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摆摆手:“还有,我建议你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我不能这样走,我睡前遇到的最后一个人,会被我害死的!”周夕大叫,执意要留在警局。
警官不耐烦了:“所以呢?就算我相信你了,你要留在警局害死我?”
周夕无话可说,只得离开了派出所。
“头儿,你怎么看?”周夕离开后,年轻的女警察凑到警官身边。
警官点了一根烟:“我干这行儿这么多年了,他还真是头一个。我必须承认,他编的故事无懈可击,表情、神态,没有一点破绽。他好像真的是被诅咒了一样,那种恐惧不是正常人能装出来的。”
女警察问:“那,难道真的有鬼?”
警官吐出肺里的烟圈:“可能他真的撞见鬼了吧。要不然这个周夕,就是个典型的高智商罪犯。”
周夕颓废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身体好似失了气力。再次路过那条巷弄,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觉得这个死胡同陌生。他摇摇晃晃的走进去,胡同尽头依然什么都没有。
“草,该死!那个老头呢,卖书的老头呢!?”周夕崩溃地大叫,跪坐在地上,眼泪不住地夺眶而出。
过了会,他从巷子走出来,回到家里。
路上,很多人跟他擦肩而过,他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好像隐约瞟到了一个女人,那是位中年女人,那个女人刚刚到这偏远的地方,买了一瓶消毒液。毕竟,她偷用了单位的那瓶还需要补上。
周夕到家后,给自己准备了一些爱吃的东西,配着酒液不住地往自己嘴里塞。为了不因自己再发生命案,今天,他决意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几瓶啤酒下肚,他看了看时钟,已经十一点了。
“十一点,好熟悉的时候啊。”周夕满脸通红地看着钟表的指针。
“对,对了,老子那天晚上就是十一点,进了那条该死的胡同,遇见了那混蛋老头,买了那书。。。”
周夕再次跑出家门,手里还提着酒瓶。
“妈的,老子要去找那老头算账!”
夜里,街上空无一人,周夕径直地跑到巷弄里,这次,眼前的景象让他呆住了。
死胡同里,摆着一个小板凳,上面放置着军大衣、狗皮帽子、口罩、绷带。
前面是一个破旧的书摊子,上面的旧书大多是名著、教材之类的。
还有一本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周夕的酒一下子全醒了:“怎,怎么可能,这本书不是被警察拿走了吗?我不可能记错的,警察今早来找我的时候,他把杨经理尸体的断手,还有那本书都带走了!”
……
周夕仿佛意识到了什么,慢慢地朝书摊走过去,穿上了军大衣,挂上口罩,把狗皮帽子往自己的脑袋上扣。
“对,只要把这本书卖出去,诅咒就会传给下一个人,我就不用受苦了。”
他坐到板凳上,肩上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今早肩上掉的那块肉,伤口没包扎好。
“刚好这里还有绷。。。”
“绷带。。。”
周夕咽了咽吐沫,这才意识到,那晚遇见的老头把绷带缠在手上,应该不是为了代替手套取暖。
“而是他的手上。。。掉了一块肉。。。吧。。。”
“所以,老头说有人病了,其实也不是家人生病,他就是指他自己被诅咒了。。。”
“所以,他接过钱时别扭的动作,也是真的因为疼痛。。。”
周夕呆坐在板凳上,静静地等着下一位可怜人进入这条巷弄。
终于,他等到了。
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小孩。
周夕的声带发出声音:“卖……卖书……”
周夕的嗓音彻底变了,变得低沉、沙哑,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就跟那个老头,一模一样。
我,我的声音。。。
周夕捏着自己的喉咙,可嗓音却无论如何也没一点变化。
沙哑的声音再次从周夕的嗓子里挤出来。
“小伙子,买本书吧……”
“好啊!”戴着棒球帽的小孩高兴地走了过来。
小孩摸了摸下巴,兴致很浓地挑书。
然后拿起了那本书。
一个字都没有的书。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中,周夕挣扎地惊醒,此时,他正倒在自己家里的地板上,身边是他昨晚吃剩的残羹剩菜,还有很多啤酒的空瓶子。
“原来,是梦。。。”
周夕揉着自己宿醉的太阳穴,窗外的阳光射进屋子,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早上了。
他突然直起了身子。
“不!我又睡了一晚!也就是说,今天我又要害死一个人了!”
