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2岁野蛮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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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2岁野蛮女友-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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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如薛正在这个家伙手下也走不过一招。

    薛正手下的那六个人也都是以一当十高手,在这个家伙面前竟然全都成了木偶,不但没拦他一步,反倒轻描淡写的就被当做沙包丢到冲来的人群中。

    这家伙还是人吗?

    看着秦杨那副让人惊悸的笑容,小弟的场子都快悔青了。

    早知道会这样,刚刚绝对不会骚包的往薛正身边凑,混在人群中至少还能不用挨揍。现在倒好,众目睽睽之下,如果自己怂了,以后就别想出头。

    横竖躲不过去,那就不如英勇一把。

    想到这儿,小弟大喝一声挥着王八拳向秦杨冲来。

    恰在此时,正房门内传出一声大喊。

    “都给我住手!”

    人影一闪,一个浑身冷的仿佛刚刚从冰窟窿钻出来的人直挺挺站在门口,只是在哪儿站着,便仿佛冒着阴森的寒气。

    史休,洪森手下四大天王之一。

    秦杨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此人的资料。

    人的影树的名,论伸手,或许两个史休也打不过一个薛正,但论威名,十个薛正可能也比不过一个史休。

    薛正再猛玩得也只是拳头硬,打到身上,顶多断几根骨头,贾义玩得却是阴招,被他盯上了,骨头渣子都剩不下一块儿。

    狂狼帮的小弟对薛正是因为服气才敬畏,对贾义却是因为恐惧而心惊。

    贾义只是一句话,上百狂狼帮的小弟便立刻仿佛中了定身术一般全都停下了。

    那小弟如蒙大赦,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人群中,一把扶起刚刚站起来的薛正的胳膊,趁人不备,偷偷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

    贾义淡淡的扫了一眼面带笑容的秦杨,面无表情的转过身,缓步走进正屋。

    “这老头够酷的,要是能年轻个二三十岁,指不定能迷倒多少小太妹。”

    秦杨摇头笑着,抬腿迈过了高高的门槛。

    正屋装修风格古色古香,陈设却是非常简单,只在正对着大门口的墙边供奉着一尊两米多高的关公横刀立马像,像前的半人多高的青铜香炉里正燃着树根指头粗的大香。

    史休不声不响的拐进了正屋右手边的小门里,秦杨略一思索,缓步跟了过去。

第1卷 第104章 第三道伤疤(第三更)() 
厢房的装饰风格跟正房相仿,都是古色古香,木质的窗户上糊着纯手工制作的麻纸,只在每扇窗正中间都镶嵌着一块尺许见方的采光玻璃。从四块采光玻璃上透过的光线斜斜的照在纯实木铺成的地板上,恍惚间给人一种仿佛穿越时光回到了古代的感觉。

    顶棚上横着一根一抱多粗的原木大梁,正中间绑着一根红绸带,颜色已不鲜艳,上面也落满了灰尘,一看就是有些年月。

    秦杨的目光只是在房间中一扫,便落在了大梁下一坐一站的两人身上。

    坐着的人年约六旬,身穿一席洗的有些发白的唐装,脚穿一双老旧的千层底布鞋,宽额背头,满面红光,正手捧着一盏茶低头仔细的吹着茶末。

    秦杨在猥琐大叔的资料库里见过洪森的照片,一打眼就认出来,坐着的这位正是大名鼎鼎的南丐洪森,但他的目光只在洪森身上停留了片刻,就落在了站在他身后的那人身上。

    站着的人年纪与坐着的人相仿,上身穿一件棉布材质的灰色对襟马褂,下身穿着一条收腿的黑色妞裆裤,脚上同样穿着一双老旧的千层底布鞋。如果脑袋上再系一条白手绢,手里再捧一杆长烟杆,活脱脱一个伺候了一辈子土地的西北农村的老农。

    能在洪森身后站着,这个老农模样的人身份肯定不同寻常,秦杨可以断定他在洪森心中的地位强于四大天王之一的史休,因为史休仅仅是站在洪森身旁三米开外。

    更重要的是,老农模样的人竟给了秦杨一种危险的感觉。在他进门的时候,老农只是仿佛很随意的看了他一眼,便又垂下眼皮,但细长双目中闪过的两道精光却让秦杨心中一紧。

    又是一个猥琐大叔资料库里没有的高手!

