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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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田女-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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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的胭脂香粉方子跟别人比,用的都是特殊的材料,就说这粉吧,这时候铅粉米粉都有,铅粉细腻显白但是对皮肤有危害,米粉显黄而且颗粒不匀容易糊妆,而李家的粉,细腻洁白不易脱落,扑上之后还没有浮尘,多用几次自然知道其中的好。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原材料就是紫茉莉。

    这种花,已经不仅仅是好栽了,如果不是花香而且种子有用的话,都可以说是令人头疼的杂草了,它实在是太容易成活了,种子生命力顽强数量还多,但是招弟现在反而是不想专门让人种了。

    这东西,只要往那些不好规划的地方有洒,然后低价收购种子就行,不用人管理,也不会浪费人力,小孩子们会很乐意用这东西来换钱买东西吃的!

    所以,这又绕回人口上来了啊。

    这些都是需要四五年最快也要一两年才见的了成效的东西,在这之前,还得想个不费力,周期短,消耗快,永不过时的,招弟也已经想好了,还是吃的!

    材料昂贵,投入比较大,可以往贵字上去坑,哦错了,去卖的——牛肉干!

    牛是官府管制的生产工具,杀牛必须要报备,李家养了不少牛,除了耕田那是要拿来挤奶维持点心坊的,肯定不会动。

    但是这里高山气候寒冷偏偏有种耐寒动物——牦牛,招弟让人叫来了三七,——(她家的管事预备人才已经排到三了,其他人都取的谐音“桑”,只有三七因为重了药材名字还是用的三。)这是后采买来的小姑娘,今年十四,但是已经跟着不同的管事历练了两三年了。

    这姑娘长相一般,比起其他秀秀气气的“桑”们,黑了些也粗糙了些,身材也比较敦实,整个人看着就是一副忠厚老实像,但是,她却是这批人中心眼最多,脑子最灵,算术也学得最好的一个!

    而且,她很擅长利用自己外表的欺骗性,在不知不觉中掌握谈话的主动权,还不让别人发现,达到自己的目的还给别人自己占了大便宜的感觉,实在是一个天生的奸商人才。

    三七年纪不大,身世却坎坷的厉害,从出生长到七岁,被五户人家当皮球一般的踢来踢去,然后七岁上被卖给青楼,因为长相不行倒是因祸得福,成了个粗使丫头,一直呆到十一岁,四年时间就让她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技能,可想而知吃了多少苦头,然后霉运再次降临,生了重病被再次卖了出来,被当时路过那个城的带弟看着可怜给买下来。

    穷人家的生命力总是很顽强的,让她挺过了那一关,跟同批女孩相比,她疯了一般的吸收各种知识,底子不好,她就一遍又一遍的念,把自己活成了“笨鸟先飞”四个字。

    除了前面十几个招弟是直接按照数字起名外,随着人越买越多,招弟不会一来就给她们改名,而是会针对性的观察一段时间,挑出表现好的改名字重点培养,其他的,就做些人人都会的基础活。

    招弟选三七还有一点,魏海在庄子里面,除了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喝酒,(话说招弟就没见他们部落有不爱喝酒的,从奴隶主到奴隶,全都嗜酒如命),以前是干的好了才奖励一点劣酒,魏海现在算是掉在福窝里了,如果不是招弟下令控制他的量,他大概能够从早喝到晚。

    他对招弟的忠心是不用说的,(换个地方没酒喝就是要他的命啊!)但是这天天醉醺醺的也讨厌的很,他喝了酒后酒品还算好,不会打砸呕吐,但是,他很唠叨!

    想象一下,他从早上起来就喝酒,然后似醉非醉的开始见人就开始拉着聊天,最可怕的是他用的是他们的语言,看你听不懂他还会开始教你说他们的语言!一般人早就被他弄崩溃了,偏偏三七不但不躲,把自己的事情做完就会去找他聊天,一边陪着他做毡子,一边学说他们的话,现在,除了招弟,就她能跟魏海流利用他们的语言聊天了。

    招弟买的这些人,都跟他们说过,活契到期后看自己意愿可以选择继续雇佣,签了死契的,允许自赎,现在她们年纪还小,但是对未来的规划都倾向于在这里找人成亲落户,少数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被卖的,才会选择回乡,只有三七,跟人打听的是能否落女户,并且求到了招弟面前。

    象这种人,招弟总会尽量多给她一些机会的。

    三七来了之后,招弟只简单的询问了她怕不怕苦之后,就交给她两个任务,一是以后跟山民的联系由她负责,所有需要换的货每年的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二是不论是跟他们签订收购合同还是租用他们的场地人员,保证每年至少一百头牦牛的交易量。

