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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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 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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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第二天,化妆师端详我的脸,说:“你这脸色真好,不上腮红了。”

    我的脸忽然一下变得更红。死鬼霍启盛,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好得意!

    穿婚纱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

    我终于知道了结婚那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结婚了,它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脱掉西装和婚纱,大家还是原来的彼此。

    但不同的是,当戒指套上你的手指的那一刻,你会找到一种归属感。

    就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却是彼此的世界。

    各位张嘴。接狗粮。

    或许我和霍启盛结婚的那一刻是真的很美吧,因为我能摸得到那触手可及的幸福,以及身边那个让我一生安稳的人。

    幸福的人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幸福的人,怎么会不漂亮呢。

    过了患得患失,怀疑对方怀疑自己的阶段,我们从来都不怕说一辈子。这个社会的确越来越浮躁,很多东西剖开现实看本质都是肮脏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你口口声声不相信爱情,尽管你时常标榜自己不会为感情掉眼泪,尽管你不小心陷入着物欲横流的世界。

    你那一拳大小的心脏,依旧向往一份纯真而永恒的挚爱。

    心若向阳,你自盛开。

    你若盛开,芬芳必来。

    安安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肉肉的小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花篮,一边走步,一边煞有介事的把花篮里的花瓣撒出来。

    我挽着九爷的胳膊,向站在牧师身边的霍启盛走了过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九爷是霍启盛的爸爸,也是我的爸爸。

    九爷感受到了我的紧张,他在我们还没有走之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这一段通往幸福的距离,你一定要记住,将来若是两个人闹脾气了,就想想你朝他走过去得勇气,他朝你走过来的距离。”

    当九爷把我得手交入到霍启盛得手里得那一刻,他真的像一位松开了女儿的手的父亲一般,眼泪打湿了眼角,再用粗糙的手,悄悄的擦去。

    因为父亲,永远坚强。

    我已经不知道那个牧师在噼里啪啦的讲什么,我的眼睛里只有霍启盛,虽然那牧师长得很帅,但是此刻我只想让他能快一点的闭上嘴巴。

    霍启盛像个傻子一样,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向我,不过戒指却还是稳稳的带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接下来,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那喋喋不休,一会汉语,一会英语,一会又法语的牧师终于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

    年轻帅气的牧师的个头很高,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得袍子,他扯了扯脖子上的绳,的动作,潇洒之中透着狂发与不羁。

    他朝后台走去,给正在抱着手机看《一姐》美女们,每人分发了一把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绅士的笑容,音色优雅的说:“摊开你们的手掌,尝尝我烹饪的狗粮。”

    听说——

    他叫病爷,

    一个谜一样的美男子。

657。他要离开了() 
婚礼过后就是摆宴席,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人挤满了整个酒楼,足以见得九爷的面子有多么的大。

    我脱掉了婚纱,换上了敬酒服。

    婚礼的仪式刚刚结束,以至于我走路都是有几分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层里一般,浑身都在发烫。

    今天得霍启盛英俊又帅气,想到日后就要和他在一起生活。我就有些想要发笑,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婚前已经同居,但还是会感到紧张又期待。

    当我们敬酒走到刘姿琳那一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神还是有些闷闷,却也立马收敛起来,强打笑脸的逗着一桌子的人都不由得笑嘻嘻,我抓着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

    心中难免怅然。

    尽管我提前和贺绮冰打了电话,但婚礼上。他们还是没有来,也许是贺绮冰与刘姿琳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没有告诉沈煜我结婚了。

    敬完这一桌子得酒,我的心情难免有些低沉,如果沈煜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我该怎么和他说我结婚了得事实,他听到之后又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他是因为谁才留在的深圳。

    很显然,我想错了。

    深圳说大不大,说小很小,沈煜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件事呢。

    在我想要出去透口气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个背影瘦小。带着鸭舌帽,低着头,朝一辆车子上走去。

    我立马跑出酒楼,跑到大门前记录来宾的礼金单上,那新鲜的墨汁上,书写着三个字。

    我顾不得好几厘米高的高跟鞋,想都没想就朝那个背影追了过去,她打开了车门,正要往上面上,我远远的喊出她的名字:“贺绮冰!”

