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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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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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往往有人把温柔视为软弱,温柔怎么会是软弱呢?待人温柔怎么会是软弱呢?

    也许人都是贱的,你只有对他凶狠了,他才会尊敬你,才不敢放肆。

    比如一个仆人问主人的事情就很放肆。

    可是红姨太就是个温柔至死的人,她从来不会因为别的事情而生气,要是别人家的姨太太,仆人要是敢这么问,肯定是先赏够了巴掌,然后再说。

    主人家的事,也是你能问得?

    红姨太说:“哦,晓峰刚带了些新茶叶,我带来给妹妹尝尝,我听说她最喜欢喝茶了”

    “可二小姐并不喜欢喝茶啊,她喜欢和红酒,也喜欢喝白兰地,就是不喜欢喝茶,而且喝茶也会使得牙齿发黄的”一个照顾二小姐的少女说道。

    “哦”红姨太冷冷的回了一句。

    她看了一眼那个少女,大概在红姨太自己的眼中,这算是瞪着吧,但在其他人眼里,却是看。

    “你知道的倒是挺多”

    “不多,只是刚好知道而已”少女还以为是在夸奖,谦虚的说道。

    “那劳烦你帮我买一瓶白兰地和一瓶红酒好吗?”红姨太问道。

    “可。。。。。。这是我的休息时间。。。。。。”少女犹豫的说道,要是其他人,她是不敢拒绝这样的请求的,即使是主管,即使是比主管还小的吴妈,可她就是面对“温柔”的红姨太做出了犹豫的反应。

    “哦,你不想去”红姨太说。

    少女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她知道红姨太不会开了她,因为她很温柔,也够包容。

    这就是她放肆的筹码。

    “哦,那我自己去好了”红姨太也不生气,因为她早已习惯了的。

    红酒和白兰地是洋酒,洋酒就是从洋人那边传过来的酒。

    白兰地和红酒都是用葡萄酿成的酒,和中国传统的酒相比,洋酒的味道虽然没有白酒的香醇,但是入口也没有了辛辣,有的只有柔和,红酒也让人醉,但确不像是白酒,它的醉绵绵,一点一点,慢慢的让人沉醉。

    再者洋酒的味道多少有些甜美,所以大多数不喜欢白酒辛辣的人,都喜欢洋酒。

    林小姐也喜欢洋酒,她喜欢洋酒的优雅,喜欢慢慢品味白兰地入口的甘甜,以及醉意慢慢涌上的感觉。

    但是她却不常常喝,有时候一瓶酒甚至要喝三个月,只是偶尔拿出来尝尝,因为她觉得这红酒,多放一天就多一种沉淀的味道。

    红姨太去买洋酒。

    民国时期卖洋酒的地方并不多,但是大多数人都喜欢到酒庄买。

    走过熙攘的街市,小贩的叫卖声,林小姐从远处就看到了出门的红姨太。

    于是她连忙躲到一条胡同,然后换了条路走,因为她是偷偷溜出来的,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万一被发现了,被责备就是少不了的,而且被责备的滋味并不好受。

    还好没有被发现,林小姐拍了拍胸脯,她手上的两串山楂做得冰糖葫芦也掉了两个,但是没被发现就好,林小姐咬了口冰糖葫芦。(。)

第六十六章:方士() 
红姨太在路中间停了下来,她死死的盯着一个胡同,只是胡同那边,并没有什么人。om

    周围也不知怎么,喧闹着,燥乱着的周围,忽然的安静起来。

    “我告诉你啊,快要死的人,和一般的人,你和他站在一起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快要死的人出现在你的周围的时候,你会出现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但是你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舒服”

    “哦”

    “你懂了?”

    “我懂了,师父你肯定快要死了,因为我跟着你身边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

    “小兔崽子!你欠揍!”

    周围都静了下来,所以街市中一个黑胡子老头和一个小孩的话就特别的清晰。

    小孩背后背着一个木质的箱子,而黑胡子老头手中却什么都没有拿,一身轻轻松松,活像是在虐待儿童。

    只是这迷之静默只持续了两秒就恢复了喧闹。

    红姨太见过这个人,几年前就见过,他是一个方士。

    当时人们把游历江湖的奇人称为方士,而这个人,在几年前,还曾经是林家的客人,现在他又回来了,不同的是,这次他带了个孩子。

    这个孩子已经五岁上下,精精神神,不吵不闹,即使是深厚背着和体型不符的箱子也没有任何怨气。

    他一点都不娇气。

    方士也看到了红姨太,他走过来双手行礼,红姨太也回了一个礼。

    “阿福,叫阿姨”方士对身旁的小孩说。

    “阿姨”

