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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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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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对付阴灵有很多异曲同工的地方,只不过他是义务而已,他平时都不怎么穿这身西装,因为他只有这一身正装,今天之所以会穿上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小美女刚刚答应了和他的约会,坦白说这是郭云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他决定穿的隆重一点,不过现在看来,如果那天去了小美女看到一身正装的自己大概会嘲笑的吧。

    黑色有油光铮亮的皮鞋踏着雨水浇灌的地面溅起不起眼的水花,郭云已经尽量避免雨水不要弄湿自己的衣服,因为这身衣服如果弄湿了还需要干洗,稍微处理不当就会发皱,郭云当然不是怕它发皱,他只是嫌弃还要送去干洗比较麻烦而已。

    黑暗的角落,尤其是在黑夜里,阴灵们对这个新来的多管闲事的家伙并不友好。

    一个醉醺醺的醉汉经过一个小巷口,忽然一阵冷风吹过,一个类似影子的东西从他的眼前飘了过去,醉汉打了寒碜,捏了捏自己发红的鼻子,好奇心害死猫,醉酒的人好奇心更甚,醉汉一步一个踉跄,慢慢的走到巷口,从口袋拿出了自己的煤油打火机,手颤抖的擦出火来,照进黑暗的巷口。

    摇曳的火光照亮一个圆圈的距离,醉汉睁大朦胧的眼睛,天空突然一道闪电,吓得醉汉的手中的火机掉落在地上,瞬间被地上的雨水熄灭,也同时照亮了醉汉的前方。

    醉汉惊慌的睁大了双眼。

    什么嘛?只是一个垃圾堆和几只大野猫,还真大呢?

    几只淋得湿漉漉的梨花大野猫瞪着野性的双眼,对着醉汉不断的咕咕咕的低鸣,这是猫发火特有的标志,即使不从这里判断,醉汉也可以从这几只猫狰狞的牙齿看出来,这这几只大家伙对这个不速之客相当生气,因为它们正在分吃一只一半的烤鸡。

    “看得出你们今天的运气不错呢”醉汉说道。

    “喵呜喵呜喵呜”

    “你老子本来不想搭理你们,让你们给我叫!!”雨水顺着醉汉的面霞流落下来,醉汉不知怎么就被这些野猫激怒了,从脚下脱掉了鞋子,愤怒的朝着野猫扔了过去,,看着野猫随即慌张的逃散,随后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啊啊”醉汉对着野猫做着鬼脸,“怎么?就只会那么狐假虎威的对着人猫喵的叫吗?”说完得意的转身准备走。

    当他转身的时候,他才发现错了,那些野猫并不是对着他叫的,他的背脊发凉,脸上也不知道是冷汗,也不知是雨水的落了下来。

    好像有一把剑,径直的穿过了他的胸腔,滚烫的鲜血流到了他的皮肤,在他眼前,是一个骨骼狰狞,骨架上还带着血肉的骨骼,他嘴上的血肉已经腐烂的只剩下牙齿,就在一瞬间毫不留情的咬着他脖子上面的大动静脉上,他只感觉到了自己眼前的世界一黑,就像是一口气喝下了十几斤50度的二锅头,只不过,他的脖子好痛,他的胸腔也已经被一块细长的骨头刺穿了。

    ”这会不会太正式了?“郭云还在打电话询问林飞的意见,这时候他的裤子已经湿的差不多了,他也不再刻意的去逃避水坑。

    ”怎么会?!你穿的越正经,就表示你约在乎这场约会“

    ”可是我总觉得我是要去出场什么人民大会堂选举什么的,你知道的,在生活中我只见过人们大会堂的人是穿西装的“郭云扶正了自己脖子上蹩脚的斑点蝴蝶结,这让他的脖子很不舒服。

    ”怎么会?你难道没有见过卖保险的总也人手一套西装吗?“林飞慢悠悠的说。

    ”你说得我更不想这样了“

    ”不和你说了,我还要看电影呢“林飞在说了几句话之后匆匆的便挂掉了电话。

    郭云看着手机上面的挂断界面,不由的皱着眉头。

    这个点,能看什么好电影?

    郭云把手机放进了口袋,手伸到外面,这雨一点也不见小的趋势,奇怪?为什么每次和小美女见面总是会遇见这种鬼天气啊。

    雨水打在郭云的脸上,使他觉得脸的表面一层冷冰冰的(。)

第一百零五章:下() 
待会一定要先找一家有空调的饮料点,再点上一杯暖和的热可可,吹着杯子里冒出的热气,然后大口的喝下去,之后温暖的液体就流满全身。。。。。。。

    郭云把雨伞又压低了低,这样可以挡住一些前面的大风,他苦心整理的发型已经被吹乱的差不多,早知道如此,他就该试一试朋友送他的百分百发型不会乱的超级发胶,可是他又怕那个发胶只是一个恶作剧,因为从外形上面来看,就像是一瓶廉价的除蟑螂喷雾,上面还有看不懂的字体。om

    总之现在的一切,只要见到小美女就会变好了不是吗?热可可若是在加上小美女治愈的微笑的话,郭云想着咯咯的笑起来,他准备穿过一段小路,以便到达约会的地点。

    ”救命啊!!救命啊!!啊!!!“

    远处的巷口忽然传出凌厉的呼救声音,郭云看了看周围,没有一个人,求救声音确实是从那个巷口发出来的。

    有人被抢劫了么?

