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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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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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笼包?!

    他他他什么时候学会用水果食物对女人的这个排位了?

    我双手下意识的抬起挡了下,目光从他噙笑的眼睛慢慢下滑,直到某人裤档下的那里,“听说,下雨天小笼包和金针菇更配喔。”

    他咧唇,‘噗呲’一笑,咬着下嘴唇,食指有我额头一点,然后率先往海滩走去。

    有了刚才的突发事件,走到人群里后,叶庭深一步都不肯离开我,只要有人走得稍微近一些,他就一个凌厉的眼刀甩过去,直盯到人家莫名其妙、悻悻转身。

    他当这是妙木山,还是他的将军府,人家花钱来玩还要看他的脸色,未免也太霸道了些吧。当然,我也只能在心底腹诽两句,哪能不知好歹的说出来。

    走到海水没到腰的地方时,一个海浪打来,劈头盖脸的,因为他紧紧拽着我的手,没有被拍飞后去,强大的冲力过后,没觉得不爽,反而觉得全身的细胞都被激活了一般,痛快极了。

    海水没过脖子时,我放开他,试着用小时候唯一会的泳姿,狗刨式游两圈,可惜手脚还没来得及伸展开来,就被水中巨大的浮力给撑起,瞬间人一仰,斜斜的倒下了,顺便还喝了两口不要钱的盐水。

    叶庭深拉着我失去平衡的身体,毫不留情的笑道: “这就是你说的特别棒的游泳技术?”

    “吐吐——呸——”我头露出水面,吐出水,连连呸了好几口,这才斜眼瞧他:“十几年不练,肯定手生,你放开,让我活动活动筋骨。”

    在被他拉起并嘲笑了十次之后,终于找到了感觉,虽然狗刨的姿势不太好看、雅观,但我能游了。才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呢,倒是觉得自己牛x哄哄的,

    叶庭深这个家伙,不论做什么都能教身边的人自惭形秽,就好比此刻的大海里,同样都是只穿泳裤的游泳的男人,但他在一伸手一蹬腿之间,偏偏就能散发出一股子优雅与尊贵的气势来。想必这就是人家说的从骨子里透出的无与伦比的气势吧!

    不但他自己游得快,身形优美,即便是一手搂着我的腰,也能游得跟飞鱼似的,一伸一蹬间,便将一些肌肉发达的欧美男人全给抛在了身后。

    当然也引来了不少妹子欣赏的眼光,我想,这欣赏的眼光中,三分是为泳姿,七分是为他的身材和绝美的长相吧。叶庭深面对别人赤诚的目光时,一惯采用的是目不斜视,视之为无物的态度。所以,身为他妻子的我,就得代他收下这一箩筐的‘欣赏’了。

    那天在水底,我们还有幸见到了传说中的水鬼,和水鬼的房子,以及水鬼的妻子。从他们的外表上,根本看不出和活人有什么区别,因为他们本身就皮肤黑,所以眼圈发黑也不明显。他们的家是一座雅致的白色木屋,里面的摆设非常的干净简洁,院子种着鲜花、房间里插着鲜花,看来女主人生前是个热爱生活的人。

    从叶庭深的翻译中得知,他们夫妻俩都是迪拜本土人,十年前来这里游泳时,被原本在这片水域里的水鬼抓来当了替身。他们做了新的水鬼之后,却从没想过要拉替身,相反的,如果有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还会帮人一把。

    他们还说,会一直住在这里,直到自然之力将他们分开的那一天。我猜他说的自然之力就命运的意思吧,不管怎么,都希望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男主人一直饶有兴趣的问问题,叶庭深一直都保持着淡淡的礼貌的微笑,说得少,听得多不过,以他那淡漠的性子,能和陌生人做到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那天,我们在热情好客的水鬼夫妻的挽留下,吃了传统的阿联酋大餐才离开。

    从水鬼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斜,正是一天中景色最美的时间。我们和大多数游客一样,躺在海滩的躺椅上,看着黄铜色下的帆船酒店,看着海天一色的蜿蜒壮阔,看着天边织锦似的祥云

    天高海阔间,我觉得自己就像一粒微尘,微不足道到没有存在感,飘忽不定的,不知将要飘到什么地方。

    最近,总是很伤感,这种伤感的来由,是缘于对金乌和沐千秋越排斥却越来越熟悉的感觉,是缘于对再次失去叶庭深的恐慌。

    两天的蜜月旅行结束后,叶庭深要陪我回家住一晚,提着临走前买的迪拜美食。妈眼中泛着泪花,心想她那泪花一半是因为看到我,一半是因为她的这个女婿超出了她的预期吧!