    “老先生,您有时间一定要到林家喝茶”红姨太客气的说道,仿佛这是一位老熟人一般。om

    “老夫正是到林家的”方士说道。

    “哦?您是。。。。。。”红姨太一听方士要到自己家,反应出乎平常的奇怪,她有些害怕,还有些焦虑。

    “老夫来和林晓峰赴约”

    “赴约。。。。。。?哦!那好,先生现在就随我来吧”红姨太说。

    “红姨太您有事去忙就好,我认得林家的路”方士说。

    “恐怕先生你已经认不得了,因为林家早就换了地方,搬到另一处,屋里的每一处都换成了新的”红姨太说。

    “哦,那还是劳烦红姨太带路了”方士说道。

    红姨太只得暂时放弃买酒的念头,转身为方士引路。

    “他终于来了”林晓峰激动的说,激动地手中的水都洒落了一滴。

    仆人为林晓峰引信。

    得知了方士来到林家,林晓峰不顾一切的奔回林屋。

    方士正站在林家的门口,门口后面就是一个院落,院落的中间种着一颗粗大的槐树。

    它很茂盛,遮住了院落中大部分的日光,风一吹起,萧萧瑟瑟。

    它的根如同巨龙扎错,冒出到了土的外面,只是那些根部好像都朝着一个方向,方士走到槐树前。

    槐树下的泥土,那些根旁边的泥土,仿佛新翻过一般,那些土,颜色也比旁边的土颜色更深,像是黑色,又像是紫色。

    看到这样的泥土,方士的眉头皱得很紧。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看到颗树就把眉毛皱得这么紧。

    小阿福只觉得师傅皱起来的眉头可以夹死只苍蝇,如果有哪只苍蝇不想活了,想要自杀,可以钻到师父的眉毛那里,等着被夹死,阿福想,那一定是世界上第一个被眉毛夹死的苍蝇,那一定很有趣。

    更有趣的还在后头。

    师父竟然怕上树了,像个猴子一样,好滑稽,任何人爬树的姿势都不会太好看的,想不到师父竟然这么灵活,一个这么灵活的老头,真是老来俏。

    方士爬到了树上,拿出了一道符,黄纸朱砂书写的符,准备铁道树上。

    只是这符还没有要贴,就在空中碎成了粉末,不i知道被风刮到了何处。

    奇怪!?纸怎么会碎成粉末呢?阿福奇怪的想。

    方士见到这样的情形,一个飞身,平稳的从树上跳了下来,稳稳当当的落地。

    可见还是有些功夫的。

    林晓峰来了。

    他激动的跑了进来,拉住方士的手。

    红姨太的眼中像是有火,但是幸好,男人和男人是不能谈恋爱的,不过若是放在现在就说不定了。

    “啊福,你现在这玩,师父有事和林先生谈”方士对阿福说道。

    阿福一向都很听话,用不着别人操心,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天生就不听话,因为他没有办法。

    在小时候,虽然他现在还很小,当然啊是在更小的时候,他家里发生了怪事,是师父帮忙摆平的,之后方士告诉阿福的父母说他有慧根,不知涌了什么法子说服了自己的父母,跟着方士去游历。

    阿福一直认为方士是把他从父母身边骗走了。

    现在你知道阿福为什么这么听话了吧,因为他没有依靠,如果不听话,说不定要挨师父几顿胖削,更何况,师父是学过功夫的,这也就也就是说,这胖揍不是一般的胖揍。

    方士和林晓峰进了屋子就紧闭房门,连窗户都关得紧紧的。

    林晓峰对这位方士的映象相当熟悉,因为十年前方士根据山规下山历练的几年间,几乎都是住在林家,他不但教过林晓峰许多神奇的法术,还和他有一个约定。

    今年是方士再度下山历练的时间,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赶到了林家这里。

    “道长,这些年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林晓峰坐在亭台桌上一侧,对着方士说道。

    方士摆了摆手。

    “莫再叫我道长,当我决心流入凡事,帮你成事的时候,我就不再是修道者,你只管当我是流浪中的一位方士”

    “那颗树?”林晓峰说。

    “那颗树成了,只要做好最后一步,你就会拥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阴兵,阴兵虽然不能直接作战,但是能偷粮断草,到时候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可以做你的对手”方士说。

    “太好了!”林晓峰说。

    方士笑了。

    生逢乱世,群雄并起,军阀混战。

    这个世界,这片庞大的土地到底会落在谁的手中还不得而知。

    东北军?游击军?

