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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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本小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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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生物科学教主战败,不得不依附与政府,答应提供全部技术改善修真条件。

    再后来教主,死。教众,全灭。唐子翊最终掌握了全部技术,甚至生物科学教私藏的洗经伐髓的药物,成为一方霸主。

    “这倒是和一般小白文套路差不多,作为一个小白,我很有可能在后面写出这样的剧情。如果有你来讲述这些故事,我想我很快就能补更到你成为一方霸主的部分。”

    “不,不一样的,你脱更的两天,我已经看到了结局。”唐子翊坐在床边,叼着烟,摊了摊手,表示无奈,“我突破了前所未有的十级,破开位面,如果你开始动笔,我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神祇的力量。然后不知道下文的你又会开始胡扯,我的人生都会因此改变。”

    虽然作为一个作者,被别人说自己胡扯是很不爽的一件事(当然确实是在胡扯),但是这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兴奋得无法呼吸。

    十级神祇把刀架在宝宝的脖子上求我拖更,玛德还有谁?谁能有这待遇?我突然想起了英雄联盟第一解说小智,他拖更也不过就是开玩笑说被黑社会老大绑架了而已。本宝宝呢?神祇都来求我太监!(终于可以明正言顺地开一本新书了。)

    “所以嘞?”我故作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即使心里乐开花,也得装作我很为难。十级神祇,好东西还能少?就算啥也没带,有这么一个神级保镖,宝宝简直可以征服世界了啊。

    果然,唐子翊想了想,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道:“就这么让你放弃你的作品的确不公平,我会满足你一些要求,毕竟是你创造了我们那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你就如同开天的盘古,造人的女娲一般。”

    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这么高的地位,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从出生以来自己虽说不算**丝,顶多也就是个普通人,谁说普通人就不能拯救世界?谁说普通人就不能成为英雄?难道我也要担任ceo,迎娶白富美,坐上董事长,走向人生巅峰了么?

    “话说你是怎么知道盘古和女娲的呢?”

    “因为我们那个世界的设定是地球,虽然是重建的文明,但一些神话传说还是有的。”

    “哦哦,这样啊。”我局促地笑了笑,其实只是没话找话掩饰自己的激动而已,“你能满足我一些什么要求呢?”

    “随你提吧,我尽力而为。”

    听到他肯定的答复,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哈哈,好的嘛,我想统治地球可以么?”

    “可以。”唐子翊轻描淡写地说。

    意料之中,笑话,堂堂神祇连个地球都统治不了,那还要这一身修为何用?

    “统治地球嘛,首先你要有一个能够说服民众的理由,或者说理论体系。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总要让人家知道你是干什么的,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其次,你要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说枪杆子里出政权,尽管热兵器无法对我们这些修真者产生什么威胁,但却是发动战争的必要手段。即使在我们那个世界,也是普通人居多的。当然如果有其他神祇要对你出手,我可以帮你应付。”

    听到这里我已经是一脸懵逼了:“还有其他神祇?”

    “当然啦,网络写手遍地跑,少说也有千八百万本小说的诞生,其中能破开位面遨游虚空的角色更是不计其数,只是很大一部分不在这个位面,或者不屑于干涉红尘俗务罢了。我们对普通人出手会沾染因果,一旦发生天谴,我们也难逃一死。”

    大失所望,真想怒吼一声,要你何用?我要是真能做到,早就当主席了。不过转念一想,征服世界的确强人所难了,但帮我弄点钱总行了吧?这个又不用你烧杀抢掠,随便给我点天材地宝,小爷搞个拍卖会也就发财了。没权没势,有钱也好啊。

    “这个好办!”听到他答应地这么干脆,我还以为又有什么不靠谱的理论来着,没想到他不知从哪变出一个木箱:“天材地宝我没有,黄金倒是不缺。”

和男神同居的日子(二)() 
“这么大一箱黄金?”我震惊得无以复加。

    我既然选择网络写手这条路,自然对小说走着超乎寻常的热爱。从小学开始,各种小说我已经看了不知多少本,无论是玄幻还是修真,都市还是异界。小说往往会给人一种误解:黄金不值钱!

