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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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神相-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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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既然大多数人都说莎莎是个楼凤,警察就把莎莎认定成了一个楼凤。

    最终对莎莎的处理结果,是把她关在看守所里面关了半个月,而且还罚了她五千块钱。

    那个男的因为主动报案,所以对他的惩罚并不重,仅仅罚了他三千块钱就把他给放了。

    而在莎莎从看守所里面出来,回到了玉华小区五零四之后,所受到的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她对这个世界彻底的失去了信心,让她没有了任何活下去的念头。

    原来莎莎的学校不仅开除了她的学籍,而且还把她的事情通报给了她家里的爷爷奶奶。

    她爷爷奶奶在接到了学校那边传过来的消息之后,因为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受不了莎莎所做下的这种让他们丢尽了颜面的事情,老两口竟然点燃了他们家的房子,把自己活活的烧死在了里面。

    莎莎恨那个诬陷了她的男人,也恨那些冤枉了她的邻居。

    她要报复,她要让那些人不得安宁!

    听说穿着一身红色的衣服死了之后会变成厉鬼,但女人爱美的天性让莎莎不愿意让自己很难看的死去。

    所以莎莎就刻意给自己做了一头红色的头发,从头到脚穿了一身红色的衣服,然后吞下了整整的一瓶安眠药。

第六十四章 蛋蛋的叫声() 
我认为莎莎的下场之所以这么悲惨,都是因为那个欺骗了她的男人。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用手段让莎莎这个花季少女为生活所迫心甘心情的被他包养,而且还被他诬陷成了楼凤的话,莎莎的命运就不会悲惨到这种程度!

    不过按道理说罪魁祸首应该是那个欺骗了莎莎的男的,莎莎最恨的人,最想报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才对。

    但莎莎她为什么没有去报复那个男的。反而在玉华小区里面闹腾了好几年,把她以前的那些邻居给闹腾的鸡犬不宁呢?

    对于这一点,我有点儿想不通。

    而在莎莎给我做出了一个解释之后,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西安作为历史悠久的古都,从几千年以前就存在,这么多年的积累下来。不知道有多少不愿意回归地府的厉鬼存在。

    和那些存在了百年千年的老鬼相比,才死了没几年的莎莎就是一个战斗力不到五的渣渣。

    而对于鬼类来说,要想提高自身的实力,要想让自己的鬼体更为凝实,最普通的办法就是吸收阴气,而最快的捷径却是吞噬同类。

    红厉鬼能吞噬白脸鬼,慑青鬼能吞噬红厉鬼,黑面鬼能吞噬慑青鬼,紫面鬼能吞噬黑面鬼。

    就像食物链一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就只能吃土了。败独壹下嘿!言!哥

    像莎莎这种才死了没几年的红厉鬼,她根本就不敢离开玉华小区范围太远的地方。

    因为一旦她踏入了另外一个鬼的地盘,万一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级别比她高,实力比她强大的鬼,那她的下场就会比她活着的时候还要悲惨了。

    要么成为那个鬼的附庸,要么被那个鬼给吞噬掉,她只能有这两种选择。

    所以,在她的鬼体还没有凝实到一定程度,也就是对她自己的实力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之前,莎莎根本就不敢离开玉华小区去找那个陷害了她的男人报仇。

    既然不能找那个欺骗了她的男的报仇,她就只能把她的怨恨全都发泄在玉华小区五楼的那些人身上。

    她的鬼体在凝聚之后不久,她就开始可劲儿的折腾以前和她住同一层的邻居。尤其是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就说她是楼凤的那几个人,全都被她给吓成了神经病!

    甚至就算是那些人搬去了别的地方住,想把房子租出去赚点儿钱。她都不让那些人如愿。

    只要有人住到五楼的任何一套房子,她都会把人给吓跑。

    莎莎说到这一点,我就问出了一个我一直都想不通的问题,那就是她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

    而莎莎给我的回答,却让我感到有点儿意外。

    原来莎莎她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并不是因为她害怕我和武顺,也不是因为我和武顺这两个年轻小伙子身上的阳气旺盛,而是因为蛋蛋的缘故。

    其实在我和武顺住进五零五的第一天晚上,莎莎就打算来骚扰我和武顺的,但当时的武顺睡的像个死猪一样,莎莎折腾了他很长时间,都没有把他给弄醒。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武顺总是感觉自己的身边睡了个人。

    后来硬是没把武顺给折腾醒,莎莎就决定来折腾我。可就在她刚刚来到了我的房间之时,睡在我旁边的蛋蛋却喵喵的叫了几声。

    当时的我还用手指在蛋蛋的脑门上敲了几下,让它别乱叫影响我睡觉。

    可是根据莎莎所说的情况,在我听来很普通的蛋蛋的叫声,但听在她的耳朵里,就好像晴天霹雳,天雷阵阵一般。

    用莎莎的话说,蛋蛋每叫一声,她就感觉她好不容易才凝聚到现在这种程度的鬼体好像要崩溃了一般。

    这种情况之下,只要距离蛋蛋比较近的范围,她连靠近都不敢靠近!

