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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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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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听说孟神婆的孟婆汤是收集了人生前的眼泪而成,喝了它就能忘记一切,是真的吗?”

    相比我的激动之情,他就显得无比淡定,只微微斜我一眼,淡淡的说:“至于那眼泪是不是人生前的眼泪,等会碰到孟婆,你亲自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啊啊啊——等会还能见到孟神婆,我滴个妈咧,这一趟我来对鸟。想到这,我有种想捧着叶庭深的脸亲一口的冲动,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直跳个不停。

    我按捺住心中的雀跃,又问:“我还听说,想不喝孟婆汤也可以,只要跳进忘川河中等待千年,千年之心不灭,还记得前生之事,便可投胎转世,寻找前世的爱人,这也是真的吗?”

    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人可以不必喝孟婆汤,但必须跳入忘川河中,等待千年才能投胎。千年之中,能看到最爱的人从桥上走过,但是语言不能相通,河中人能看见他,他却看不见河中人。千年之中,河中人得看着爱人一次次从桥上走过,看到他喝下孟婆汤,心中凄凉;又怕他也跳下忘川河中,受这千年的煎熬之苦。

    他突然顿住脚步,抓住我的肩膀,严肃的问道:“柳儿,如若是你,是会喝下孟婆汤将三生之事忘得干干净净,还是会跳入忘川河中,为爱受千年的煎熬之苦?”

    他那幽深漆黑的瞳孔中倒映着我呆立的身影,我的身后,一条幽静的晴明的道路,四周静得飞花落叶皆可闻,当然这只是比喻,因为自打一进入鬼门关,就进入了山有、峰有、岭有、洞有、涧有、地有,却寸草不生,洞不纳云,涧不流水的奇异世界。

    思忖半晌,我将这个过于严肃的问题抛了回去,笑着问:“那你呢?”与此同时,我也在想,如果我是那个叫曼珠的女子,会不会有她那般执着,不惜与天庭对抗,不惜为爱相守,即使永无相见之日。

    或许是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他眸光中浮上一层晦涩,但那也只是一瞬间,便消逝不见。过了约摸几秒钟,他回道:“会。我会。为了你,我会。”

    他字字冷沉、坚硬,仿佛落地有声,眸光坚定,仿佛有灼灼的火焰,将我的心也灼灼的燃烧起来。

    他是在表白吗?他不是不爱我了吗?他脑子里的震惊、疑问、感动交替横行,将原本就不睿智的脑袋瓜绕得更加浑沌了。

    我久久的凝视着他的眼睛,因为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要深入的从内到外的了解一个,看进他的眼睛里,是最直接最准确的方法。

    可是,他的眼神太过幽深,淡定如沉淀过后的四海八荒。我看了良久,也没能看出他这句话是否出自真心。

    他转身,结束了冗长的对视,再次往前走。经过一座拱桥时,他忽然又开口,道:“如果那句话对你来说负担,你就当我没有说过吧。”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一如既往的好听,但我却莫名的想哭,心里泛酸。心中的小人也忍不住骂道:md,好好的,你玩什么深情表白啊,搞得老子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既然表白了,干嘛后面又加上一句‘就当你没说过’,你是存了心的让我不好过吗?

    过了桥,转了两道弯,进入了一个长长的街道。路是青石板铺成,屋是木头搭就,行人如流水,对这古色古香的长街,只有四字可形容,古朴,神秘。

    从叶庭深的口中得知,传说中的丰阴地宫建在城东,紧靠丰都山。作为山城人,对于丰都山我自是再熟悉不过的,因为大名鼎鼎的鬼城就是建在丰都山,丰阴大帝的儿子和十殿阎王、陆判官,还有一些官员的府抵都建在城中。

    记得小时候,大伯带着堂哥到丰都鬼城游玩,可羡慕死我了呢。但当时我们家的条件有限,哥那时也不争气,成天的惹爸妈生气,我也就没提想要去鬼城玩的事。后来长大了,对山外的花花世界充满了憧憬和幻想,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这地府里有皇宫,有王府,有一品官员,跟古代的京城一样诶。”我看了下四周,又好奇的问:“你们叶周国是不是也和这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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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回不去的永远是最好() 
叶庭深微抬眼睫,张望一下四周,这才缓缓说道:“嗯,建筑风格大抵相同,还有这酒楼茶肆也相差无几,不过,叶周的食物比起这里的,要好看,也要好吃许多。”

    再美的地方也比不上家乡,再好吃的东西也比不上小时候任何一块廉价的糖果,因为回不去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东西。

    我斜眼瞧他,问:“你不是没味觉吗?你怎么知道这东西不好吃?”

    他脸色一顿,不高兴的别过脸,微抬的下巴有些小傲娇,指着左前方的一个卖桂花糕的摊子,说:“你瞧瞧那桂花糕做得,那么粗糙,那东西能入口吗?”

