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阴阳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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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阴阳妻-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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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咣”一排血尸直挺挺的跳进洞穴。那些尸鳖爬到这些血尸的身上,狠狠的撕咬,吞噬,越聚越多。尸鳖仿佛喜欢他们身上的味道,全部都涌了过去。

    齐苏子站起身“你不是她!”他收好玉笛,小巧玲珑的摊在他的手心,转眼消失在刚砸的洞口。

    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又莫名其妙的给她指路。她回头寻了笼子,三个婴儿,倒是不沉啊!双手托着笼子离开。

    等她出了洞穴之后才发现自己在七子山。她双手抱着笼子,等下了山就放在警卫局。

    。。。。。。。。。。。。

    凌晨焦急的渡步,云丰倒是没有凌晨慌乱,眼底却写满焦急。

    金花手里的帕巾揪出了好几个褶,眼瞅着过去了三日,这万府还不放人,声称除妖期间,闭门谁也不见。动静倒是挺大,到不见把人放出来。

    “莫笙?”莫笙手里抱着笼子,刚进门就被凌晨抱了个满怀。

    “我可不喜欢女人!”莫笙手一松,凌晨只得报好笼子。

    “你身上怎么这么多血?”凌晨捂鼻,好重的血腥味儿,莫笙的衣服就跟掉进了染缸,还有些潮。

    “把孩子送去警卫局!”莫笙这一身实在不好进城招摇,她和温瑶那个女煞还真是有血海深仇。

    “笙儿,这几****去了哪里?”这又是婴儿又是浑身是血的,云丰不担心是不可能的,见到她这样手都跟着哆嗦。

    “外公,齐家之前到底是干什么的?”莫笙让金花回屋替她准备换洗的衣服。

    “下海经商!”在他记忆里齐家祖祖辈辈都是经商的,靠出海致富。

    “那齐家老祖宗,”莫笙迟疑半晌。

    云丰四处瞧了瞧,掩好门窗“让齐家顺风顺水的怪物!”他让莫笙襟了声“你对他,知道的越少越好!”

    金花在门外敲门让莫笙换衣服,显然外公不想让她知道关于齐家老祖宗的事儿。她推开门,随着金花,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第三十三章齐家() 
莫笙让金花带钱去了县城的警卫局,她在城里的名气很大,很多人都要给她几分面子,毕竟翠清楼在县城内比较出名,她不光是翠清楼的老板娘还是里面当红的歌女,年纪轻轻,不佩服她都难啊!

    “这是四本县志!”金花将县志用丝巾手帕包的有棱有角,县志不厚,每本大约百页。“是不是遇到了麻烦?”

    “差不多吧!”莫笙接过县志,这座县城历史不算太久,原来是座古朴的村庄,后来不知怎么的,村里的人都好像一夜暴富,就不满足在这稻草树秸堆的草房,开始建起青砖白瓦的可以御寒的房子,有不少人慕名来到这里,也有不少人走出这里,满满的就成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县城,莫家来到这里大概是这里成为县城不久。

    莫笙细细的翻看,第一页便有齐家,她翻到齐苏子那一页,只有一句话,像是写给她看的“寻苏子以百年用之,苏子在世后人必安之,若苏子亡齐后世则递万世而衰。”

    县志上的记载的历史还是太片面,她总觉得莫家和齐家在冥冥之中就有牵连的关系。

    “很棘手吗?”金花给她倒了杯茶,声音温柔如水。

    “不是很棘手,就是有些事情不明白!”莫笙双手托腮,齐苏子到底什么个来历?

    “说出来听听!”金花坐到她的的身边儿。

    “前一阵子我去了七子山给齐家老祖宗迁坟下葬!”莫笙摇摇头“那天救我的人正是齐家老祖宗!我想知道他的来历。”

    金花先是惊讶,然后笑呵呵的问她“我们清楼有个说书的先生,我想你见了他,或许对你了解齐家老祖宗有一点的眉头”那个说书的先生以前说过关于齐家的事情,但是没几个人愿意听,故事冗长乏味,不如三国水浒来的痛快,纷纷叫停。

    齐家确实在县城最风云的一家,因为带领全村的人发家的就是齐家。

    。。。。。。。。。。。。。。。。。。。。

    莫笙随着金花来了翠清楼,说书的先生正在说水浒中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那一部分,说的周围人连连叫好,莫笙挤进去,放下一张银票“我要听齐家!”

    说书的先生看着莫笙这小姑娘眉清目秀,出手不凡,上来就要听齐家,再看向后排,金花对他点点头,他便了知“今天小的便被这位姑娘包了,姑娘是东家,不知姑娘可否愿意等我歇息之后单独为姑娘说上一段儿!”

