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捉鬼笔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茅山捉鬼笔记- 第2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高鹏俯身仔细看了看那些血迹,“这些血迹还很新鲜。”

    我愕然道,“究竟是什么人在这里打斗呢?这里发生过什么?”

    李元泰却站在石床边上看了半天,若有所思地道,“咱们现在应该是在封禁着古尸的山洞里呢。”

    我们四人全都惊骇地看着李元泰。

    高鹏道,“何以见得?你意思说我们已经越过结界进入山洞里面了?”

    李元泰点头,“是的,这张石床就是原先放置古尸的。”

    “那么现在,古尸到哪里去了呢?”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问题。不过,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挖通这个地洞的人一定是些不懂法术的人,正因为不懂法术,他们才会想出用挖地洞这种笨办法来绕过结界。”

    “被封禁的古尸一旦跑出去,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不得而知,应该不会是好事。”

    高鹏蹲下身子,继续追踪那些沾有黏液的脚印,他低着头,一路走一路烧粘液,发现脚印的尽头竟然是一堵岩壁,岩壁上有一个大窟窿。

    那窟窿得有水缸这么大,脚印正是从那窟窿里走出来,窟窿的正下方有许多碎石。

    高鹏仔细看着那些碎石,皱眉道,“这个窟窿显然被什么东西重击这堵石壁之后形成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的重击会使得这堵岩壁轰然崩塌呢?”

    紧跟在高鹏身后的阿呆,回头招呼我们,“快来看,这个窟窿通到外面。”

    我急忙拔脚跑过去,把头伸进那个窟窿看了看。

    “是呀,快来,窟窿外面好像是一个石屋。”

    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想立刻爬过那个窟窿,我用双手撑住岩壁,腾身一跃,噗通一声跌进屋内。

    双脚落地激起地上粉尘无数,呛得我直咳嗽。

    等我揉揉眼睛,镇定下来之后,立刻发出一声尖叫。尼玛,一具白骨就斜倚在我对面的石墙上,一头雪白的长发从只剩下头骨的脑袋上耷拉下来,空洞的眼窝直视着我。雾草,冷不丁看见这么一副骸骨,搁谁也吓尿了。

    我强自镇定,结结巴巴地喊道,“快来,这里有具尸体呀。”

    听见我的喊声,四个小伙伴也鱼贯爬过窟窿。

    我们五个围着那具枯骨,没了主意。

    赛璐珞道,“路飞,你别乱碰里面的东西。”

    我瞪了她一眼,“我什么都没碰啊。”

    李元泰俯身看了看,“这个人已经死了很久了。”

    赛璐珞道,“很久是多久啊?”

    李元泰皱眉,“我也说不好。也许是几百年,也许是上千年,都有可能。”

    赛璐珞咋舌,“竟然死了那么久。”

    石屋的地上还有不少沾着黏液的脚印,我们立刻点火把那些粘液全都烧了。

    令人疑惑的是,石屋的墙壁上刻着许多符,那些符形状古怪,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李元泰盯着那些符仔细查看。

    正在这时,一阵风吹过,浓郁的果香扑鼻而来。

    “好香呀,好像是苹果的味道。”

    我跑到石屋的窗边,才发现窗外全是果树,沉甸甸的果子缀满了枝头。

    “哇,好多果子呀,有口福了。快来呀。”

    不等小伙伴们回答,我就推开沉重的石门,跑出屋外。

    “等等我,等等我。”禁受不住诱惑的赛璐珞和阿呆也跟着我一起跑出屋外。

    高鹏拉着李元泰道,“走,先摘果子去。吃饱了再研究这些奇怪的符。”

    树上的果子全都熟透了,甜香诱人,勾得我们食指大动。

    我们爬到树上,采来一大堆果子,吃了个饱。只有李元泰,全程都闷闷不乐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吃了果子,嘴里甜腻腻的,我感觉口渴得厉害,不远处就有一条清凉的小溪。

    溪水干净清澈,水流叮咚,既看不见源头又不知它将流向何处去,然而它却滋养了整个果树林。

    我走到小溪边,捧起甘甜清澈的溪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现在肚子饱饱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忽然感觉困意袭来。正想躺在草地上睡一觉,草地上一个白惨惨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紧张地朝着那个白惨惨的东西走去,走到近前,我看清了。

    那是一个面具。

    一个鬼脸面具。

    我弯腰把面具捡了起来。

    (本章完)

第569章 番外 贱女人,给脸不要!() 
虚无子疯了般地跑出石屋之后,石屋内立刻恢复死一般的寂静。

    滋滋滋——滋滋滋——

    玻璃罩内的细胞终于得到新鲜空气的滋润,发出畅快的声音,那滋滋声是它们在呼吸新鲜空气时发出的声音吗?

