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领秦灏那出人类极限的奔跑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叮!
血迹斑斑的疯狗匕亦是刀身完全没入,只露出一个刀柄。可见秦灏的力道,也是非同小可。
哒哒哒哒…
这时,一直在庭院中打转的奔驰房车里,不知道何时伸出了一支黑漆漆的枪管,朝着秦灏这边一阵疯狂的扫射,同时加的跟在摩托车后面,也向围墙缺口处狂奔去。
密集的子弹雨扑面而来,秦灏不敢托大,脚尖点地几个疾跃之后,堪堪的避开了所有的子弹。
但同时,摩托车和奔驰房车却已完全使出围墙,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领,你没事吧。我马上开车去追。”史密斯有点后悔没把枪带着身上,不然的话,刚才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不用了!”秦灏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渐渐消失在黑夜里的两辆车,又望了望远处狙击枪声越来越稀松的地方,眯着眼,嘴角微微上翘的自言自语道:“看来,这趟回来,会越来越有意思!”
第七百五十五章 没有秘密()
破晓时分。
燕京城郊外通往市区的公路上,一辆造型拉风的哈雷摩托喷着长长的蓝色火焰,呼啸的飞奔着,振聋聩的动机轰鸣声在夜空中连绵不断的飘向远方。
骑摩托车的是一名带着头盔的男子,他一只手紧紧的捏着摩托车龙头,另一只手却是用力的抱着一名浑身血迹斑斑的女人。
女人似乎受了很重的伤,她全身软绵无力,全行驶的摩托车说产生的风阻,几乎要将她从车上刮落下来,幸好有那位骑车的男子死死的搂着她的身体。
凌云努力的挣了好几次眼睛,但狂舞的气流却让她泪流满面,眸子里,她只能看到一副不断反射着街灯的头盔,根本看不清头盔里的面孔。
凌云试图通过对方身上的气味判断出对方的身份,但几乎麻木的嗅觉此时竟派不上任何用场。
“你是谁?”凌云勉强的开口,声音却完全淹没在摩托车轰隆的噪音里。
无奈,凌云不再说话,也不再试图看清对方的面孔,只好仍由着自己重伤的身躯瘫软的靠在对方的身体上。
对方的胸膛,坚实,温暖而又充满安全感,不知道为何,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突然让凌云想起了那位深埋在记忆中的父亲的模样。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生命中第一个给她安全感的,必然是胸膛坚实如山的父亲。
凌云决定,不管这人是谁,不管救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她都会先好好的感谢对方。因为这种温暖的感觉,她已经整整的失去了十多年。
大约行驶了半个多钟头,丰泽园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哈雷摩托车的噪声渐渐的减小了一些,一直跟在摩托车后面的奔驰房车突然加,车之后,稳稳的行驶在摩托车前五米左右的地方。
咔咔!
奔驰房车的后箱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名皮肤漆黑,看起来身强力壮的黑人从车厢里抬出一块特制的由不锈钢支架做成的坡道板,将其稳稳的卡在了后箱门的边缘。
“队长,可以了!”车厢里的黑人正是强森,他冲着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挥了挥手,而后侧身让出一片空间来。
哈雷摩托车快的变换了两次远光和近光车灯,而后再次提。
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再次喷出一条长长的蓝色火光,整个车身宛如射的火箭弹一般,喷射而出,顺着强森安装好的坡道板,直接冲进了宽敞的房车车厢内。
强森收回坡道板,迅的关上车门,做完这一切他猛地拍了三下车身,似乎在司机出某种暗号。
昂!
奔驰房车猛地加,在车辆稀少的公路上飞驰起来。
虽然房车的度很快,但这辆房车的车身较重,再加上稳定性和减震系统都做的非常不错,车厢里的人并不觉得颠簸。
头盔男子甚至来不及拖下头盔,第一时间便将凌云小心翼翼的从摩托车上抱了下来,动作轻柔的将其平放在房车里的简易床上。
凌云虽然因为重伤,身体不能动弹,但在她第一眼看清楚强森的样貌时,黯淡的眸子骤然亮了起来。她紧紧的盯着头盔男子,当她看到对方在自己的面前缓缓的摘下头盔,心头不由一动,一层雾气很快迷蒙了她的双眼。
摘下头盔,出现在凌云眼中的是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庞,尤其是对方那一双深邃的眸子,总是充满了一股令人着迷的神秘感。
凌云想要挣扎的坐起来,却被对方制止住。
“哎,别乱动,你的伤势很严重,你是外科医生,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自己的伤势。”秦俊冲着凌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头盔男子,正是秦俊。
“你。。。。。。你不要命了吗?那群人可是燕京城最有权势的人物。”凌云声音有些哽咽道。
在之前最危险的时刻,凌云曾经有一个荒唐的想法。那就是,在自己即将殒命的时候,秦俊会以一个非常帅气的方式出场,打败所有的敌人,然后将自己从危难中解救出来。
之所以凌云觉得这个想法很荒唐,是因为,其一,她认为自己在秦俊的面前隐藏的很深,对方根本不会现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会现自己遇到了致命的危机。其二,退一万步讲,就算秦俊知道了自己的险境,但自己欺骗他在前,再加上敌人又是燕京城最有势力的没人惹得起的权贵,秦俊也不会以身犯险的来解救自己。
此时,当凌云现自己那个荒唐的想法居然成真之后,她内心的震惊,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这话,似乎应该是我来问你吧。”秦俊认真的看着凌云。
“我。。。。。。那是我的宿命,不管对方是什么人物,我就算丢了性命,也要去。”凌云苦笑道。
“哎,你怎么这么傻,明明已经脱离了那个地方,为什么还要再回去呢?”秦俊摇了摇头。
“你都知道了?”凌云惊讶的大睁着眼睛。
“晚上我就现你有点魂不守舍。送你回去之后,并没有走开,而是一路尾随你到丰泽园。”秦俊咧嘴道。
“尾随我到丰泽园?”凌云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她继续问道:“这么说,我和他们在小木屋说的话,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新加坡综合情报局的特工小组嘛。我查谢天华的资料,他原本是新加坡人,在新加坡犯了经济重罪之后,才携巨款逃到华夏国。他死在你们手里,合情合理。”秦俊耸了耸肩膀,解释道:“不过,我尾随你没有其他意思,只想暗中保护你,那个时候现身也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当时我只是一个人,因为要聚集帮手,所以才出现的晚了一点,不过,还好,一切都不算太晚。”
“看来,你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凌云面色有些难看,不过很快便释然的说道:“也好,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你已经全都知道了,也不用我再犹豫该怎么和你解释这件事情。”
“基本不用了。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想当面问你。”秦俊肃然的看着凌云。
“问吧,反正我也没什么秘密可言了。”凌云苦笑着摇头。
“我想知道,谢天华死亡现场的那一把凶手遗留下来的餐刀,是我晚上用过的那一把吗?”
