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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听说有些邪气,承包人当然也知道,但是他还是决定冒险,他已经陆续请了许多的大师,结果全是一堆骗钱的混蛋,他甚至还到网上最著名的灵幻先生网站求助,但是很遗憾,那个网站的创始人很年轻,凭他经验老道,混社会几十年的双眼,一眼就看穿了那个人不可靠,也许是他看走了眼吧,但是所有人都不可靠。
掉进去了。
湛江大厦这几天忽然开始塌陷了,连同他花了几十万灌注的龙行地基,以及几百万刚刚弄好的地基,全部都陷入了一条很深很深,看似没有尽头的黑洞里面。
玛德,这下亏本到姥姥家里去了,承包人已经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有什么情绪,总之就是他在躺着都能赚钱的房地产事业里面,跑着赔光了自己上亿的家产,那可是上亿啊,就算他之前不赚钱了,天天吃鲍鱼都够他一家人吃上几辈子了,可是现在,就是因为承包了着该死的玩意,马上他就要负债累累,内裤都没得穿喽。
作为经验丰富的商人他不能这样下去,他要想办法补救,立刻就要补救!(。)
第一百一十六章:涌动()
他先是打电话给了媒体,之后自己又写了篇软文。om
湛江大厦发现奇异黑洞,或将成为世界未解之谜。
写完躺在沙发上,外面的栅栏还有些用,干脆改成娱乐地点吧,收点门票钱,至于门票的价格,只要炒炒总会搞起来的,什么饥渴营销,垄断全都用上,多少也得收回点成本吧,更何况,那几个去了黑洞里面勘察的民工还生死不明,这么算来又是一把笔钱,承包人感觉到身体被掏空。
深山
血僵尸和刘子杨到了一处湖边,湖水还算得上清澈,周围也没有什么住的人,这算得上是一处相当偏僻的深山了,刘志扬看着血尸说道:“主人,黑僵尸真的在这里么?”
血僵尸看着湖面说道:“我们僵尸之间会互相吸引,不会错的,找找吧”
“明白”说完刘子阳开始往山林中走去,不久之后他就在一颗松树旁边发现了一只腐烂过半的棕色小鹿,连忙叫来血僵尸,血僵尸看到这只小鹿,虽然腐烂,但是各个部位的却有些干枯的失常,他笑了。
“这是被僵尸咬伤的痕迹,看来血僵尸确实藏匿在这座山里”
郭云所在城市的一家纯净水生产公司里。
“很好,那么,这个纯净水工仓就被我们收购了”那天在咖啡店的服务员对着一个穿着西装的黑胖男人说道。
“合作愉快”黑胖男人站起身来,虽然自家的饮水厂被自己坐到了整个城市最大,但是对方还是出了一个令他拒绝不了的价格,甚至这个价格就连他都觉得,这个饮水厂绝对值不了那么多钱,所以他十分乐意把这个饮水厂出售此出去。om
另一面,在南方的某个地方,一个戴着长长的鸭舌帽子,穿着黑色背心的人,正开着一辆不起眼的长途货运车,在一个类似乡村的地方,和一个脸上修满了青色的奇异纹身,身上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老太太谈着价钱,不久后,老太太从屋子里报出了一个诺大的黑色罐头,上面用塑料密封。
年轻人看着自己这么大的货车,又看了看只有一个罐头,奇怪的说:“就这么少”
老太太说:“你老板难道没有告诉你这么多有多少?”
年轻人点了点头,把这个黑色的罐子抱回了车上,开走了。
老太太有些怀疑,为什么这个人这次竟然一次要了这么多货,他到底想干什么?从理论上来说,那个人已经知道了到底该怎么培育这些虫子,为什么还需要这些?
劫匪这一面。
“如果我们找到了人质,那么首先得让警察先给我们找一辆直升机,这样我们就可以立刻逃跑”唐僧说道。
“大哥,不先让他们给咱们整顿饭啊”猪八戒说道。
“嗯,先让来份鸡扒。。。。。。。”
“废物,什么时候了还吃饭,当然是逃跑要紧了,是吧大哥”孙悟空说道。
说道一半的唐僧收回了自己的话,说道:“对,嗯对”
“啊,那什么,我们先找人质吧”
此时的楼下,人群已经快要被疏散的差不多了。
领队问旁边的警员:“里面没人了吧,不会让他们找到人质吧”、
“放心领导,里面已经没人了,现在劫匪已经是翁中之老鳖,笼中之小鸟,就算是插翅也难逃了”警员说。
“嗯,这我就放心了,小伙子你挺有文化的嘛”
“谢谢领导夸奖,我就是这么有文化的一个人”
“突然觉得很寂静呢?”郭云他们已经出了黑暗的地方,走到了转弯的走廊,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恐怖的音效已经停了,外面的嘈杂的声音也不再响了。
“也许是专门设计的呢,不过好有感觉,总觉得有什么会突然窜出来一样呢?”小美女说道。
“啊哈!”猪八戒一下子跳到了一个走廊的路口,手里拿着黑色的枪。
“什么都没老大”他对着唐僧说道。
唐僧失落的低下头,说道:“继续往前走”
月华和铃这个时候到了小美女的学校。
月华气喘吁吁的说道:“这该死的混蛋,自己开着车就跑来了,根本就不管我们两个”
铃说道:“就是啊,害的我们身无分文走了那么远的路,我的腿都要走断了”
月华说道:“最可恶的是你身上怎么连一分钱都没有带啊”
铃说道:“你还说我,你一个成年人了,连两块钱钢镚都没有你好意思出门吗?”
