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之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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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之咒-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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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除了有点神神叨叨之外,挺朴实的啊。”

    韩莉莎说:“他们都是我的族人。上世纪20年代,西北军阀马步芳计划修建从柴达木盆地通往新疆的公路,抓了数千名民工,其中就有村长的祖父。”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这个镇子的人,都是当时马步芳抓的民工后代?”

    韩莉莎点点头,说:“在这个镇子上,流传着一个故事,就是关于那棱格勒河谷神灵的传说。传说公路的修建,惊醒了沉睡中的雪山女神,神罚突如其来,泛滥的河水冲毁了一切,带走了村长的祖父和族人。在寻找了两天两夜之后,人们终于发现了100多名失踪者的踪迹,他们并排躺在下游的一处河滩上,心脏和下体都不知去向。那棱格勒河谷,原本的意思是太阳谷,从此以后,人们却把那里叫作地狱之门,流传着那棱格勒河会吃人这个传说。”

    我和胖子对视了一眼,都夹紧裤档打了个寒噤。100多名汉子,都被挖去了心脏,切了下体?尼玛,这什么神灵啊?也太变态了吧?

    韩莉莎仿佛自言自语似的说:”神灵和魔鬼,其实是同一种形式的存在。昆仑山的仙主是西王母,西王母人面蛇身,掌管不死之药,能够赐与人年岁,使人长生。多少年来,有那么多人想进入那棱格勒峡谷一探究竟,可是这个地方却夺命无数,成为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地狱之门。不管是神灵还是魔鬼,一旦有人打扰他们亘古以来清修之地,总要有所反应的,天罚不足为奇。况且,神灵还留给了世人启示,等待着有缘之人。”

    我盯着那块玉佩,说:“有缘之人?难道你手中的玉佩,就是神灵所留下的启示?”

    韩莉莎眼神冷了一下,仿佛忽然清醒过来,横了我一眼,说:“杜枫,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脖子上就戴着这种玉佩。难道说,你真的以为它只是普通的装饰品吗?别自欺欺人了,你心里明镜一样,神灵在这世上确实存在,上古的传说随时都可能变成现实。如果掌握了玉佩的秘密,世界马上就会发生改变,人类的命运必将改写。”

    我呆了一下,心说靠,没看出来啊,这女人理想这么崇高啊?改写人类命运?痴人说梦……呃,不过看噬月祖虫的神奇,兴许倒真有可能。

    胖子“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小声说:“疯子,她的意思是说,她要当救世主?当专门切男人那玩艺儿的西王母?那个,我们要不要发扬一下王八气概,挺身而出打倒邪恶女神,拯救世界啊?”

    我骂道:“拯救你个头啊,没听人家村长说了,进入峡谷,有死无生嘛?”

    韩莉莎“哼”了一声,瞪了我们一眼,说:“有死无生?也不尽然。60多年前,就有人从里面走出来过,并且带出了这半块玉佩。”

    胖子说:“60年前?你看见了?尽在那儿吹得神乎其神,那时候有你嘛?你今年才多大?25?还是26?可能还没小爷我大呢,就在这儿大言不惭。”

    韩莉莎不怒反笑,说:“唐小花,如果不是看在你老妈面子上,冲你这几句话,我就把你给揍成猪头,你信不信?”

    胖子就是个一戳就爆的脾气,一撸袖子,说:“来呀,小爷我不打女人,今天破个例,教训教训你。”

    我怕胖子吃亏,连忙拉架,这女人杀野狼时的身手我见过,狠辣和嗜血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真对上手,胖子那几下三脚猫恐怕还真不是对手。

    架终究没打起来。老古已经脱掉了上衣,这家伙白天还象只死狗,这会儿又变成了农夫好心救了的那条蛇,眼睛瞪着胖子,就差嘴里没吐出一条分叉的舌头来。

    胖子嘴上不放松,心里门儿清。韩莉莎这么多手下,放哪一个过来,都有得自己好受,更不用说弄过火被群殴了,到时被揍成猪头还得烧高香。

    第二天,村长的儿子过来了。这人30来岁,皮肤黝黑,脸上两块明显的高原红,目光有点阴沉。这家伙用看死人一样的目光扫了我们一下,就低下头一言不发了。

    坐骑有马有骆驼,以骆驼居多,马就4匹,骆驼则有8头。我们一共16个人,韩莉莎和白人老头都骑马,另外两匹让给了两个白人佣兵,剩下来的12个人,则需要分乘骆驼,其中4匹骆驼要乘2个人。最后,身材稍微小一点的都被安排同乘一骑,行李则放到了单人乘坐的骆驼和马匹上。

    和西方人相比,胖子居然也属于身材稍小的那一种,自然和我同乘一匹骆驼。向导拉着自己的一匹瘦马,上马之前,对着苍天默默祷告,嘴里喃喃念叨着“腾格里”。

    胖子说:“他在干什么?”

