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妖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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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妖乱-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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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麦没有停下手里的笔,显然她已经知道怎样解开这道几何题了:“好吧童江,首先我真的要祝贺一下你,恭喜你的姐姐即将举行一场很棒的婚礼。可是,我真的觉得一个陌生人去参加并不是特别的合适。”

    对于小麦的说法,童江明显就有不同的意见:“小麦你怎么会是陌生人呢?我姐姐她认识你。也非常高兴我能请好朋友去参加她的婚礼。”

    虽然童江一脸诚挚,但小麦并不这么想:“还是算了吧,那种场合不适合我参加。你们有你们的社交圈。我这个普通平民还是不要去掺合了。”有钱人聚集的婚宴,她这个乡下来的小土包去凑什么热闹?到时候肯定会格格不入的。

    看着一门心思解题的小麦。童江也没有轻易妥协:“这有什么适合不适合的?我想邀请我的好朋友参加姐姐的婚礼,就只是这样而已,你不需要考虑其它的。”

    小麦刚想要继续拒绝,天绪已经从教室门口走了进来。自从之前他和小麦从坤兰市回来之后,天绪就从普通的圣樱公立高中转学到了这所颇负盛名的超豪门学园——圣弗朗西斯学园,目前和她一样,就读于高中部一年级s班。

    就小麦来看,这才是真正适合他的高中生活。宫氏大财团的下一任接班人。怎么着都不应该就读于一所普通的私立高中,更何况他初中就已经就读于圣弗朗西斯学园的初中部了。或许因为自身受到诅咒的这件事情,以及曾经因他而逝去的家人们,他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自身优越的物质条件,从而选择离开了本家,离开宫家的庇护。然而上次回去坤兰市的本家之后,天绪似乎已经释然了某些事情,否则小麦不认为他会同意转学来圣弗朗西斯学园,即便宫家是这所学园最大的股东之一。

    小麦是不知道他如何转进她所在的班级的,或者说只是纯粹的巧合。总之他目前的座位就在她旁边。小麦的座位安排也是最让她头疼的,两边分别是洛奇和天绪。别的不说,这直接导致一下课就会有很多女生分别围在这两个男生的周围。严重影响了她课后的自由学习时间。

    此时,天绪重新回到了教室,并坐回了自己的座位,进行上课的准备。他看到正在和小麦交谈的童江,便开口说道:“童江,下周末你姐姐要结婚了吧?”

    童江笑着说道:“是的,我正打算邀请小麦参加婚礼。”

    闻言,天绪有些讶异地看着小麦:“你也要去?”

    小麦终于解完了手里的数学题,随后挥了挥手说道:“不。我没打算去,总觉得不是特别合适。”

    童江忙说道:“又说不合适。我明明很希望好朋友能够参加的。正好天绪也去,你们一起也能说说话。肯定不会觉得无聊的。”

    “天绪也要去?”小麦忙看了看旁边,疑惑地问道。

    一旁的天绪点了点头:“童氏千金的婚礼,我们宫家肯定也是要出席的。只是我爸那天有安排去不了,就派我作代表去参加。”

    小麦一听,这才想起来一个事实,这个班里的男生女生可都不是简单的来历,他们的父母多多少少都有些背景。即便这些背景可能有大有小,但肯定是区别于普通人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后代。

    童氏虽然不是像宫家那样的超大型财团,但在连锁超市这一领域确实是数一数二的。他们常年致力于这一领域,旗下的t…更是非常有名的大型连锁超市。童江的姐姐作为童氏的本家千金,其婚礼自然是会有许多上流圈子的人参加。这样想来,宫家的到场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不仅是天绪,班里很多同学都会参加的,就当是同学之间联络感情也好啊。”童江一副诚挚的样子。

    天绪看了小麦一会儿,然后冷不防地说道:“既然童江都这么邀请你了,你就去吧。反正到时候家里会派人来接我,到时候顺便带你一起去……”然而,天绪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小麦着急地阻止他接下去要说的话:“行!我知道了!我会去的!”

    天呐,这家伙有没有意识到他刚刚说了什么?小麦一脸后怕的样子。他这可是在透露他们住在同一间房子的事情啊!

