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猛鬼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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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猛鬼老公-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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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可以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了,也不用再吃野果充饥了。

    “我在这里——”

    对着上空大喊,让自己的声音传遍四面八方。

    我好累,龙烨,等找到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补偿我为了找你受的委屈,呜……

    “疯女人,你一个人瞎吼叫什么,你不是饿晕出现幻觉了吧?”

    金希冕从半天夭的背上下来走近了我,他一口一个山楂没有停过,那酸的让我皱眉的山楂,他吃着却说好吃。

    我转过视线看着他沾了灰尘的脸,比例完美的五官线条依然让他帅的没话说,阳光从我头顶洒下来刚好照在他的身上将他的全身都踱上了金色的光芒。

    那右耳边的银色耳钉闪着金属光泽。

    这样看,他更像是一副画了。

    他看不到听不到香菱他们,我现在没力气,也懒得跟他解释。

    “疯女人,你不会真饿的出现幻觉连话都不会说了吧?”

    看我不说话,他睨了我一眼,又从衣兜里掏出一颗红色的山楂,擦了擦就往嘴里塞,我刚好看到他举起的左手,那应该戴着戒指的左手,五个指头都空空的没有东西。

    “戒指呢!!”

    抬起手指着他的左手,我瞪大眼睛激动的问,那戒指可是我送给龙烨的!

    “花仙姐姐”

    回答我的不是金希冕,而是半天夭。

    一只冰凉又坚硬的手抓起了我的左手,与我的左手对比。

    一只大手一只小手,两颗一大一小的钻戒在光照下闪闪亮亮。

    “好看”

    半天夭蹲下身,他痴呆傻乎乎的脸在我眼前放大,嘴脸扬起,他整张脸都喜滋滋的。

    我一骨碌挺直身版从地上弹跳起来。

    “怎么回事!?戒指怎么在他手上?”

    大声质问金希冕,我心里极为不舒服。

    金希冕无奈的耸耸肩,不以为然道“我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给我摘下来的,说着也奇怪,我怎么都摘不掉这枚戒指,他却轻轻松松的把它摘下来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有点难以接受,我开口咆哮

    龙烨的鬼魄精华在金希冕身上,我给龙烨的婚戒竟然戴在半天夭的手上!

    我给龙烨的婚戒怎么可以被半天夭染指!

    气死我了!

    “一枚戒指而已,摘掉了就可以还给你啊,你向那怪物要吧。”

    站着嫌累,金希冕向前走几步靠在一颗树干上。

    他不懂戒指的含义,可以说那是枚普通的戒指,可是那对我和龙烨意义非凡啊!

    “花仙姐姐。”

    抱着猫咪,半天夭一脸无辜的走近我。

    我咬牙气愤的瞪着他,指着他手上的戒指冲他吼:“摘掉它,那不是你的。”

    “不要,好看,你也有,我也有。”

    半天夭很护着他的手,不肯把戒指摘掉。

    他是我和龙烨的敌人,那戒指是我对龙烨的爱,我宁愿将它丢弃,都不想被半天夭染指戴在手上。

    “必须给我摘了!”

    我火了,拍掉他怀里的猫咪,凶狠的抓过他的手,我强制性的要把戒指给他摘下来。

    “我说不要!”

    我的行为惹怒了他,周身范着幽幽的危险气息,半天夭挣脱了我,双眼闪过一抹寒光。

    他的眼睛发红,凶狠的看着我。

    心里咯噔一下,我吓了一跳。

    “为什么不摘下来?我的也摘下来,一起摘下来好不好?”

    硬的行不通,我就来软的,将自己左手上的戒指摘下,看他会不会学我也把戒指摘除掉。

    半天夭摇了摇头,还是不肯把戒指摘掉。

    “不听话,不要跟着我!”

    我气急败坏,回想这枚戒指的来历,好像是当初,我还不知道半天夭是僵尸时,帮他捉女鬼得来的25万报酬,我是拿着这25万给龙烨买来的。

    仔细想一想,这买戒指的钱还是半天夭给的,好像越想越觉得不干净了。

    既然他不愿意摘掉,那就算了,只要我不把龙烨给我婚戒弄丢就好。

    以后,我一定自己赚钱给龙烨重新买一枚,买一枚比这个好的!

    “夏晴!”

    “夏晴!”

