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僵尸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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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僵尸不太冷-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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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放开神识,向结界外看过去。现在她的神识已经能看清方圆一里内的情形了。

    她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身穿黑色紧身夜行衣的身材火辣的angel。

    angel的嘴边挂着一抹狞笑。她的脚下聚集了将近一百只丑陋的老鼠。那是一百只全身上涂了剧毒汁液的老鼠!

    虽然,僵尸联盟早就知道梦初、刘焱和金鑫的归来,但是,不知道为何,战逆神下令,吩咐不属全都按兵不动,不准任何僵尸擅自去袭击他们。

    angel也接到了这个命令,但是,她无法按捺住心中的妒忌之火。她要在今晚就报仇!

    为了不被其他僵尸发现并报告上。级,她选择了单独行动,就连她的上线阿文都被她瞒过。

    老鼠身上的毒液是angel让她的下线阿roy涂上去的,名叫“七步醉”。只要这种毒液粘到人的伤口上,就会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人的心脏,那人就会如同喝醉酒一般,不由自主地走七步而毒发身亡。这毒液是一个迷恋她的一个名叫“后危”的僵尸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后危是后卿的徒弟,变成僵尸前是一位心术不正的药剂专家,三十年前被逆神变成僵尸后拜后卿为师,专门研制毒药。他本名叫什么,大家都忘记了,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他师父后卿取的。。

    angel露出僵尸獠牙,试图穿门而进,然后从里头把门锁打开,放那群老鼠进来,却被透明的结界挡住了。

    那群携毒老鼠也在angel的魔能的驱使下,“吱吱吱”地叫唤着,企图冲破防线,却都徒劳无功。

    这是刘焱用重仙的修为所布的以他的鲜血为引的结界,对于像她那样魔能低微的僵尸有绝对的防御作用。而且,在她碰到结界的那一刻,刘焱的那一缕神识就察觉到异样,他本人就立刻醒了。

    刘焱很淡定地用千里传音功对她发出了警告:“你再不走,我就不客气了。”

    angel害怕了,知道对方的实力比自己强得多,虽然心有不甘,也只得灰溜溜地落荒而逃,那群老鼠也四散逃窜。

    蓝天来到wonder舞台吧。他要找逆神问清楚。

    der舞台吧是一腾集团旗下物业,也是爸爸的乐队驻场的地方。这个酒吧的特色是整体设计成圆柱形,正中央有一个可以360度旋转的圆形大舞台,墙上用彩色的反光砖砌成各种抽象的图案。有两排以舞台为中心的观众座位,都是明黄色的“凹”字形沙发,沙发前有玻璃茶几。有的沙发小一点,能坐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座位吧,有的能坐七八个人,很适合一班朋友聚会。

    五颜六色的剧烈地摇晃着的舞台灯光从四面八方射向舞台。

    战逆神的“flying乐队”一上台,就惹来阵阵尖叫,看来大部分的女客都是冲着他们来的。逆神今天打扮得很戏剧化,走得是混搭的路线。他的一头紫色长发梳成个性十足的脏辫,辫上绑着数条彩绳和珠串,身穿一套白色羽毛装,背后是一只白色羽翼,是一只,而不是一对。这代表什么?落凡的折翼天使吗?他化了淡妆,显得比素颜更英俊。

    随着舞台的转动,乐队成员向观众挥手致意。

    蓝天找了一个前排的雅座,什么都没有点,安静地坐着。

    逆神笑着对台下的观众说:“分贝不够高re。”他的笑容跟平日的那种或冷酷或嚣张或讥讽的笑容不同,竟然有几分暖意。

    女士们很听话地制造了更高分贝的尖叫。

    他笑着说:“好,你们经常叫我encore的啊。这回你们知道我的辛苦了吧。”台下笑声响起来。

    此刻站在台上的他,热力四射,带着几分魅惑,几分不羁,让人觉得近在咫尺却又难以捉摸。他的气质是多变的,时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花无缺,时而儒雅温和,时而似玩世不恭的令狐冲,时而似带着几分邪气的小鱼儿,时而像张国荣演过的那个自称为“没有脚的小鸟”的阿飞,这变幻莫测的气质可能也是他迷倒众多女孩子的原因之一。

    四个人背对着背,面向着四个方向。此时逆神面向西,而面向北边的

    乐队的贝斯手是个刚满十五岁的美少年,名字叫阿,还是个初中生。他顶着一头白色中长卷发,戴着变色眼镜,嘴唇是紫黑色的,一边耳朵有金属耳钉,戴一条金属链,链坠是一把剑和一把斧头组成的十字架,酷劲十足的桃红色朋克风格的皮外套加黑色紧身裤,配一对款式很潮的铆钉直筒长靴。他的中性魅力让他收获了不少男性和女性粉丝,受欢迎程度仅次于逆神。

