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奇侠之彼岸花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仙剑奇侠之彼岸花开-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醢。宜党跻话 !!!�

    我正待好好劝她,却被她重重敲了个爆栗:“管好你自己吧,话说你后来真没再找找看?”

    我沉默。

    她砸吧下嘴巴,笑的媚眼如丝:“我说你心里。。。嗝,算了,我得去吐吐。。。”

    话落人已没影,我揉揉额头,掏银子付钱,胖老板娘扭着胖腰肢走过来收钱:“这酒入口淡后劲可足着呢,那小子有的受了,呵呵。。。哎呦,怎么麦虾还剩那么多没吃?不好吃?嫌我家手艺差?”

    我忙解释:“不不,她就是喝多了,吐完继续回来吃。”

    胖老板娘这才满意地收下银子:“嗯,你们这些年轻人是不知道饿肚子的苦,瞧瞧,那些花子,能得一口这面汤就谢天谢地了,哎,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这位似乎特别爱拿这说事,我又不好反驳,只得顾左右而言他:“二娘生意好吗?”

第66章 兰因(三)() 
胖老板娘甩甩手里抹布:“小本生意混混日子,吃不饱饿不着。。。我说你那半碗面汤若真不要我收了哇,喂,那个花子,来,喝面汤。”

    她还真就端起面准备给送人,顺带白我一眼,好似我该被天打雷劈,我忙起身乖巧地接过碗,讪笑:“二娘您忙,这种小事我来就成。”

    虽说胖老板娘说话有些渗人,但心是好的,再说了,实在也是王初一浪费粮食所致,故而我端着碗赶紧顺着她指的方向去街角做好事,也算给那女大王积福!

    街角一团黑影,天黑,看不清摸样,但其实又有什么好看的,天下花子还不都那样:蓬头垢面、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走到黑影一步远处我停住,蹲下,递上碗,轻声道:“那啥,吃面汤啊。”

    那花子似乎被惊吓到,身子明显一抖,片刻后抬头,纠结的乱发遮住脸面,我默默在心中表示同情,将碗塞给他,尽量放柔声音:“吃吧,莫怕。”

    花子似乎很害怕,身子往后缩了缩,那碗差些打翻在地,我忙托住:“别怕别怕,没人会打你,吃吧,吃完,我好回去还碗。”

    我也不知哪来的耐心,或许是心里满溢的同情心作怪,尽然耐下性子好言好语安抚起花子来,说了半天,那花子只捧着碗发呆,让我很是沮丧,琢磨了下,我打算先走开等他吃完再来拿碗,此时有路人打着灯笼走过,那光虽昏暗却依然有一瞬照亮了墙角,于是稻草般的闪着暗红色泽的光及其上胡乱插着一枚木簪映入我眼帘。

    我像被雷劈中,良久,王初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应该吃了很多苦。”

    “。。。他会出现在这里应该是想回去找你。”

    “他已经傻了,即便有恩怨,也是以前的事,何必一直。。。”

    “小小。。。他在哭。”

    我抖着手指撩开乱发,乱发下,那张灰不溜秋的脸上落满泪痕,黑瞳犹如浸泡在潭水中的明月,璀璨却哀伤。

    王初一俯身,指尖滑过我脸颊,带走一抹水滴,她说:“莫哭,你已经找到他了。”

    良久,我哑声道:“兰因,莫哭,我带你回家。”

    ******************************

    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我给他取名兰因。

    他是傻的,不知其意只傻傻对我笑,那女山贼王初一有些文化,絮絮叨叨说:“早悟兰因,不错的名字!既取了名字便打了标签,以后他是你的,你便当多养了只狗,好歹有个人陪着,即便是傻的,多少也让人放心些。。。哦对了,你说他以前是不傻的,指不定那天他就清醒过来想起你夫君的事,如此,咱才能有的放矢去找人,否则,人海茫茫,天下何其之大,要怎么寻?!”

    我没回答,只沉默着给他洗澡、洗头、换衣,扎上腰带,一切结束,退开一步,与他正色道:“从明天起你要学会一切日常技能,吃饭穿衣、烧水劈柴一样不许拉下,不许再窝在墙角,还要认字,以前的你便是因为没文化才会到处寻人打架,还有,你叫兰因,兰花的因缘的因,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他一直傻笑,眼睛晶亮晶亮,神情蒙昧懵懂,似乎所有快乐便是因为我在他面前。

第67章 两个人的天荒地老(一)() 
从此我便多了个跟屁虫,走那儿他都跟哪儿,连上个茅房都会跟进去,被我吼了两次揍了一顿才不再犯,哎,真是个糟心的傻子!