    玻璃罩内无头的身体开始发生异变,先是无数条血管和神经从他脖颈处断口涌出,血管和神经扭曲着交缠在一起,像是无数条扭动的蛇在跳舞。

    紧接着是骨骼和肌肉从脖颈的断口处疯狂向上延伸,然后,所有的血管、神经、骨骼和肌肉组合在一起,组成了一颗人类的头颅。

    不!还不能算是一颗完整的头颅,因为这张脸上还没有皮肤,当然,这颗头颅上也没有长出头发。现在的头颅只是一颗肌肉暴露在外的脑袋而已。

    滋滋滋——滋滋滋——

    细胞们还在疯狂地呼吸新鲜空气。

    皮肤从脖颈的断口处涌出来,把整颗头颅包裹起来,随即,头发也从脑后长了出来。

    一颗人类的头颅再度长成。

    没错,这是周克杰的人头。

    玻璃罩中的周克杰腾地一下跃出来,他用双手抚摸着自己的脸,得意地哈哈大笑。

    “老子再次重生了,这就叫做上天眷顾。”

    他握了一下拳头,骨骼发出的咯咯声,令他很满意。

    “看来我比以前更加孔武有力了。”

    他查看了一下石屋,皱眉道,“这里是什么鬼地方?我不是被艾科学那个四眼田鸡带回现代了吗?艾科学那个蠢货呢?”

    石屋内的那具骸骨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喂!死鬼,告诉本大爷,这里是什么鬼地方?是古代还是现代?老子不是又被那个四眼田鸡带去穿越了吧?艾科学,赶紧滚出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那个疯子艾科学竟然不在这里吗?那个疯子不是口口声声把他视为最伟大的研究成果吗?然而现在,这种疯子竟然丢弃自己伟大的实验成果于不顾吗?

    那具骸骨一动不动地斜靠在石墙上,空洞的眼窝直视着他,令他很不舒服。

    借着明亮的月光,他看见墙壁上画着许多符,那些符像是难看的蚯蚓在墙上跳着奇怪的舞蹈,诡异的舞姿令他想到许多可怕离奇的东西。

    骸骨和符似乎正在传达着某种诡异的信息。

    “看来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得赶紧离开这里。”

    墙壁上的一行小孔透出的光亮,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什么?”

    他贴在墙壁上往里一看,那是个空无一人的山洞,山洞的地面上有一个窟窿,窟窿周围是新鲜的泥土。

    “有人在那里挖了一个洞,也许我可以从那里出去。”

    “可是我怎样才能走到窟窿边上去呢?”他皱眉仔细想了想,目光无端端地落在自己的双拳上,“对,就用拳头,拳头开道!”

    主意打定,他再度捏紧了拳头。

    双拳咯咯作响,令他感到很满意。

    然后,他猛地挥起右拳,打在墙上那一行小孔上。

    轰地一声巨响,石墙被打出一个水缸大小的窟窿。

    而他的右拳毫发无伤,甚至连红都没红一下。

    “很好,我就从这里出去吧。”

    他爬过窟窿,朝着山洞里的那个新挖的地洞走去。

    穿过令人空气憋闷的地洞,他走到外面,久违的清新空气和明朗的月光,让他感动得几乎痛哭失声。

    “我已经是死过两次的人了吗?”他疯狂的声音在旷野中回荡。

    仍旧没有任何人回答他的问题。

    可是现在要怎么办?

    没有衣服没有鞋更没有钱用。

    如果是正常人,没有以上的生活必需品,他们会立刻想到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赚取,可是周克杰是个天生的罪犯,罪犯想要得到这一切,不会想到去辛勤劳动。

    是的,对于获取金钱,罪犯有罪犯的方法,他们会去诱骗偷窃抢劫,甚至不惜杀人。

    此时,周克杰已经走到公路边的树林里。

    公路上来往的车辆,让他很快就有了新计划。

    现在是深夜,公路上只有极少的车辆,车少的话,正好方便行事。

    滴滴滴——

    远处一阵汽车喇叭声响起,那就意味着有辆车马上就要过来了。

    周克杰心头大喜,立刻走到公路上,装出浑身乏力走不动的样子。

    果然,一辆汽车疾驰而至。

    汽车的大灯晃得周克杰睁不开眼,他假装力气用尽,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吱嘎一声,那辆汽车果然停了下来。

    那是一辆普通的家用丰田车,车主是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

    “喂喂!你怎么了?”

    “就是他了。”直觉告诉周克杰,这种男人是最好下手的。他们简单善良,对人毫无戒心。

    周克杰立刻装出很虚弱的样子,朝开车的人拼命挥手,“救救我!救救我!”

