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知道重生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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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重生做什么-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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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王道:“成亲之前,我说过什么,你可还记得?”

    夜离紧紧攥着衣袖,抖得宛若暮秋时节,冷雨中的枯叶,指节都用力得发白,他深深吸气,压住了哽咽才道:“自然记得……一字一句,不敢或忘。”

    ——我供你荣华富贵、衣食无忧,你只需安心住在王府便是。我只要夫妻之名,不必有夫妻之实,莫要妄想。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尽力满足你。

    他对沈雁州爱重情深,沈郎说什么便是什么。年少时只当万事容易得很,只得一个“沈雁州之妻”的虚名便是天大的恩惠,他甘愿隐忍爱意、别无所求。

    然而岁月如梭,人心易变,他到底忍不住贪念。

    心上人近在咫尺,却碰也碰不得,此中煎熬,宛如人间炼狱。

    夜离后悔了。

    他跪在沈雁州脚边,微微仰起头,宛如少年时。泪珠从光洁如玉的面颊滚落,眼睛微红,泪光晶莹,薄唇轻启,下颌有着坚贞形状,微仰头露出莹白纤细的颈项,无助而顺服,每个姿势、每个角度都绝美诱人。

    这是个得天独厚的男子,岁月未曾留下半点痕迹,只不过为他增添了些许雍容沉静。

    “……十五年来,王爷不近男色也不近女色,王爷您千金之躯,为何如此……自苦?”

    “我本就是王爷的人,无论王爷如何享用,妾、妾身都只有无限欢欣。”

    “王爷……您就当可怜可怜妾身……”

    他痴心一片,卑微如尘,奈何郎心似铁。

    沈雁州不为所动,只沉声道:“夜离,出去。”

    夜离手足冰冷,凉气渐渐蔓延到心中,他还试图开口,沈雁州已站起身来,唤道:“来人,送王妃回房安歇。”

    夜离木然起身告退,眼中的光渐次黯淡,一点一点,终至熄灭成灰。

    成王沐浴出来时,杜忠正往香炉里放香药。那香炉是番邦进宫,通体晶莹剔透,仿佛冰雪雕琢,表面阴刻的花纹颇具异域风情,是件独一无二的珍品,原本是七皇子的宝贝,后来七皇子便转赠给成王。

    杜忠知晓他的喜好,点了白檀香,清浅香气,略带苦涩,叫人格外安心。

第九十六章 顿悟() 
沈雁州十岁时曾生过一场大病; 旁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 将他扔在郊野自生自灭。

    他却命大,挣扎着活了过来。

    他初醒之时,躺在冰冷泥地里; 正被一头野狗嗅来嗅去。那野狗见到嘴边的肉竟敢跑,低低咆哮,张口便咬来。沈雁州拼尽全力撑着地面滚了一圈避开; 那野狗仍不死心; 后腿一蹬,再度扑向那小孩。

    沈雁州全身绵软; 额头尽是虚汗与泥土; 只拼了命撑着。突然间腥风扑面; 那野狗恶黄腥臭的牙齿擦着脸掠过; 牙齿碰撞声尖锐得令人心寒。若是咬中,只怕半个脑袋都要被它撕扯下来。

    那小孩重病在身,又不是昏睡了多久才醒来; 饥肠辘辘四肢无力; 全靠一点执念强撑,连滚带爬地闪躲; 正巧来到一处斜坡; 骨碌碌滚了下去。

    头顶乍然响起炸雷,瓢泼大雨倾盆落下; 沈雁州视野模糊; 耳中全是哗哗雨声; 难以分辨野兽所在,愈发觉得危机深重,然而那野狗竟未曾追过来。

    他稍稍喘了两口气才察觉,这哪里是什么荒郊野外,分明是一处乱葬岗。死尸横七竖八,稍稍体面点的还有一口薄棺,零零落落有草席卷着,更多尸首则随意丢弃,一具叠一具,恶臭扑鼻。

    那野狗只怕是见到更好下口的猎物,这才放弃了。

    沈雁州大难不死,哪里计较这许多,头顶暴雨打得全身疼,他佝偻身躯,摇摇晃晃在死尸堆里行走,寻到一口稍微完整的薄棺,一面在心中道歉,一面将其中死尸拖了出来,扔在一边。自己则爬进棺材里,盖上盖子挡雨。

    四周黑沉而气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败臭气,不知何处传来野兽嘶鸣,满怀恶意。

    他体力耗尽,昏昏沉沉睡过去,然而心底隐隐也觉得不妥。

    不该是这样……仿佛人生缺失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究竟出了什么岔子……

    仿佛漫无止境的黑甜沉眠中,隐约传来几声呼唤。

    “沈雁州,快回来!”

    “雁州哥哥,你走错了。”

    “……陛下、陛下?”

    迷蒙飘渺的声线,最后汇成清晰的两个字。

    “陛下。”

    沈雁州茫然睁开双眼,棺材盖不知何时揭开了,青朦朦的晨曦中,头顶有白云滚滚,仙鹤腾腾翻飞,犹如仙境。

    他一瞬间以为这是死后所见,下一瞬察觉那不过是床帐顶上的丝绣,做得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账外又传来低低一声轻唤:“陛下醒了?”

