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好书稿,他拿出手机,给许安发了一条信息:
“谢谢!”
想了一下,他又编辑了一条信息发过去,“安,你给这本书找到出版社了吗?嗯,抱歉,我想,应该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需要这样一本书。”
然后,他一口气喝完刚端上来的冰咖啡,大踏步的离开了咖啡馆。
海莱恩社区依然有不少记者逗留,皇后区的连环凶杀案是最近几天整个纽约的热点新闻,几乎所有媒体都发布了兰斯一家三口的照片,悲惨遇害的女儿和母亲,抓住凶手成功复仇的父亲,在媒体人眼里,简直没有比这个更吸引人的噱头了。
所以当兰斯在家门口露面之后,不出意外地被人给拦住了。
“兰斯先生,请问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据说你们和凶手做了两年的邻居,难道一直没有发现异常吗?”
“能给我们讲讲凶手平时是个怎么样的人吗?”
长枪短炮,灯光闪烁,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发布会现场,兰斯紧紧抿着嘴,用力地推开身边的记者和摄影师,一言不发地开门进屋去了。
尽管没得到哪怕一个字,但门口的记者们依然不死心,呼啦啦地围在门口,甚至有人用力地敲打房门。
就在记者们以为兰斯不会理会他们的时候,房门却忽然开了,最贴近门口的那个记者没能控制住自己,一下子趴在了地上。
“哦”“上帝!”
趴在地上的记者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一片抽气的声音,他一抬头,就看到兰斯手持双管猎枪,满脸冷漠地指着众人。
“离开我的房子,立刻!马上!”兰斯冰冷地说道。
所有人都被吓住了,私闯民宅,法律上来讲兰斯是有权开枪的,为了追求新闻,有人可以不断拉低自己的底线,但很少有人会不顾自己的生命。
看着所有人都退出了门廊的范围,兰斯咔嚓一声给枪上膛,对准门口的地板毫不犹豫地开了一枪。
“轰!”
轰然巨响之后,木质地板毫不意外地被轰出了一个大洞,所有人心里都狠狠地一颤,几个女记者更是捂着耳朵放声尖叫了起来。
兰斯举着猎枪虚扫了一圈,所有被枪口指着的人都奋力往后退去,生怕自己挨上一枪。
“滚,别再让我看到你们!”兰斯咬牙切齿地说道,然后砰地一下把门摔死。
受了惊吓的记者们面面相觑,说实话,他们很少受到采访对象如此粗暴地对待,哪怕有很多人心里厌烦记者,但却不敢做的太过分,记者们无冕之王称号可不是白叫的,很多人都怕得罪他们。
不过兰斯却不怕这些,他关上门之后,径直上了二楼。
这时候,他也看到了许安给他回的信息:“当然要出版,但是原稿在你那里,记得尽快看完把原稿还给我,我准备找几家出版社试试运气的。”
兰斯打开电脑,把手机放在一旁,自言自语地说道:“哈,想出版的话,手稿可不行,首先,你需要有一份电子版的稿件”
等待开机的时间,兰斯把书稿小心翼翼地整理了一下,然后在电脑上打开一个文档,接着,房间里响起了清脆的键盘敲击声。
“我姓沙蒙,听起来就像三文鱼,名叫苏西,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被谋害时不过十四岁。七十年代报上刊登的失踪女孩照片,大部分看起来都和我一个模样:白人、灰褐色头发在那个年代,大家还想不到会发生小孩遇到谋杀之类的事情”
第十一章 拒稿()
许安回到公寓之后,一直无法平静下来。
照片上明媚的凯莉,采访时满脸泪水的娜塔莎女士,生无可恋的兰斯,以及海莱恩社区那些满脸兴奋的记者,这些东西充斥着他的脑海,让他烦躁不已。
这一整天,他几乎什么都没干,只是躺在床上,对着笔记本电脑播放的不知所谓的剧集,一口一口地喝着啤酒,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傍晚的时候,电脑提示有新邮件,许安无所谓地扫了一眼,发现是一家出版社的回信,这让他稍微有了点兴致,权利的游戏做为整个冰与火之歌系列的第一部,能否顺利出版,出版后是否畅销,直接关系到这整个系列能否面世。
说实话,虽然在这部小说上耗费了大量心血,但对许安来说那都是兴趣所在,这一系列是否受欢迎,他一点都不知道,在梦境中,他只是跟着史蒂芬看了一遍小说,至于这部小说是否畅销,他根本就无从了解,史蒂芬也从不关心这个。
不过许安记得自己不仅是看过小说的,后来还看过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集,在他想来,这部小说应该会有不少人喜欢的,不然也不会被拍成电视剧集,而且还一连拍摄了五六季。
许安满怀希望地点开邮件,可是邮件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失望了。
“sorry”
这是一封拒稿的邮件,尽管失望,许安还是把它看完了,对方的措辞还算婉转,大意就是不想出版这么一本设定集比正文还要复杂的小说。
他们估计不会有读者喜欢这么复杂的世界设定的。
嗤了一声,许安仰躺在床上,嘀咕道:“一群没眼光的家伙!”
