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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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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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茗竹一家要回夜城。毕竟是老家,而且亲朋好友也多。过年嘛。还是得在老家,才能过出滋味来。

    白城对老两口来说,始终还是陌生的,也太冷清了。

    一家三口都邀请唐欢去夜城过年。却被欢哥拒绝了。

    倒不是有什么其他事儿要去办理。主要还是每年春节,他都习惯了一个人吃年夜饭。突然让他去凑柳家的热闹。他不习惯,内心深处还有些莫名的不安。

    这就好像一个贫困潦倒的家伙忽然闯进了名流富绅的晚宴现场。难免会有些惴惴不安,难以自处。

    唐欢就怀有这样一份心,内心多少有些排斥。

    该孤独的时候,突然让他热闹起来。真的不适应,也会感到紧张。

    “怎么不陪小柳去夜城?”

    总裁办公室。董清卿做着最后的统筹。抬眸扫了一眼悠闲喝茶抽烟的唐欢。这小子当了副总也没个模样。在自己办公室跟大爷似的,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真是让人不快。

    “习惯了当孤家寡人。”唐欢笑了笑,有些无奈道。“不习惯热热闹闹吃团年饭。”

    董清卿一愣。仿佛也戳到了心头的软肋。

    唐欢如此,她又何尝不是?

    从学生时代,每当过完春节,同学们攥着压岁钱炫耀各种过年时的美好事儿时,她都是敬而远之的。

    因为比起唐欢,她也就多了一个母亲。团年饭,同样是清冷得让人吃不下。压岁钱?哪怕母亲给她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现在她多了一个至亲的妹妹,与董雄的关系,也在其临终前恢复了。尽管如今已是天人永隔。但至少认祖归宗,有了一个名头。

    她约好了董心怡,大年三十来家里吃饭。至于董浩母子,则是前往于家团聚。虽说这对于董家来说,是很残忍的现象。但她们姐妹的感情,却在近来的接触中急剧升温。连董心怡与自己母亲的关系,也愈发友好起来。

    “人是群体动物。”董清卿瞪了唐欢一眼。“一个人过春节多孤独?”

    唐欢笑道:“实在不行,我当晚找几个旗下模特陪我喝酒。你也知道,我在模特们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油嘴滑舌。”董清卿微微皱眉。心中有些同情孤儿出身的唐欢。思忖了片刻,询问道。“要不当晚你来我家吃饭?我妈手艺不错。心怡也会过来。”

    “不必了。”唐欢摇摇头说道。“就不打扰你们聚天伦了。”

    这两天到哪儿见谁都是同样的问题。唐欢有些烦了。离开总裁办公室后,就直奔自己的办公室,锁上门,安心上网起来。谁也不理,谁也不见。

    “有什么好炫耀的?不就是吃团年饭吗?我一个人吃一大桌菜,喝八瓶茅台。不比你们更痛快?再说了——”唐欢得意洋洋的自言自语。“喝完酒要是无趣,我连春晚也不看了。叫上十个八个模特陪我去唱k。小日子别提多滋润。没准大年初一你们早起去拜年,我还在温柔乡没醒过来呢!”

    这一耗,就到了大年三十。

    白城满大街都见不着几个行人。之前那场忽然飘下的大雪。当晚就停歇了。也没在路面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很是让白城市民感到遗憾。

    唐欢在路边孤零零晃荡了一下午。见天擦黑了。他便灰头土脸的回到开足了暖气的家中。

    从冰箱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熟食,丢微波炉热了热。又打开电视机,每个台都是春晚。也就不需要跳台了。

    他还故意把声音调到最大。生怕邻居不知道他在吃团年饭,看春晚。美滋滋过春节。

    叮咚。

    几个熟菜热好。

    唐欢打开一瓶茅台,坐在餐桌上就着泡面吃菜喝酒。虽然味同嚼蜡,但多年来一直如此,倒也没太多负面情绪。

    可吃了还没几口。门铃忽然被人按响。

    欢哥一激动,还以为柳姐舍不得自己,又偷偷跑回白城了。

    可当他拉开房门,瞧见站在门口的男人时。他满脸的失望,撇撇嘴,回身就往屋里走:“记得换拖鞋。我下午才拖地。”

    “好的。”

    阎王气定神闲地换上拖鞋,走进了客厅。

    他扫了一眼餐桌上熟食和一碗泡面。忍不住问道:“你就吃这些?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吃团年饭。”

    唐欢摆摆手。喝了一口茅台道:“你吃过了?”。。

    “还没。”阎王摇头说道。“吃饱了不宜剧烈运动。等做完这件事,我再大吃一顿。”

    “那我比你好点。”唐欢吃了一口泡面,抿唇道。“也许你最后一顿团年饭都吃不到了。”

    阎王表情依旧平静,思忖了片刻。忽然开口说道:“不介意添副碗筷吧?”