    那声音苍老而谦恭,带着熨帖的温暖。

    那是谁?

    他又花了些许时间,眨了眨眼,终于自梦魇般的混乱中渐渐醒转。

    便问道:“忠叔,什么时辰了?”

    杜忠轻声道:“辰时一刻了。”

    沈雁州慢慢坐起身来,“竟然这时候了,起吧。”

    杜忠应喏,传了宫人进屋伺候皇帝更衣。

    沈雁州默然不语,有一丝思绪仍旧沉浸在梦中,便愈发觉得眼前的情景可笑。

    当年张太傅一语成谶,事易时移,人心易变,到头来,他果真称了帝。

    回头一看,往事茫茫,怎么就成了今日的局势?

    沈雁州临朝,受百官朝觐。如今天下太平,海晏河清,早朝时大学士竟同翰林侍郎为两月后款待匈奴王时,男后的仪仗凤尾扇,该用十二柄还是十六柄争执起来。

    未免也太闲散了些。

    朝事议罢,沈雁州起身退朝,回宫时斜倚锦缎装饰的步舆上,仍然有些漫不经心。

    突然问了一句:“我、朕立了男后?夜离?”

    这事当真奇妙,又好像是他亲自所为,却又仿佛不该是他所为,沈雁州一时混乱起来。

    杜忠却误会了——皇上册立男后前后,反对者不乏其人,许是被劝说得久了,如今终于生了丝悔意。

    但他也了解皇帝的性子,最是傲慢刚愎,如何能叫人察觉到后悔?

    想了想便只是实话实说道:“陛下虽然赐了凤印金册,但未曾行大典。”

    沈雁州只嗯了一声,却在心中冷嘲热讽,这厮做事当真拖泥带水,若是不愿,群臣之中自然有适龄女儿送来当皇后。既然立夜离为后,索性做了全套,也好堵住悠悠之口。

    如今这不上不下的局面,当真不像沈雁州自己的手笔。

    几如梦魇二十年,一朝醒来,只见满地鸡毛,难以收拾。

    清晨下过一场雨,如今天空碧蓝如洗,微风习习。初夏时节,正是十分凉爽的时刻,沈雁州又问道:“昭儿……雁回可好?”

    杜忠道:“前几日得了风寒,请太医瞧过,开药喝了,如今已大好了。”

    沈雁州道:“在我私库里取些补药送去,再命太医仔细照看,务必要彻底好透了。他自幼娇生惯养,吃不得苦……”

    一面絮絮地吩咐杜忠记下要送去的奇珍异宝,放在右边扶手的手指下意识划拉着,若是沾了墨,写出来就是四个大字:“养虎为患。”

    嘲讽完了,却还是感慨:“雁回今年多大了?二十了?”

    杜忠道:“陛下,再过三个月,八月初六,雁回公子就满二十了。”

    只是雁回公子,不是王爷,更不是太子,甚好甚好,不至于蠢到无可救药。

    沈雁州便笑道:“该成亲了,这孩子骄纵,要给他寻个温柔贤淑、性子静的千金,也不拘什么出身。”

    嫁过来便只能陪伴夫君被软禁终老,出身好的千金小姐,谁傻乎乎往这火坑里跳?沈雁州委实也没得挑。

    杜忠颤巍巍跟着步舆走,一面陪皇帝说话,一声声地应着。

    他年岁也大了,身边跟着的年轻人是义子亦是徒弟,搀扶着他,陪皇帝慢慢走着。

    许是因为步舆架在别人的肩头上,视野变了。当年那高耸幽深、令人心生畏惧的红色宫墙,如今却狭小得叫人喘不过气来。

    宫中的时光仿佛凝固了,一天一天看不出变化地过着。或许正是因此,便令人格外容易健忘。

    当年杀人如麻,被骂成披着人皮的恶鬼、比豺狼更残暴的摄政王,如今也有人写诗做赋,歌颂他的仁德。

    沈雁州自己也快记不清,当初究竟为何贪功冒进,欲在短短数年之内扫清朝堂阻碍,因手段强硬对撞,不得不大开杀戒、斩草除根。

    他只觉自己是个看管园子的园丁,原以为除完了虫就能将园子交托给物主,谁料虫未除完,这园子却易主了。

    若叫阿月知晓……

    沈雁州不禁会想,阿月是懂的罢?他也曾想要置身事外,做个逍遥快活的纨绔子弟,谁知造化弄人,却成了个短命的先帝。

    无可奈何,骑虎难下。

    阿月不会怪他。

    当季节转为盛夏时,沈雁州终于也病了。

    吃过药便昏昏沉沉地睡,光怪陆离的梦境跟回忆纠缠在一起,他甚至分不清哪些是真经历过,哪些不过是幻梦。

    他隐约看见自己在终年积雪、杳无人迹的山顶一座铜宫之中,阿月一面哭一面靠在怀里亲吻他。

    他便得寸进尺,将阿月压在床榻中,肆意妄为。

    阿月竟回应他了,两手环绕过他的脖子,纵情缠绵。喘息着仰头,露出脆弱喉结,因为情事激烈,而时不时吞咽着动一下,仿佛柔弱动人的小兔子。沈雁州按捺不住,低头舔它,啃它,留下斑驳咬痕,阿月此时总会难以克制地呜咽出声,眼尾透着水汽,绯红如霞光。

