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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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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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静止,静止,绝对的静止。

    琴音断了,上好的古琴被摔得粉碎。

    独孤青城嚎啕大哭,悲痛欲绝:“老弟,老弟,你怎能先我而去。你走了,这世上还有谁了解我。哎,人在琴在,现在,人琴俱亡。你满意了?”

    独孤青城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飞身而出,不知去向。

    秦欢凝望着深陷进青石板中的香案桌腿出神。

    夕阳,又是夕阳。

    它照在神秘而庄严的白云山庄,为冰冷的建筑增添了一丝妩媚。

    白天痕对着天空长叹息,秦欢劝解道:“白公子是为何事所烦忧?生离死别是人之常情,死者已逝,生者更该要好好爱惜自己。”

    白天痕转过脸,望着秦欢道:“秦少侠,你来中原不久,对中原的形势不大了解。你可知我前几日收到了‘形影不离捕盗者’下的战书?”

    秦欢沉吟着,道:“难道他们是跟白老前辈远召我们而来有关?”

    白天痕苦着脸,道:“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却让白云山庄变得四面楚歌。他们家有位少女,那位少女是江南盗墓世家离人泪的第十一代传人,他们家族每代传人都会沿用‘离人泪’这一称呼,传说是因他们在盗墓成功时,都会不知不觉的流下一滴泪,表示自己对死者的愧疚和惋惜。”

    清歌插嘴道:“盗了人家的墓,临走时留下一滴清泪弥补自己的过错,有句话说的好,打一个巴掌给一块糖。他们家族也特奇怪。”

    白天痕悠然道:“追捕者东莫邪,他是江南捕快世家第九代嫡系传人。听说,离人泪在哪里,东莫邪就在哪里,他们是天生的冤家,一见面就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清歌吐吐舌头,嫣然道:“一个是盗墓世家,一个是捕快世家,他们若凑在一起也是绝配。”

    秦欢道:“听白公子这么一说,东莫邪并不是江南捕快世家的名字,只是他们祖上传下来,一直沿用至今的一个代号,是个不可取代的代号。”

    白天痕道:“不错,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自己姓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姓氏。”

    清歌道:“好奇怪哦,一个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很可怜。”

    白天痕道:“家父曾提起他们,说他们祖上是避战乱而躲到江南隐姓埋名的。”

    清歌忽然大叫道:“难不成离人泪等不及白老庄主下葬,要来偷盗?”

    白天痕黯然道:“离人泪家族的规矩是不动新入土的墓,怕惹恼了阎罗王,伤了人的精魂。”

    清歌想了想,反问道:“那这次离人泪来做什么?”

    白天痕垂下头道:“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正因为不清楚他们的动机,敌在暗,我在明,不好想对策。”

    清歌道:“防患于未然。”她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漂亮极了,忍不住拍胸脯保证,“兄弟,有我呢。”

    殊不知,秦欢在听到清歌这句话后,好看的眉毛拧成了一条黑线,嘴角抽风般的僵在那里。幸亏他没有在喝茶,要不然这茶得全喂大地了。

    清歌虽轻功不赖,可是,她对武功不敢兴趣,嫌练武太辛苦了,太单调了,从来没有好好花心思练过,到现在只有逃的份儿,没有打的时候。别看她面临大敌时,一副无畏的样子。其实,那都是装的。因为她知道秦欢就在后面,而秦欢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欺负的。

    秦欢疑惑道:“白公子,老庄主去世多日,为何还不下葬?”

    白天痕沉下脸,道:“家父临死前交代要满七七四十九日才可下葬,至于是什么原因,我还来不及问,家父就闭上眼睛了。”

    月半弯,星光照进小窗。

    清歌坐在冰凉的屋檐上,手托着下巴,仰望星空。

    秦欢站在另一侧屋檐上,长身玉立。此时,秦欢刀被他当成拐杖,双手随意的放在刀柄上,发丝凌乱,但仍掩饰不住一丝清贵高华之气流露而出。

    从远处看,刀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身上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们已不需要说话,有时只需眼神他们便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种默契是长期相濡以沫得来的,亦是因他们彼此关心着对方,才能忖度出对方的心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良辰美景奈何天。

    白色的狐裘大氅,纯白色的狐裘大衣,华贵的狐裘大氅轻轻的披在清歌的肩上。

    清歌诧异的回头,撞入深邃的双眸,双眸的主人笑了。白天痕道:“姑娘,夜深风寒,小心着凉。”

    清歌心跳了一下,讷讷道:“多谢公子关心。”

    清歌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难免会手足无措。秦欢对她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从未有这般亲密的举动。

    白天痕道:“姑娘深夜未睡,可是有心事。”

    清歌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习惯了在屋外待会儿再去睡,白公子深夜到访是为何事?”