    先是那个枪法传神的独臂老人,再是这个貌不惊人的老农,洪森身边到底还有几个如此级别的高手。

    说实话,在见到这两个人之前,秦杨一直都想不明白洪森为什么会有现在这样的江湖地位。

    他手下所谓的四大天王战斗力顶多与关少第二次换的两个保镖相当,如此的四个人凑在一起,或许能在普通的地级市呼风唤雨,但在神京这座神州西北最大的都市中就不够看了。

    不用说别人,单是封老四表露出来的实力就足以与他们抗衡。而事实却是封老四只能偏居一隅,洪森成了名镇神京黑道的大佬。

    这个问题,在秦杨见过昨晚那个枪法传神的独臂老人和这个貌不惊人的老农之后,便有了答案——这二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封老四那帮人能抗衡的。

    从老农身上收回目光,秦杨缓步走到与洪森隔着一张八仙桌的椅子前,一屁股坐下,跷起了二郎腿。

    就在秦杨坐下的同时,史休神色忽然一变,看向秦杨的目光中饱含冷芒。

    老农模样的人也是偏了一下脑袋,眼中精光闪过,嘴角竟露出一丝笑意。

    唯有洪森神色不变,还在低头吹着茶末,仿佛房间里根本就没多出秦杨这个人一样。

    也不怪史休和老农模样的人如此反应,因为厢房里只有两把椅子,其中的一把坐在洪森屁股底下。另一把隔着八仙桌与洪森的座椅平行。

    换句话说,在这个房间里,他们二人没有落座的资格。

    不止是他们没有资格,整个神京有资格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不超过三个!

    而这个叫秦杨的年轻人居然大摇大摆的坐上去了——他是狂妄的没边,还是确信自己有那个资格?

    秦杨自然不知道这些,他就是知道了,也会毫不客气的坐上去。

    跟洪森平起平坐的不超过三人?

    笑话,在神京这个鸟地方有资格跟我秦杨平起平坐的一个也没有!

    提起木柄的老式茶壶,秦杨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掏出一根烟刚要点上,忽然想起了什么,拇指在烟盒底部一弹,捏出三根烟。

    “来,抽烟,别跟我客气。”

    说着,秦杨手腕一抖,三根烟仿佛长了眼睛一般齐齐飞向洪森、老农和史休。

    飞向老农的史休的两根烟对准的部位是他们的左手,力道和角度都恰到好处,他们只需张开手掌便能轻松接住。

    飞向洪森的那根烟更是绝妙。飞到半空便落在八仙桌面上,那根烟去势不减,顺着桌面一直向前滚动着,停下时,过滤嘴的一端刚好露在桌面边缘。

    秦杨这手玩得非常突然,老农和史休根本来不及反应,香烟便飞到了,二人全都下意识的转动手腕把香烟接住了,再看向秦杨的目光中便多了一抹震惊。尤其是史休,腾腾向前跨了两部,在看到老农模样的人没有什么动作之后,才怒视着秦杨退回到原来的位置。

    “啪?”

    秦杨打着一次性打火机,点燃香烟,深吸一口,缓缓吐出。

    “果然是后生可畏。”洪森终于发话了。

    他轻轻把茶盏放在桌上,转头微笑看着秦杨。语气平淡,丝毫听不出息怒。仿佛对面坐的不是让他独子致残,且让他大动干戈找了一个晚上凶手。

    “可不可畏的先放一边,”秦杨端起茶水轻抿一口,“苦茶?洪爷口味真是独特啊。哦,先说正事。说实话,来这儿之前,我本来想大闹一场,可来了以后,我突然觉得没意思了。洪爷,我敬了你一根烟,也喝了你一口茶,不如,咱们就此和解吧。”

    洪森拿起桌上的那根烟,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我的茶苦,你的烟香,如果早些日子遇到你,你我品茶品烟说不定还能成就一段佳话。

    你跟我说了实话,我也想跟你交交底。

    我如今的江湖地位在许多人眼里肯定是风光无限。可有几个人知道风光背后的代价是什么?

    十几年来,明里暗里想让我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中的许多人还把手伸向了我唯一的儿子。

    在昨天之前,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身上有两道伤疤,一道在胸口,一道在肚脐,让他受伤的两个人都被我带进了啸月山庄,好好招待了三个月。

    你是给他第三道伤疤的人,这道伤疤深啊,我儿子下半辈子有可能会坡掉一只脚,你说我怎么招待你,招待你多久才好呢?”

第1卷 第105章 越来越有意思() 
洪森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语气也是不急不缓,但字字句句间却是尽显霸气。

    啸月山庄是什么地方?

    狂狼帮的老巢,他南丐的一亩三分地。

    是龙来这里得盘着,是虎来这里得卧着!

    从秦杨一只脚踏进啸月山庄的那一刻起,他在洪森眼里便是一个死人。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洪森有的是耐心。

    仅仅是伤了他儿子的人,他都极具耐心的折磨了三个月。让他儿子终身致残的秦杨呢?折磨多久?

    半年?一年?