    韩莉莎脸色严肃,说:“他在向长生天祈求,赐给他力量,保佑他平安。我是赖长生天之力为汗者的后代,受永恒之神永世护佑,所以这些人才会提供帮助,并且带领我们前去地狱之门。”

    胖子“哟嗬”了一声,说:“受永恒之神永世护佑?看不出来啊,难怪你一小丫头片子,能够当队伍的头。”

    韩莉莎没理会唐胖子,等向导完事了,看着他一声不响地骑上瘦马,随后策马跟了上去。身下的骆驼载着我和胖子,有点吃力地挺起身子,迈开脚步慢悠悠地向前走去。

    出了镇子往西,进入阿拉尔草原深处,没多久就完全看不到道路了。广袤的戈壁上苍茫荒凉,杳无人烟。遥远的天边,一溜溜雪山如飘浮在半空中一般,在碧蓝的天穹下醒目异常。高原上充满着一种原始极地般地寥廓气氛,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孤寂和渺小之感。

地狱之门第十二章无人区() 
一个劲埋怨屁股被骆驼硌得生疼为什么不开车偏偏要骑畜牲走路的胖子,一路上吐沫星子喷了我一后脑勺。

    我忍不住了,说:“胖子你不是嫌车子没玻璃冻死人嘛?别特么啰嗦了,前面是无人区,车子不得加油啊?没油了也就是个死物。算了,晒会儿太阳也不错嘛,总比冻成根冰棍要好。”

    走了半天,太阳越升越高,戈壁上一无遮挡,紫外线强烈异常,阳光虽然热度不高,但是晒在裸露的皮肤上,火辣辣地十分难受。

    奶奶滴,刚还说晒太阳不错呢,原来比当冰棍也好不了多少。这时候倒有点怀念昨天那种灰蒙蒙的好似要下雪的天气了,然而气候又岂能因为个人意志而有所改变?只能硬撑着苦熬。

    骆驼刚乘上的时候还觉得不错,比骑马要平稳舒服得多。时间一长,毛病就出来了,一路臭哄哄不说,脚下连个蹬子也没有,活动一下身子,就象会掉下来。偶尔骆驼屁股一耸,身后的胖子就紧张地抱住我。靠,两个大老爷们搂搂抱抱,那滋味,啧啧。

    半天的时间,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周围的景色基本上都是一个样,地上稀疏地长着些沙蒿,除了荒凉还是荒凉,我都感觉有点视觉疲劳了。

    正在昏昏沉沉之中,我忽然觉得,某个不明确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这种感觉很奇怪,好象明确地感觉到有人用远程狙击瞄准镜把我瞄准,被子弹击中的危险随时随地都会降临。这种被锁定的直觉,如芒刺在背一样,让我汗毛直竖。

    转头四处看去,荒野依旧,什么活物也看不见。

    胖子说:“疯子你在干嘛?出那么多汗?”

    被人盯着的感觉忽然消失了,我全身一松,有如虚脱一般。汗,也不知道是被太阳晒的还是吓出来的冷汗,感觉背后衣服凉嗖嗖的,居然汗湿了。

    我说:“胖子,你有没有觉得,附近有人在偷窥我们?”

    胖子“嘿嘿”一笑,说:“有什么好偷窥的?我们又不是在搞基。”

    靠,这家伙恶心不恶心啊?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哦,对了,除了那姓韩的妞回头看过你几眼之外,没人瞧过我们。疯子,我看那妞对你有点意思,你要不收了,做个外室解解闷,反正司马青莲也不知道。呃,就是知道了,估计也不会介意。”

    我说:“你小子特么说什么呢?谁让你说这个了?我的意思是说,除了同行的人之外,有没有感觉到别的东西,比如说动物、或者是其他东西在跟着我们?”

    胖子说:“什么东西?说的渗人,吓我啊?我什么也没感觉到。我说疯子,你又不是二狗,没他那种天生就能嗅到危险的本事。噢对了,天上的老鹰算不算?”

    二狗的本事我们都知道,最擅长的就是预警。这本事是他天生的,别人还真学不来。盗墓这事儿吧,是个技术活,没有几分特殊的能力,还真混不下去。

    随着胖子的指点,我抬头看了看,远处雪山之巅,盘旋着两只黑影,正是展翅飞翔的苍鹰。这儿离老鹰有几公里远,就算它目力再强,也不可能让我产生有如实质压迫的感觉。

    摇摇头,既然感觉消失了,也没必要再纠结。好不容易,听见前头韩莉莎叫休息。胖子连滚带爬地下了骆驼,躺地上哀叹道:“靠,照这种速度,比乌龟爬也快不了多少,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我和胖子分到了一听肉罐头和两包压缩饼干,算是我们两个的午餐。从现在开始,除了水之外,所有的食物补给都进行统一分配,枪械装备也分发到了个人,以减轻分散牲口的负重。胖子拿到了一支MP7,宝贝的不行,恨不得吃饭的时候也把这玩艺儿抱在怀里,我却只分到一把军刺和一个MK2式手雷。