显然,这封邮件让许安本就不好的心情变得更加郁闷了,严格说起来,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投稿,也是第一次被人拒稿,让人不可避免的有种挫折感。
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了半天,许安准备出去转转,散散心顺便找点东西填饱肚子,他刚换好衣服,门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许安奇怪的过去开门,他刚搬过来没几天,想不到会有谁来找他。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门外,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高兴地说道:“我今天没化妆,楼下,布鲁斯。”
“哦,你好,布鲁斯。”许安兴致缺缺地打量了他一眼,“说真的,你不化妆的时候更帅一些。”
布鲁斯夸张地叫了一声:“no,no!应该是化不化妆都一样的帅!”
“好吧,好吧!”许安无所谓地抬起手,问道:“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有什么事情吗?”
“是这样,今天我们没有演出,我们打算去酒吧消磨一下时间。”布鲁斯笑着说道:“我和我的舍友们都认为你是个好邻居,所以打算邀请你一起去。”
“好邻居?”许安挑了挑眉,“你所谓的好邻居,就是在你们半夜里吵吵闹闹时没有投诉对吗?我可真是太荣幸了!”
对于许安的讽刺,布鲁斯毫不在意,“拜托了伙计,大家都是年轻人,我认为你应该理解我们!痛快点,去,还是不去?”
对于酒吧,许安兴趣不大,有时候他会和朋友们过去喝喝酒,不过从未沉迷其中,想了一下,许安还是点了点头,今天他心情不好,出去放纵一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就走吧。”许安也不需要准备什么,随手关上门就和布鲁斯一起往楼下走去。
“哈,这就对了!”布鲁斯高兴地搂着许安的肩膀,兴奋地说道:“纽约的夜晚实在太美妙,今晚运气好的话,你或许能给自己找个异性室友回来。”
许安哈哈一笑,摇了摇头:“不,我才不会做那种事!倒是你,布鲁斯,你们每天都这样吗?排练,演出,混迹于酒吧,然后酩酊大醉?”
“安,我能理解为你在嘲笑我们虚度光阴吗?”布鲁斯挥了挥手,“伙计,你还太年轻了,我们这是最后的放纵,懂吗?用不了多久,当我们的剧目登上白色大道的时候,我们将不得不整日应付全世界的演出、接不完的通告,以及烦死人的记者采访,那时候,我们将被迫告别酒吧,告别这多姿多彩的夜生活,因为到时候我哪怕去街边买只热狗都会被人认出来,然后登上娱乐新闻!”
布鲁斯的预言,让许安目瞪口呆,他非常怀疑这家伙的大脑已经被酒精麻醉坏掉了,“冒昧地问一句,你们在哪个剧院演出?”
“金蔷薇大剧院,安,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布鲁斯不满地说道。
“抱歉,抱歉,你知道,百老汇的剧院太多了,多到让人记不住,那金蔷薇大剧院在哪条街?我会过去捧场的。”
布鲁斯转头仔细地看了看许安,像是看他是否在敷衍,“在56街中段的位置。”
56街?许安点了点头,56街属于外百老汇,通常是举办一些低成本的戏剧实验,给不受内百老汇赏识的戏剧工作者提供演出机会的地方。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只是说道:“好吧,我会去观看你们的演出的,我保证!”
“好吧,虽然我们是在外百老汇,但是”布鲁斯也没有故意隐瞒,在曼哈顿区,很少有人分不清内外百老汇,许安显然是明白其中的区别,他也就没有隐瞒,“但是我们的新剧目很可能会进入内百老汇剧院的!”
“酷!那我一定要去看!没准还能见证一部经典剧目的诞生!”许安笑道,然后真诚地说道:“祝你们好运!”
“谢谢!”布鲁斯高兴极了,“你是个好伙计!走吧,瑞秋他们应该在楼下等我们。”
“拜托,现在去酒吧难道不算太早吗?我可是还没吃晚饭呢!”许安叫道。
“当然,当然,我们先去吃饭,今天晚上我请客!”布鲁斯嘻嘻哈哈地说道:“印度菜?中国菜?或者其他什么,只要不是法国大餐,随便你选!”