    此时,一阵冷风扑面而来,香菱跟寒川两个人幽幽的出现在我面前,两个人的背上都背着户外背包,看来他们是将车上的备用品都装在背包里,丢弃了越野车。

第223章 石头心融化了(6)() 
“夏晴,你还好吧?我跟阿川找了你一夜。”

    香菱走上前,拿出干净的手帕就来帮我擦脸上的污渍。

    寒川也走过来帮我整理凌乱的头发。

    看着他们,我委屈的撇了撇嘴:

    “你们怎么现在才找过来啊?香菱,昨晚我们不是在一块捉萤火虫的吗?你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害得我被狼群追了一夜,你们看,连半天夭都追来了。”

    指着缩在一边抱着猫咪不敢向前的半天夭,我内心极为崩溃。

    “夏晴,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昨晚,我想捉些萤火虫带回车里给啊川看,也能用萤火虫的光照亮车里,这样就不用开车灯,在林子里就更安全些,可是萤火虫太多了,我没地方装,

    然后我就去找东西来装,可是在往回来找你,我就迷路了,我跟寒川漫无目的的找了你们一夜,可是怎么也走不出那个小圈子。”

    香菱抱着向我解释,一脸愧疚“还好你没有出事,不然,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跟主人交待了。”

    “疯女人,你朋友是不是来了?有吃的没,有水喝没?我要换干净的衣服,我要重新包扎肩膀上的伤口。”

    金希冕见我又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他会心的扔掉了没吃完的山楂果走了过来。

    我也饿,也需要换掉身上沾了血的衣服,便让香菱临时搭建了一个小帐篷供我遮蔽好换下脏衣服

    有东西吃有水喝,虽然带的面包已经硬成了石块,但这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美味最香喷喷的一顿。

    “不知道宋天硕他们到哪里了,手机一直没信号。”

    吃饱喝足,我掏出手机到处都搜索不到信号源,我还得等宋天硕和白老头过来看住半天夭,不能让半天夭一直跟着我呢。

    “夏晴,别担心,我们刚才走过来时看到远处山脉上有一座信号塔,出了森林,手机就应该就有信号了。”

    寒川说道,递给我一记让我安心的眼神。

    我睁圆了眼睛,精神抖擞:

    “那我们别休息了,赶紧赶路吧!”

    立马动手收拾了包裹,继续上路,出了森林就好了。

    “疯女人,这就走了吗?”

    见我收拾包裹,金希冕抬眼问。

    我点了点头“我朋友说出了森林手机就会有信号了。”

    “哦,我来帮你,早出去早解脱。”

    很主动的,金希冕过来帮忙一起收拾。

    他的伤口,寒川已经重新帮他处理,跟我呆了几天过来,他已经适应了我对着空气说话,适应了时常会看到会飞的东西在他眼前飘来飘去。

    对我的朋友们,他也不再那么害怕,也逐渐相信我他体内有龙烨的鬼魄精华。

    要出发的时候,金希冕牵住了我的手,他说“走吧!”

    他的声音醇厚沙哑很动听,那语气很平常,那动作很熟捻自然,仿佛,牵我的手是很自以为常的一件事情。

    我没有拒绝。

    寒川跟香菱带路走在前面,我跟金希冕走在后面,半天夭抱着他的猫咪亦步亦趋。

    “花仙姐姐。”

    男人粗犷的声音,我厌恶的皱眉。

    半天夭要追过来牵我另一只手,我立马伸手制止,警告他:“离我远点!十米以外!”

    半天夭委屈的看着我不敢在靠近我,默默的跟在我的脚步后面。

    下午一点钟,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入眼的是一条条崎岖的小路,远处炊烟袅袅,烟雾里笼罩着几处小房子,应该是有人家。

    “夏晴,只要再走过那座光秃秃的山脉就到了!”

    香菱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惊喜的指着那座冒着炊烟后面的山脉跟我说道。

    “是吗?是吗?”

    我蹦蹦跳跳的甩开金希冕的手走上前看着入眼的场景。

    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一直通往山脚下的参差不齐的灰色砖房屋建成的小村落里

    高山绿水,梯田层层,路边偶有几只牛羊家畜,终于有了生气了。

    只要走过这座村子,爬过村子后的山落,就到了!就到了!

    耶耶耶耶耶!!!

    欢呼雀跃,我立即掏出手机给联系宋天硕,还好我的手机信号源比较强大,偏远的山区,只要有信号不管强弱都能搜得到。

    “你们到哪里了?”

    手机打通后直接问重点,我告诉宋天硕半天夭已经在我身边了,让他们火速赶来支援。

    宋天硕说他们还在路上,路上没有路牌,只看到不远处一座原始森林。

    是原始森林就对了,我跟寒川和香菱就是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得,我让宋天硕根据手机的定位找到我的地理位置,如果他们动作快又比较顺利的话,到晚上应该就能穿越森林与我汇合了。

    开了手机定位,我挂了电话。

    “走吧走吧!我们下山!”

