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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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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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犹豫了一下,反手握住步枪,把它竖直向丁尘扔了过来。丁尘接在手里,看了一下说道:“又一支零三式,你解除了指纹锁?”

“那个叫指纹锁?”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只是碰巧发现了。”

“我猜还有一支被炸坏了的枪。”丁尘说道:“不然你碰的就太巧了。”

男人点了点头,看着丁尘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的确搞坏了那支枪。”他慢慢伸出右手,让丁尘看他缺了一根食指的手,“还有我最灵活的手指。”

“看来你运气不错。”丁尘说道:“不然你失去的就是最灵活的手了。”

男人看着丁尘,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看着丁尘,猜测道:“我知道海边有一帮人是从前军队的后代,你是滨城出来的人?”

“滨城?”丁尘皱了一下眉,他想不起来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城市。不过听起来好像是在说苏樱所在的地方。他摇头说道:“你说那支商队?”

“是啊。”男人流露出伤感的神色,“那支商队招揽过我,可惜那时我还年轻,没有答应。”

“总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丁尘说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凭本事找个地方养老。”

男人摇了摇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孤独一辈子之后,再和别人相处有多难。”

“所以你和那个李……什么并不是一伙的?”丁尘说道。他看了一眼手里的步枪,把它扔到床上,“如果当时你帮他,可能结果会不一样。”

男人的目光飞快地在步枪上扫了一下,但是很快就重新回到丁尘的身上。他眯起眼睛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他疑惑地皱起眉,“你是我见过开枪速度最快的人,我甚至没看到你是怎么拔枪的。”

“我在雪地里拔枪,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三百次,整整十年!”丁尘习惯性的开始胡说八道。

但是看起来男人还太年轻,所以理解不了这个梗,他吃惊地看着丁尘,“真的?”

“当然是假的。”丁尘说道:“我既没有一个当妈的公主,也没打算去作牛仔,最重要的是腿脚灵便,怎么可能花十年的时候只练拔枪?”

男人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如果你真练了十年拔枪,那也太蠢了。”

丁尘心想你要是跟古龙粉说这话那才真是有本事。

第98章 一座新坟

“你和那个李什么到底是什么关系?”丁尘问道:“我看你们两个不像是朋友。”

“李燕。”男人说道。他向着丁尘伸出自己的右手,“当时我受了伤,所以被他夺走了枪。”他摊了摊手,“所以我现在回到这里,只是再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丁尘看着他,皱眉问道:“所以当时是你自己逃掉了?”

男人沉默了下来,过了好一会才摇头说道:“不管你信不信,当时他没杀我,只是赶走了我。”

“这可不常见。”丁尘说道。他垂下了手里的枪,不再用它指着男人,“你明白我的意思。”

“没错。”男人说道:“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杀了我。也许是因为我看起来太老了,还缺了一根手指。”

丁尘看了他一眼,一点都不相信这个推测。拾荒者之间的相遇虽然不是火星撞地球,但是也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缺了一根手指就掉以轻心。

但是他仍然点头表示自己同意男人的话,然后突然问道:“前天跟踪我的人是你吧,也是你提前通知他,我们来了。”他看着男人,“别否认,我认得这身衣服。”

“你都知道了!”男人说道:“你的确是我遇到过的最强的人,现在你要杀了我吗?”

丁尘摇了摇头,“我还会回来,明年春天见吧!”

“我未必能活到那个时候。”男人说道:“所以就不要说再见了。”

丁尘的目光落在床上的步枪上,迟疑了一下,“如果你死了,我正好回来给你收尸。”

“那就先谢谢了。”男人的目光也在床上那支步枪上转了一圈,但是两个人很有默契地都没有提起它。

“那就这样吧。”丁尘向男人点了点头,回头用力把门后的杂物推到一边,拉开房门,然后转过头向门外走去。

男人并没有去拿床上的步枪,他慢慢坐了下来,背靠到墙上,脸上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他的右手慢慢伸进衣服里,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握着一支手枪。然后他轻轻转动手腕,把枪口对准丁尘的后背,左手按住枪机向后拉了一下,让子弹上膛。

然后枪声响了起来,烟雾在房间里弥漫开来。油灯被撞翻在地上,盘子摔碎了,火焰被灯油浸泡,跳动了一下,猛烈地燃烧起来,骤然在房间里大放光明。

丁尘慢慢转过身,抽出夹在左腋下的手枪,吹了一下枪口,看着男人摇头说道:“我已经放过你了,为什么?”