月华委屈的说:“谁能想到郭云开着车就跑啊,还五十我们在后面呼喊,看到他非的先揍一顿再说,”
铃说道:“对,最好用折凳打,打的他屁滚尿流”
走着走着,铃看到了郭云停在学校门口的车子,回到学校里面,找到小美女的室友,问道:“我哥呢?”
室友回答说去新时代广场玩了,这下月华和铃就更加生气了,抛下他们两个走这么远不说,竟然还跑去玩?
正当他们气喘吁吁的准备离开的时候,铃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穿着唐装的瘦高男子,正死死的看着铃,这个人铃现在已经十分熟悉了,而且她知道,除了她谁也看不见他。
“你出来干什么?”铃质问道。
“铃大小姐,我只是来给你提个醒而已”他说道。
“提什么醒?”铃奇怪的问道。
“有一个怨魂在这里形成了”
“在哪里?”铃紧张的问道,她现在已经知道怨魂会害人,很巧合的,她正在被他引导着走郭云的老路。
那个人伸出胳膊,指向了一个方向,铃立刻顺着那个方向冲了出去。
“喂?发生了什么?”月华看到飞奔到外面的铃,立马跟了出去,铃跑到了一个偏僻的湖边,月华也跟了过来,他看到了地上的血迹,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不过之后就发现是自己想多了,那些多出来的血迹,不过是一只青蛙的罢了,不过也不知道是哪个变态竟然这里杀青蛙,而且地上还有几只因为干涩而动弹不了的on关系哎,可能是这里掉龙虾的吧(。)
第一百一十七章:尸变()
月华他们当然想不到这些东西都是郭云剩下的,而这个和怨魂形成的地方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om
华安福正在一颗槐树下面休息,这颗槐树的周围被扫把扫的干干净净,扫的那是寸草不生,只剩下一块不大的不规则的圆形,土地平整的像是用什么可以压过一样,实际上这地方确实用个圆形的石头滚来滚去才这么平整的。
在这么个荒山里有这么个道观本来就不太容易了,所以并不能像是出名的道观那样装修,华安福本来是一家最出名的道观的主人,但是那里已经被开发成了旅游景点,所以他很早就从那个道观搬了出来,直到中年才在这里发现了一个荒废的道观,无主之物,于是他就据为己有了,也好,这里非常的清净,清净的有时候大半夜还能听见野猪嚎叫,要不是他们道士是不吃荤的,华安福甚至都有点想打几只野猪来吃的冲动。
他坐着的槐树是一个很歪的槐树,歪的就像是歇着长的一样,而且还很粗大,槐树长得这么大,不知道要长上个几年,所以华安福才能坐在这颗树上面,华安福紧紧的盯着那个洞口,因为他最爱的徒弟还在里面,这么多天他已经有一些担心了,他之所以心疼这个孩子是因为他是他从小养大的,但不是他亲生的儿子,那天徐福在水沟发现他的时候,小孩子的手已经被水沟里面浅浅的一层泡的发白,可是华安福把他带回道观的时候,偏偏就能吃能喝还养得白白胖胖的,所以华安福看这个小孩子有福气,便给他取名为徐福,大概这种起名的原理和自己师父给自己起名的原理差不多吧。
养这么大不容易,别就这么死了啊,
华安福在心里想,他忽然觉得徐福长得有些太快了,仿佛昨天他还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娃娃,而今天,他就变成了一个比自己还要高的年轻人,而自己也从一个中年人,变成了一个已经开始有白头发的,班老不老的人了,他躺在那颗歪脖的巨大槐树上面,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有些困了,而困了就要睡觉,这也是道家修炼的一种,有时候想想,这种生活还真是惬意呢,这一次,他梦见了自己年轻时候下山历练自己的时候。。。。。。。
秋风瑟瑟,真是阴冷的一天。
一户人家的门口。
“起棺”
“起轿”