    这次不用香菱带路,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打头阵走在前面兴致勃勃。

    一行人说说笑笑,我内心欢腾,龙烨,等我,我们就要见面了,不知道你墓室里的尸体会是什么鬼样子。

    半天夭始终抱着猫咪跟在我后面,一路上,我都没有理会他。

    羊肠小路绕了一圈又一圈,明明村子就在山脚下,尽在眼前,我们却走了整整半天!

    妈呀!看着这么近,实则却那么那么远。

    一路走的腿疼,下到山下要进村子时,我的两条腿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

    这条路走的太凶残了!

    临近傍晚,有很多鸡鸭牛羊,田地里种满了蔬菜和水果,很淳朴的小村落,但是也是非常落后的村落。

    到处都是泥土路,也没有电线杆子,我估计村子里可能都是用羊油灯或者煤油灯和蜡烛来照亮的了。

    这是个上厕所尿尿都会有猪看着你的那种落后村子。

    “夏晴,这个村子你有没有感觉怨气很重?”

    我们停在村口没有上前,香菱警觉的跟我说了这么一句。

    我抬头看了看雾气围绕的村庄。

    “怨气再重有你厉害吗?你可是几百年的老鬼呢!”

    半开玩笑的说着,我脸上表情很平淡,其实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再打鼓,千万不要让我再接近龙烨的最后一步出什么妖蛾子啊!

    “夏晴,要进村吗?”

    寒川开口问,双眼看着村落里,脸上神情有些忐忑。

第224章 石头心融化了(7)() 
“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不好的预感。”

    俊朗的眉紧紧皱着,寒川又说了一句。

    “预感又不是真实的感觉。”

    一句推翻他的预感,我道。

    我们要过这座村子才能穿过最后的山脉到达龙烨的墓室啊!当然要进村,运气好遇到通情达理的乡人,可能晚上的温饱住处都有着落了。

    “走,进村。”

    尽量往好处想,我下定了决心,还好我左右都有人护着我,不然,这深山老林,我可没有这样的勇气说前行就前行。

    “疯女人,这么落后的地方,我也就跟着你才能见到了,委屈了我这个全民偶像。”

    金希冕不满的撇撇嘴,显然,他觉得这上厕所都有猪狗看着的落后村落委屈了他。

    “来了这里,你不是偶像,你只是金希冕,待会进村你别再摆你的偶像架子,客气点啊!”

    叮嘱了他几句,这么避世的村落,我猜测,村民不是野蛮就是淳朴这两种极端,出门在外,未免祸端上身,自身待人要和气礼貌些好。

    要是真出了事情,这里可是没有医院没有警察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啊。

    “啰嗦!我知道的!”

    白了我一眼,金希冕很神气。

    看了看身后的半天夭,他抱着猫咪,他的眼神一直惊恐的飘来飘去,显得很害怕,偶尔脚边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一跳

    他手指上的戒指已经摘了下来。

    “花仙姐姐,给。”

    摊开手,他小心翼翼的端倪着我的举动,要将戒指还给我,我微微皱了皱眉,推了推他拿着戒指的手掌。9;2;K;s;.;C;o;m;

    已经被他玷污的的戒指,我才不要。

    卖个人情,给他好了。

    “送给你了,戴上吧!进村已后,你要乖乖听我话啊!”

    将戒指重新套在他的手上,当时,我想都没想的给他套在了左手的中指上。

    中指意义为订婚,可以解释为‘我中意你’。

    “听话听话,我是好人。”

    半天夭很开心,看了看戒指开心的跳起来。

    我拍了拍他的硬的像铁一样的头,让他老实一些,他立马不在蹦跶。

    扫了他全身上下,我才发现重要的一点。

    他穿着我的衣服,衣服上全是血,一路都没有人给他清理,他的脸上灰尘血块都已经凝固在脸上了,模样很像鬼样呢!

    就这样让他进村,肯定会吓坏人的。

    还是给他换身像样的衣服再进村吧!

    让寒川卸下背着换洗衣物的大背包,我开始翻找合适的衣服。

    不过半天夭只穿我的衣服,其他衣服都不要,不然他就光着身子啥也不穿。

    没办法,我只好让他穿我的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个女孩子。

    头上戴个帽子遮住他的短发,撕开一包湿巾,用湿巾一点一点擦干净他脸上的污泽。

    再给他擦脸的时候,我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身体绷的直挺挺的,很安静的看着我给他擦脸。

    在场的人谁都不肯愿意把他收拾干净,寒川不肯,香菱不肯,金希冕已经对我朋友有了抵抗力,再拿寒川吓唬他,他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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