    有时候被他弄得疼了,便皱起眉头抱怨,不管不顾抬脚便踹,骄纵得让人心痒。

    沈雁州想,原来阿月是这个样子的。

    随后又想,不对,我本就知道阿月是这个样子的。

    最初时他还勉强分得清,那些好得匪夷所思,叫他只想感叹“哪有这等好事”的,便是当真做了一场美梦。那些旁观着阿月与定亲的女子花前月下,成亲生子,令苦涩泛出舌根的,才是他沈雁州今生的经历。

    然而渐渐的,两者开始本末倒置。

    那个将他百般挑逗至烟熏火燎后,自己却进了门闭关修行,将他扔在门外,如同扔下一头被夺走配偶、两眼通红的公牛的恶劣青年;

    那个分明早已餍足,却非要豪言壮语说着“这次非要榨干你”,便主动坐了上来,以至于自作自受、反被压榨到不省人事的傻小子;

    亲密无间、心意相通、你情我愿,全无半点顾虑与迟疑,纯粹爱着他的沈月檀。

    这是……梦。

    纵然提醒自己百次千次,是幻梦,是心魔,是臆想、是贪得无厌的妄念。然而温热躯干的滋味,被湿软包裹的滋味,激烈时近似哭泣的嗓音,萦绕全身陌生而熟悉的香气,却一次比一次愈加清晰易辨,难分真假。

    反倒是有一次,他恍惚见到七皇子身着绣着四季松的玄黑朝服,对他恭谦行礼,笑得娴雅柔和:“愚弟见过三皇兄。三皇兄今日好气色,莫非遇到什么喜事了?”

    沈雁州却想:这个是假的。不过这身朝服倒也好看,改日做一套送给阿月,叫他装作谦谦君子同我恭敬说几句话。也不知他肯不肯?

    直至一个年轻的声音唤醒他,小心翼翼道:“陛下,该喝药了。”

    沈雁州才恋恋不舍睁开眼,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伺候他喝药的是杜忠的徒弟,杜忠年纪大,体力不支,再不能如从前一样随时贴身伺候。

    人生七十古来稀,沈雁州今年已经四十九了。

    顺逆无二门,大道彻心源。

    五十五年梦,觉来归一元。

    ——凡人的寿命,未免太短了。短得来不及彻悟,就要辞世。

    时隔四十年,沈雁州又再次想起了大病初愈时,盘桓心头的怪异疑惑感。

    不该是这样的。

    缺了重要的一环。

    杜忠的徒弟叫杜荣,毕竟还年轻,做事不够细致。沈雁州端着碗,皱了皱眉:“香怎么熄了?”

    杜荣忙告饶,去捡了常用的香料放进那尊通体剔透的香炉里点上。

    门外却突然传来了喧闹声与几声惊呼,卧房门被撞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形倒进来,毫无声息,生死未卜。

    杜荣愣了愣,突然爆发出悲惨叫声:“义父!”

    他扑了过去,一片雪亮刀光袭来,从脸颊一直划过侧腹,锋利的刀刃切开一道几可见骨的深刻伤痕。年轻的小黄门惨呼一声,伤口皮肉外翻、鲜血如涌泉喷溅,淋在皇帝卧房的帘帐上、墙壁上。

    他踉跄走了两步,无声无息倒在杜忠身边。

    沈雁州早在听见外头喧闹时就披着外袍起身,随手抓起悬在床帐外的长剑。利刃出鞘,他赤足站在绵软地毯里,渊渟岳峙、周身暴烈气息蠢蠢欲动,仿佛又成了当年尸山血海里挣扎求生的鬣狗。

    杀了人的年轻人身披银甲,腰系鬼面扣,肩头两只雄狮利齿森森。他面上也溅了血,半边如玉莹白,半边猩红淋漓,他也不去擦,反倒伸舌头舔了舔溅在唇边的殷红,缓缓转过身,对沈雁州露齿一笑,鲜血连齿缝也染红了,令他宛若刚刚吃完人的厉鬼:“伯父大人,病可好些了?”

    沈雁州却摇了摇头,叹道:“这些事本该交给下属,你何必自己动手。若是事必躬亲,迟早累死。”

    那青年竟反手握剑,行了个礼,笑着应了:“谢伯父指点,侄儿记住了。”

    在他身后,十余个身着盔甲的武士鱼贯而入,守在窗口、门口、梁柱各处要道旁,包围得水泄不通,令他插翅难飞。

    随后一名文士打扮的男子也迈进房中,虽然年岁大了,眼尾有皱纹,嘴角下垂,皮肤松弛,却仍然看得出他年轻时必定是个出类拔萃的美男子。

    沈雁州却只看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只对着沈昭说话。

    那男子忍不住上前一步,说道:“沈雁州,是我,你想不到吧?”

    沈雁州道:“雁回潜入得如此轻易,自然是有人里应外合。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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