    “自己去拿。”唐欢喝着酒,看着电视里的小品节目。偶尔还能被逗乐。

    欢哥笑点本就不高。那些家伙却竭尽所能挠你咯吱窝,不笑都难。

    阎王闻言,亲自去厨房拿了碗筷,然后坐在唐欢对面吃了起来。

    “不喝一杯?”唐欢拿起酒杯。

    “不了。”阎王摇摇头,说道。“我不喜欢战前喝酒。”

    “那你自便。”唐欢慢悠悠吃着泡面卤菜,喝着小酒。不一会儿,他竟是喝光了一瓶高浓度茅台。却仍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就在他准备再开一瓶时,阎王忍不住皱眉道:“你再喝,我只能改时间了。”

    唐欢闻言,放下酒瓶道:“你怕我喝多了胜之不武?”

    “我怕不够尽兴。”阎王眯眼说道。“我已经很久没遇到像你这样的强者了。”

    唐欢耸耸肩:“那不喝了。”

    说罢,他点上一支烟,问道:“地方挑好了?”

    “不远处有个公园。此刻荒无人烟。”阎王说道。

    “那等我看完这个小品。挺好笑的。”唐欢抽着香烟,回头继续欣赏节目。

    阎王闻言,也不再出声,静默地陪同唐欢看春晚。

    一时间,客厅内竟是出奇地安静。

    安静得有些令人发毛。

    ~~

第三百八十章 杀人十三刀!() 
第三百八十章杀人十三刀!

    和很多已经不爱看春晚的年轻人不同,欢哥一如既往的热衷于大年三十看春晚。喝着小酒,吃着小菜,看着那大红大紫的喜庆舞台。有种说不出的热闹。

    反观阎王,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那对他而言既陌生又莫名其妙的小品节目。

    唐欢爱看,阎王却连这个节目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都不清楚。

    他是杀手,华夏杀手界最顶尖的。更是神秘组织逆鳞的绝代高手之一。他从小就生活在黑暗中,别说是看什么春晚,就连电视,都没太多机会接触。

    但此刻的他,依旧陪同唐欢观看着对他而言极其陌生的电视节目。

    差不多十分钟之后,当主持人上台暖场,并做下一个节目的介绍。唐欢这才放下手里的茶杯,起身笑道:“走吧。”

    屋外有冷风。

    小区内的环境却很祥和。

    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道路上还有小孩穿着崭新的衣服跑来跑去。看起来喜气洋洋。

    迎面跑来一个小孩撞在阎王身上,他却含笑摸了摸小孩的头。让孩子小心别摔跤。

    唐欢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打趣道:“你这双手沾满鲜血,好意思摸小孩的脑袋?”

    阎王闻言,却是反问道:“有什么冲突吗?我沾满鲜血的双手只针对敌人,从不伸向妇孺。”

    唐欢笑了笑,也没多讨论。

    二人步行来到阎王所挑中的哪家公园。不算很大。却有很多附近的老人会来晨练。眼下正是一家吃团年饭的时候。此地自然是空无一人,荒无的很。

    当二人来到这公园时,天空悄然挂起一轮皎月。将这本是有些漆黑的林地,照耀得颇为明亮。

    唐欢能清晰瞧见阎王那平静的脸庞。同样,阎王也能分辨出唐欢脸庞上的所有细微表情。

    这对强者,就这般沉默地注视着对方。

    良久之后,阎王忽然动了。

    他变魔术一般,手中出现一把血红色的锋利匕首。宛若恶魔张开了血盆大口,充满了凶光。

    “这是我的贴身武器。也是师傅送给我的利器。命丧于它的目标,拢共有八十余人。”阎王气定神闲地介绍着。“其中有半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不奇怪。

    阎王并非低档次的杀手,什么任务都接,什么人都杀。

    请得动他的,自然也不会是普通人。

    所以阎王有足够的底气和傲气。因为他用一次次的实践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强大。

    “你师傅一定会有你这么一个强大的徒弟而感到高兴。”唐欢笑了笑,随手摸出了贴身而放的鱼肠。

    这把鱼肠,同样是老庄亲手送给他的礼物。是把锋利之极的短刀。更是无数人的噩梦。

    当唐欢祭出鱼肠,就注定会流血,会有人陨落。不论此人是一等高手,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

    事实上,惨死于鱼肠之下的强者,也绝非一两个。所以哪怕站在他对面的阎王,同样是一个合格的强者。也并不代表唐欢就会失败。

    这两个年轻一辈的强者做了简单的介绍之后,那漆黑而深邃的眸子,便死死钉在了对方的身上。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唐欢这一生经历大小战役无数,虽说无数次游走于死亡边缘。但最终,他都赢下了最后的胜利。是实力的体现,也并非没有上天的眷顾。

    他很强。

    许多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否则老庄岂会对他如此的依依不舍?