    所以,因为蛋蛋的缘故,在这半个多月来,她一直都没有来骚扰我和武顺。

    听莎莎这样一说,我就对蛋蛋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伏羲氏让腾蛇一族在一块极阴之地守护了它几千年,必须得用神农氏后裔的血脉才能孵化,而且随便叫了两声,就能让一个红厉鬼的鬼体都差点儿崩溃。

    看来这蛋蛋还真有可能是一个牛比哄哄吊炸天的上古神兽啊!

    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比我们姜家的老祖宗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还要牛逼呢?

    不过就现在而言,它除了会喵喵叫两声吓唬一下莎莎这样的红厉鬼之外,就是一个标准的吃货。

    我在它的身上可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任何上古神兽的影子。

    想到这里,我就没有那么激动了,当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先把莎莎的问题解决。

    莎莎的问题要是解决不了,那几套房子要是租不出去,就算蛋蛋真是个上古神兽,没有火腿肠吃照样会饿死的。

    于是我就直接了当的问着莎莎道,需要我怎么做,她才能不再闹腾?

    而且我还把我租了这几套房子准备转租赚钱的事也一并告诉了莎莎,让她看在我也是一个和当年的她差不多的穷学生的份儿上,就别再继续闹腾了。

    莎莎给我的回答是想让她不再闹腾也行,但要我帮她报复那个欺骗了她的男的才行。

    我本来就认为欺骗了莎莎的那个男的才是害死了莎莎爷爷奶奶和莎莎的罪魁祸首,他应该受到惩罚。

    所以对莎莎提出的这个条件我一点都没做推辞,满口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我就问啥啥那个男的叫什么名字,他家在那里,需要我怎么帮她?

    而当莎莎告诉我,她说那个男的叫黄炳森,是一家叫什么大华建筑有限公司的老板之时,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原来李雪的前男友王立栋的老板,就是欺骗了莎莎,诬陷了莎莎,害的莎莎一家三口全部都死于非命的那个男的。

    我记的从那个黄炳森的面相来看,在最近这段时间他会受到邪祟之物的惊吓,难道这应到了莎莎的身上?

    看来这所有的一切,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啊!

    接下来我就和莎莎商量了一下,我说我需要去找一个能让莎莎栖身在里面的物件,到时候我只需要用这个物件把莎莎带到黄炳森公司或者家里的附近,到了晚上把她放出来就行了。

    莎莎对我想出来的这个办法很认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让她避免遇到比她更加强大和高级的厉鬼。

    就这样,在和莎莎商量好了之后,我就返回了住处,但在回去的路上我却一直在想,我应该找一个什么样的物件让莎莎栖身在里面呢?

    玉属阴,最适合阴物栖身,如果能有一件玉器,那让莎莎栖身于其中那个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可是这年头那有什么真正的玉器啊,商场里面卖的那些玉制品,在真正懂行的人眼里都只能算是石头,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玉器。

    更何况就凭我身上的那点儿钱,不要说什么真正的玉器了,就连商场里的那些石头,我也买不起啊!

    这时我想起了班上同学经常说的大唐西市古玩一条街,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给我捡个漏什么的。

    不过古玩一条街那里龙蛇混杂,骗子小偷什么的到处都是,我这个对古玩没有任何概念的菜鸟想去捡漏,这是不是有点儿自不量力呢?

    考虑再三,我觉的在很多方面我比普通人要有优势的多,去一趟大唐西市,说不定还真会有什么意外收获。

第六十五章 嚣张的大婶() 
早上起来我说想去大唐西市那边转转,看看能不能淘到个好玩的物件或者捡个漏什么的,所以不打算去学校上课。

    秦楚楚听到我这样说,眼睛里面就闪闪发光,笑颜如花的问我是不是想送定情礼物给她?