    嘿,他可真是好眼力,离个几米远,就看到人家的东西‘粗糙’,他以为他是孙悟空,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哪。同样的位置,我怎么就只看到摊位上面竖着的布帘上呢,若不是那布帘子,鬼才知道那是卖桂花糕的呢。

    算了,不跟他计较这个,毕竟人都有护犊子的心理嘛。就像我到山城读书的时候,别人要是敢说一句杨家村怎么怎么不好,我也会跟人急的。

    于是,我转移话题,问:“你说你们鬼明明可以不用吃东西,为什么还要像人类一样生活呢?生前为钱劳心劳力,死了还是要为钱奔波,图个啥呀?”

    小时候,每当爸妈为我和哥的学费为难时,我就幻想着,这世界上要是不用钱,人不用吃喝拉撒,该有多好。那样的话,街上就再不会有乞丐,也不会有为钱挺而走险的犯罪份子,人间一片和和美美,不是天堂胜似天堂。

    他想都没想的回答:“图个乐趣。”眼光看向前方一个妇人正在与老板讨价还价的地方,接着又说:“你不是常常说,做人要有梦想有目标的吗,不然,就会活得像行尸走肉。住在阴间的鬼,大多是不愿或不能投胎转世的,他们可是真正的行尸走肉。”

    他这么倒也有点道理。试想一下,如果我真的可以修仙成功,长生不老,每天都在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的日子中无限循环,不老不死,宇宙活多久,我就修炼多久。哎呀,光是想想都觉得空虚寂寞冷呐。

    我看着他完美的侧脸,想着他这一千年,可都是怎么过的。他寂寞吗?孤独吗?想到这,心尖尖没来由的一疼。

    越往前,摊位就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气氛热闹非凡,和人间的市场差不多,卖东西的热情招揽客人,客人上门后,再热情的介绍自家的东西,老板说得口沫横飞,客人却只是淡定摇头,面无表情的离开后,再兴致勃勃的逛到下一家。

    叶庭深的脚步略微停顿一下,让挑着麻糖担子,边走边敲铃的中年男人先走,接着刚才的话题,说:“这阴间像人间一样生活的制度,是在五百年前才实行的。”

    “哦,为什么?”我问。

    “鬼魂整天无事可做,自然要出去找乐子,人间就成了他们常去找乐子的地方。”他说得轻描淡写。

    人间成了他们找乐子的地方,那不就是所谓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突然想到,古人说的乐子,不就是到青 楼的意思吗?我站在他面前,一边后退,一边问:“那你有没有到人间找过‘乐子’呀?”说到乐子两个字,还不忘配上若有所指的眼神,眉毛一挑。

    他回以同样若有所指的眼神,亦是挑高一边眉毛,不答反问:“怎么,你很在意这个?”

    切,谁会在意。我用眼神回他一个满不在乎,然后大咧咧的走到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拿起一个孙悟空的面具他在脸上比划。别说,这唯妙唯肖的面具还真挺毁颜值的,面具愣是让他这玉树临风的偏偏俏公子有了喜感。

    老板从摊位后探出头来,取下悟空旁边的白骨精面具,热情洋溢的问:“小姐,这个面具和公子戴的是一对,你要来一个吗?”

    我将蜘蛛精和悟空的面具拿在手里看了看,对那老板说:“孙悟空和白骨精是一对?!老板,我读书少,您别骗我行吗?”

    老板穿着古代的蒙古族服饰,色彩鲜艳,膀大腰圆,头发拢在脑后,编成辩子从脑后放到胸前,脸型圆润,五官深邃,留着一下巴的络腮胡茬子。以我半吊子的捉鬼水平,大概猜出他有五百年的修行。鬼的年龄都是停留在死的那个时候的,应该是在三十五左右。

    叶庭深从腰间拿出一个精致的钱袋,钱袋是白色丝绸,上面绣着栩栩如生的梅花,再淡定的掏出一张冥币,那可是一张面值一万元的冥币呢,他就这么不问价也不眨眼的递了过去,“这两个,我们要了。不用找了。”

    真是的,有钱人做惯了,做鬼也这德行。我特别不舍的看着老板笑眯眯的将钱放进腰包,再笑眯眯的说‘二位慢走,下次再来。’

    我拿着面具,翻来覆去的看着,忍不住吐槽:“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你要真是有钱,不如拿来救济救济穷人,凭白无故的给人家干嘛。”

    “穷人?是指你吗?”他从我手中拿悟空的面具贴在脸上,再将白骨精的面具在我脸上比划。

    “对,我就是穷人,穷得叮当响的穷人,您哪天要是想做善事,可不可以考虑一下我这近水楼台?”