周夕立刻用手机查看着新闻,可今天好像没有发生什么命案,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松了一口气,走到洗手间,他惊奇的发现自己脸上的伤痊愈了。动了动肩膀,他发现自己肩膀上也一点伤痕都没有。
好像,之前掉肉的事情,都没发生过。
“难道都是梦?”
周夕一时间分不清楚,直到他回到房间里,看到自己的书桌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
黑色封面上,没有一个字。
他咬咬舌头止住自己心中蔓延的恐惧。
“可是,今天书上面没有断手。。。”
周夕强忍着惊吓走到那本书旁,书里仍然一个字都没有,唯有最后一页写着。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周夕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再也没见过公司的保洁阿姨一样。
几天后,此事被公安局草草结案,周夕被认定无罪,继续回到公司上班了,除了换了一位经理以外,自己的生活似乎没什么变化。
终于,这件事好像就这样结束了,至少,周夕是这样认为的。
可如果,这只是一个开端呢?
……
“喂,王宁。”周夕把手机贴在耳边。
“哥们,你到了吗?不是说了同学会是十一点吗?这都十一点五分了。”电话那边传来一阵抱怨。
“喂,我可是刚下飞机赶回来的,才迟到五分钟而已,干嘛大惊小怪。”
“行了,你赶紧来吧,我有事跟你说。”王宁挂断了电话。
周夕耸耸肩,走在去往同学会酒店的路上,心里不禁想着高中时候的事。
他们班只有八个人,当时除了他跟王宁,还有一个胖子,叫侯志远,他们三个是关系最好的铁哥们,经常一起打游戏、看美女、吃火锅。
此外,还有三个人也是一个小团体,他们都很聪明,成绩名列前茅。就是他们比较调皮,喜欢搞一些恶作剧,几乎所有人都被他们的鬼点子整过。
还有一个苗族男孩,他比较孤僻,成天阴气沉沉的,就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角落呆着。
最后一个女孩,她的年纪比我们大两岁,听说是对自己高考成绩不满意,留了两级。毕竟多读了两年书,到我们这届,她的成绩很出色,就一起被分到我们的实验班里了。
不仅如此,作为班里唯一一个女生,她还有着一张姣好的脸蛋,再加上略微年长的气质,又让她高冷了不少,她一直被全班人认为是班级的女神,让周夕现在想起她还会想入非非。
“也不知道这次回家来的机票,新上任的经理能不能给我报销了。”
周夕嘀咕着,推开了酒店的大门。
服务生恭敬地鞠躬:“先生你好,找人吗?”
“恩,包房302。”
服务生笑眯了眼睛,憨态可掬地说:“三年二班同学聚会是吧?预定的人真有心,特意订了我们302包房,寓意多好呀!”
周夕附和地笑笑,他认为这个数字最多只是一个巧合而已吧,这个服务员也太能胡乱联系了。
到了包房里,屋中只坐着零星的几个人,周夕数了数。
四个。
恩,更准确地说是三个人,还有一个小孩。
那三个人分别是王宁、高中时的女神,王诗涵、还有那个平时跟大家交集很少的苗族人,吴疆。算了算,还没到场的就剩平时喜欢捣蛋的调皮鬼三人,还有侯志远了。
至于那个小孩,周夕心里念叨:“这小孩得有十岁了吧,这是谁家孩子呀?没听说班级里哪个结婚这么早的呀。”
“周夕,好久不见。”
周夕眼前出现了一张清丽白腻的脸庞,樱桃小嘴边带着若隐若现的微笑。吊灯发出暖黄色的光芒照射在她明彻的眼睛之中,让它们像极了一对闪烁的星星。
这女人就是当年周夕的同窗女神,王诗涵。
她今天穿了一身随意的黑色小礼服。一头乌黑的长发云朵般盘在后脑,露着光洁的额头,化着淡淡精致的妆容。那身上黑色小礼服勾勒出纤细的腰肢,白色的纯棉打底衫扎进黑色套裙中。
最吸引目光的是她那穿着黑丝的双腿,十寸高跟鞋的映衬下让其更显修长匀称。
王诗涵在周夕的印象中一直言行举止端庄娴雅。今天依然如此,就连打招呼的一颦一笑之间也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
“周夕?”王诗涵看着略略发愣的周夕。
“啊?对,恩,好久不见。”
周夕尴尬地回应,这才发现王诗涵伸出的手已经停在空中很久了,他赶忙握住,让自己尽量地显得自然些。
握手间,周夕突然眼前一黑。
这次,不是因为见到美女的紧张,而是有一个声音他在脑中一闪而过。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第五章:看到一切()
“现在,你可以看到一切了。【 】”
这,这不是那本书上的?