男人吃惊地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迅速扩大的血迹,握枪的右手已经垂了下来,无力地落到自己的腿上。

他看着丁尘,失神地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

“我不是。”丁尘说道:“显然我比那里的人更强。”

“当然。”男人说道:“你已经证明给我看了。”代价当然是他的生命。

他松开手里的枪,费力地举起右手,放在眼前端详了一下,苦笑道:“没有食指实在太不方便了,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啊。”说完这句,他的头就垂了下来,再无声息。

丁尘慢慢走了过去,弯腰捡起男人落在地上的手枪。这是一只老旧的九二式手枪,早就已经停产了。不过手枪的更新换代速度比较慢,在很多场合还是可以看到。所以对丁尘来说还不至于陌生。

他沉默地看着火光中男人的尸体出了一会神,转身走了出去,很快他就拎着卫生间的铁桶又走了回来,奋力把桶里的水泼了出去。

已经开始燃烧的杂物发出滋滋的水汽蒸腾声,屋子里的亮光迅速消失了,一切重新归于黑暗。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罗格端着步枪,和紧握标枪的郑宇两个人小心翼翼地从山下摸了上来。两个人尽量学着丁尘从前的姿势,看起来倒也有几分形似。

小楼前一如既往的安静,两个人躲在远处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

郑宇在罗格耳边低声问道:“他会不会根本没回来?”

“那你觉得他会去哪?”罗格不耐烦地问道:“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觉得他很不对劲。”

“也许我们应该听他的话等到晚上。”郑宇说道:“你说他会不会和我们在路上错过了?”

罗格瞪了他一眼,“你不想知道他回来干什么吗?”

郑宇明显有些迟疑,如果不想的话,他也不会在罗格提出回来找丁尘的时候那么快就同意了。他说道:“他总不会骗我们。”

“那当然。”罗格翻了个白眼,“他根本没必要骗我们,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敢问。”

郑宇挠了挠头,知道罗格心情很坏,于是主动换了个话题,看着小楼问道:“我们要过去吗?”

“你先过去。”罗格说道:“我掩护你。”

郑宇迟疑了一下,低声说道:“好吧,你可看准点,别打到我。”

罗格怒道:“婆婆妈妈,要不把枪给你,我去探路。”

“我就是随便说说。”郑宇无奈地说道:“还是我来吧。”

他弯着腰从藏身的地方钻了出来,快步向小楼跑去。全力狂奔之下,速度还是很快的。

他一直跑到小楼的门前这才停了下来,回头张望了一下,然后凑到门前向里面看了看,回头向罗格摆了摆手,示意里面没人。

于是罗格也拎着步枪跑了过来。

两个人凑到一起互相看了看,罗格说道:“去后面看看。”

这种时候郑宇明显没什么主意,于是两个人又小心翼翼地沿着小楼的楼体向后面转了过去,然后一眼就发现在楼后的树林当中多了一个土包。

“那是什么?”罗格吃惊地问道。

“像是有人死了?”郑宇疑惑的说道:“这看起来是座坟。”然后他突然就紧张了起来,叫道:“你说里面埋的会不会是丁哥?”

“你傻了吗?”罗格怒道:“他是怎么把自己埋起来的。”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还真有可能把自己埋起来。”这时一个声音在他们的头上响了起来。

这一下可把两个人吓得不清,郑宇飞快地跳了起来,举起标枪抬头看去。罗格比他的反应还激烈,直接举起枪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扣下了扳机。

第99章 你开始,我结束

丁尘一直等到楼下的两个人重新镇定下来,这才心有余悸地从窗子里探头出来,看着两个人无奈地说道:“这就是我不愿意把枪交给你们的原因。知道菜鸟们打谁比打敌人更准吗?”他很肯定地说道:“是打自己人。”

“可你还是把枪交给我们了。”郑宇满怀希望地说道:“所以你其实是想让我拿着枪对不对?”

罗格看着毫发无伤的丁尘,总算放下心来。她和郑宇不一样,要是丁尘挂了,郑宇回到公寓最多被骂一顿,回头该泡大姐姐还泡大姐姐,自己可就真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地催促郑宇回来支援丁尘,没想到紧张之余,差一点亲手把丁尘给崩了。

所以罗格现在的心情很不错,听到郑宇明显踩自己的话也没往心里去,反而好心好意地提醒他,“他本来是打算让咱们两个先回公寓的。”

郑宇这才想起这茬来,愕然望向丁尘,“是这样吗?”

“啊。”丁尘看着郑宇年轻的脸,觉得对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是应该以鼓励支持为主,不应该把他教得太黑暗了。于是打开窗子,从二楼直接跳了下来,站到两个人的面前,向郑宇说道:“你们不好奇一个人怎么才能把自己埋掉吗?”