    “无妨!”莫笙便去了后排继续听他讲水浒,原本那些准备走的人,一听说书的先生不准备将齐家,又留下来接着把刚才没听完的故事听完。

    金花先带莫笙带她在翠清楼逛了逛,翠清楼很大是这座城内最大的娱乐场所,很多富人愿意在这里面花天酒地,醉生梦死,醺醺然。金色凤羽纹路的壁纸,翡翠定制的天灯,水晶吊坠的帘子,光是大厅就分为四个部分东南西北四个走向,东边说书先生的场子,西边歌女的专属场子,也是富家子弟最爱去的地方,西边主皮影戏和电影,还有就是东边的梨园,每个场子距离刚刚好,不是太近也不是太远不会互相打扰,这几个场子只要交一个场子的钱,另几个场子也可以随意去观赏,所以在这里流连忘返的人也颇为的多。

    二楼除了看台之外就和三楼一样专门提供的住宿和待客用的房间,每所房间装饰的优雅大方,不小气也不过于做作。在二楼你想要看什么,就会有属于这四个场子的专属看台,不过租看台需要不少银两,人们大多还是选择进普通的场子。

第三十四章我是齐家人() 
金花将莫笙安排在二楼的看台,专门对着说书先生,便去查开账本,看看这几日的营生。说书先生带个金丝圆框的眼镜,大约二三十岁,面容清秀,倒是有几分秀才的模样,左手拿个惊堂木,右手拿把蒲扇,灰色马褂长衫。她见过的说书先生都是拿把折扇,而他拿了把蒲扇,说书的底气也不像其他说书人的底气足,柔柔弱弱,不过他似乎读的书比较多,其他说书人会说的书他会,其他人不会说的书他还会,正因为如此,许多人都十分愿意来听他的书。

    莫笙倒了杯茶,不紧不慢的等他来找自己,他已经换了故事,有人点聊斋,他清了清嗓子,有模有样的讲起聊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画皮,倒是适合他讲,嗓音不是很冲,软硬有余,听的周围人纷纷抱起了臂膀。有的人甚至还挨在了一起,相互来个依靠。大约过了一刻钟,故事完毕,那些人拍拍屁股,意犹未尽离开去了其他的场子。

    说书先生拿着蒲扇对莫笙摆摆手。

    。。。。。。。。。。。。。。。。

    “我来给东家说书了!”说书先生给莫笙作个揖。

    “先生请坐!”莫笙替他倒了杯茶。

    说书先生饮了茶,蒲扇扇来扇去。

    “我看人家先生拿的都是折扇可是为何先生您却拿了蒲扇?”莫笙将金花拿来的糕点推到他的面前。

    “君子修身而非金装加身。”说书先生不客气的拿了一块儿糕点。

    “先生倒也不拘小节。”莫笙转入主题“先生,可否愿意为小女子说上一段齐家?”

    “四百多年的历史,东家随您挑选,我都略有耳闻!”说书先生嘴里塞了糕点含糊不清。

    “这县志对齐家只是短短几页,对于齐家祖宗也是寥寥一语。先生您怎么知道的会如此之多?”

    “因为我就是齐家人!”他从怀中掏出帕巾,擦擦嘴。

    莫笙瞪大眼睛,如果他是齐家人,他应该知道关于齐家老祖宗的事情,可是公然讲关于齐家的历史,若是齐家人也会受到齐家长辈的责罚,就不是单单一个故事这么简单。

    “齐家有些故事我是不会对其他人讲,但是你除外,我等你好久了,莫,笙!”说书先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在下齐铭然”

    “你!”莫笙不知道说什么,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没有丝毫头绪。

    “我是齐苏子的唯一血脉!”像齐家那么大的家族又经商免不了大大小小的内斗,而齐铭然就是这场内斗的牺牲品,在十九岁的时候就被赶出了齐家,后来在金花这里当了个书先生。看惯了内斗,他刚入风花雪月的场地很不是习惯,不过他记得父亲临终前一定要去莫家找到有阴阳血的人,这是他的夙愿,也关于齐家的兴盛衰亡。

    “为什么说是唯一?”莫笙能猜到八九十但是不敢确定。

    “因为齐苏子虽然是齐家老祖宗到他并不是齐家人和齐家也无血缘上的瓜葛。”齐铭然缓缓开口,这就是他被赶出齐家的原因。在他被赶出齐家之后,齐家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这才想起了要给老祖宗迁坟。迁坟没有用,只有他才能让齐家兴盛,这些人从一开始就不承认他是齐家人,到现在也不肯找原因,盲目慌忙的给老祖宗迁坟下葬,应该会和莫家一样气数将尽。

第三十五章齐家的崛起() 
四百年前,这里还是小山村。因为地势偏远,官府也无力管辖这里的治安,草草派了几个清兵查了户籍,就离了此地。这里路过的大多是送洋货的商人,齐家在村口,都会顺脚在这里歇息,第二天在启程出发。

    临近黄昏,夕阳染红湛蓝的天空。邻里间吃过饭之后,都会出来唠两句家常。男人在一起就跑不了这些奇闻趣事儿,女人们在一起都谈论到底要几股线织出的麻布,更结实耐穿。孩子们在一旁斗着自己精心养的蝈蝈。等到夜晚,星垂野阔,村子里一片寂静,深山的鹧鸪,远处的蛙鸣,近处的蛐蛐儿唱的小曲儿,伴随着劳作的一天如梦。这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清贫宁静。

    大概从齐家和卖洋货的商人做了第一次买卖之后,那时齐家和村里的另几户人家一起约着上山砍柴。大概到了黄昏也不见这几家的主心骨回来,几个女人凑到一起眼巴巴的等着。

    上山砍柴的男人们没有背着柴火,而是光着臂膀,麻布衬衫裹着一大包的东西,叮叮当当。

    齐家女人慌了“怎么不见你们大哥呢?”