    可有一样怎么都调教不好,那便是晚间睡觉他定要与我同屋,将他赶出去他便缩在门口,拉他回西厢,一转身他又缩在门口,即便揍他也没用,某夜,雨声连檐,半夜醒来开门一看,果然,他缩在门口,大半个身子已被雨水打湿。。。虽恼,却也自责,我知,他三岁孩童般的心智里一直藏着被我遗弃的恐慌。

    那晚后,我找来铺盖被子扔地下,告诉他,以后睡这里,他一脸高兴,欢欢喜喜和衣躺进去,打了几个滚便睡着了,睡颜安静,唇边带满足的笑。

    我揉揉额头,这孤男寡女的。。。不过,他也就一傻子,现在的智力等同三岁孩童。

    总体来说兰因是极听话的,指东他就东,指西他就西,让他劈柴他不会去挑水,让他洗衣他绝对全部洗干净晾晒好,学东西也极快,示范一遍便能按着做,半月下来,烧饭、洗衣、挑水、劈柴、打扫一应家务全由他包下,并且有模有样。

    本大仙仙心甚慰。

    一月后,我开始教导他认字,从一二三开始,手把手教,我握着他的手执笔在纸上落下一横,瞬间,有种师傅附体的错觉!师傅。。。我顿住,他有些疑惑地转过头来,我轻咳,念道:“这是一”,他跟着念:“这是一”。

    。。。。。。

    我摇头:“念一。”

    他摇摇头:“念一”,声音清浅悦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脆。

    我揉揉额头,感觉教傻子念书压力很大,他有模有样地抬手去揉额头,我怒了,吼一声:“这个不许学。”

    他一愣,手停在空中,一脸惊慌。

    我立刻心升自责,哎,他就一傻子啊!放柔声音:“姐姐说这个念一,你跟着念一,其他不许说也不学做,听懂没?”

    他似懂非懂,点点头。

    我清清喉咙:“一。”

    他抿抿唇,小心翼翼道:“一”

    我笑着拍拍他头,赞道:“恩,真聪明。”

    见我笑,他也笑了,眉目弯弯,梨涡轻浅,孩童般毫无杂质。

    又过一月,他已能与我进行简单的语言交流,不再像以前那般只会喊“啊”。

    五月初五端午节那天,王初一带着她家紫眼睛的娃娃来我家过节,两个女人喝酒吃肉感叹了番岁月如刀、红颜易老、而男人如此不可靠之后,双双醒悟自家的娃不知去了哪里,满院子找遍没见人影,王初一倒是淡定,说,定是被端午拉着去看龙舟了,我大惊失色,拔腿就往外跑,要知道,兰因是傻子,不但是傻子还长成那副模样!这一大一小、一傻一懵懂的别出什么事啊。

    初一被我这般一分析也有几分急了,忙与我相携出门找人。

第68章 两个人的天荒地老(二)() 
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吆喝响成一片,我两一路找,直到满头大汗脚底冒泡才在灵江边找到看热闹的两人,我又气又急捋袖子,却被初一一把拉住,我没好气说:“放心,我只揍兰因那丫。”

    初一抹抹汗,笑着指着远处那两人:“他们难得这般开心,何必去败兴!”

    江岸边密密麻麻的人堆里,一大一小叠罗汉,小的坐在大的肩上,白嫩的小手指着江里的龙舟唧唧咋咋说的热闹,大的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努力张望,满脸兴奋好奇。

    “端午长相特殊,我一直不太敢让他下山。”初一懒洋洋地靠着身旁的树,双手环抱胸前:“此时想来,却是对他苛责了,他终是会长大,而我也无法保护他一生,小小。。。这便是做娘的无奈。”

    我无语,不知该翻白眼还是装深沉,你养儿子管我几个铜板事?初一拍拍我肩膀,嬉笑着道:“你也别像母鸡似的护着你家那傻子,该让他多接触接触人群。。。难不成你还真打算养他一辈子?!”

    一辈子?

    我一愣,忽然觉得远处一大一小欢乐叠罗汉的场景很是让我有几分抽心。

    人间与我只是驿站,我能停留多久?!

    不管因为心软还是因为暮景,或者其他什么,终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而兰因,不管以往是仙是妖还是魔,如今只是个傻子,我能一直将他护在小院里一生不离?

    那日后我想了几宿,第五天,我一拍大腿对兰因说:“兰因,咱们开家医馆吧。”

    兰因正满头大汗蹲在院子里洗衣服,闻言,回头看我,眸中一片茫然,嘴里却欢快地迎合:“哦,开医馆,呵呵。”

    。。。明显,他是不怎么明白我说的话,一口气卡在喉咙,让我好一番咳嗽。

    *******************************

    我这仙,因长期离群索居导致性格怪异、行为诡异,自由散漫、跳脱不靠谱,且身为一个仙,除了长生不老年龄偏大外,小法术都不会一个,连驾个云还会造成交通事故!

    真真悲催。

    不过幸好,我品性尚算纯良,三观尚算正直,于是乎,好仙有好报,让我捡到了暮景,那个天上地下最最钟灵毓秀的少年,尽然还拜了四海八荒最大神仙做了师傅。。。扯到师傅我就抖心,包子小弟化成灰的事不知他知了没?若知了,凭借他四海八荒第一大神的功力,找到我为期不远了吧!