周夕顿时吓得一身冷汗,慌忙地松开了王诗涵的手,两腿不住打颤。
“怎么了?”王诗涵察觉到不对劲。
“没什么。”
周夕快步走到正在跟吴疆攀谈的王宁旁边。
“给我支烟。”
“你不是不抽吗?”
“别废话,拿来。”
周夕一把抢过王宁的烟盒,用打火机给自己点上,深深地猛吸了一口。
确实,周夕很少抽烟。可他不得不承认,在自己过度紧张时,只有烟酒能让人冷静下来。
还没抽两口,突然,包厢内的灯突然灭了,屋里一片漆黑,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王诗涵和小孩惊叫了一声,王宁赶忙出去叫服务员。
周夕却浑身瘫软地坐在椅子上,嘴里尚未吸完的烟滑落在了地上。
“我,我看到了。”
“这是真的吗?”
周夕嘟囔着,屋内的灯也亮了起来,王宁回到屋里,说是服务员告诉他们酒店电力系统出故障了,不用担心。
周夕嗓子眼干干的,他往嘴里灌了一口茶水,慢慢地走到王诗涵旁边。
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王诗涵:“是真的吗,你告诉我,是真的吗?”
“什么真的?”王诗涵被周夕的问题弄得莫名其妙。
周夕缓缓地凑到她耳边:“。。。。。。。。。。。。。。”
王诗涵身体倏地僵住了。
她知道周夕在说什么,她还以为上周的事,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
就在刚才停电时,所有人眼前都是一片漆黑,可周夕却并非如此。那些片段像跑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里面的人他全部都认得,有王诗涵,还有三个他的高中同学,他们三个酷爱调皮捣蛋。。。
……
……
……
王诗涵的故事《车祸》
暖阳的午后,日光洒在别墅外小院子的花花草草上,一切显得如此轻松惬意。刘洋坐在屋内靠窗的书桌前,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敲击,一行行文字跃然其上。笔记本电脑旁是一杯朴素的大麦茶,淡淡地清香和这午后的慵懒一样沁人心脾。
刘洋是一名网络写手,自由自在是他向往已久的生活。高中毕业刚满十年,他仿佛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一幢小别墅、一个小院子、一份自由的工作。
他富裕的家庭给了他无忧无虑地创作空间,生活条件优越,自己的人气也不错,靠这些文字足够养活自己。再加上他那经常健身的结实肌肉和最近刚结交的漂亮女朋友,现在的生活让他十分满意。
刘洋嘬了一口大麦茶,让窗外凉爽的微风拂过自己的面庞。
“午睡一会儿吧。”
他起身往落地窗的卧室走去,不想辜负这番好天气。
“叮叮叮!!!!”
谁知,刚躺到柔软的席梦思上,别墅的门铃就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刘洋不知道谁会在这个时间来找自己,毕竟现在还是工作日,大多数人都要去上班。
“来了,谁啊?”他把拖鞋穿上,拖拉地走到门口。
“李翰!”
刘洋刚打开门,男人就冲了进来,更准确地说,是闯了进来,然后飞快地把门关上。
刘洋震惊地看着自己的高中同学,李翰。他此时满头大汗,连连地喘着粗气。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李翰应该是考了公务员在省公安厅上班才对,这个时间怎么会从单位溜出来到自己家呢?
“刘洋,出,出事了!”李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刘洋把大麦茶递给李翰:“先喝口水,慢慢说。”
李翰咕噜咕噜地将茶水一饮而尽,他个子不高,上学时就是中等身材,当了公务员以后就更加疏于锻炼,如今有点微胖。此时,他喘着白衬衫和西裤,显然是从单位直接跑到自己的住处来的。
李翰大汗淋漓,眼中的焦距忽闪忽定,显然非常紧张和不安。
刘洋感到了不对劲,皱着眉头问:“怎么了?突然过来找我,连电话都没提前打一个。”
李翰没说话,过了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带似的开口:“我,我昨晚去法医办公室了。”
刘洋挑挑眉:“你不是每周都要去那里巡视吗?”
李翰打断他:“对,但是昨晚法医解剖了一具尸体。”
“尸体死的很难看?拜托,你都干这行六年了,什么尸体你没见过,这是你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