    “大哥?”几个汉子把这些宝贝往地上一扔,叮当响“嫂子,大哥为了让我们逃走,就和那妖怪做了交易。”

    那女人一听便昏了过去,第二天一醒,他的男人就在她的枕边儿,不过旁边儿站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手里是一把破蒲扇。

    上山砍柴的那些人都狠狠的发了一笔,没去砍柴的,打听路上山寻了几日,也没有寻到有宝贝的地方。

    这个山村便开始富裕起来,人们的房子不再是篱笆围栏,土石围墙,而是青砖白瓦。慕名而来的人也越来越多,逐渐的形成了一个小县城。

    齐家人那日带回来的人,有好奇的便问那男子是谁,齐家人眉头一皱“齐家祖宗!”那些人哈哈一笑,都当他是在说笑。齐家因为他,也开始顺丰顺水,遭人红眼。

    “没有了?”莫笙见齐铭然左手“啪”的一下拍了声桌子,惊堂木一响,这一段故事也就告一段落了。

    “莫姑娘,您今天是大东家。”齐铭然将蒲扇恭敬的递给莫笙“收了您的银票却不能让东家开怀,作为谢礼这蒲扇就送给东家了!”

    莫笙收好蒲扇,齐苏子当时应该拿的就是这蒲扇。

    这蒲扇到底意味着什么,齐铭然谢了莫笙便离开了翠清楼。

    莫笙也不多留,让金花嘱咐好管家,然后跟她回到她的外公家。手腕忽的传来刺痛,原本拿着蒲扇的手猛缩了一下,蒲扇“啪嗒”掉在地上。

    “怎么了?”金花替她拾起蒲扇,抓住她的手腕,一朵妖艳的花,鲜艳欲滴。

    莫笙紧紧攥住蒲扇,他回来了,只不过不是为了她。“就是不小心抽筋了!”

    “这印记?”金花知道莫笙天生与众不同,不过这花朵确实妖媚,随口多问了一句。

    “刺上去的!”莫笙不想让金花多虑,对于白临沂,她不想让金花包括任何人知道的太多。

    金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第三十六章是他() 
回到云丰那里,金花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收拾刚从翠清楼带回来的物品。

    莫笙拍拍胸脯,也不知白临沂去了哪里。未央花妖艳的盛开在她的手腕,他离她很近。她被温瑶抓去,他应该察觉到到她和他之间那层感应消失了。可他还是无动于衷,她想起温瑶一脸兴奋“我今天去找他了!”

    “笙儿!”声音低醇如酒。

    莫笙双手紧紧的纠缠身下的裙子“回来了?”

    绿箩站在白临沂的身边,扬起桃花眼,点头示意莫笙。

    “夫人何必那么紧张?”白临沂刚要牵起她的手。

    “啪”清脆悦耳的声音,金花低头拾着地上的碎片,她日思夜想的人儿,现在就活生生的站在她的面前。

    “这位是?”绿箩觉得金花似曾相识。

    “金花!”莫笙说出她的名字的时候,金花的心脏猛的一揪“翠清楼的老板,城内有名的歌女。”

    白临沂淡淡的扫了她一眼,牵着莫笙的手离开这里,绿箩的红线当然得是他自己牵。

    绿箩乔装打扮去过几次翠清楼,挺大的排场,桃花眼一弯,眸子幽幽。“原来是翠清楼的的老板!”

    金花目光里充斥着忧伤,他到底忘记她了,她在他匆匆的记忆里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你认得我?”金花这话涵义颇多。

    绿箩摇摇头,微微一笑。“只不过听过翠清楼”

    金花扬起笑脸,灿烂的让绿箩有一瞬间恍惚。她没收拾好这人破碎的茶壶,就离去了。绿箩目光灼灼,很熟悉,很熟悉的感觉,刚才的一笑他本以为自己会立刻想起,结果是徒劳,历天劫之后便没了前世的记忆。

    。。。。。。。。。。。。。。。。。

    “你拉我做什么?”莫笙甩开他的手。“绿箩和金花还在里面!”

    “我知道!”白临沂一身干净的白袍,初春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

    莫笙缓口气,将想说的话一股子都倒了出来“你有没有想过和我解除冥婚?”

    “没有!”语气骤然变冰冷,莫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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