这一下成功地把两个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就连郑宇也不琢磨自己是不是可靠的事情了。

“我从沙漠里出来后,在路上曾经遇到过一个老人,他快死了,很担心尸体会被狼吃了,所以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用木板做了个机关,只要他躺到坑里用脚踢一下木板,堆在坑边上的土就会倒下来,把他埋在里面。”丁尘说道。

“然后呢?”郑宇马上追问,“他成功了吗?”

“然后他遇到了我。”丁尘说道:“他改了主意,想骗我躺到里面去。”

“那他成功了吗?”郑宇随口重复刚才的问题。

身边的两个人都用一种看神仙的眼光看着他,罗格抬手拍了拍额头,觉得不忍卒睹。丁尘很无奈地说道:“没有,我拒绝了。”

他没有说后来怎么样,郑宇倒是想问,不过被罗格拍了一下脑袋,就没能及时提出问题来。

“我们还是说说现在这个吧!”罗格觉得自己能够猜到那个老人的下场,所以不想让郑宇乱说话,强行又把节奏带回来,她问道:“这次又有什么人挖了个坑吗?”

“这个坑是我挖的。”丁尘很痛快地承认道:“里面那个人也是我放进去的。”

既然两个人没听丁尘的话回到公寓去,丁尘当然也不好赶他们回去。

他和郑宇两个人去山脚下的小溪边重新提了水回来,然后生火做饭,顺便给两个人讲了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

听了他的讲述,另外两个人都觉得很吃惊。

郑宇问道:“你都准备放过他了,为什么他还要杀你?”

“也许是不相信我。”丁尘说道:“也许他只是打算吸取上一次被人赶走的教训。不管怎么说,他死了。”

“所以如果我们遇到相似的情况,就应该提前下手。”罗格若有所思地说道:“我们可没有你的身手和运气。”

“通常来说是这样。”丁尘说道:“我倒希望你们用不上这种经验。不过既然你们回来了,”就帮我干点活吧。”他看着两个人,“也许我们要在这里停留几天。”

丁尘要做的事情其实另外两个人帮不上什么忙,最多也就是在需要力气活的时候搭把手。所以在确定这一点之后,郑宇和罗格干脆开始在山里闲逛。

眼看就要进入冬季了,没什么人还会在野外活动,所以丁尘也不怎么担心他们的安全,只是叮嘱不要主动往野兽嘴里凑。现在囤积食物的可不只有拾荒者,大家的攻击性都很强。

这次出来,丁尘又得到了两支步枪和一支手枪。手枪应该是那个老男人本来就有的,两支步枪则是电厂的备品。丁尘后来在卧室床下的地板下面找到了另一支损坏的步枪,据说就是它干掉了老男人的一根食指。

他推测老人把后两支步枪藏在了床下,然后李燕来了,老男人当然也就没有机会拿回这两支枪。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男人才没有主动攻击丁尘等人,毕竟手枪这东西的攻击距离有限,离得远了很难保证效果。

这个推测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丁尘从老男人手里缴获的步枪其实并不在使用状态,里面充满了枪油,难怪老男人那么痛快地交出了步枪,如果丁尘想用它来杀人的话,死的是谁还不一定。

当时老男人在卧室里也不是打扫卫生,而是急着把步枪从地板下找出来。

从这个细节上可以看出来,每一个拾荒者都不简单,要不是遇到了更加逆天的丁尘,也许老男人就成功翻盘了。

丁尘忙碌之余,把在地板下找到的子弹都交给了郑宇和罗格,让两个人顺便练习一下枪法。郑宇当然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虽然会用枪,但是真正打枪的机会可不多,毕竟当初谁也不知道叶黛会不会继续复装子弹,而且枪支也是有使用寿命的,这玩意补充不易,商队出售的价格贵得要死,所以还是能省则省。

罗格本来还担心会浪费子弹,在听郑宇说叶黛可以复装子弹后,也就乐颠颠地眼着郑宇玩枪去了。

而对于丁尘来说,与其留着这些子弹当藏品,到了临战的时候千发不中,浪费时间,还不如提前都打出去,提高一下两个人的射击水平。如果能够只用这些子弹就训练出两个熟练射手的话,很明显他是赚了。要知道从前在部队上,一个士兵入伍第一年打掉的子弹都要论箱算,现在这些子弹还不够给两个新兵打一轮靶的。

等到郑宇和罗格把附近山头的野生动物们骚扰得开始主动大规模迁移的时候,丁尘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招呼两个人准备回家。

临行前的早上,丁尘一个人回到老男人的坟前向他告别。罗格很好奇地凑过去,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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