    这几样东西,都是韩莉莎自己的份额,她既然承诺了胖子给他配装备,倒也没算食言,把这些东西分散了给我们,自己却只留下了一把手枪。比起那些雇佣兵精良的装备来,我们手里这点货,不知道都打了几个折扣,不过遇到危险,也不用我们冲在前头战斗,这几样武器,用来保命,足够了。

    休息了半个小时,继续前行。在韩莉莎的催促下,大家都加快了速度。荒原上的地形地貌渐渐有了改变,偶尔出现干涸的河谷和沼泽,看来附近有河流。

    忽然,前方长着稀疏沙蒿的荒野上,出现了一群黑压压的动物,它们奔跑速度极快,受我们队伍的惊吓,呈扇形散了开去。这是我们一路走来碰到的唯一的一群活物,鬼佬们都有点兴奋,大声地叫喊着,两个骑着马的家伙还驱赶着马匹追了上去。

    骆驼跑不快,胖子羡慕地盯着骑马扮牛仔的白人,说:“疯子,这是野马吧?咱们去抓一匹过来,看能不能搞头汗血宝马出来。”

    我听了摇晃一下,差点从骆驼上摔下去,说:“胖子你也学过生物课,野马有这么小嘛?这玩艺儿比藏羚羊大不了多少,尾巴上也没有长毛,明明是野驴,还汗血宝马呢。”

    “轰隆隆”的声音中,奔跑的野驴群忽然改变队形,散在左侧的野驴们四散逃窜,让出一条通道,一阵机械引擎声忽然传入我的耳朵。

    我们循声回头望去,只见一辆越野摩托风驰电掣地向这边冲了过来。摩托越过一个小丘,高高地飞在空中,车上的骑士控制住方向,车子咆哮着狠狠地落地,转眼就冲到我们队伍身后。

    我眼望着戴着头盔的摩托骑士,说:“胖子,这才是真正的汗血宝马,不管是赤兔还是照夜玉狮子,都是神马浮云。”

    雇佣兵的枪都拿在手里,几个白人已经用枪指着试图接近的摩托车手,脸色不善。进入无人区后,队伍公然持枪,露出了獠牙,可以说肆无忌惮,进入了战备的状态。这个摩托车手在这种时候接近,目的不明,很容易就会发生擦枪走火事件。

地狱之门第十三章认死理() 
韩莉莎举手制止住佣兵,拨转马头,向后迎了上去。无论如何,总要问清楚来人的目的之后再行处理。

    车子堪堪到达韩莉莎身前数米之外,骑士伸脚在地上一支,摩托转了半个圈,停了下来。来人单脚支地,缓缓脱下了面罩。

    看清楚来人,我呆了一下,一时做声不得。胖子“靠”了一声,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吐沫,说:“尼玛,这家伙原来也会装逼!”

    来人是个不到30岁的小伙,理着平头,脸色苍白,神情木讷。他冲着韩莉莎说:“我叫申建设,我来找杜枫。”

    韩莉莎瞪大眼睛,骑着马围着二狗转了一圈,说:“你是申建设?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摸金高手?”

    二狗点点头,说:“我的同伴在这里。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我叫出声来:“二狗,你别掺和,你的伤还没好,这事跟你没关系。”

    二狗眼望着我耸耸肩,没说话。

    韩莉莎哈哈一笑,说:“你既然来了,我当然可以满足你的愿望。”她转头看了我一眼,说:“杜枫,管好你的人,如果他有什么意外,我概不负责。”

    胖子嚷嚷道:“老板,你不雇他吗?他可是个高手,很厉害的。”

    韩莉莎没理会,调转马头,往前面驰去。佣兵们弄清楚情况,也不再理会二狗,撤了枪,该干嘛干嘛去了。

    我有点恨铁不成钢地说:“二狗,你怎么来了?”

    二狗说:“我去司马青莲那儿了,小若跟我说的。小杜,那棱格勒峡谷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些人都会送命的。”

    我皱皱眉头,说:“知道危险你还来?这辆车你哪儿来的?我都不知道你还会开摩托。”

    二狗说:“我连夜乘飞机过来的,摩托是在格尔木机场捡的。”

    胖子“靠”了一声,说:“乖乖,土夫子都乘上飞机了。捡都能捡到个摩托?抢的吧?二狗,你就凭这么个摩托,开了800多公里?”

    二狗脸上露出个木讷的讪笑,点点头,说:“我有付钱的,在地上扔了二千。”

    我和胖子都被他雷到了,不说往地上扔钱这种二事,光在这种零度以下的戈壁滩上开摩托,还开了800公里?这人特么简直就是个疯子!我们坐在没了前档的越野车里,还开着暖气,才走了100公里,就差点冻没了半条命,这家伙800公里是怎么熬过去的?

    好吧,既然人都来了,我总不能硬是把他赶走。江湖中人都是认死理的,他既然说要同生共死,就是用棍子揍他,他也不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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