秦俊微微的眯着双眼,紧紧的盯着凌云那因为伤势过重而变得惨白如纸的脸。
第七百五十六章 想多了()
实际上,在昨天晚上,凌云在国家大剧院见到秦俊的那
她甚至想,找个理由推掉对方,独自一人去丰泽园执行任务。
因为有些事情一旦做了,就不能反悔了。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旦破裂了,就无法在修补的完好如初。
凌云不愿让秦俊成为自己小组的替罪羔羊,但她作为综合情报局燕京小组的新人自然是人轻言微。作为一名战士,她又无法改变组织的决策,只能无条件执行。
所以,凌云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让秦俊置身事外。但,一路上,她始终找不到什么好理由推脱对方离开。
那把餐刀,是凌云趁着秦俊和那名叫做胡双的保镖打斗时,偷偷的藏进自己包里的。餐刀是被秦俊拿过的,上面印满了他的指纹。
但是在凌云将餐刀拿出来作为杀人凶器时,她却偷偷的用纸巾将上面的指纹全部擦干净。
“没错。的确是你用过的餐刀。”凌云并不否认。
“餐刀上并未检查出任何指纹,是你做了手脚。”秦俊沉声道。
凌云微微一笑,不承认也不否认。直到现在,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何会做的如此坚决,或许因为秦俊曾是她的病人,作为医生,凌云在骨子里便认定了,要对自己的病人负责这个观念。
也或许是因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凌云觉得秦俊是个有血有肉的男人,虽然秦俊的身上也沾满了杀伐的血腥味道,但凌云看到秦俊在对待张月那般细心呵护时,她的那颗冰冷的心,也被这位铁汉表现出的柔情一面融化了。
“75%的医用酒精,只要轻轻一擦,就能将餐刀上的指纹抹的干干净净。”凌云面带笑意的看着秦俊。
“为什么?按照你们的原计划,只要秦家的人现餐刀上有我的指纹,会立刻将我拿下,但以我的性格,绝不会束手就擒,届时自然会生一番打斗,而导致现场混乱。那个时候,你们的人大可以乘着混乱逃走。这是个很完美的计划!” 秦俊眼中精芒闪动。
凌云并没马上回答秦俊的问题,而是看着对方的眼睛,有些无奈的说道:“在你面前的是个重伤病人,如果你不介意给她来一支止痛的吗啡,我保证她可能无法跟你交流过三分钟。”
“不好意思。”秦俊拍了拍脑袋,瞥了一眼凌云那因为疼痛而变得惨白的脸,然后冲着强森点点头。
强森从房车里的小型冰箱里拿出一支装有透明液体的注射器,手脚笨拙的走上前,朝着凌云的手臂肌肉扎了进去。
嘶……
凌云忍不住的吸了口凉气,或许是因为太痛,脑门的冷汗不停的滚落下来。
“怎么了?”秦俊关切的问道。
过了半天,凌云才微微舒展着眉头缓和过来,她有气无力的看了秦俊一眼,缓缓的喘息道:“第一,你们的医疗兵扎针的手法,简直是惨不忍睹,我见过的水平最次的兽医都比他强。”
说完,凌云还不忘白了强森一眼。
强森似懂非懂的摸了摸后脑勺,不自然的笑了笑。
“第二,这支吗啡的剂量和纯度,还是差了点。”凌云摇了摇头。
“好吧。实际上,这里并没有专业的医疗人员,强森是个重机枪手,干粗活倒是一个好手,干细活嘛,的确有点惨不忍睹。至于这支吗啡,也是黑市上买到的,质量没得保证。”秦俊耸了耸肩膀,抱歉道。
凌云无奈的摇了摇头,接着说道:“继续之前的话题吧,我们小组制定的计划的确很完美。只可惜。。。。。。负责杀人和留下伪证的那个人,是我!”
“而那个顶罪的倒霉鬼又刚好是我。”秦俊正色的看着凌云。
凌云摇了摇头,说道:“你不要想多了。我只不过是不想让一个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凌云的智商很高,她清楚的记得当时在小木屋的谈话,所有的同伴都指责她喜欢上了个那个顶罪的家伙。凌云自然能想到,秦俊也听到了这番话,于是马上做了个澄清。
“解释那么快干什么?”秦俊大有深意的笑了笑,说道:“有句话叫做,解释就是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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