    他取下面具,微微一笑,露出森森白牙,自顾自的说道:“嗯,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噗——’我咧嘴一笑。

    他还真相信老板说的话咧,还天造地设的一对,要是这世上真有悟空这么个人,他要是知道了,自己和白骨精成了‘一对’,怕是要吐血三升吧。

    没想到他一文武双全的叶大将军,竟然不知道这个在人类‘家喻户晓、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的神话故事。作为他的近身丫头,我是不是应该找个时间跟他讲讲西游记,免得他以后闹笑话呢?

    一路上,和他说说笑笑,再瞧瞧稀奇古怪,竟也很快的就到了阎王府邸。阎王府就跟古代的官府一样,庄严,大气,宏伟,光是看到那三个大字,就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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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阎王秦广() 
十几步的青石阶上,两只栩栩如生的石狮子,张牙舞爪的立在两旁,那毛发线条的流畅勾勒,简直是雕刻的最高境界了,因为我这么远远的看去,晃眼间竟像是看见活狮子在抖擞身上的毛发一般,有种飘忽的感觉。

    其实,不光是阎王府前的石狮子逼真,自鬼门关一路走来,这里的雕塑都真得跟三d图像似的,要是在晚上瞧见它的眼神,定会被那眼中的泛出的精光吓一大跳。

    朱红色的大门前,两个小厮打扮的人立在两旁,对着进去的宾客点头哈腰外加引路。负责迎接来宾的,则是一个五十岁开外的男人,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就是我们常在电视上见过的管家式的微笑,像是戴了面具的笑一般,不亲切,但很礼貌。

    我滴个妈咧,阎王府啊,孟神婆会来啊,地狱里另外的九殿阎罗王可能都会来啊,会不会见到程小野最崇拜的陆判官呢?脑海里闪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真是事事难料啊,谁tm能想到,自己这辈子会活着来到地府,还是来给阎王他老人家祝寿的!娘的,命运之神的脑洞是不是开得太大了些?才会让我莫名其妙的有了这与众不同的境遇。

    台阶前,叶庭深突然停下脚步,笑着问:“紧张了?要是害怕,你就自己找间茶楼坐下等我出来好了。”

    我努力抑制住狂跳的心脏,率先上了台阶,学他说话:“你要是紧张了,就到刚刚走过的清河居茶楼要上一壶毛尖,慢慢品尝,等我出来就好。”

    他一个剑步跟上来,低低一笑,继续打趣道:“不紧张啊,看来是我搞错了。嗯,你双腿微微颤抖一定只是你缺钙引起的,心跳加速,手心冒汗,只是虚火上升。我相信,这一定都不是紧张造成的。”

    闻言,我脚下悠地一滑,若不是他及时扶住我的手臂,怕是真的会因‘缺钙’跌倒。我不领情的抬头狠狠剜他一眼,打掉他的手,心里的小人还将他从头到脚的问候一遍。

    管家走下台阶,抱拳施礼,将我们迎到门口,才客气的道:“叶将军,叶夫人,里边请。”

    叶庭深只是用几不可见的弧度朝老管家点点头,一如既往的,连微笑都没给一个呀。拜托,他是不是也太爱耍酷了,这位可是阎王府的管家哎,他这么冷淡真的好吗?

    我忙点头,堆起笑容,强装淡定,但说出的话就不是那么回事,“好,好,好,请,请,请。”靠,这语无伦次的,还真是够土冒的。如果此时有个镜子,我一定还可以看见自己此时这副标准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样。

    叶庭深嘴角一抽,不由分说的捉住我的手,硬是将我拽进了门槛。待走到无人的角落时,凑近我的耳朵边,说:“柳儿,记住,你是我夫人,不是下人,腰板挺直一些,端庄大气些,不是什么人说话你都得回的,明白吗?”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畔,薄唇不经意触到耳朵尖,气息延绵至颈间,暧,昧的气息所到之外,均留下一阵痒痒的酥麻和炽热感,连同脸上都变得炽热起来。

    恼怒自己的不争气,一把推开他,正要开口,他动作极快的又贴了上来,“娘子,你脸红红的样子,好美。”说完,还恶作剧的用舌尖在我耳垂上扫一下。

    叶大将军,你的节操呢?可恶的家伙,他是不是吃定我不敢在阎王府里拿他怎么样?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逗我?

    前面,几个丫环打扮的女孩,低着头,窃笑着走过,那偷摸着斜过的眼神,让我的脸红了又红。

    我气呼呼的骂出一句:“美你妹啊。”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竟然敢在肃穆庄严的阎王府公然调 情,就不怕铁面无私的阎王治他一个败坏风气的罪责吗?

    说到阎王,我才想起,这丰阴大帝手下共有十殿阎王,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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