    郭云慌忙的丢掉了雨伞,跑到那个巷口,一道惊雷,照亮了巷口,郭云瞬间感觉到了头皮发麻。

    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满身是血的躺在血泊中,一些血液染红了地下的雨水正慢慢扩散,现在的他半张着嘴,看着蹲在他的身上,一个腐烂近一半的人,正用尖锐的手掏出中年男人的肝脏,贪婪的往自己的口中塞,尽管那已经不能算是口了,只能算是一个漏在外面的牙齿。

    ”住手!!!喂?大叔?!你没事吧?!!“郭云下意识的说道。om

    说完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些多余,那个大叔肚子里面的东西已经快要被吃光了,一般人到了这种程度,大概是活不了了,而趴在大叔身上的人,也没有任何活人的气息,难道是。。。。。。。行尸走肉?

    就像是美剧中的行尸走肉一样的东西,现实中竟然有着这种东西,不过既然连鬼都有了,有这种东西也不奇怪,而且在中国的传说中,也确实是有这种因为尸体处理不当而出现的怪物。

    正在郭云胡思乱想的时候,趴在的醉汉大叔身上的行尸忽然转头,眼中反射着光,就像是在夜晚用手电筒照狗眼的那种光,郭云看到的奇闻怪事已经够多了,这种程度他已经可以可以让自己保持镇定。

    行尸从大叔的尸体上面垮下来,雨水正冲刷着他身上的血水,缓慢的对着郭云走来,忽然他对郭云发动了攻击,很快,郭云后退两步,抓住了那个尖锐的骨头,用力的撞在了膝盖上面,咔嚓一声,折断了这块骨头,郭云把手中的骨头抓紧,当成一个武器,防备着自己,不知道怎么,当他穿上了这身西装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的战斗力也高了。

    行尸仿佛是没有意识的,他猛烈的向着郭云扑过来,眼看就要一口咬下郭云的头部,郭云不慌不忙,一直到行尸的牙齿到脸前,他闻到一股刺鼻的恶心气味时候,才将手里的骨头刺入行尸的口中,一只贯穿到脑后,郭云右脚飞起,踩在行尸的胸口,左脚接上,两只脚的力量将行尸踩在地下,行尸的头也被刺穿。

    似乎一切都平息了,郭云看着倒在地上的行尸,正准备走开,忽然行尸强有力的双手向郭云抓过来,郭云连忙拔出腰间随身携带的笑道,用力一滑吗,行尸的一直手顷刻斩断在地上。

    他连忙后退看着在地上挣扎的行尸。

    什么嘛?好像是不死的东西,最麻烦了。

    郭云头疼的抓着脑袋,这种也只有徐福那个家伙才能解决,他想起了自己在这里的朋友,于是拿出了手机,拨打了那个自己几乎从来都不用不拨打的号码,因为徐福总是讲些道可道非常道以及道在无畏之类的东西,这种说教已经是非常痛苦了,算了,现在有事找他。

    郭云刚拿出手机,忽然感到一股寒气在后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一个尖锐的骨刺从后方袭来,刺伤了郭云的手臂,他皱着眉头,抓住那根骨刺用力的往前一拉,同时凭借着意识肘部用力的=击打前方,瞬间感觉到手臂后方有黏糊糊的感觉,郭云有些恶心的回头看去,又一个行尸出现在自己的身后,但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手机掉进了水里,现在已经发生了最坏的结果,那就是它关机了,那可是他刚买的最新款手机,郭云哭笑不得的看着雨水蔓延在水中,现在的他心都碎了。

    ”喂!你知道我攒钱买一个手机需要多久没?!“郭云气愤的说道,即使他知道行尸是听不懂他说话的,随后一个后高教,黑色的皮鞋死死的砸在后面行尸的脸上,脚上也沾染了许多的血漠。

    可转眼间地上的行尸便又站了起来,郭云头痛不已,该怎么杀死这些行尸,正在这时,虚弱的大叔轻微的叹息,郭云火头看去。

    不会是又变异了一个吧?

    但是看到那个大叔奄奄一息的样子,郭云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大叔只是把手中多余的二锅头递给郭云。

    郭云伸出手拒绝的说道:”现在不是喝酒的时候“

    大叔用尽最后一口气受到:”烧死他,们“

    然后就嗝屁了。

    原来是这样,郭云飞身过去捡起了酒瓶,浇在了两个行尸身上。

    就是这样,只要烧死就好了啊。

    郭云自信的想着,只是,大叔好像没有给我火啊??!