    其实我不过是想碰碰运气去看看能不能淘到一个给莎莎用来栖身的物件,但秦楚楚这样一问。我当然不会说不是,如果我说不是那只能说明我的智商和情商都是负数。

    当然,太假的假话我是说不出口的,我只能用嘿嘿一笑来表明我的态度。

    秦楚楚对我的这个态度很满意,说她也不去上课了,她要陪着我一起去大唐西市。而付宇茜见我要去给秦楚楚淘定情礼物,她就吵着嚷着非要郑海冰也给她淘一个。

    郑海冰没办法,也只好逃课跟着我去了大唐西市。

    本来我打算让武顺这个单身狗留在家里陪蛋蛋的,但他却非要跟着我们当电灯泡,所以没办法,只好把他也带上了。

    就这样,在吃了早餐之后,我们五个人打了两辆出租车去了大唐西市。

    因为我们去的有点早,这会儿很多店铺还没有开门。只有几个摊位上零零散散的摆着一些东西,摊位旁边不是坐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就是坐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ёǐ  。с О М

    去过古玩一条街的人应该都有类似的感觉,这里看摊的大多数都是看上去邋里邋遢的老头子或者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从来就没有衣着光鲜看上去精明能干的人在买卖古玩的摊位上看摊的。

    其实这个看摊的人是有很大的讲究的。

    因为到古玩一条街来的人大多数都是带着点儿捡漏或者淘到便宜东西的心理,如果摊位上坐着一个衣着光鲜满脸透着精明的内行人,那就谁都不指望能从这种人的手上淘到好东西捡到便宜了。

    但如果坐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老头子或者农村妇女,那或许还可以碰碰运气,说不定能从他们的手中淘到什么物美价廉的好玩意儿。

    其实人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些看上去像要饭的一样的老头子和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一个个都是坑起人来不要命的角色。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这些看似平凡普通的角色给坑的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

    不过我们几个一看就是大学生,除了艳光四射的秦楚楚让那他们多瞅了两眼之外。他们压根儿都没把我们当作潜在买家看待,就算是到了他们的摊位前,也没人搭理我们。

    其实不要说我们这些一看就没什么购买力的大学生了。就算是真正的买家来了,这些看摊的老头和妇女们也会表现的爱答不理的,并不会显的很热情。

    所谓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如果表现的太热情,会让买家觉的你对他有企图,反而如果表现的不冷不热,却更容易赢得买家的信任。

    别看这些看摊的一个个都像要饭的乞丐一样,但他们看人的眼光和对人心理的把握,却远远不是我们这些刚刚走出家门的大学生所能相提并论的。

    当然,即便是人家对我们几个爱答不理的,我也把这几个摊位上的东西很仔细的过了一遍,尤其是那几件看上去有点儿像玉器的物件,我还拿到手里仔细的把玩了一番。

    如果是秦楚楚拿起这几个物件把玩,或许摊主们会抱那么一点儿希望。但我这个一身衣服加起来不超过两百块的角色却总是拿着他们的物件把玩,这就让他们有点儿不太爽了。

    终于,在我把一个玉戒指拿在手里仔细的把玩着之时,看摊的那位农村大婶就一脸鄙视的对我说道;“小伙子你不买就别乱动,这些可都是值钱物件,要是磕着了碰着了你赔不起!”

    说实话这个玉戒指我还真没看上,但被她给这么一说,我还没有发话,武顺却已经很不爽了。

    只听见武顺对着那位大婶说道:“一个破玉戒指能值几个钱?难不成你这玉戒指比金戒指还值钱吗?”

    而听见武顺说的这外行话,大婶先是冷冷的一笑,然后用西安腔说道:“什么都不懂也敢到大唐西市来逛,真是一个瓜皮!”

    武顺是个火爆脾气,听见这大婶竟然骂他,当时就被气的火冒三丈,和那个大婶就对骂了起来。

    “你骂谁呢?你说谁是瓜皮?你才是瓜皮,你们全家都是瓜皮!”

    而就在武顺指着那个大婶的?子正骂着她的时候,从不远处的一个巷子里有几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

    看摊的大婶一看见那几个彪形大汉,就挥着手冲他们喊道:“刀疤哥,有人在我的摊位捣乱,你要过来帮我管一下啊!”

    而随着大婶喊了一嗓子,那几个彪形大汉就朝着我们所在的摊位走了过来。

    这几个彪形大汉都留着大光头,身上还纹着纹身,为首的一个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一看就知道应该是混社会的。

    郑海冰和付宇茜两个毕竟是南方人,相对来说胆子小了那么一点点,这会儿看见那几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大汉走了过来,脸色就变的有点儿紧张了。

    不过秦楚楚这女人她好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两个字,她先往刀疤脸那几个人身上扫了一眼,然后就一脸促狭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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