    面向南边的也是个吉他手,他顶着一头棕红色的披肩长发,烟熏妆上,颈上挂一条粗大的金属链,链坠是一个骷髅头,穿着露腹的黑色皮背心,发白的撕条牛仔裤。

    面向东边的是戴着海盗三角巾的鼓手和他的鼓。

    逆神的下一句话就如同往油锅里加水,一下子在客人中炸开了。他说的是:“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女朋友也来了,正坐在你们中间。你们猜猜是哪一位?”女士们有的笑着你推我,我推你,有的左顾右盼,有的窃窃私语。有几个勇敢的女孩举起手来,争着说:“是我,是我。”

第七十二章 逆神的那一面() 
逆神的眼睛对着一些前排的女客放电,恰在此时,他看到蓝天。他对蓝天视而不见,回头对阿笑了笑,眼睛继续其他女客扫射。

    有些女客貌似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是说我么?

    只听逆神笑着说:“好,我揭晓了。就是那一位——”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跟着他的手指尖,射向角落里的一个八人雅座。只见当中的一个盯顶着一头红发、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有着运动员身形的女人站起来,落落大方地地向众人挥手。

    逆神笑着对那女子鞠了一躬,说:“谢谢你的配合。美人,你是我的托呀。今晚我托你的福了。等一下能不能留个电话给我啊?”他的话引起阵阵笑声。

    那女子娇笑着点点头,乐呵呵地坐下了。

    蓝天认出来了,她就是刚刚在自己的征婚舞会上打扮成红发罗拉的夏珊华。她也是逆神的粉丝么?

    逆神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说:“虚惊一场啊,是不是?其实这真正的谜底是你,是你,也是你,你们都是哦!”他一边说,一边和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四面八方地向在场的女士送飞吻。现场的气氛无比热烈。

    面向北边的也是个吉他手,他顶着一头棕红色的披肩长发,烟熏妆,颈上挂一条粗大的金属链,链坠是一个骷髅头,露腹的黑色皮背心,发白的撕条牛仔裤。

    面向东边的是戴着海盗三角巾的鼓手,正满脸沉醉地打着鼓。

    逆神的下一句话就如同往油锅里加水,一下子在客人中炸开了。他说的是:“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女朋友也来了,正坐在你们中间。你们猜猜是哪一位?”女士们有的笑着你推我,我推你,有的左顾右盼,有的窃窃私语。有几个勇敢的女孩举起手来,争着说:“是我,是我。”

    逆神的眼睛对着一些前排的女客放电,恰在此时,她看到蓝天脸色苍白地坐在前排的雅座上。

    逆神对蓝天视而不见,回头对阿笑了笑,眼睛继续其他女客扫射。

    有些女客虽然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莫非,他说的是自己么?

    只听他笑着说:“好,我揭晓了。就是那一位——”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跟着他的手指尖,射向角落里的一个八人雅座。只见当中的一个盯顶着一头红发、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有着运动员身形的女人站起来,落落大方地地向众人挥手。

    逆神笑着对那女子鞠了一躬,说:“谢谢你的配合。美人,你是我的托呀。今晚我托你的福了。等一下能不能留个电话给我啊?”他的话引起阵阵笑声。

    那女子娇笑着点点头,乐呵呵地坐下了。蓝天认出来了,她就是刚刚在自己的征婚舞会上打扮成红发罗拉的夏珊华。她也是逆神的粉丝?

    逆神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说:“虚惊一场啊,是不是?其实这真正的谜底是你,是你,也是你,你们都是哦!”他一边说,一边和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四面八方地向在场的女士送飞吻。现场的气氛无比热烈。

    逆神看气氛已经搞得差不多了,笑着说:“好,来了。”

    他们弹唱起崔健的《假行僧》: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他们的唱功还是比较好的,尤其是逆神的声音,清澈透亮,却又带着几分饱经风霜的沧桑感,如同熨斗般,有一种将人心上的皱褶熨平的力量,有着神奇的疗伤作用。

    他不时地与阿进行眼神交流,彼此心领神会地一笑。

    阿挑衅的眼光如箭一般向蓝天射来。

    逆神是乐队的队长、主唱兼吉他手,是乐队的灵魂。阿视逆神为他的摇滚音乐教父,是他的死忠脑残粉。他知道逆神素来与自己的弟弟战逆天合不来,因此他对蓝天也很不友好。

    一个身穿黑色反光皮革短裙的妙龄少女慢慢走到舞台边上。

    逆神的目光扫了少女一下,碰上她的含情脉脉的目光之后,眼神一凛。

    那是他的过气女友佳佳。他早就不要她了,她却死心不息地死缠烂打。

    佳佳的双眸水气氲胤,颓然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哭着点了一杯“血腥玛丽”。

    酒来了,佳佳地将一把安眠药丸放进酒里,将高脚酒杯放在红唇边,哀怨地盯着逆神。

    贝斯声戛然而止。快步冲下台的是阿。

    他气急败坏地一把抢过把那杯“血腥玛丽”,放在佳佳头上,缓缓泼下来。

    他怒气冲冲地说:“凌佳佳,你到底想怎样?人家不要你了啦,别这么不要脸,好不好?”