    你想啊,叶庭深可是千年男鬼,鬼啊,在我们人间这是多么恐怖的一种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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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回娘家乱劈柴() 
但他却一直对他们二老尊敬有加,还十分有孝心,每次上门必带礼物。不过,最关键的应该是他对我很好,妈才会每次都喜极而泣吧。

    所以,我爸妈从一开始生分的‘女婿’的称呼,变成了‘叶大哥’。在我们那一片,老人们叫女婿都称之为某大哥,以表示同样的尊重和喜爱之情。

    但这声称呼却是吓得叶庭深那样泰山崩顶也能岿然不动的人抖了抖,手中的茶杯微微晃了晃,眼中百年难得一见的划过惊诧和不知所措。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哥先受不了的开口了:“哎呀妈呀,叶大哥,啧啧啧,瞧瞧我这一身鸡皮疙瘩。”说完夸张的搓着黝黑的粗糙的手臂,眉毛眼睛皱成一团。

    “爸、妈,这都什么年代了,谁家丈母娘还这样叫女婿的,别说他了,我听着都想笑。”我看了眼叶庭深受宠若惊的眼神后,又说:“你们就叫他庭深吧,这样既不生分,也不至于吓到他。”

    叶庭深站起来,依然礼貌谦恭的说:“爸、妈,你们就叫我庭深吧。”

    以前他都是叫岳父岳母,今天也突然改口叫爸妈了。这声爸妈,竟然又让他们二老眼中都泛出泪光来。

    他的语气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谦恭,但却比之前的尊重有余而亲热不足有了较大的改变,说话时,眸中始终带着柔色,从他的眼底,也能看出他是真的爱乌及屋,拿我爸妈当真正的父母看待,只是他生性淡漠,又生在只有争斗和杀伐的残酷皇家,早已忘记了人最根本的信任的幸福是什么样子。

    “哎。”我妈咧开嘴,应了一声,笑得眼角的鱼尾纹叠成几条深刻的纹路。

    我爸吐出一口烟,低低“嗯”了一声,但眼中的高兴却是遮也遮不住。

    妈剥完桔子,亲自给叶庭深送过去,“叶大不是,你看我这记性,庭深,吃个桔子,这是我们自家树上刚摘下来的,今年一次都没打过农药。”

    “谢谢妈。”叶庭深站起来,双手接过,一八五的身高高出我妈清瘦的身子一大截。

    “哎哟——”杨畔望着门外,长叹一声,等把我们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才作出一副没人疼爱的可怜状,说:“盼了二十多年,终于盼到杨柳出嫁了,以为终于可以找回我在爸妈心目中的位置,谁知道,她不是让出位置,而是又带了一个回来争宠啊,唉唉唉,还让不让人活了。”他说完捶胸顿足、苦大仇深的盯着我和叶庭深。

    我爸走过去,重重抬起手,却在落下时轻了几分,一巴掌拍在他头上,吩咐道:“到镇上去买些熟食回来,五香牛肉、泡椒鸡爪硬菜都多买些,要是有鱼什么的,也都买点回来。”

    我赶紧制止道:“爸,咱家有什么就吃什么呗,干嘛还特地跑一趟。”

    他瞪了一眼忤在门口的哥,等他走后,才说:“那些都是你喜欢吃的。我去看看小河坎的谷子黄了没有。”说完拿起挂在墙壁上的边沿有些破旧的宽沿草帽,戴着就往外走。

    妈挤兑他说:“柳儿不回来,你天天念,回来了你又要出去看啥谷子,谷子黄不黄的又不会长脚走了,柳儿可是明早就要走的,到时别又天天坐在院子里瞧着妙木山,长吁短叹。”

    我爸瞪了妈一眼,就气极败坏的走出院子,我知道他那是被妈揭了老底不好意思了。他一直就是这么个人,把所有的心思和爱都放在家里,放在我们身上。记得小时候,家里粮食有些紧,他便是要等到我们都吃饱放碗了才去盛锅里剩下的一点。

    邻居家的李婶突然找来了,说是有点事要妈帮忙。我闲着无聊,就换上以前的衣服,提着锄头叫叶庭深一起跑到地村口的地里挖新鲜的洋芋。

    叶庭深接过我肩上的锄头,也像模像样的扛在肩膀上,只时配上那一身雪似的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和黑色西装裤、锃亮的尖头黑色皮鞋,造型看上去就十分的另类。我提着篮子,前边带路,走在长着杂草的小路上,心情十分的愉悦。

    到了那,我先去摘了两个大个的桔子,吃了之后才开挖。

    “柳儿,让我试试。”

    叶庭深看着手痒,便来抢我手中的锄头。可惜,前世武艺高强的他,现在鬼力爆棚的他,却驾驭不了一个小小的锄头,不是一锄下去将洋芋分了尸,就是力气太大,将整个锄头埋进了土里,还在一次更加惊险,他高高举起的锄头,猛地用力往下挖时,差点挖到自己的脚趾头,吓得我心提到了嗓子眼,赶紧抢过锄头,让他跟在后边捡。他那颀长的身子每弯一下,都成了一座挤在一块的拱桥似的,鞋子里进了土也不管。

    他问:“你小时候,经常干这个吗?”

