黎志拼命用初级光复术吊住自己的命,初级光复术既然冠以初级,那么就肯定不是什么能生死人而肉白骨的神术,像这样一指大小的伤口都要花一个星期才能痊愈,如今这种状况光复术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勉强吊住他的命。
“呵呵,果然还是要用最后的手段啊”黎志说话间,一口闷血再度被吐出。
他从手环内拿了一瓶丹药出来,他从任务开始前就兑换的丹药直到现在都还未用过,不过这次不用的话,或许真的要把性命落在这里了。
他买的血气丸,功效并不是活气化瘀,也不是能让他满血复活的灵丹,毕竟100奖励点兑换的产品,想要有什么牛逼的功能是不现实的。血气丸他一直都不敢用,哪怕是面临多次危险,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时候都不敢用。
血气丸的作用是燃烧血气,让人短时间内精力和体力瞬间恢复,整个人处于精神亢奋的状态,还能暂时性忘却疼痛。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和某样禁品很像?确实,血气丸就是另类的毒品,功效比毒品强百倍,副作用也比毒品强百倍。
使用者的巅峰状态只能维持一分钟,一分钟过后使用者将处于极度疼痛的状态,身体必然无法动弹。而且由于是燃烧血气,如果使用者血气不足,使用者很可能会在之后失血过多而死亡。
说白一点,血气丸是用来拼死一搏的最后手段,以黎志如今的状态,服用后很可能会立刻暴毙。不过,黎志还是决定去赌一赌,毕竟自己有初级光复术在手,只要一直维持着,自己应该能挺过来。唯一值得担心的是,介绍中说的极度疼痛是有多痛,但是黎志自信自己的疼痛承受能力还是很强的,毕竟被虐过这么多次,自己对疼痛多多少少都有一点免疫能力。手机用户请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