    拜托,她是不知道他为什么明明都转学到了圣弗朗西斯学园,却仍要租住在那座普通的公馆。当然,小麦不是说那个公馆不好,只是宫家的大少爷完全有能力住在更好的地方,而不是这个墓地旁的普通住宅。

    不,言归正传,这家伙刚才透露出了他们同住一屋的事情真相!(未完待续)

231。婚礼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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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麦和天绪同租住在一个房子里的这件事情,这要是被班里其他人知道了,指不准会被描述成什么样子。小麦本来就因为没钱没权的平民家世背景而常被人在背后议论,如今要是被知道她和班里的天绪**,这可以算是**了吧?她们一定会添油加醋传播出去的!那她以后还怎么继续在这里学习、进而寻找亲生父母的线索?

    果然,天绪的话一出口,童江就已经问出了口:“小麦你和天绪住得很近吗?我还想说派人去接你呢。如果天绪能顺便接你去婚礼现场的话,那我就不派车子过去了。”

    童江虽然去过公馆,但并没有在公馆遇到过天绪,因此他并不知道天绪和小麦租住在一起这件事。想想也是,谁会想到堂堂宫氏财团的少爷会住在那么一个与他身份不符的地方?

    看来童江这个单纯的家伙并没有多做怀疑,小麦顿时松了一口气:“嗯,你不用担心了,我会和天绪一起去的,放心放心。”

    小麦因为“危机”得以解除而松了一口气,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刚才竟然因为事出紧急而答应了童江的邀请。也就是说,她刚刚竟然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答应了会应邀前往童江姐姐的婚礼?好吧,她真的是太失策了。可是如今既然自己都已经答应了,再反悔似乎又有些说不过去,也会让她看起来有些许可疑。

    等童江走后,天绪才再次说道:“你今天放学后还要去打工?”

    自从他重新转回圣弗朗西斯学园之后。可以说和小麦呆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公馆里可以碰到,学校里也可以碰到。

    小麦准备好下一节课要用的东西,随口答道:“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会去的。”关于这一点,天绪也是知道的。

    他看了看她。随后说道:“你应该多参加一些社团活动。”

    天绪会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虽然他转过来的时间不长,但也能看得出来小麦和班级里的其他人相处得并不怎样,互相并不热络,也不怎么说话。唯一会经常找小麦说话的,也就只有那个童江了。

    小麦当然也明白他的意思,却并不打算照他说的做:“你这个大少爷当然可以毫无顾忌地这么说,可我就不一样了。难道你不知道这所学校的学费很贵?不知道蒙特利亚市这种繁华的大都市食宿费不便宜?”小麦叹了口气说道。“我可是一心都忙着学习和兼职打工了,哪还有心思参加什么社团活动?”

    就连加入那什么学生会,都已经分散了她不少的精力。要不是当初自己差点迟到,为了撤销迟到记录没办法,她才不会加入什么学生会呢。真不明白副会长为什么会选她进风纪部,所以说穿得太规矩也是个问题。

    天绪并没有对此进行反驳,只是转而说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在哪里打工呢?听说是在司徒先生的店里。”

    小麦一脸无所谓地看了看他:“怎么?你也想去打工?免了吧,你就好好地参加你的篮球社吧。”

    不止篮球社,自从这家伙来到圣弗朗西斯学园之后。很多社团都有邀请他加入。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天绪自身的家世背景,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这家伙的性格和能力了。不得不说,这家伙不仅性格平易近人。一副阳光的样子,就连运动能力也是毫不逊色。篮球自然不用说了,他在圣樱公立高中的时候就是校篮球队的,其它的运动项目也难不倒他。可以说,他在这里的人气正在与日俱增。

    小麦不得不承认,从某些方面来说,天绪和洛奇确实有许多共同点。一样的长相出众,一样的才能出众,一样的非常具有人气。只是洛奇虽然很有人气。却拒绝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他甚至都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这一点天绪就正好相反。因此在男生中天绪这类的或许要更加受欢迎一些,感觉他更容易与人相处。

    想到这里。小麦不禁又朝窗户那里看了看。在她的另一边,也就是最靠窗户的那一排,正坐着那个始终面无表情、冷冷淡淡的洛奇。小麦不明白这么一个不喜欢麻烦事情的人,为什么会加入学生会,而且还成为了学生会的学习部部长?他明明连s班班长这个职位都做不好,什么事情都甩给别人,根本就不主动。上次学园祭的事情就是这样,身为班长的他却不出谋划策,反而让李多多老师另选其他班委策划。也因此,小麦这个学习委员和童江这个生活委员才会被选中。回想起来,那可是相当忙碌的一段时间啊。

    难不成就是因为他学习成绩特别好才当选的?说到成绩,这就让小麦一阵不甘。她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地学习了,却始终不能打败洛奇成为第一名。看看他,明明都是什么都不做的样子,也不像是会回家刻苦钻研的类型,为什么却能每次都击败自己夺得第一?小麦对这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赢过她的人赶到非常不爽却又无奈。

    一边,天绪的声音再次传来:“今天中午是什么便当?”