不远的方向,两队人的领头却高喊着不同的声音,当然,他们要做的事情也不一样,红白喜事一起办,这可是真实古今罕见,新郎可谓是脱掉了麻衣就穿上了红色的婚服,喜气洋洋的去接亲去了,一点也不在意世俗的偏见。
老相好尸骨畏寒,新郎阿九就急匆匆的娶了西头的寡妇,可是大家都觉得这没什么,谁让那个淑芬不守妇道呢,棺材里的人真是被这个村子里面的人活活打死的,很有可能,每一个人的手里,都些许沾着一点她的血,那时候旧社会对女人的贞洁相当严肃,,严肃到死,
于是一队人抬着棺材往西边走,另一队人抬着阿九的的花轿进门,乡亲们都在议论阿九取得真急啊,也不怕晦气,但是阿九就是不在乎这个,执意要在今天就把那个寡妇艳丽娶进门。om
于是在还透着寒气的早晨,一堆人咬着牙,抬着沉重的黑气起的棺材,一路上撒着漫天的,黄色的铜币纸钱。一直到了一个树林里面,那里早就挖好了一个方形的土坑,一堆人数着一二三,艰难的把棺材移动到土坑的中间,也没有轻轻的放下,就这么突然的一松手,棺材就这么duang的一声掉了进去,旁边的泥土都有着震动。
然后大家伙撤掉了绳子,木桩啊之类的东西,拿了几把铁铲,搓了搓发红的手,一铲土一铲土的堆出了一个新坟,然后在旁边立了一个木桩,姚淑芬之墓。
之后便一身轻松的扯了回去,因为他们今天还有一顿喜酒呢?在红事和白事之间,肯定是红事比较有喜气,刚才还是白事房的阿九的屋子,现在已经是一片红的房间,新郎也完全没有失去妻子的伤心,反而笑哈哈。
一群人在婚宴上吃了个爽。
那是一个秋天,天本来还是很暖的,不过是一夜之间,枯叶,残碟,已经一切换季的生物在开始苟延残喘,如果是在早晨走在路边,也许会看到有知了落下,无助又剧烈的震动着自己的翅膀,但这丝毫不能减缓它死亡的命运,这本来就是它们注定的,空气中还透着寒气,昨天还是艳阳高照,让人恨不得把裤衩子都脱掉才能有一丝清凉,今天连说句话口中都会冒着白气,恨不得把入冬的衣服都掏出来裹上,更别说秋裤了,那是一定要穿的,地上枯黄的草地上面也有了一层银沙似的白霜。
天地的变化,没有给地上的生灵任何征兆一夜之间,蝴蝶,蟋蟀,还有许多应季的花草,今早已经全部看不到,连尚未来得换上厚实衣服的人们,也免不了被冻的上串下跳,屁滚尿流。畏畏缩缩。
荒野的小路两旁长着像是刻意种上的枫树,草都已经枯黄了,枫叶却红艳艳,远处华安福正穿着一身灰色的长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口中不断的骂着“这龟儿子的天气,要冻死老子了”
不过骂归骂,他已经连续的走了一路了,一路上漫无目的,夏天的夜晚也还算好过,除了有些蚊虫骚扰外,在野外凑合凑合也就过去了,可是秋天不一样啊,那夜里也太特么冷了,现在主要考虑的是,到哪个地方去忽悠一夜再说,反正自己有的是本事,无论是看风水还是算命,除邪还是捉奸都是样样拿手,不对,捉奸好像不是自己的本行,哎呀,这时候谁要是能让自己到谁家睡上一觉,捉奸也可以啊。
华安福自从下山以来,在这一片晃悠的也够久了,大多数人都差不多认识了他,但是吧,也仅仅是熟悉而已,还不至于让一个陌生的人去他们家睡觉的地步,那个时候人们的自我防备比现在严肃多了。
走着走着,华安福看到了一个新坟,新坟没什么了不起,这个世界上可能到处都会出现新的坟墓,泥土都是新的,墓碑也是心底,甚至连上面的字都是新写的,可是华安福=走到这就是迈步动自己的脚步了,因为他感觉到他身上的那个黄色的布缝制成的背包忽然变得很重,重的都要把他宽大的肩膀往下拉了许多,华安福本来就走得够累了,现在这些发起又要来玩他,他气不大一处来,愤怒的从肩膀上扔下了法器袋,准备自己走。
走了没多远树林,他又回头,想想这样不可以,那些毕竟是那个老不死最后总算是死了的师父留给他的唯一东西,想起那个老家伙,华安福真是恨死他了,本来他出生在一个还算小康的家庭,就是他师父非说他有慧根,把他从父母身边忽悠i走i了,从此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