    儒雅俊美的白天痕在清歌身旁坐下,缓缓道:“清歌,你笑起来很美。”

    清歌笑道:“你在勾引我。”这句话被朝歌说的义正言辞,她本人脸不红心不跳的瞪着身上洒满银光的白天痕。

    白天痕对清歌的大胆、豪爽,惊呆得合不拢嘴。目光一闪,道:“姑娘,你让我大开眼界,中原的女子很少有如此大胆的。”

    清歌笑嘻嘻道:“是很少还是没有。”

    白天痕突然冷汗涔涔,身子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颤声道:“是没有。”

    清歌道:“可是你的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白天痕道:“姑娘你误会了,就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在下也不敢想入非非。”

    清歌更开心了,想继续逗逗惊呆中的白天痕,哪知白天痕没了心思,起身告辞,飞身而下,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第122章 姚氏(十一)() 
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萧清秋愣了半刻,才看清眼前的少年,喃喃道:“来,我请你喝酒。”

    锦衣少年挥袖打掉萧清秋手中的酒瓶,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恶声道:“酒,酒,酒,你个酒鬼,就知道喝酒。我偏不喝你的酒,我要喝也要喝胡大侠和万丝丝的喜酒。”

    一说到万丝丝,萧清秋的脸立马变了,一转眼,他又恢复如常,继续道:“不喝酒,那你来干什么?”

    锦衣少年道:“我来干什么,问得好。你好好看看我的脸,我的脸是因为谁被毁的。我在我脸上划了一剑,让我痛苦一生。我也要你痛苦一生,我要一刀一刀的划破你的脸。你满意了吗?”

    萧清秋醉眼朦胧,道:“不过一张脸而已,你要就拿去好了。”

    锦衣少年道:“你现在像条赖皮狗似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怎么说,我也得折磨你,慢慢的折磨你,等你向我求饶的时候,我或许会考虑在你脸上痛快的划一刀,要不然如何泄我心头只恨。”

    萧清秋似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被一头大水牛甩向酒缸,萧清秋像面人儿般瘫软在地,酒缸破碎,酒流到了地上。锦衣少年踱了过去,按住萧清秋的头,道:“你不是喜欢喝酒吗,怎么不喝了?”

    果然,萧清秋一听此话,挣扎着向前爬了几步,就着烂泥地喝酒。锦衣少年哈哈大笑,清歌忍不住要去揍锦衣少年,却被秦欢按住了手,秦欢摇头示意莫管闲事。清歌瞪了秦欢一眼,既然秦欢莫让她插手,自然有他的道理。

    锦衣少年大喊:“你们快来看哪,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剑客萧清秋,快来看哪,他比一条狗都不如,狗都不喝烂泥地里的酒,他倒是爬也要爬着过去喝。哈哈哈,哈哈哈”

    变态的笑声中,一个红衣丫鬟急冲冲的跑来,气喘吁吁的问道:“萧清秋在哪里?”

    锦衣少年指着地上的断臂人,道:“诺,倒在地上的不是萧清秋是谁?”

    红衣丫鬟迟疑不决,不敢相信昔日的翩翩贵公子会是眼前的醉汉。

    锦衣少年见红衣丫鬟犹疑着,一脚踹向萧清秋,用脚尖将他翻了个身,红衣丫鬟这才看清满脸泥巴的萧清秋,想扶起他,奈何萧清秋太重,她孱弱的身子扛不起身边的七尺男儿。

    红衣丫鬟发急,道:“萧公子,醒醒,快醒醒,我是小红啊。”

    锦衣少年插嘴道:“他现在醉得恐怕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红衣丫鬟道:“萧公子,快醒醒,我们家小姐在等你,你快去。”