“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许安说着,感觉兜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他掏出手机,发现是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谢谢!”
发信人是兰斯,许安微微一笑,当可爱的骨头完稿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兰斯,他想让兰斯看看这部小说,最重要的是他感觉兰斯需要看一看它。
这么想,许安就这样做了,他甚至毫无戒备的把书的原稿交给了兰斯。
现在看来,他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还没回复,手机提示又收到了一条新信息:“安,你给这本书找到出版社了吗?嗯,抱歉,我想,应该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需要这样一本书。”
许安想了一下,当时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心中的郁结,一鼓作气地写了出来,那时候没想过出版之类的事情,但是既然写完了,那自然是能出版最好了。
不过想到下午收到的那条出版社拒稿的邮件,许安对出版这件事又不那么自信了。
或许,史蒂芬看的都是一些小众作品?
这么想着,许安随手回了一条信息,“当然要出版,但是原稿在你那里,记得尽快看完把原稿还给我,我准备找几家出版社试试运气的。”
不过许安感觉自己最好还是买几本时下的畅销书看看,最好能找到几本自己在梦境里看过的,符合当下潮流的小说试一下。
兜里的现金可坚持不了多久了!
第十二章 酒吧()
小说和出版的事情暂时被许安抛在了脑后,现在,他忽然对晚上的酒吧之旅期待了起来,这几日事情太多,太压抑,他感觉自己需要放松一下。
布鲁斯的室友有四个人,加上布鲁斯,三男两女,许安是第一次见到没化妆的邻居们,颇有些陌生感,而且大家根本不是布鲁斯所说的那种“大家都是年轻人”,这里面除了一位名叫艾米丽的金发美女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之外,其他几个人包括布鲁斯,至少都是三十多岁的样子,年纪最大的亚瑟胡子拉碴,看起来足有四十多岁!
大家互相介绍完,布鲁斯拍了拍手,把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好了伙计们,既然大家都认识了,那讨论一下今天的晚餐问题吧,嗯,为了欢迎我们的新朋友,安,今天晚上我请客!”
“哇哦!我要吃意大利面!”
“披萨,三文鱼披萨!”
“不,还是培根披萨比较好!”
“我想吃炖菜!”
许安还没说话,发现大家都看了过来,他摊开手说道:“我什么都吃,拜托,能快点决定吗?我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我现在饿的能吞下一头牛!”
艾米丽笑道:“嘿,布鲁斯,既然安是新朋友,那你应该听他的才对,一头牛,安格斯牛,和牛,利木赞牛或者蒙古牛,在纽约,你可以买到任何一种!”
布鲁斯翻了个白眼,“我可请不起这个,既然这样,那就按老规矩来吧!”说着,他把手放在了背后,其他人也照做,看起来就是五个人准备石头剪刀布一样。
许安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以为他们是比输赢来决定,结果并不是,数完一二三之后,所有人都把手伸到了前面,布鲁斯伸出了两根手指,其他人有一根手指的,有三根四根的,艾米丽和布鲁斯一样,是两根手指,许安大概明白他们的规则了。
“ok!三文鱼披萨!”布鲁斯一锤定音,“出发!吃饱喝足,就是寻欢作乐的时间啦!”
几个人说说笑笑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有一家披萨店。
许安走在艾米丽身边,好奇地问道:“艾米丽,你怎么知道那么多牛的品种的?”
艾米丽伸手把一丝金发别在耳朵后面,笑道:“哈,我父亲在经营一家牧场,我可是在牧场长大的,这些东西不算什么。”
“我可不懂这些。”许安点头道。
“当然,我可是被牛踢过了才记住各种牛的不同,看,我胳膊上还有一道伤疤呢!”说着,艾米丽挽起袖子,向许安展示着胳膊内侧的疤痕。
“哦!这可真是我爷爷一直说想要买一块土地,经营一家牧场,看来我得劝劝他了。”
“牧场可不好打理。”艾米丽不赞同地说道,“不说你爷爷了,安,你是做什么的?学生?”
“不,我早就毕业了,事实上,嗯,我现在算是无业游民吧,刚刚被辞退”许安随口说着,想了一下,他又接着说道:“不过我最近正在写小说,希望有机会出版。”
“哇,这么说你是作家了?”艾米丽笑道,“你的书出版了,一定要送我一本,而且要有亲笔签名,大家都会羡慕我的,我从没有过一个作家朋友。”
“没问题”许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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