    第一个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那里的头人已经习惯了拿这些东西跟山下换酒及其他物品,不用人提醒都会督促奴隶准备好要换的物品。

    而第二个看似简单,却要认真计算才能保证不会出现一年多一年没有的情况,也许还要说服头人增加牛群的数量,甚至,也许要几个部落合起来才能长期提供如此多的数量,而因为地方偏远的原因,要求她必须能够自己做出正确的决定。

    顺带着,招弟还要她去学会山民们一种菜干的制作方法。

    因为气候的原因,山民们的主要粮食作物有荞麦、燕麦、土豆以及萝卜。

    除了水灵灵白生生的大萝卜之外,他们那里还有一种扁圆形的萝卜,外表看着象铁饼,紫色,没有萝卜的涩口,甘甜的可以当水果吃。

    不过,他们一般都拿来喂猪。。。。。。

    用这种萝卜的叶子做的菜干,味酸,以前头人送过几袋给招弟,将这种菜干再次加工,做出来的咸菜口感更好,而且回味无穷,萝卜叶子,那是更不值钱的了,招弟曾经让人照着魏海说的做过,但是总是差点什么,这是让三七把这彻底搞清楚了,到时候好决定是买还是做。

    这就是招弟要做的另一样食物,用最廉价的材料,做最让人离不开的下饭菜。

    包括豆豉、豆瓣、菜头、咸菜干等。

    光是这些,就可以解决掉调味料、豆类、各种蔬菜、好种产量高但是不好吃的各种大头菜,还有一般被人丢掉的菜皮菜叶。。。。。。

    这些东西,全都照着后世经久不衰的畅销品来做,用最好的调味品,最复杂的工序,把最廉价的物品做成不能代替的小菜。

    想想看,田边地头随便种点的调味品,现在种到果林里的空地上,利用了空余土地,这些东西其实不需要太精细的管理,到最后,全部统一在一起,能卖出一个肉价钱来,这才是利益的最大化。

    而这些东西,招弟是不准备让庄子里自己的人种的,只需要透露给在庄子上干活的村民,他们自己就会种了来卖,也给他们增加了收入不是吗?

295、意外() 
招弟觉得,还是这些小打小闹的事情最适合自己,大概她天生就是没大志向的人,从这些小事上最能找到存在感。

    三七领命出去做准备,招弟另找了张纸备注自己新冒出来的想法,在这些东西里面,主料不值钱,真正贵的是辅料。这些东西以前有做,但是口感什么的跟别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以后就不能这样了,要让所有吃到这些东西的人,都对这不起眼的东西印象深刻,在配方调配的比例上,就一定要严谨定量并且精益求精。

    派出去搜集书籍的人又出去了一次,这次多收集的是关于地理的游记以及前人的休闲笔记这一类的,这些书中包罗万象,什么都有,有时候一不留神就能够翻出些菜谱、美容方子啥的,在这里呆了十多年后,招弟终于对这里的文化感兴趣了。

    写着写着就偏题了,满脑子想着的都是干巴牛肉、牛肉干、灯影牛肉丝、五香牛肉丝什么的,招弟感觉自己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大概出于补偿心理,本来只是喜欢美食的招弟现在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吃货,这也是她事业的动力之一了。

    说来她那么执着于锻炼,除了身体的原因,所练的功法不能落下了,还有就是这几天亲自做的事情少了,琢磨出来的小吃糕点却越来越多了,要想不变成个大胖子,必须得亲近自然啊!

    没有配方饲料,猪的品种也没有改良,一头猪养到出栏,算下来成本还是有点高的,不如兔子周期短,见效快。

    只是兔子肉少,杀了就吃还好,如果想做成腌喂保存,风干之后那就真只剩一层皮了,但是要练一只强军,在吃的上面就不能克扣,当初唐珩安他们初到这里,跟脚还不稳,跟她定干粮的时候都还亏待过自己的兵士,从吃饱到加蛋,然后保证几天一次肉,有时候,吃得饱也是忠心的条件之一啊。

    事情想多了头疼,招弟把东西一收,出门换脑子去了。

    山庄里面绿化搞得很好,到处都是绿荫香花,大概他们家喜欢香花是遗传的吧,走到哪里,住处都要栽满各种不同的香花,每个人都会两手分株扦插的手艺。

    就连岁数最小的小宝,当初也知道看见抽得很长的茉莉花枝,就拿泥土给它压上,等它长根了,去提醒姐姐分株。那个金银花更是,想起来了,就去折根枝条到处插。所以招弟这一走出来,风中是花香,眼中是深深浅浅的绿,心胸一下就开阔起来。

    她也不是乱走,直接到烘培房那去找狗蛋。

    狗蛋年纪大了,更是美得雌雄莫辨,他跟着读了些书,也看过了些世情,哪怕心底依然想跟着带弟,也知道自己这张脸容易惹祸,现在几乎就只呆在山庄里哪都不去了。

    就算是在山庄里,他也是成天呆了作坊里,研究新的糕点,糕点房里因了招弟的要求,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的,就露个眼睛,别说男孩子了,连女孩子大概都不一定坐的住,他却很自得其乐的样子。

    腌肉的事情专门有人分管,不过食物的保管都是相通的,招弟也想跟他聊一聊,万一有什么好方法呢。

    两人见了面,狗蛋倒先急切的问道:“大娘子,小东家在京城里还好吗?”