    但他究竟有多么强?

    这是一个无人知晓的谜题。哪怕是与之极为亲密的战友青龙。也从来没有完全了解过这个家伙。

    军旅之强,强在他的军事能力,强在他的领导能力,以及运筹帷幄。而武道之强,接触过唐欢的真正实力,了解过他压箱绝学的强者,全都下地狱了。也就不会帮他免费宣传了。

    锋利的鱼肠在唐欢手中微微发颤。刀口迎着皎月,竟是散发出妖异的光芒。仿佛一头张开了血盆大口的凶兽,直勾勾地咬住了阎王的所有气息。

    一瞬间,阎王只觉得一股排山倒海的压力席卷而来。他心头微微一沉,紧握住了手中的匕首,唇角,却是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这一下气场上的交锋,阎王能清晰感受到唐欢的强大。

    是的。

    唐欢是强者无疑!

    至于距离师傅口中的绝世强者,还有多少距离,就由他亲自检测吧!

    呼哧!

    血红色的匕首如同一条毒蛇,撕开了虚空,宛若一道光影,以肉眼难辨的姿态刺向唐欢。

    这一刻,唐欢只觉得阎王手中的匕首不再是匕首,而是一头充满火力的巨龙。裹挟龙吟之势,疯狂朝他吞吐龙息。

    就连周身的空气,也仿佛被巨龙吸收,变得异常的稀薄。令他心跳加速,每一个毛孔,都感受到来自血红匕首的威压。

    “这是师傅传授我的第一手绝学,龙吟!”

    阎王仿佛害怕唐欢不了解自己的攻势,欺身而来之时,竟是主动介绍起来。

    但他语速极快,近乎一秒钟,便将一段话语念完。紧接着,他身形一纵,直指唐欢心窝。

    可以想象,阎王这一手要是击中,非得当场将唐欢心脏刺个通透。而且,以这龙吟的恐怖威力,很有可能将唐欢整个胸口,都给彻底搅碎。

    而就在此时,唐欢手腕轻轻一荡,那把鱼肠便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度。紧随其后,便贴在了阎王的血红匕首之上。

    铿地一声巨响。唐欢以看似漫不经心的手段,卸掉了龙吟之威。

    反观阎王,在他这一手龙吟被唐欢化解之时。手腕之上更是涌现一股巨大的反噬力。

    好强的爆发力。

    如此一个轻描淡写的反击,便爆发出如此恐怖的力量。可见唐欢之强大,竟还要超越阎王的预期。

    “你这一招叫什么?”

    也许是太久没有遇到真正的强者了。

    阎王很珍惜这一次的对决。不论输赢,不论生死。他希望在这一战中,学到东西。

    “不知道。”唐欢摇头。

    他并没有师承任何人。

    他所有的杀人术,都是在战场上磨砺出来的。即便那些名门正统的强者,也摸不准唐欢这究竟是师承何方。更搞不懂与哪位强者类似。

    杀人用杀人术,是最简单合理的。

    唐欢这一生杀人无数,所淬炼出来的手段,也均以杀人为宗旨。没有任何花哨。

    “无名一刀?”阎王反问道。

    唐欢闻言,微微皱眉道:“不好听。”

    略一停顿,唐欢继而说道:“我杀人,共计有十三刀。不如就叫杀人十三刀?”

    “难听。”阎王明显是一个很传统的江湖人。即便是在绝学上,也讲究雅俗同赏。唐欢这起名的审美,太低俗了。

    “好用就行。”

    唐欢说罢,主动往前迈出一步。刹那间,铺天盖地的杀意蔓延而来。竟是连那月光,也在一瞬间黯然失色。阴风阵阵。

    ~~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唐欢在部队一泡就是十几年。

    他的武道受到了军方的熏陶,也有暗杀的影子。但最终,他这集大成的压箱十三刀。是在与强者的较量中不断淬炼出来的。

    简单好用,杀意果决。。。

    唐欢的每一刀,都没有任何花哨。部队的经历告诉他。所谓的决斗,除了技巧和实力之外,真正考验的,其实是体力。

    纵然你满腹战略布局,可当你在战场上透支了体力之后,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手指连扳机都扣不动了。就算给你一枚大炮,又能干什么?

    唐欢的武道自成一派。综合了多家所长。而所谓的十三刀,除了他只创造出这十三刀。更重要的是,以他目前的力量,只够这十三刀。

    十三刀一过,若是他还没能打败对手,便输了。

    但时至今日,哪怕是曾经与他激战最凶残的强者,也只不过逼出他第十刀。便惨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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