    小麦拉回思绪,回答说道:“牛排饭,之前超市大特价,牛排看上去很新鲜,价钱又特别优惠,所以我买了一些。”

    虽然从圣樱公立高中转学过来,天绪却依旧吃着她中午做的便当。对于他的这种默认行为,小麦还是非常感谢的。她也不是要特意找个人陪自己吃饭,只是他确实间接地让她赚了一笔小外快。

    不过因为两个人吃的是自带的便当,所以小麦不会去圣弗朗西斯学园里的超豪华餐厅,省得被在那里用餐的有钱小姐少爷们当稀有动物一样观看。也因此,中午的时候小麦会和天绪一起去天台吃便当。那里平时就没什么人会去,午餐时间更是非常安静。

    小麦庆幸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现她和天绪中午会在天台一起用餐的这件事,否则肯定又要受人猜疑了,更何况天绪还是那个宫家财团的后继者。(未完待续)

232。证据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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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利亚市警视厅,特殊犯罪搜查科

    相泽诚一如既往地埋头于一堆案件之中,犯罪现场的照片,法证科的物证报告,法医科的验尸报告,一堆的东西堆在他的桌子上,显得有些凌乱。

    就在这个时候,明美走了进来,她的手里拎着一个小袋子。一进来她就看到了已经开始起一天工作的相泽诚,乱糟糟的桌子,满是烟蒂的烟灰缸。明美不禁叹了口气,谁能想到这个一工作起来就不修边幅的人竟然会是警视厅数一数二的强者呢?虽然不修边幅,但他的办案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看着相泽诚头也不抬地继续工作,根本就没有要理她的意思,明美只能无奈地说道:“科长,你为什么每天都把咖啡当早餐呢?”

    她一走进来就已经看见他手头的那杯咖啡,明显是今天早上刚买的。据她所知,科长早上除了会去买咖啡之外,很少会顺带买点其它的东西,咖啡就是他的早餐。虽然她已经提醒过他很多次了,但他总是不予理会,仍旧一直是老样子。

    明美无奈地走了过去,放下手里的小袋子:“三明治,我刚买的,赶紧吃点吧。”

    她都快成为他的专职早饭工了,天天要操心上司的早餐情况。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吃早饭他还能有力气去动脑筋破案吗?更别提他们特殊犯罪搜查科是要经常去现场调查的。至少就明美自己来说,她是必须一日三餐规规矩矩吃完的。

    相泽诚看了眼手边的袋子,顺手就拿了起来,边拆开包装边说道:“谢了。”

    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充满底气。这种粗犷的声线配合他高大的身形,与棱角分明的五官,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硬朗。一副硬派作风。

    明美已经不想去劝说他什么了,她知道就算自己每天跟他唠叨。记得早上别只顾着买一杯咖啡,他多半也是不会理会的。

    “科长你每次来得比我都早,晚上又多半是最后才回去的,你不用多睡一会儿的吗?”明美随口说道。

    她这个新人已经非常勤快了,因为她知道新人必须更加努力才能尽快追赶上前辈们。可是自从来了特殊犯罪搜查科之后,她发现自己有个更加拼命的上司,简直就是个工作狂。他不仅是早上来得最早的一个,而且下班后也经常留下来加班。虽然特殊犯罪搜查科的确是一个工作量非常大的部门。犯罪案件永远不会有秩序地排好队等候,他们科系经常会同一时间积压好几个案件。每当这个时候,全科的人都必须加班加点,甚至是分组侦查案件,以提高效率。

    明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特殊犯罪搜查科的成员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典范,他们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在这么一个用功努力的部门之中,其科长更是起了带头表率的作用,早出晚归,埋首于一堆案件卷宗之中。

    明美不禁猜测。莫非科长家住得很近?不然怎么会早上到得比她还早呢?还是说,科长的身体素质真的比一般人强很多,只要睡一会儿就能恢复精力旺盛?就她来看。相泽诚一直都是严阵以待的样子,从来都不会显露出疲惫虚弱的模样。在办案的过程中,虽然他一向都是特立独行,让人跟不上他的步调,但也意外地会给人一种压迫感,这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还是颇有帮助的。当然,他自身散发出的压迫感有时候也会伴随着脾气不好这一点。

    相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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