    三更半夜,看见一个没穿衣服的男人晕倒在马路上,正常人都会心生怜悯。

    中年男人走下车,关上车门,朝着他走过来,“你怎么会弄成这样?”

    “我被人抢劫了,他们抢走了我的车,还把我扒光了扔在马路上。这些人简直太可怕了。”

    “真是太糟糕了。那我送你去医院吧。”

    中年男人说着,已经走到周克杰身边。

    “可是我站不起来了,麻烦你扶我站起来。”

    周克杰虚弱地伸出一只手。

    中年男人抓住他的手,打算把他扶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周克杰的脸忽然变得无比狰狞,他的另一只手抓起路边的一块大石头照着中年男人的头部死命地砸下去。

    “你……”中年男人闷哼一声,倒下去咽了气。他睁大的双眼中满是惊恐和疑惑。

    周克杰迅速地把尸体拖进树林,他扒光死者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让他满意的是,死者身上鼓鼓囊囊的钱包。他贪婪地抓起钱包揣进怀里。

    然后他从容地朝死者的汽车走去,把车倒在树林边上,然后把尸体装进后备箱。把车开进一条小路,他知道那条路上有一个废弃的机井,把尸体扔在里面,保管十年二十年的人都没人发现。

    周克杰找到那个机井,把尸体扔进去,得意地笑道,“再见了,善良的笨蛋!”

    (本章完)

第570章 保慧寺烧僵尸() 
周克杰在月光下点燃一支烟,美美地吸了一大口,已经很久没吸烟了呢。

    上一次吸烟,还是在自己被警察击毙之前。

    当时他嘴里叼着一支吸了一半的雪茄,捂着胸口的致命伤,倒了下去。其实还说什么致命伤,事实上他已经被射成马蜂窝了。罪名是制造特大枪击血案,致多人死亡。

    弥留之际,他清晰地感到自己的头部重重地摔在马路牙子上,可是却感觉不到疼,而那支还冒着烟的雪茄就在离他头部不到十公分的地方,他是在雪茄浓郁的香气中闭上双眼的。

    在他阖上双眼之前,他看见一个刑警跑过来,一脚把那支吸了一半的雪茄踹出老远。

    那支雪茄是他钻进一栋别墅盗窃的战果,一直舍不得抽,反正知道自己那天肯定活不成,在他开枪之前,他点燃了那支雪茄,叼在嘴上。

    不过,一边吸着上好的雪茄,一边开枪射击的感觉真特么好。

    一瞬间,他想到很多帅气的明星在枪战片中的模样,比如周润发。

    他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尼古丁钻进肺部的快感。

    香烟的滋味令他想起女人,女人如烟,看不清却又让人离不开。

    他打开中年男人的钱包,发现钱包里有一张女人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细眉细眼,皮肤白皙,看上去很温柔。

    “我喜欢这个女人。我要让她做我的女人。”

    这女人肯定是这个笨蛋的老婆,因为从这男人的年纪推断他肯定已经结婚了。没有哪个已婚男人敢于把别的女人的照片放在自己的钱包里,除非这女人是他的妻子。

    周克杰从男人携带的黑色牛皮手包里找到一本泛黄的通讯录,通讯录上查到男人的家庭住址——惠民里小区三单元503室。

    惠民里小区?他记得自己曾经在那里偷过东西,具体偷的是钱包还是食物,他已经想不起来了。

    “看来,我跟这个小区还蛮有缘分的呢。很久没光顾这个小区了,不知门口还是那个老不死的老头当门卫吗?”

    每次去那个小区偷窃,都是偷偷摸摸地混进去,今次却可以开着车堂而皇之地进去,感觉真的会不一样了吧。

    他看着通讯录上的地址,露出猥琐的笑容。

    现在时间还早,如果快的话,能在五点钟以前赶到那个男人的家里。

    他翻出中年男人的驾照,中年男人名叫徐浩天,他把抽剩的烟屁股扔进机井里,狞笑道,“徐浩天,我现在就去会会你老婆。”

    这个钟点不堵车,周克杰很快驾车来到家庭地址上写的惠民里小区。

    小区门口的门卫还是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大爷。

    他不明白物业公司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为了图省钱才雇佣这么一个老眼昏花的老糊涂。不过也得感谢他,不是他的话,自己那段时间肯定要饿肚子了。

    老大爷看了眼这辆熟悉的丰田车,车主徐浩天他认识呀。然而此刻出现在驾驶座上的却不是车主,而是个陌生的面孔。

    老实巴交的徐浩天跟谁都是一团和气,在小区里出了名的好人缘。平时进出小区大门,跟老大爷也是客客气气的,所以老大爷对他印象还不错。

    老大爷上前拦住他,“那小伙子,你开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