    这个恐怕得看他宝贝儿子的心思了。

    对于他那个唯一的儿子,洪森甚至可以用宠溺来形容了。

    常言说,穷养儿富养女,在洪森这里全都倒过来了。他对女儿的要求相当严苛,一心想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请最严厉的老师、上最苛刻的学校,还费尽心思把她送到了米国的哈弗大学。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洪森要求女儿必须拿到奖学金,要不然,就断了她的花销。

    把如花似玉的女儿一个人抛在异国他乡,洪森够狠。

    对儿子洪磊可不是这样。

    从小到大,不管洪磊有什么要求,只要他能做到,一概满足,而且没有任何附带条件。

    普通家庭这么做的话,或许会把儿子培养成一个欲壑难平的小皇帝,等儿子长大或许会因为好吃懒做眼高手低走向犯罪的道路,但这恰恰就是洪森需要的——洪磊是被他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而且是唯一的接班人。

    他就是要从小就给洪磊灌输一个概念,我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我想去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

    于是就有了远近闻名的九度空间。

    之所以要折磨敢伤害他儿子的人,为儿子出气只是浅层次的原因,更深的原因是给那些妄图对他儿子不利的人一个深入脏股的震慑。

    秦杨自是不知道洪森的这些家事,他还在想着息事宁人。

    即便算上那个神秘枪手和眼前这个老农模样的人,秦杨依旧觉得跟洪森较真儿有点欺负人的味道。

    “我承认你儿子坡掉一只脚跟我有关系,可他终究是有错在先。如果他不为难那对师生,我也不会对他出手,何况枪还是你儿子自己的,开枪的也是他,我只是自卫。换做是你,你会眼睁睁的看着一把枪顶在脑袋上吗?”

    “笑话!”洪森冷哼一声,“有错在先?哼!狼吃羊有什么错?你见过那匹狼为吃羊付出过代价?

    那两个女人是什么身份,我的儿子又是什么身份?被我儿子看上是她们的福分。

    自卫?敢亮出犄角的养,只会死的更惨!”

    我靠!

    秦杨好悬没被一口烟呛着。

    的确,这个社会到处都在宣扬人人平等,但实际上却从来都是弱肉强食,没有公平可言。但不管是谁,即便是高高在上站在云端的那些人也不敢把这话直接说出来,洪森却说得振振有词,理所应当。

    这一刻,秦杨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句《琵琶记》里的诗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狼吃羊是吧?弱肉强食是吧?那好,我也给你玩个弱肉强食!

    “听洪爷这话的意思,你我之间是不可能和解了?”秦杨换上了一幅笑眯眯的面孔。

    “那要看你怎么做了。”洪森端起茶杯,轻抿一口,“这些年,想对我和我儿子不利的人不计其数,但有一样,这些人当中从来没有一个敢跨进啸月山庄的大门。你是唯一一个伤了我儿子还敢主动找来的人。就冲你这份胆色,我给你一个机会。

    你弄残了我儿子的一条腿,伤的却是两个人的心,整个狂狼帮也让你搅得鸡犬不宁。我这人最公平,就按照一比三,你先自废两条腿和一条手臂,我再给你一天时间,让你家大人过来接你。”

    洪森这么说当然不是给秦杨什么机会,他是想探探秦杨的底细。

    昨天晚上,洪森动用了所有能动的能量查出秦杨的底细,可任凭他的人查遍了所有能查到的材料都没有找到关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只字片语。

    这个气度不凡或者说胆大包天的年轻人在他心里就是一团迷。

    他也不是怕了,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怕这个字。他只是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势力培养的这个妖孽般的年轻人。

    “你想要打断我的手脚?呵呵,”秦杨摇头一笑,“你们神京道上的人真是有趣,这些天,算上你已经有三拨人想要打断我的手脚了。前两拨人都没做到,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我就在这儿等着,想要我的手脚就来吧。”

    “哈哈……”洪森哈哈一笑,“你可想好了,要是我动手就不是废掉手脚那么简单了。”

    “有什么本事都拿出来吧。”秦杨叼着烟,二郎腿一颠一颠的,笑容越发玩味起来。

    洪森看了秦杨一眼,把茶盏往桌子上一敦,冲站在他身旁那个老农模样的人微微点头道:“麻烦楚先生了,留他一口气,能说一句话就行。”

    “洪爷放心。”老农模样的人轻应一声,缓步走到厢房正中。仿佛狠随意的转过身,丁字步站好,冲亲杨一招手,“来。”

    秦杨脸上依旧挂着那副标志性的笑容,心里却是一凛。

    洪森刚刚称呼他“楚先生”!

    南丐洪森这个跺跺脚神京地界都要颤三颤的黑道大佬居然对这个貌不惊人的老人用了敬语。

    这说明什么?

    这个楚姓老人不是洪森的手下!

    如果放在古代,他应该就相当于一方诸侯供奉的客卿,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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