    萧清秋忽然清醒了,也认出了身旁的姑娘,道:“小红,你回去吧。替我对你家小姐说声‘谢谢’、‘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她。”

    红衣丫鬟一着急,眼泪扑簌簌的直往下掉,她哽咽着,道:“萧公子,你说的是哪门子的话,小姐要嫁的人是你,你怎么可以如此残忍的将她推开。”

    萧清秋沉着声,道:“如今我只是个残废的人,不是你家小姐的良人,已不配和你家小姐结琴瑟之好。胡一刀有情有义,他会好好照顾你家小姐的。由他照顾丝丝,我很放心。”

    红衣丫鬟轻叱道:“萧公子,女人的心,你怎么一点都不明白呢?”

    萧清秋别过脸,生怕小红看见在他眼里打转的泪,强压着悲伤,叹了一口气,道:“小红,叫你家小姐忘了我吧,说我萧清秋不值得她托付终生。”

    红衣丫鬟气极了,恨声道:“好你个萧清秋,我家小姐瞎了眼才喜欢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人,她夜夜为你缝补衣裳,为你织新衣。每天为你提心吊胆的,担心你会受伤,去寺里祈求上天保你平安。你回来,最高兴的是小姐。你远走江湖,为你担惊受怕的也是小姐。如今,你却要抛弃我家小姐,男儿果真薄凉。”

    红衣丫鬟哭着跑开,她的影子渐渐淹没在无尽的黑暗中。

    锦衣少年回过神,呢喃道:“万丝丝萧清秋,你真是有眼无珠,连万丝丝都敢扔。”

    萧清秋不理锦衣少年,仰面望着星空,今晚的夜空,繁星点点,好似情人的眼睛,温柔而多情。

    锦衣少年还是不肯放过情场失意的萧清秋,他蹲下身子,抚摸着萧清秋的脸,低声道:“当年你把我打成重伤,打断了三根肋骨,我是个礼尚往来的人,你打断了我三根肋骨,我也要打断你三跟肋骨。”(。)

第123章 姚氏(十二)() 
锦衣少年的手一挥,后面站着的家丁立马对萧清秋拳打脚踢,把他当成麻袋练习脚法和手法。

    血从萧清秋的嘴里,鼻孔,断了手的肩膀流出,即使血染满面,萧清秋也不还手。虽说他失去了右臂,但让他全力对付锦衣少年和他的大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哀莫大于心死,也许是将名声看得比生命还重,比心爱的女人还重,武艺高强的萧清秋在争霸天下第一剑客时,将自己的心也输了、败了。

    一个求死的人,一个失去斗志的人,岂不是一只无骨的蝼蚁。

    锦衣少年对一心求死的萧清秋似乎失去了兴趣,打了个响指,打手们便恭恭敬敬的退到锦衣少年的身后,恭恭敬敬的垂手而立。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是个已死之人,玩他有何乐趣。”说完,便带着他的打手们离开了。

    方才躲在门背后的店家,才慢腾腾的踱了出来,望着浑身是血的萧清秋,叹声道:“算我倒霉,招了你这么个瘟神。”

    秦欢从袖中拿出一片金叶子,黄橙橙的光使金叶子看起来更加可爱、迷人。店家的眼都直了,生怕一眨眼,金子就消失了。

    清歌道:“店家,这一片金叶子赔你的损失够不够。”

    店家欢喜的从秦欢手中抢过金叶子,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被人抢了,忙塞进自己的怀里,道:“够,够,够,够我吃好几年了。”

    秦欢让清歌看着萧清秋,自己去找马车。不多时,秦欢赶着一辆马车驶进小巷。

    秦欢把不省人事的萧清秋搬进车厢里,自己和清歌坐在车外赶车。车马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把马车交给店伙计,向掌柜要了一间一等客房,伙计在前面引路。

    平时一向扛着刀的肩头现在换成了萧清秋,秦欢把刀斜插进腰带,毫不费力的扛着死猪般的萧清秋。

    他们走上二楼,左拐右弯后,走到最里间停下,店伙计客气道:“两位客官,到了。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店里有上好的酒菜。”

    清歌道:“把你们的招牌菜端上来。”

    店伙计笑道:“好嘞。”

    桌上的油灯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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