    挖得差不多了,我丢下锄头,坐在地边的石头上,说:“农村的孩子放学后都是要干农活的,不过,爸妈比较疼我,只让我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放牛,我哥就要辛苦多了,插秧打谷子什么活都要干。”

    他也坐到旁边,望着苍穹,半晌才悠悠的道:“柳儿,有父母如此,你真幸福。”

    “我也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运,不但有了最好的爸妈和哥,现在又遇见了你,老天待我不薄。”我顺着他的眼神望向天空那一朵飘忽的烟似的白云,轻轻的说:“庭深,过去之所以叫过去,就是因为它已经成为过去。”你过去的伤痛我无法弥补,但我会在未来里陪着你,不离不弃,直到自然之力将我们分开。

    不等他回答,我拍着他的肩膀,用世故的口吻说着港台剧的台词:“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他沉默几秒后,转头对我勾唇一笑,洁白整齐的牙齿在傍晚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白皙,如同一颗颗色泽均匀润泽亮的珍珠;漆黑而深邃的眼眸,蕴着通透温暖的融融笑意,却是比那珍珠般的牙齿还要亮上几分,美极了。

    那天的晚餐,很丰富,很热闹,很温馨。哥教叶庭深‘乱劈柴’,普通话叫划拳,输的喝酒,叶庭深连输三次,爸就站出来,要帮女婿报仇。父子俩开撕,结果也不是哥的对手,连喝三杯。叶庭深几轮看下来,便掌握了游戏的规则,再挑战哥,便是连羸的局面。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挽着袖子,大声说话,大口喝酒,还跟耍赖的杨畔争得面红耳赤的模样。这样的他,少了拒人于千里的冷漠,更加真实,更加像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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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对冤家() 
十几轮下来,天天喝酒却从未醉过的爸爸竟有些大舌头了,把那长满茧子的粗糙的手在叶庭深手上拍了拍,一连说了几个‘高兴’,再一仰头干掉最后一杯,就先去洗了脚睡下了。

    杨畔逞能,划拳划不羸,就要拼酒,结果把自己直接喝趴在桌子上,醉成死猪似的,要不是叶庭深帮忙,我和妈两个人根本都扶不动他那一百三十斤重的身体。叶庭深的面庞也有些泛红,但眸子清亮,一点醉意也无。也不想想,就他那**凡胎,能拼得过鬼么?

    收拾的时候,叶庭深主动来收碗送进厨房,把我妈感动得呀,眼睛弯弯的,嘴都合不上。在看我的时候,眼里竟泛起了泪渣子。我能理解她的心情,毕竟我嫁的是个鬼呀,能为我做到如此地步,那可是比正常的女婿拿她老人家当神供着还要意外惊喜啊。

    最后在屋顶乘凉看星星的时候,我问叶庭深为何突然这么勤快,因为他在将军府时可是连扫把倒了都不用扶的主啊。他说为了句很是煸情的话:感谢爸妈的大爱,将我送到他身边。

    大爱,是啊,将自己疼爱的女儿送到一个鬼手里,生死由命,只为换来全村人的性命,试问这种大爱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可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当初做下这个决定时,该是怎样的万劫不复的痛苦。

    第二天清晨,我们刚起床,爸爸就提着一篮桔子回来了,说是要给我们带回去吃的。叶庭深很开心的收下,还说自己也很喜欢吃桔子。天知道,他连味觉都没有,怎么谈得上喜欢,他这么说不过是想让爸爸高兴。爸这一高兴,便什么东西都想给我们带一些,什么腊肉啊、花生啊但凡是他以为鬼没有的东西,但凡是我以前爱吃的东西,但凡是家里有的东西,他都要一样来一点。

    最后,还是我说过几天还要回来时,他才停下忙碌的脚步,笑着说有空就回来。

    我们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正要离开时,程小野气喘吁吁的跑来,顶着一脑门汗,人站稳了,马尾还晃了两下,她匆匆打过招呼后,便殷勤的要去帮叶庭深提东西。

    “妹夫,像您这样身份高贵的将军,怎么能自己提东西呢,来来来,都给我。”她一边说一边去抢。

    这是我们自青城山一别后,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掐指算过,竟然来得这么巧。巧的原因,她殷勤的原因,还不就是想到妙木山,见识下真正的鬼世界,增加点实战经验。

    叶庭深手往后一退,淡漠的说:“不用。”

    她不死心,又要去抢。杨畔一把将她伸过去的手拂开,大嗓门的嚎着:“程小野,大清早的就来抢劫,这就是你从青城山牛鼻子道士那里学来的本事?”

    程小野皱了皱眉头,随即又往他身边凑,吸吸鼻子后一手捂住口鼻,嫌弃的大嗓门嚎回去:“哎哟我去,杨畔你昨晚是不是泡在酒坛子里睡觉的?妈呀,薰死我了。”

    杨畔把双手捧在嘴前,哈一口气自己闻了闻,眉头一皱,显然也是被自己给薰到了。但他却瞪大眼,将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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