    她回头匆匆看我一眼,像是逃离似的,更加快速的上了车子。

    我追了过去,差点崴住了脚。

    “冰冰!”

    车子已经启动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一直追,奋力的往前跑,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还以为我是一个被抛弃的新娘,我跑到鞋子差点飞出去,大声的喊了一句停车之后,那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气喘吁吁的用力拍打车窗:“开门。”

    车窗缓缓降落下来。我靠着车窗,已经没有力气:“贺绮冰,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我的声音仓皇无力,额头上已经淋满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我边说。边扭头向车子里看去。

    我看到了贺绮冰,但我得眼神,最终是停在她旁边坐着的那人身上——沈煜。

    沈煜穿着黑色的西装,没有打领结,里面套着一件暗色纹路的衬衣,穿着很正式,也很风采,只不过他明明准备的妥当,却终没能迈出下车的脚步,如果不是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贺绮冰。我想我应该看不到他们了。

    因为贺绮冰笑着对我说:“桑桑,我,我没有听见你叫我,我和沈煜今天出发去香港,所以才没有留下来吃饭,我们要赶着去口岸。”

    “去香港?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这么突然。”

    “就是突然间决定的。”贺绮冰说的有点尴尬,因为她要一边回答我,一边用余光去扫沈煜,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沈煜就直挺挺的坐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不看我。

    “这样啊……那我去送送你们吧。”

    我话音落下,原本一声不吭的沈煜却淡淡的开口道:“不用了,去结婚。”

    贺绮冰的眼底闪过一丝丝的悲伤。然后她尴尬的笑了一下,说:“对了,沈煜,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家糕点店,想去买点点心吃。”

    她说完,就直接推开了车门,冲我拜拜一下,便去了街对面。

    我张着嘴巴,微微的有些哑然。

    一时间与沈煜四目相对,空气凝噎,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久之后才鼓起勇气,犹犹豫豫的问:“你真的要走了?”

    “嗯。”他语气冷淡。

    我抓着车门框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今天我结婚。”

    “恭喜。”

    我强打起笑脸,假装轻松的问他:“什么时候我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嘴巴紧闭。寡言少语,默不作声,片刻后,也许是很久后,他说:“快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深圳这边市场饱和了,所以,不会再回来了。”

    “那我去看你。”我笑着说,沈煜的手却紧紧的攥在一起。

    “你想说什么?”他忽然抬起脸看向我,眉头紧拧,那眼神让我不由为之一震。

    我想说什么。我也不知。

    我只是看着他好半天后,想到那天刘姿琳对我说的话:“听刘姿琳说,那天你来救我,我想谢谢你,这么多年,我总是给你带来麻烦,但你总是不厌其烦的,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我这个拖油瓶,我想谢谢你,一直待我这么好,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

    “没什么好谢的,我从来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只是兑现自己对你的诺言,要亲眼看着你周全。”他忽然打断了我的话,说的话没有经过渲染。却好像被戳中了心窝一样,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现在你周全了,我也该离开了。”

    “下车。”我对他说,他有些许愕然。

    我又说了一遍,他才听话的下了车,站在我的对面。

    我得鼻子有些堵塞,吸了吸,仿若很冷的样子,对他笑着说:“离开之前,抱一下吧。”

    他胳膊摆在身体的两边。却不动弹,很高冷。

    “这个拥抱,我想把我的半份幸运传给你,以后,我们就是共同体。你幸福,我也幸福,你不幸福,我也不幸福。”

    沈煜像是看不清楚我似的眯着眼睛。

    可阴沉沉,就要下雨的天的光线并不刺眼。

    他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人依旧是冷冰冰的,他轻哼了一下,说:“你这个句子有语病,应该是,你幸福,我就幸福,你不幸福,就——”