    方士押宝在了林晓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军阀上,并不是盲目为之。(。)

第六十七章:如履薄冰(未完)() 
林晓峰够听话,够狠心,也懂得隐藏自己的罪行,他压抑得住自己。om

    几年了。

    已经没有人奇怪,为什么林家院子里的槐树长得那么快,那么高又那么粗壮。

    也许没人记得它只生长了几年。

    所有反常的事情背后都有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只有少数人知道。

    是夜。

    帮工二狗处理完一天的事物后,林晓峰出现在他的面前。

    林军官平时从来不出现在院子里,更何况是夜里,二狗还没有来得及奇怪,林晓峰就问。‘

    “做完了?”

    “做完了少爷”二狗说。om

    “做完了怎么还不回去?”林晓峰说。

    “我正要回去呢”二狗说。

    “别急,咱们在这唠唠”林晓峰说。

    二狗有些愣住了,眼前的是林家少爷,这里的军阀大户,自己的雇主,竟然跟自己这样的身份的人聊天?

    “你是哪一年生人?”林晓峰说。

    “我。。。。。。我是子丑年生人。。。。。。”二狗放下手中的东西,说道。

    “哦那你今年多大?”林晓峰说。

    “我今年干好二十三岁”二狗说。

    “有没有娶妻,家里有没有什么牵挂?”林晓峰说。

    “这。。。。。。我还没有娶妻,家里有大哥,和我早早的分了家,现在基本是一个人”二狗说,他忽然觉得林军官问得有些多了。

    “哦,一个人?”

    “一个人”二狗有些紧张了,他忽然有些不详的预感,现在他感觉被人审问一般。

    “你回去吧”林晓峰说。

    二狗忽然松了口气,想不到这谈话这么容易就结束,他不自觉的笑了,然后弯下腰拿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林家。

    林晓峰的手悄悄的伸到脚底。。。。。

    扳开了腰带上的枪袋子,又掏出了手枪。

    一个毫无防备的人,一个拿着武器的人。

    这一天可真累,好在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休息了,再喝上一碗热腾腾的南瓜粥,日子也挺。。。。。。。。

    林晓峰的枪背重重的打在二狗的脖子上,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再也想不了什么了,因为他已经晕了。

    脑后的淤血总是红得发黑。

    林晓峰厌恶的把手枪后辈的血擦了个干净,看着蜷缩着倒在地上的二狗,月光照在他脸上,阴森森。

    狼狗,流浪狗,大黑狗在街市外面的肆意的嚎叫着。(。)

第六十八章:第一步() 
他拉扯着在地上躺着的二狗,一路拖拽,在地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om

    满月,又是中秋,也不知道从第一个中秋开始,经过了多少个中秋,也不知道在这满月中,是不是所有的家人都会团聚在一起,而团聚在一起的人,是不是因为要团聚而努力过。

    只有一个人的话,在中秋,是不是也可以称为团聚?

    林家的帮工早已经在今天,回家吃上月饼了,整个院子萧萧瑟瑟,秋意凉。

    林晓峰拖着二狗的身体,慢慢前行。

    院落中的槐树静止不动,树根处有一个早已经挖好的狭长圆洞口。

    林晓峰抱起二狗的身体,头朝下把他塞进了洞口,刚刚好。

    林晓峰开始埋土,松软的黄沙土慢慢洒进洞口,又用脚踩实,如果不然的话,新覆盖上的泥土很容易就会翻新,露出里面的东西,泥土早已经腐蚀了白色的东西。

    土终于埋好了,槐树下的洞口此刻已经填实,像是从来都不曾有什么洞口一样。

    林晓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不是一项轻松的工作,因为这件事只能他自己来做,任何人绝对信不过。

    因为这是不人道的,任何人都看不下去的行为。

    林晓峰看上去好像办妥了今天的任务,他转身准备离去,平整的土地突然凸出来一块,就在刚才埋二狗的位置。

    林晓峰本来已经背过了身子,他准备走了,却突然转过来身子,那凸出来的泥土像是把他的神经挑了一下子,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神乱力。

    但头朝下埋着,就不可能有鬼了啊,头朝下天灵被封,他的魂,绝对不可能在出来了,因为这颗树的目的,就是收魂!

    林晓峰回到了屋内,不一会再次出来这次他拿着一把长剑,他走到了树下,看着那一些些凸起,用剑猛烈的刺了下去,狂乱的刺。om

    那是刺在血肉之上的感觉,每一剑都如此清晰的感觉。

    林晓峰刺了十几下,这才转身离去了,这次他没有再回来。

    月光下,灰蒙蒙的土地上,槐树下的泥土,血液渐渐槮上了地面,将泥土染成了黑色。

    回忆起了这样的场景,林晓峰不由的喝了口茶,一个人不会没有来由的做这些事情,他也不会,林晓峰放下了茶杯,把目光放在了方士的身上。

    “几年前,你要我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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