    台上的逆神却毫不在意地继续耍帅,用极潇洒的动作把吉他摔到地上,吉他断裂出一个大口子。

    佳佳却误会了,以为他还是在乎自己的,就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学着古代女子的口吻,遥遥地对逆神说:“战郎,奴家脚软,走不动了。郎君抱我。”以前,

    逆神翻了翻白眼,也不去捡那把吉他,甩一甩一头狂野的脏辫长发,貌似洒脱地转身走向后台。

    观众席的女客居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夏珊华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叫:“战逆神,你好酷!”

    阿弯下腰,毫不费力地抱起娇小的佳佳,向门口走去。

    在场的人居然鼓起掌来。

    阿把佳佳丢到门口,冷冷地说:“你再来缠着神哥的话,我就把你的那些相片发给你的父母和亲戚朋友,看你以后怎么见人。”

    佳佳的身子软软地往下坠,颓然瘫坐在门口。

    蓝天默默地看完这出狗血肥皂剧后,去到后门口,截住正要离去的逆神,直截了当地问:“你对我做了什么?”

    逆神带着几分戏谑说:“我能对你做什么?我对男人没兴趣好不!”

第七十三章 我要自由() 
逆神瞬间转移到翠螺山的赢勾的地宫之内。蓝天紧随其后。他的速度没有逆神快,两只僵尸之间始终保持着0。3~0。4米的距离。

    自从他派赢勾驻扎在西北大沙漠以后,他自己就接管了地宫,数月都居住在此。

    赢勾是得到蓝天的推荐,由将臣在临终前任命为将臣再创世联盟的副主席的。但是,逆神一直很忌惮他的才能,怕他功高盖主,一直防治着他,反而更重用后卿和旱魃。他之所以让赢勾去驻守沙漠,其实也有调虎离山之意。有些女客虽然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莫非,他说的是自己么?

    赢勾的地宫中设有一间如同古时皇帝寝宫一般的起居室,极尽奢华之事。

    门前设有铜铸犼一对,寓意是对僵尸的老祖先犼致敬。

    门帘是湘妃竹帘,帘上钉着一千颗同样大小的珍珠,组成一个大大的草书“僵”字。

    起居室的中央摆有用名贵木材紫檀雕制的御案宝座。

    逆神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端端正正地坐到宝座后面。他的气质又改变了,竟有几分君王的霸气。他之所以有这样多变的气质,是因为他活了两千多年,经常变换身份,游戏人间。

    他身后有十五折的山水玻璃屏风,将室内照得格外亮堂宽敞。屏风两旁,插着一对孔雀羽毛掌扇,这掌扇极其精致和有气派,把逆神衬托出很有君王的威仪。

    御案宝座的两端,陈列着两个定窑白瓷大果盘,装着佛手、香橼这些水果让,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每一个果盘都能堆放四五百只各种各样的水果,通常是两三天换一次水果,也够浪费的了。

    在起居室的四个角落,配置有四个镀金二龙戏珠五福大铜炉,两条金龙缠绕其上,五只蝙蝠点缀其中,鲜活逼真。铜炉中点着龙诞香,清香缭绕,是用内净化室内空气的,相当于“空气清新剂”。

    蓝天淡淡地说:“你现在可以说了吧?你知道我在问什么的。你用什么封住了我的记忆?是大禹的定海神针么?”

    逆神笑了,说:“不愧是我的弟弟,一下子就想到了。虽然智商比我差一点点,也足以碾压其他人了。以前父亲跟你提过定海神针的事?”

    蓝天说:“没有。不过他留下了一卷古轴,上面有记载。你帮我把定海神针取出来吧,我不需要它!”

    逆神笑说:“你这是在求我吗?”他有些无赖地说:“我只会放,不会取啊!”

    蓝天毫不客气地着说:“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取么?不过你知道放入神针的具体的位置,因此我才先来找你。”

    逆神微笑着说:“那你去找赢勾吧,除了我,也只有他能帮你了。”

    蓝天冷冷地说:“你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把神针放入我的脑中,这笔帐我还没跟你算哩!”

    逆神哈哈大笑,说:“我也是为你好。你那时候就像一滩烂泥,扶都扶不起来。忘记了一切,你才没有那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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