    抬头望望天,我无比哀伤地想,师傅,我真没想害你儿子我师弟,真是你那糟心的儿子我那作孽的师弟自作自受啊!

    介于我随时可能会走:一、被师傅抓走,二、被胡颜带走,三、巧遇暮景后双双私奔走,于是,我开始启动善后程序。

    之前我已叙述,我这仙心地善良、三观很正,救人便要救到底,送佛就要送到西,既然已经多管闲事圣母玛利亚地救了傻子,便不能再让他最后依旧落入乞讨或者成小倌的惨剧,我得将他后半生安排好,我走,也安心。

    这算是圣母业界良心了吧!

    当然,我说开医馆是有理有据、有底气的。

    两万多年的琉璃岛,长日慢慢,我阅遍人间书籍,虽然最多的是话本戏文什么的,不过医书也看了不少,虽没实践经验,可理论知识渊博,什么绝世古方,什么传世秘方,我胸中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张,随便找几张便能忽悠的人一愣一愣的。

第69章 胡庆鱼堂(一)() 
开医馆首先要找场子,得是一处相对闹市的沿街门面,不用太大,最好带个小后院,让我配配药、种种草什么的。胡颜那小狐狸精虽有些不靠谱,出手倒还大方,我上次离家出走前翻遍屋子尽然找到只宝盒,里面是一摞银票外加房契一份路引一张,那些银票虽被王初一那贼婆娘抢走一半,剩下的一半尚有一千多两。

    这里一定得加句题外话:王初一那贼婆娘之所以对我那般好,我估摸着两个原因:其一,抢我一单身孤苦女子的银子后良心不安,其二,半年也未必能做一票百两银子生意的穷土匪突见我这大财主怎还肯放手?

    题外话归题外话,话说,那女大王端午节后便没出现过,还真他爹的有些想念!

    我手里剩余的银票租个超级豪华大店面搓搓有余的,于是乎我大手一挥钦点城里最繁华地段紫阳街的旁边赤城巷的拐角的巾山里一个店面。

    房东听说我用来开医馆很是不解,在我下定的时候他反复用半生不熟的官话唠叨:“姑娘儿啊,泥真想好要租这屋子?欧这里虽说风景优美空气新鲜,却实在是个闹中取静的地方,咳咳,欧的意思是说这里木人,木人流,医馆开这里基本木人会看见,姑娘儿还要租?”

    我指指身后兰因:“我弟弟喜欢。”

    房东看向我身后,兰因对他憨憨一笑,房东一脸呆滞,半响拿起定金摔下一挂钥匙拔腿走人。

    我想他是被兰因独特的笑容惊到了!满意地拿起钥匙,我转身拍拍兰因肩膀,赞道:“乖,多笑笑才有亲和力,走,姐请你吃麦虾去。”

    兰因哦了声,继续笑的欢乐无限。

    ******************************

    其实,租店面只要小事,银子有随便你租哪里,就算紫阳街也行,真真的问题不是人流,是同业竞争。

    临海是个小镇,方圆十几里、人口万把,历史却很悠久,最远可以追溯至夏朝,百年老铺比比皆是,这里的百姓多直爽实诚,像龙们客栈玉娘、麦虾店扈二娘以及这家房东,没什么坏心眼,有啥说啥也肯帮人,但,你若以为他们软弱好欺就错了,外地人贸贸然想来分杯羹,那么等吃老拳吧!

    在小镇,几句话不和当街互殴的事每天都有。

    当地还有个特点:街上随便走着的两人很可能就是亲戚,一个的娘舅的弟弟的媳妇的外甥的女儿是另一个表姑的三姐的堂兄的儿子的媳妇儿!

    这一城全是亲戚!怎不叫人胆寒。我教导兰因说,实诚不代表好欺负,何况还个个沾亲带故,千万别惹。

    选巾山那犄角旮旯我是经过市场调研及深思熟虑的,小镇医馆不多,却都一个招牌,同仁堂,我虽不知这家和话本子里通常写的京城同仁堂是否一个血缘,但人家好歹在此垄断经营,你一个外地人想插一脚?

    我忍不住摸摸腿肚子,一旁吃面的兰因疑惑地看看我,乖巧地放下筷子来帮我揉脚,我摸摸他头,哀叹:“咱们总不能去卖豆腐吧?”兰因笑的纯真:“好,豆腐,卖豆腐。”

第70章 胡庆鱼堂(二)() 
。。。所以,我决定还是开医馆,只,避其锋芒,咱藏犄角旮旯开。

    “取什么名字呢?”我吃了口面随口问,当然,本没指望傻子回答,兰因西里呼噜喝完面汤,夹起刚才省下的最大一块鱼肉放我碗里,眨眨大眼睛,对我说:“鱼,吃鱼。”

    吃鱼堂?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