    狗蛋改名叫了石破天,但是他对名字好像没有什么执念,别人就随着他们叫自己的新名字,只有招弟几个,他说这名字是爷爷给他起的,让招弟他们还是叫他狗蛋就好,也只有他们,是知道他爷爷的人了。

    招弟几个,狗蛋是尊敬,对带弟,那是崇拜,每见着招弟,首先打听的,那就是带弟的情况。

    招弟失笑:“应该还是老样子吧,按时间算,这次过去的人大概都还没到呢,等他们带信回来,且还有些时日呢!”

    跟他说了多开发些主料为核桃、板栗的点心,用到这些东西的不少,平时也会按季推出些添加了当季水果的糕点,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怎么延长这些东西的保质期,还得保证味道没有影响,那在加工方式上,能选择的就不多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板栗,板栗营养丰富,味道也好,可生吃,也做菜,也可加工之后做零食,但是有个缺点,本地板栗在口味上既甜又面,就是个太小了,取仁,那就是一个麻烦的事情。

    家庭里自己吃,一家人动手辛苦一点无所谓,但是这个亮大了之后就不好弄了,不过这倒是难不倒狗蛋同学:“如果要取完整的栗子,倒还是有些麻烦,如果是只用这栗子做点心,只用栗子粉,倒是没什么难的。”

    想到什么,狗蛋自己先笑了:“弄得少了,这法子反而麻烦,多了倒是正好,把栗子煮熟用冷水激过之后,再用火烘干,然后包纱布里放木桶里拍打,栗子粉就在桶里去了,只是这就只能现做现吃了,保存不了多久。”

    招弟才不会跟他讨论怎么办呢,问题丢给他,让他自己去试验就行了,她是只享受结果的人,说到蜂蜜防腐的事情,倒是给了她些灵感,说起来,以后有了花田,这蜜蜂也要多养些才好。

    离开糕点坊,招弟就看见了一个人——薛初妆。

    从招弟留下她,让她回庄子上做事之后就没有见过她,她也没有去过问,相信她是能够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的。这时候看了,不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当初的薛初妆是很狼狈的,苍老瘦弱,挺着个大肚子,现在肚子没了,也养回来些肉,虽然头发依然还是花白,她用帕子学着这边的妇女包头,也就看不出来了,不再憔悴,整个人看着年轻了不少。

    她身边放着一个很大的竹篮——这边的人来历杂,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法子,拿这种竹篮放小婴儿很是方便,在家里的时候,弄个架子,做个挂钩挂架子上,就是摇篮了,轻轻推一下,自己就会晃好一会,出外的时候,提在手里也很方便。

    薛初妆见了招弟表情纠结,远远的行了个礼,看着像是想过来,脚跨了一步,迟疑着又收了回去,踟蹰矛盾的样子看得招弟都替她心累。

    心里叹了口气,招弟主动的走过去,篮子里是个小小的婴儿,这篮子做得两头高中间低,孩子的脸在阴影里晒不到,包裹在一件旧衣服改成的襁褓中,闭着眼睛睡得挺香。招弟也没看薛初妆,看着篮子问她:“是儿子还是女儿?自己一个人忙得过来吗?需不需要人帮忙?”

    薛初妆又曲了屈膝:“回大娘子,是个男孩,他平时也不吵,也不给奴婢添麻烦,旁边的人平时也挺照应我们娘俩,奴婢能应付得来。”

    招弟点了点头:“那就好,前几年辛苦一些,等他大些你就轻松了,也能享他的福了。我让他们给你安排个轻松的活吧。”

    薛初妆的目光也看着篮子里的孩子,曾经的不甘、高傲、愤恨全都不见了,眼里就只有这一个小身影似得。她拒绝了招弟的好意:“多谢大娘子了,不过奴婢现在干的活也不累,大家看奴婢带着孩子,都照顾着奴婢呢,有时候还会帮奴婢带带他。是奴婢有些话,一直想对大娘子说,只是知道大娘子要忙的事情多,奴婢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凑到大娘子身边去,可巧今天见到大娘子了。”

    招弟这才抬眼看她:“什么事?”

    薛初妆急忙道:“没有事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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