    他的话突然停顿在口中,我在他停顿的时候,上前,抱住了他两只乖乖摆放在身边的胳膊。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顿在口中的话是——你不幸福,就来我身边。

    这沉默伴着这永恒,湮灭了。

    我穿了高跟鞋,下巴刚好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的手掌不停的拍着他的背,跟随着我心脏跳动的频率。

    对沈煜的唯一寄念,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他已经苦了太久太久,承受的东西也早就超出了他的负荷,他的家庭,他的经历,他的内心,每一点都令人疼痛。

    他是雪一般的蔷薇,风一吹便开,雨一下便凋零。

    他的手臂,僵硬的从身子两边拿了起来,缓缓抱住我的腰,他指尖温度冰凉,胸前温热。

    “陈桑,你会忘了我么。”

    “不会。”

    “可我会忘了你。”他轻飘飘的笑了一下,天空中伴着那细密的雨丝,像是真的有蔷薇花瓣在凋零。

    我们都沉默了,我轻轻搭在他背上的手,也停止了抚动。

    忘了。

    忘了也好。

    因为陈桑带给沈煜的,从来都没有快乐,她只是突然出现在他生命里扫把星,火光一霎而过,砸出再也无法填补的深坑。

    细密的雨水打湿了我的碎发,我的睫毛上沾满了水雾。

    “下雨了,偷跑出来的新娘,该回家了。”他松开了我,雨水忽然淋的大了,透了,他背对着我,那样挺拔的身姿此时却在密不可分的雨丝中,微微的伛偻着。

    我得眼皮不停的眨,眼圈越来越滚烫。

    沈煜的侧脸被淋湿,好看如雕刻,他侧着脸,看着地面:“如果下辈子还能再见,我想和你好好的。”

    下辈子……

    他决绝的闯入那雨帘,汽车轰鸣,杳无音信。

658。与徐月娇见面() 
车子走了,他们去街对面接上了贺绮冰。

    车窗是黑色的,我不知这绵绵细雨中,沈煜有没有望向我,总之我的视线是一直跟着他离开的,知道看不见的尽头。

    胸口的那种温热感还在,逐渐的在冷却。

    我低头,终于知道沈煜的胸口为什么会这么热了,因为我的衣服上,是血。

    不是我的血。而是沈煜的血,穿透了他自己的衣物,沾染在了我的衣服上。

    我给刘姿琳打了电话,雨水涌入嘴巴:“姿琳姐,沈煜来救我的那天,根本不是一直和你待在一起,其实他过去了对不对?”

    刘姿琳听了我的话有片刻的愣神,她借着酒气微醺向我吐露:“咦,你知道了啊,那天他的确是去了。只不过……只不过地下室也有霍二爷的人,然后沈煜他被人给暗算了,霍启盛他们上去的时候,他捂着伤口躲了起来,我觉得他……好可怜啊、、”

    手机挂断,半边脸已经麻木。

    原来……是这样。

    雨越下越大,密不透风。

    我湿漉漉的回到酒楼换衣服,霍启盛依然留在筵席上唱主角,我浑身都已经湿透了,我的心。也悲哀透了。

    霍启盛来房间看我的时候,我竟然无意识的坐在床沿上发着呆,他坐了过来,问:“怎么了?妆都花了。”

    我摸摸眼睛,并没有流泪。

    霍启盛试探的问我:“是不是因为你妈?”

    听到霍启盛提到我妈之后。我心情变的更加的低落,我摇摇头说:“不是,其实她来不来我都没有关系,我还害怕她会害我呢,不出现更好。”

    霍启盛唇齿间都是酒气,脸颊驼红,讲起话来还有一点晕晕乎乎的,我想让他先在这里休息一会,但是外面还有很多人等着,所以我就换好衣服,跟着一起出去了。

    一直忙活到了半夜,我们才终于能睡下,霍启盛灌了一肚子的酒精,所以倒头就睡了。

    但是我特别奇怪的,无论怎么睡都睡不着,到很晚很晚的时候,床边放着的手机忽然一阵微微发亮。

    有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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