    大部分这种类型的小说,要么是主角实力强大,获得各种道具仙药的途径不是奇遇就是抢劫,甚至直接有大能馈赠,像异世邪君这种,主角君莫邪的资源主要来源就是鸿钧塔,再加上物产丰富的天罚森林和九幽第一少的宝库。黄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动不动就上亿两

    要么是流通货币已经不限于真金白银,而是用一些晶石丹药来代替,比如斗破苍穹武动乾坤等等。因为金银对修行者来说只是身外之物,硬通货必须要是大家都需要的东西,就像涅槃丹等等。甚至有一些明明存在货币,货币却没什么戏份的就不再举例了。

    但是黄金真的这么不值钱么?没有一箱沉甸甸的金子放在你面前,你永远无法想象那种财富带给你的满足。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一个月拿着勉强满足开支的生活费,我真的很需要钱。有了钱我可以不再向家里伸手,有了钱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去梦想过无数次的远方,有了钱我可以自由地写自己喜欢的文字,不用每天更新灌水混全勤。

    但是,凡事总有但是,打开箱子的结果让我傻眼了:“你们,管这东西叫黄金?宝宝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没错啊,”唐子翊掂起一块黄铜,很自豪地说:“你瞅瞅这质感,无论真气还是仙气都能够在其中运转自如,这舒爽的感觉简直让人陶醉。”

    看着他满脸幸福的样子,如果再呻吟两声我想我一定会想歪的可是小爷什么时候写过这样的设定,难道千万年后黄铜比黄金值钱了么?也不知道那时候lol的段位是怎么排的。

    好在之前这货已经不靠谱了一次,宝宝基本对这位神祇大人不抱什么希望了。心理落差虽大,倒也没有多失望。

    “算啦算啦,这东西在我们这边要多少有多少,而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毕竟现世是没有修真者的。”本来想说地球的,突然想起唐子翊那边也是地球,于是借用了死神里面的说法。感觉久保带人好有才,“现世”这词形容的超贴切啊,其他世界都是虚构出来的,只有这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

    我的思考到这里就僵住了,冷汗瞬间湿透了我的后背。

    今天匪夷所思的事太多了,这一上午我的经历够我吹嘘大半辈子,自己小说的主人公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自己变成了造物主一般的存在。我说要有光,就有了光。那么对我们来说呢?上帝是怎样的存在?

    难道我们也只是一部小说?上位者们被那个名为耶和华的作者赋予了或主角或反派的光环,而我们却只是他一笔带过的芸芸众生。没错,我们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那么在我们笔下的那个世界呢,配角们岂不是也在文章写不到的地方自生自灭地活着?

    “原来我们只是一群没有盒饭的群众演员。”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唐子翊,他也沉默了。虽然他出现的如此突兀,但我相信他就是我的主角。构思时无数次想到的那张帅气的脸,此时就近在咫尺,那么熟悉,那么亲切。尽管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但唐子翊已经成了我最信赖的人。

    估计唐子翊是被我“深情”的目光看的有些发毛:“喂喂喂,你干啥?我可不是田源沈万三,我已经有林雅了我们是不可能的!”

    “呸!”我啐了他一口,“小爷取向很正常。”

    唐子翊笑了笑,表示自己是在开玩笑,额,也对,他的实际年龄和我差不多大来着。

    “你说的那个问题我觉得也许是真的,你们未必就不是某个大能的杰作。套娃你玩过的吧,我们的位面也许就像套娃一样,高级位面套着低级位面。我现在是十级,却隐隐感觉到这只是个瓶颈,应该还会有更高的等级存在。”

    唐子翊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至于你说的自生自灭的配角我倒是不敢苟同,每个人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完全取决于自己,没有你的续写我也依然能够成神。你给了我这样的设定,别的作者也会给他们的主角各种各样的设定,也许还会有各种奇遇。但你仔细想想,每个主角也是挣扎在生死线上才能获得巨大的突破,不历经风雨怎么能见彩虹,这句话很土很俗,可是也是不变的真理。”

    “据我所知,在我突破以后,在那个世界的角落里,也有着一些天才即将捅破那层窗户纸。温室里的花朵终究不可能成为强者,但是有毅力有天分有机缘的人也不在少数。来现世的路上我还遇见了唐三和霍雨浩,他们也在无尽虚空中寻找来自斗罗大陆的后辈。这却是唐家三少也不知道的事情了。”

    我不得不承认唐子翊说的是对的,小说里的主角自有其成功的原因,而我们之所以没有主角光环,或许正是缺少了主角持之以恒的耐心和克服困难不屈不挠的勇气。我可以把我的小说写出一万条道理,自己却一条都做不到,所以唐子翊成功了,我却还是个普通人。

    就像所谓的征服世界,我做不到不代表没有人做到,但即使有人做到,也是付出了比我多百倍千辈的努力。

    “谢谢你,子翊。”我真的想通了很多,也许我只是个三流大学的一个平凡的大学生,也许我没有很好的文学功底和笔力,至少我努力了,问心无愧。但我还是装作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了这么半天你也等于是什么都没给我,不如就留在我身边给我当个帮手吧!”