    郭云呆呆的看着两个行尸,没火要怎么才能烧死。

    忽然他看到了地上水中大叔刚才丢掉的打火机,立马一个翻身从水中捞起来,其实他也可以走过去把打火机捞起来,但是他总觉得这样比较帅气,不过现在好了,他特别珍惜的西装这下全都湿了。

    不过现在不是担心这个时候,郭云不断摩擦着打火机的火轮。

    快点燃啊,快点点燃!!

    打火机湿了水,郭云干脆扒开了这个酒精打火机,用火石直接对着里面的吸酒精的棉花,瞬间一团不小的火焰腾飞(。)

第一百零六章:奇怪老头() 
郭云慌张的把那火焰扔到行尸的身上,一股青蓝色的火焰在行尸身上燃烧,发出一股刺鼻的肉味,以及夸张的要命的黑烟,当这些行尸仿佛非常的惧怕火苗,一杯火点燃便动也不动,最后化成一堆焦炭倒在了地上,郭云捂着鼻子从烧成了灰的行尸身上他了过去,捡起了掉进水坑里的手机,心疼的看着自己刚买的手机立刻就有了刮痕,而且已经开不了机了,他无奈的装回了口袋。om

    转头看着死去的醉汉,黑夜还真是比想象的要危险的多啊。

    他捡起自己放在的地上的雨伞,抖了抖上面的雨水,抬头看了看天上,雨水虽然小了一些,但是还没有停的意思,郭云把另一只手插进了口袋,黑色的雨伞被他抗在肩上。

    衣服都已经全都淋湿了,也就没有打伞的必要了。

    他踏着水花到了一家地下酒吧,要了一杯酒,又在自己的座位上面点了一盏昏黄的煤油灯,小心的从口袋中掏出手机,在灯旁边小心的烘烤,他总是叫果汁酒。

    送酒的女人走了过来,她上身穿着格子的西装,下身却穿着性感的丝袜,看到郭云的举动奇怪的问道:“这样不会很费时间吗?”

    郭云两只手专心的拿着手机在火焰上面烘烤,嘴边一边说着:“就快好了,就快好了”然后被他不断的按压着开机键的手机屏幕终于奇迹般的点亮了。

    “你干嘛不直接拿到修理店呢?”送酒的女人问。om

    “我有那么多时间,干嘛要做那么方便的事情”郭云说道。

    送酒的女人摇了摇头,在她心里觉得又遇见了一个喝得烂醉的客人,可是郭云总是觉得忘记了什么,直到打开了手机,屏幕上面显示出了一行字。

    那是小美女在三个小时前发来的。

    为什么你还没有到?

    郭云拿到手边的酒杯忽然掉落在地上,他呆愣愣的望着屏幕,完了,这件事情完全被他忘了个一干二净,这是他今天最重要的事情,而他却忘了个一干二净。

    现在的郭云尴尬的回想起这件事情,也只能够装傻糊弄过去,但是看来小美女却一直耿耿于怀,也是呢,像她这样的人,怎么会被人放鸽子呢?如果是约会这样的人,也能够勇敢的放人鸽子的话,那他不是天底下最洒脱的人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傻蛋,显然郭云是属于后者。

    但这次郭云决心不做这天下最厉害的傻蛋,因为他今天有兰博基尼,再也不用走路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已经觉得不论今天遇见什么诡异的事情的都不再出手了。

    想到这里他就回复了小美女。

    谁放鸽子谁傻逼。

    这下他就放心了,郭云当然不想当傻逼,所以他努力让自己不放鸽子,不过为什么这还需要努力呢?自己现在只要呆着不动,等到约定的时间去找小美女,那就不会放鸽子了啊。

    不过郭云的性格怎么会待着住啊,想来这也是自己第一次放假的一天,什么事情都没有,于是他决定自己一个人重温一下和小美女相遇的地方,那个公园在秋天仍然有很多跳舞的大妈,郭云在那个小路上散步,那天晚上他躺着休息的长椅上面,现在坐了一对情侣,正在互相说着一些肉麻的情话,显然郭云现在走在这里是不恰当的,于是他离开了这里,第二个地方是警察局,那就不去了吧,第三个地方是菊花宾馆。

    郭云现在都还劳劳的记得那个地方,因为那个宾馆的照片上面有一朵大大的菊花,十分的惹人注目,这个旅馆的大门并没有关闭,下面的阁楼依然是油乎乎的,郭云真准备上楼,忽然对这个阁楼有了兴趣,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这个阁楼中有一个老头端了一碗黑乎乎的油,而且据说房东把这个阁楼租给一个人有些时间了,那个老头租这么个阁楼干什么?炼油的话这里卫生不会达标吧?如果是地沟油作坊的话,那么这里这么小,能成什么气候?

    巨大的好奇心让郭云停下了脚步,更何况那个阁楼根本就连门都没有装,只有一个木板隔着一半,从上面看还能够看到里面的红砖瓦,简直好像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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