和男神同居的日子(三)() 
夏日的清晨是最舒爽的时候,二十多度的气温穿上短袖走在香味弥漫的步行街上绝对是一种享受。唐子翊是无所谓冷热的,修炼到了他这种地步,只要不是岩浆的极炎或是绝对零度的极寒,对他来说都还算不错。但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这家伙换下仙风道骨的长袍,穿上了我的美特斯邦威。

    我知道一些爱好古风的同学可能不爽,但是没办法啊,我能带他穿着古装去漫展,却不能就这么带他去吃早点吧?

    “老板,两碗八块的糁,加鸡蛋,十根油条一笼包子!”

    “好嘞,过来端吧,今天你婶子送学生去了,把钱扔抽屉里自己拿饭去!”大叔把两大碗糁随手放在瓦缸旁边,接着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到了唐子翊那个年代,糁的做法已经失传了,他别说见过喝过,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好在油条包子他们也常吃,他倒没有很在意。

    反正也不怕烫,唐子翊端起来就是一大口下了肚:“woc,好香啊。”他连连赞叹:“这味道简直绝了,有辛辣的感觉能起到一个开胃的作用,又不会让胡椒或许刺激味蕾,衬托出了牛肉的香味。里面的麦仁有一定的缓冲,功不可没。至少在用料上我给满分。”

    到这里我必须介绍一下,我叫李旭宬,是山东临沂人,糁是我们这里的一种特色小吃。济宁等地也有糁汤,但却是从临沂地区传入外地之后,由于不喜欢黑色的肉粥因此改用白胡椒制成,味道也清淡了许多。

    糁在现代汉语中读音为(shen)而实际上这种小吃叫做(sa)“糁”的名字与乾隆皇帝有关。话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时,经过现在的郯城马头镇时,想品品当地的名吃,当地的官员就把这种味道独特的早餐献了上来,乾隆爷一尝,怎么从来没喝过如此可口的东西,随口问了一句:“这是啥(糁)?”地方官员忙点头:“这是啥(糁),这是啥(糁)。”因此,天子的随口一问就成了它现在的名字—糁。

    我这么一说,顿时把唐子翊笑得前仰后合。我用油条吸满糁汤,狠狠地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也就是现在知道糁汤的人多了,前两年开糁馆的都在墙上挂着糁的故事。”

    唐子翊深以为然,且不说糁汤的来历有意思,单是这个味道就应该得到推广:“可惜了,熬制糁汤需要的时间太长,不符合现在的快餐文化,也许过不了多久会有失传的风险。”

    “唉,”我叹了口气道,“有心推广也是无能为力,就说说我在外地上学,别人都带了自己那边的特色小吃,可这糁汤也没法多带啊!”

    “况且也没那么多人能适应得了这个味道。”这也是唐子翊那个时代糁汤失传的原因之一:“我说旭宬啊,你要不要也跟着我一起修炼呢?”

    我一拍桌子:“md,就等你这句话了。”长生不老谁不想呢?

    吃完早饭,我和唐子翊就去买了w市的火车票,暑假即将结束,我也该回学校了,开糁馆的大叔他儿子都已经开学了。唐子翊也决定跟我一起回去,好在学校旁边就有一家宾馆。

    想想这个身无分文的家伙还要用我的生活费我就各种不爽,但是又没办法。假期里爸妈很少在家,唐子翊随便一点小法术就能让他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可是在学校不行,先不说人多眼杂,他也没地方住啊!比起同床共枕,我还是乐意“金屋藏娇”一点。

    万万没想到的是,最终我还是和唐子翊同居了,导致我的室友们一直在郁闷为啥没见过我的女朋友。他交给我的修炼法门竟然没有效果,一连几天的努力却半点进步都没有,唐子翊也急了,干脆让我和他住到了一起。

    说起我的学校,人家都是从村里考进城里,我是从山里考进山里除了环境好一点适合修行之外在唐子翊眼中简直一无是处。他当着我的面吐槽的时候我也很无奈,我也想保送清华北大!

    长期以来我对自己有很多误解,原来我有创造世界的能力,早知道我就先写本小说把我自己写进中南海了,话说我也可以写本小说把我写成绝世高手啊。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长得帅又聪明,我就问一句,还有谁?

    不过唐子翊泼了我一脸冷水:“你以为随便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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